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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三乱承诺书

书信函2.06W

为规范我校办学行为,提高教师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局治理教育“三乱”文件精神和省、市教育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我郑重承诺远离“三乱”。

治理三乱承诺书

1、不私自为学生订发、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

2.不参加或组织学生私自进行有偿补课。

3.不私自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竞赛活动。

4.不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兼任领导职务及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5.不向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贿赂、收受家长礼物。

6、不进行教育乱收费。

7、不乱办班。

如若违背以上条件或做出有损于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本人愿意接受学校、中心校及区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处罚。

承诺人:

年月

治理三乱教师承诺书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问题,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

2、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班。

3、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各类培训班提供场地、组织生源,不参与有组织的校外补课。

4、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档案资料。

5、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6、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承诺人签字:

前进小学

2015.11.25.

学校治理三乱承诺书

为积极响应县教育局召开的全县教育系统“三乱”专项治理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和《教育系统“三乱”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问题,镇中心小学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拒绝有偿家教。

2、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办班

3、不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办班。

4、不擅自外出兼课。

5、不私自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报刊,或暗示诱导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

6、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7、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

8、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占用学生的活动课及休息时间。

我郑重承诺:本人若存在“三乱”行为,甘愿接受组织上作出的相应处罚。

承诺人签字:

镇中心小学

2015-4-23

禁止三乱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行为,根据教体局相关文件及要求,严禁教师“乱收费、乱办班、乱订教辅资料”。人人争做廉洁、严格自律、有崇高职业道德的教师。

学校加强了宣传,禁止任何教师乱办班,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严禁体罚学生的违法行为;禁止任何教师乱收费,禁止任何教师以任何借口乱收学生任何费用,不得干搭车收费、加码收费等违规行为;禁止任何教师乱订教辅资料,学生用书由学校统一在新华书店统一征订,学生用教辅资料必须在征求家长意见后由学校统一在新华书店购买。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乱给学生征订或发放任何违规教辅资料。

本人结合依法办校,规范治教,对禁止“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问题向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做如下承诺:

1、不在任何时间举办补习班、培训班、不参与有偿家教等。

2、不参与从事任何形式或变相的乱收费行为。凡出现乱收费行为,一律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和纪律责任。

3、用好学校在新华书店征订的学生用教科书和教辅资料,不乱给学生发放或订购联系任何违规教辅资料。

如果出现上述违规行为,自愿承担年度考核不合格、减发绩效和不享受学校评优评先等处分;一经查处,自愿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承诺人(签字):

北街小学

2012-12-14

路政管理大队杜绝公路三乱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法纪意识,树立良好路政管理服务形象,结合大队工作实际,现签订《廉洁公正执法、杜绝“三乱”承诺书》

一、责任范围

大队全体执法人员。

二、责任目标

1、按照上级和大队的要求统一着制式服装,着装整齐、规范,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2、执法态度和蔼,语言文明,纠正违法先敬礼后亮证,尊重当事人。

3、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

4、不准“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截留、私分罚没钱财或物品。

5、不准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宴请、变相馈赠和索贿受贿。

6、不准利用职权刁难、敲诈、勒索管理对象。

7、不准超越职权和法规随意审批、收费和罚款。

8、不准以收取赔补偿费的名义不开收费票据收取现金。

9、支持和配合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对存在的问题敢于管理,加强督促整改。

10、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责任追究

1、执法形象不严肃、执法态度恶劣、执法程序不规范的将予以大队通报批评,经批评不加改正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0%。

2、因不廉洁自律违反上述其他规定的,经查证属实,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上报处党委和处纪委,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党支部书记签名:签状人:

签状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