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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三乱师德承诺书

书信函2.15W

根据《南乐县教育局关于严禁暑假期间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紧急通知》(乐教“2015”73号)有关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

治理三乱师德承诺书

1、组织学生在学校、家庭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6、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参与组织管理、或利用职务之便为其组织介绍学生。

7、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假期作业、练习册、试卷等资料。

8、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9、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10、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特长班、提高班或兴趣班等。

我一定恪守以上十条承诺,如有违反,服从县局文件?对违反规定的`教师,除将违规收费清退或罚没外,给予本人纪律处分,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扣除全年绩效工资,同时取消其三年的评优评先、评聘职称等资格,对已经取得了高级职称的,实行‘高职低聘’。对违反规定的学校中层以上领导除按违规教师处理外,还要降职任用?之规定,接受上级组织的相应处理。

承诺人:

台安会山学校治理三乱教师承诺书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问题,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

2、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班。

3、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各类培训班提供场地、组织生源,不参与有组织的校外补课。

4、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档案资料。

5、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6、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学校治理三乱承诺书

为制止“三乱”,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问题,乌龙坝镇中心小学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

2、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班。

3、不办课后班或为社会托管和个人介绍学生。

4、不擅自外出兼课,

5、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6、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承诺人签字:

教师师德承诺书(新)1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着力打造团结奋进、严于律己、富有活力的教师队伍,我校教师将以“坚守岗位、脚踏实地、自重自律、博爱和谐、勤勉谦逊、淡泊名利、追求高远、豁达宽容”标准要求自己,并郑重做出以下承诺,做到“十不”:

一、不准有“三乱”现象发生;

二、不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三、不准未请假脱离工作岗位;

四、不频繁迟进校园、课堂;

五、不推诿学校安排的工作;

六、不敷衍对待工作任务;

七、不在办公室间频繁流动;

八、不在上班时间干私活;

九、不无教学案进课堂;

十、不上网聊天玩游戏。

承诺人(签名):

绥德县第二小学 二0一二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