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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支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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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沾化县委政法委,就机关作风建设,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政法机关支部承诺书

1、坚持依法行政、客观公正、务实高效和公开透明、民主监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职工群众服务。

2、以争创“五型”机关(学习型、研究型、实干型、创新型、节约型)为目标,不断健全和完善县委政法委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全县政法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塑造总工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形象。

3、提高服务质量。礼貌待人、文明办事、热情服务,态度和蔼。机关干部在接受群众和基层单位来访时,要说文明用语,来时说“你好”、送时说“再见”。在办理各项事宜时主动热情,并积极提供便利,不能办时应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绩效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对于事关职工生活安排的事项要优先落实,对于本单位应办理事项要优质服务。

5、严肃纪律,廉洁从政。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推诿扯皮。凡涉及我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法行政的投诉,一经查实,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并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543—7810716

主要负责人(签名):杨书博

2015年 4月15日

2015年云南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云南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告及招考简章,清楚并理解其内容。 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及政策。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e-mail地址)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考试期间联系畅通。

三、对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给个人的信息(如报名序号),自行妥善保管。

四、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附: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1、未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或未准确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e-mail地址),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可能的无法知晓笔试成绩、无法进行面试、体检、考核或录用等的相关后果。

2、本人对个人信息泄露产生的后果负责。

3、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的,可采取以下措施:

(1)视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员分别予以取消本次考试或录取资格并登记为本次考试作弊人员(5年内本省禁考公务员)、建议原单位予以开除处分或通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5年公务员禁考的处分。

(2)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除定向法院、检-察-院系统外的其余岗位需由报考者自行填写身高及裸眼视力,视力统一使用5分记录标准(即:从4.0至5.3,对应小数标准0.1至2.0)填写。填写的信息若经查实非本人真实信息,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至少处以3年在本省范围内禁考公务员的处罚,如为省外考生,将告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至少处以3年在全国范围内禁考公务员的处罚)。

5、未在报名表中设置但已公示的相关标准及规定,考生若明知自身达不到条件却执意报名,经查实本人达不到标准的,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至少处以5年在本省范围内禁考公务员的处罚,如为省外考生,将告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至少处以5年在全国范围内禁考公务员的处罚)。

市政法委机关党支部书记 付华

2012年,市委政法委党建工作在市直机关党工委的领导下,坚持以提高素质、凝聚力量、服务大局为目标,着力抓好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可靠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狠抓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素质能力

一是领导带头学习,发挥引领作用。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端正学风,以理论中心组学习为载体,坚持做到带头参加集中学习,带头讲党课,带头搞调研,带头宣讲理论,按要求参加“双休日干部学校”学习,完成网上学习园的学习内容,以实际行动带学、帮学、促学,为党员干部做出了表率。二是建章立制,规范学习活动。市委政法委党支部在现有学习制度的基础上又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学习百分考核、学习情况通报和学习效果领导评价制度,有力约束了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行为,提高了学习效率,实现了党员干部学习由“软任务”向“硬约束”的转变。三是学以致用,增强学习实效。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中,政法委党支部注重从委机关工作实际出发,切实把加强学习同中心工作任务相结合,确定学习内容,明确学习目标,以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文件、政法业务知识为学习重点,通过知识测试、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检验学习效果。为把学习效果转化为工作成果,政法委党支部在委机关年轻干部中开展了《白山政法》简报轮流编辑制度,全年共计撰写、编辑简报170余份,切实提高了委机关年轻干部的文字综合能力。

二、狠抓机关文化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为引导政法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做到思想更加解放、站位更加准确、工作更加主动、能力更加突出、形象更加端正,在委机关开展了“改进作风、加快节奏、提高效能、增强效能”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查摆问题、组织讨论、“五比五看”等具体措施,在全委掀起比、学、赶、超的热潮,委机关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观。同时,结合委机关工作实际,以评选“岗位服务明星”、“佩党微、亮身份、做表率、树形象”、“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为载体,开展了“四德”教育,并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2012年度市委政法委被省精神文明办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在大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委机关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下发《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签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了政法委队伍的纯洁性。

