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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间合作协议

书信函2.31W

合同编号:

公司之间合作<a href=协议" title="公司之间合作协议">

资金互相拆借合同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资金互相拆借合作协议书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 话: 地 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 话: 地 址:

一、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互惠互利、服务有偿的原则,就资金互相借用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二、由于甲乙双方属于业务联盟,一方需频繁向另一方借入、偿还资金,形成长期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协议以确定双方权利、义务以及相关证据。

三、此协议范围内的资金用途、单笔借款期限及说明:

借款用途:用于另一方的信贷业务。

单笔借款期限及说明:除上述借款用途外,乙方不得做其它用途,更不得挪用;最长期限为6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另行协商);如一方因其它业务需借入资金,必须与另一方另行协商,另行签订协议。

四、甲方以其出纳个人账户(账号一: 账号二: 账号

三 : )与乙方公司指定出纳账户(账号一: ;户名: ;开户行: ;账号二: ;户名: ;开户行: ;账号三: ;户名: ;开户行: ;)相互划拨资金,形成借款、还款关系;以双方网上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汇至对方账户,以电子银行档案、电汇、转账凭证作为双方借款、还款的事实依据,双方不再另立借款、还款字据;

如一方变更指定出纳账户,需出具书面通知并经签字、盖章,新的指定出纳账户与本协议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五、资金利息及计算方式:

1、利率为。超过中午12:00还款的,收当日全额利息。

2、一方(借出方)用网上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另一方(借入方)账户,证明借出方已经出借该笔数额资金给借入方,并起息;借入方于还款日(时)用网上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汇至借出方账户,证明借入方已经偿还该笔数额资金给借出方,并止息。

如发现资金在途,属于借出方或该方银行的延误,由借出方承担在途利息,反之,由借入方承担。

六、利息清算应按上述规定计算,利随本清,利息由借入方归还借款时,一并主动划付借出方。

七、一方(借入方)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并及时偿还给另一方(借出方),如果借入方借用的资金出现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扣押、损失、被骗、不良等),借入方将负全部赔偿责任,并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给借出方利息,直至本息还清之日止;

八、借入方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对借入方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下称担保人),当任何原因导致借入方不能按时还款,担保人有义务予以偿还(包括本息、服务费、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以及其它因此纠纷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九、借出方有权对资金的使用过程实施监督,但不得干涉借入方的正常使用和商业秘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如有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借出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担保方(盖章)

法人签字: 签字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公司之间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鉴于:

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进行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甲乙双方对该项目进行具体研究工作(以下简称“合作”);

3.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4.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

明其具有保密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在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责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5)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6)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

7.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四、免责条款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七、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公司之间合作协议 [篇3]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公司之间合作协议 [篇4]

甲方:晋城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晋城市x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企业间的合作关系,促进企业间的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市政府批准的第一批84辆甲方标准餐车前(0.24m×0.75m=1.8m2)广告版面,交给乙方作为发布广告使用。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提供的广告设计图制作广告。

二、乙方使用甲方首批84辆标准餐车广告版面的期限为半年。计六个月,从发布之日起计。

三、甲方首批84辆标准餐车广告版面,半年使用费为每辆车人民币壹千元整,84辆车半年共计使用费为人民币捌万肆千元整。

四、乙方在使用甲方首批84辆标准餐车广告面同时,向甲方无偿提供84把太阳伞,伞面乙方可做广告,但须有甲方“放心早餐工程”及甲方“放心早餐商标”等字样。伞面的颜色须统一为红白相间,伞面广告由乙方自行负责设计及制作。

五、乙方广告发布内容须符合国家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认可后确定。

六、己方标准餐车中间广告版面由乙方独家发布使用。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向乙方提供合同广告支持。

七、结算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先预付总广告费的50%给甲方,余额50%待餐车广告制作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叁日内通过转帐方式一次性付清。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半年,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九、本协议到期,双方本着方便客户的原则,可重新签订协议。

十、本协议双方应严格信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十一、如有一方不按协议执行,另一方享有单独终止该协议的权利。

十二、如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晋城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晋城市xx 乙方:

xx有限公司(公章) (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公司之间合作协议 [篇5]

一、合作项目:

甲方专用汽车胎压监测器tpms开发

二、合作方式:

1、按甲方提出产品的详细要求,提供模具开发所需全部资金,指定乙方为该型号产品的唯一供货商;

2、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甲方开发一套专用于甲方指定的胎压检测器tpms接收主机的7寸显示屏,并只为甲方提供该型号产品,不得为第三方提供同型号产品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模具开发的全部费用及其他相关事宜,初步预算30000元,全部由甲方承担,不足部分另补

2.甲方第一年订单数量应不少于1000套,且只把乙方作为唯一指定供货商;后期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另行商定。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负责提供所有的技术支持及模具的开发方案制定

4. 乙方作为甲方的唯一供货商,同时负责提供合格的产品及完善的售后服务。

5. 模具所有权属甲方,乙方拥有使用权及相关技术知识产权,模具使用权或所有权需发生变更,需提前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同意方可,否则按违约处理 四、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各类协议、专项技术、产品价格、销售政策,对项目的策划设计等一切资料双方均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3、因任何一方造成相关机密资料的泄密,泄密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要给对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

五、其他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再提交申请仲裁机构或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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