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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承诺书

书信函6.68K

委托代理协议书内容简介:

委托代理承诺书

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根据《法律顾问处收费暂行办法》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______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件和解及撤销诉讼)。

可撤销的授权委托和承诺书

贵方:

我方的 中国白茶生态高效示范功能区 项目,授权贵方上述等人为我方进行引资工作,引资金额 40 亿元人民币,我方及全体股东现以经济和法律责任及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的担保责任签署此份承诺书:

一、贵方所引资到达我方指定的接款帐户之日起,我方承诺按实际到帐金额的1%(税前)标准;以银行现金划帐方式按贵方的指定帐号如数划拨到位,若分单操作则批清批结。贵方收取该笔引资服务费时需承担相应的税费。

二、引资款落实后,我方郑重承诺: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以下惩罚:1、贵方可凭此承诺书依法冻结我方银行帐户;2、本承诺书自动可转为我方欠贵方的居间服务费欠据;3、追回应兑现的服务费并按该费用总额加收每天千分之五的滞纳金;4、违过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我方承担;5、贵方也可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我方,我方自愿放弃抗辩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银主与我方发生纠纷时,贵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不牵责于贵方。

三、在整个引资工作过程中,我方将积极配合贵方办理相关证件及法律手续,直至完毕。

四、本承诺书不可撤销、不可更改将作为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的凭证。本承诺书与我方其他相关承诺不相抵触独立执行。本承诺书不受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定代表人而影响。

五、本承诺书经我方及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后,与贵方的受益人自填姓名的电子抄描件一并作为有效凭证,本次引资所涉及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传真件、电子邮件、扫描件等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备注:1、若2011年4月29日浙江永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长兴农村合作银行未能与中总行、银主等签订接(放)款协议、行长免责协议等全套放款文书,则本委托和承诺书作废,失去一切法律效力;2、若上述文书于2011年4月29日签订,则相关款项须于2011年5月15日前到位。(遇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则本承诺书有效期至2011年6月30日);3、本述资金为付息10年,年息1.8%,付息不还本的、一次性贴息及所有劳务费、中介费总和不超过引资总额的20%,若超过本承诺书作废、失效。

企业名称:浙江永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身份证:330522196603012334

2011年4月28日

股票委托代理购买承诺书

我方因自身战略发展需要,现委托 先生(身份证号码: )代理我方及一致行动人洽谈购买上市公司‘ ’( )法人股股权相关事宜。并对其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配合本承诺所涉购买法人股所需的一切文件、资料,并保证此次购买的真实性及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准确性。

2、***先生为本次股权转让中我方唯一委托人。我方承诺向其支付人民币现金共 万元( 万元整)作为相关活动费用。该等活动费用的支付方式:a、在拍卖结束时,支付 元( 万元整);b、余额在证券交易所过户后付清。

3、本承诺书具有协议性质,可作为法律诉讼依据;若我方届时不按本承诺兑现承诺,我方愿承担本承诺活动费二倍的违约金,并从本承诺应付之日起按日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本承诺书一式一份,由乙方执有。

5、本承诺书由承诺人盖章签字后生效。

承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二○○ 年 月 日

银行间委托代理协议书(样式二)

委托方(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中国农业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农业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立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设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国家开发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明康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收费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__杨桥镇卫生院__

(受托方)乙方: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收取杨桥镇卫生院每天的各种业务收入.。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国家对票证的使用权。

(一)委托交易的内容和方式:收费室收费,每日7-8小时,足月。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为委托方对患者提供咨询服务;

2.完成收费室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单位的收据,收费印鉴,及收费所需的各种材料。

2.协助乙方完成票证的购销工作。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时将当天的收入存入银行,最迟不能超过第二天下午四点。每天的收入用记录本做好登记,内容包括收费日期,存入银行印鉴日期。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上级单位(县财政局)对票证管理的有关规定。违者要接受有关处罚。

第五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收费总金额的1%做为劳动报酬。如现金不是当天存入银行,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字,否则,当天不计报酬。

2.乙方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应缴纳xx0万的风险押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乙方若要辞去,应提前一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扣除当月15天的劳动报酬。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杨桥卫生院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