三、狠抓创先争优活动,大力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发展

市委政法委党支部结合“三项工程”,深入开展了结对帮扶,落实民生工程。采取“领导挂点、科室包保、干部帮户”措施,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委机关班子成员包保江源区大华村走访慰问四名贫困老党员,每逢节日亲自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用品,提供法律援助和致富信息,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同时我们也为切实提高大华村的党建水,改善活动场所和办公条件,经常深入村部进行理论宣讲,捐赠电脑、党建书籍、致富手册300余本,并积极筹措资金为村部种植绿化树木,搭建育树围栏,美化了办公环境和村民娱乐场所,同时我们还协调市网通公司为该村完善网上学习基础设施,提高村民文化生活质量。

2012年,政法委机关党建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政法委机关主要业务开展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模式在中央护路办《铁路护路联防》刊物上刊发,并在全国推广。省综治办、共青团省委联合下发文件,推广白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绿色家园”经验。《白山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三年规划》《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关于设立抚松新城社会管理创新实验区和创新抚松新城社会管理的意见》三项工作建议被市委棠委会采纳。

四、存在的不足和下步打算

2012年市委政法委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的一定的缺点和不足。一是党支部在开展各项工作、各类活动时,在形式、内容和深度等方面创新不够;二是党员干部注重日常工作任务的完成,深入基层单位,深层次了解基层和群众的需求相对较少,这些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

2015年,市委政法委党建工作将立足本职,开拓创新,积极倡导党员干部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使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探索党支部活动形式、内容,积极为党员群众提供自我提升的环境和平台,全力助推委机关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红安县委政法委党支部从严治党公开承诺书红安网

根据中共红安县委在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要求,红安县委政法委党支部特作出以下五项公开承诺:

一是坚定政治信念,严守党的纪律。坚持把委机关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坚定政治信念、站稳政治立场、严守党的纪律,正确贯彻执行党对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是推进反腐倡廉,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纪律作风巡查力度,坚决曝光机关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八简两风”和县委“三不得、三不准、三严禁”的问题,建设纯洁、过硬的政法队伍。

三是创新社会管理,夯实平安基础。推进完善城乡网格化管理,充分整合各相关部门资源,探索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推动便民服务事项向村级(社区)下沉,建立“网格管理优服务、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工作格局。

牵头启动新一轮“天眼”工程,2015年在红安县城区安装高质量视频探头350个,实现城区各主要道路、居民社区卡口全覆盖,降低“两抢一盗”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违法案件的发案率,打造“平安县城”升级版。

四是促进执法规范,保障公平正义。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和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结合严肃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专项治理活动,筑牢党员干部“不搞特权、不干预案件、不以权谋私”的思想防线,促进政法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五是开展专项整治,净化社会风气。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问题入手,组建工作专班,集中优势力量,继续开展打击毒品犯罪、四强五霸、非法采砂等涉及生产生活多个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欢迎社会各界对全县政法系统从严治党工作加强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凤冈县委政法委干部作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开拓创新、务实干事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现就我单位干部作风建设向社会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组织指导政法各部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队伍的管理,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和禁毒工作,督促检查综治维稳、禁毒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四、督促检查全县政法系统、综治维稳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工作的情况,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五、调查掌握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和禁毒工作动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研究提出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和禁毒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六、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研究,组织、协调和督促政法各部门加大对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力度,努力协调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社会治安问题的整治。

七、认真组织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加大禁吸戒毒工作宣传力度。为争创“红旗无毒县”打牢基础。

八、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凤冈”创建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九、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深化“严打”专项斗争,加强治安防范,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

十、对上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正确引导;对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坚持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十一、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群众举报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及时调查,严格依法依纪查处。

十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做好服务,促进经济发展,积极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出谋献策。

十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省委、省政府“四要十不准”和县委、县政府干部作风整顿“二十四条”规定。按廉政建设要求,拒收钱物。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接受吃请,不接受“红包”或有价证券,不为亲属经营娱乐服务场所提供庇护,不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清廉从政,扎实工作,不搞铺张浪费。

十四、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政法委机关大力推行一本账、一支笔审批、一个季度一次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争创“节约型”机关。

十五、遵守县委制定的其它工作及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我单位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852-5221331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中共凤冈县委政法委员会

单位负责人(签字):袁云勤

承诺时间: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