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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倡议书

书信函3.26W

全省导游员:

旅行倡议书

安徽省旅游局“诚信旅游在安徽”宣传活动月已正式启动,我们感到无比自豪但也深感责任重大。导游员是旅游业形象的窗口,导游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旅游业的形象。在此,我们——荣获“安徽省首届导游电视大赛十佳导游员”荣誉称号的导游员向全省的导游员发出以下倡议:

一、坚决响应安徽省旅游局的号召,积极投入到“诚信旅游在安徽”的活动中去,认真按照“诚信旅游在安徽”活动方案的要求,做好导游服务的各项工作。

二、严格遵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服务行为,抵制不正之风,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树立导游的良好形象。

三、率先垂范、文明待客,争做旅游优质服务的标兵。在导游服务过程中,围绕“让游客满意,玩得开心、游得安心、消费放心”的宗旨,严格做到尊重游客、规范服务、诚信服务、细微服务、贴心服务,认真接待好每一个旅游团,照顾好每一个旅游者,一切为旅游者着想,让游客满意放心。

四、倡导文明旅游,传播文明之风,积极宣传安徽,做“爱我安徽、宣传安徽”的文明使者。以良好的文化内涵、优美的语言、优质的服务,向海内外游客宣传安徽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变化以及名胜古迹、

悠久的历史,不做损害国格、人格的任何事情,要自尊、自爱,向游客奉献诚心和爱心,当好旅游“形象大使”。

五、加强旅游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增强文化和品格的涵养,不断提高文化和思想素质,争做一名业务精通、思想过硬的导游员。接待旅游者时,做到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雅、落落大方、严以律己、真诚待人。

六、认真执行《导游服务质量》等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诚信待客,履行合同义务,保证旅游服务质量。在实施导游活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导游工作程序,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向游客索要小费,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不擅自改变行程,不随意增加、减少或者中止旅游项目,决不欺客宰客。

我们诚挚地希望广大旅游者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并进行严格监督。我们将以这次全省旅游-行业开展“诚信旅游在安徽”活动为契机,通过优异的工作业绩、良好的'信誉,全面打造我省导游优质服务的品牌,为全省旅游市场健康、和谐、持续、快速发展作出贡献!

旅行倡议书 [篇2]

为践行“五和”郧阳,倡导文明出行、文明旅游,巩固我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动员号召全区市民讲文明树新风、革除生活陋习、争做文明市民,共同创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行走有道、乘车有序、坐车有礼、开车有德,不乱停靠,不抢道抢行,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风气。

2、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大声喧哗,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破坏花草树木,营造良好的公共秩序。

3、保护环境,爱护家园,不乱丢垃圾,不乱写乱画,不随地吐痰,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4、讲究餐桌礼仪,文明用餐,不劝酒,不酗酒,按需点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吃不完就打包,倡导和谐文明的消费新风。

5、尊重当地习俗,维护景区秩序,爱护景区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展示郧阳人的文明风采。

6、保护水源清澈,不污损,不破坏,不往河中乱扔杂物,节约水电,保护清澈明净的生命之源。

7、规范经营行为,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不“欺客”、不“宰客”,努力提高自身文明素质。

8、以诚相待,以礼相待,以善相待,尊重他人,礼让别人,做“五和”郧阳的践行者,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创造良好的出行、旅游环境而共同努力。

十堰市郧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十堰市郧阳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2015年4月28日

旅行倡议书 [篇3]

旅游业是反映中华文明的窗口行业。推进文明,旅游先行。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推行文明诚信旅游建设,为把成都率先打造为我国文明旅游的示范城市而不懈努力。

一、树立文明旅游良好形象。一个人的言行举止代表着个人修养和城市、乃至国家的形象。旅游企业要求加强引导,旅游者要自觉规范在旅游活动中的言行举止,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和公共设施,保护生态环境,做好中华文明的传播者和践行者。时时处处保持良好的形象。

二、树立理性健康消费理念。自觉崇尚文明美德,抵制不良陋习,反对低价低质旅游产品。积极参加体现良好情操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旅游活动,抵制低格调、低品味的旅游项目,警惕低价低质的旅游产品,杜绝挥霍浪费的旅游消费行为,在旅游活动中,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自觉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树立诚实守信经营风尚。各旅游企业要坚持文明经商,自觉遵守市场行为规范,树立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坚持明码实价,言行一致,对违规、违约,不合理低价竞争,欺客宰客的行为,要坚决予以自律惩处。积极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规范服务人员的从业行为、职业道德和自我约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倡导人性化服务。努力营造文明旅游的市场环境,积极服务文明之都的成都新形象。

四、树立文明旅游法制意识。广大旅游从业人员要积极宣传文明旅游知识,对游客进行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对不文明旅游-行为进行提醒、告诫和制止工作。要在做好文明旅游引导者的同时,身体力行地践行文明旅游,以身作则,用自己的文明举止感染和带动旅游者,增强游客的法制意识与契约精神,促进旅游者文明素质的提升。

五、树立从我做起责任意识。要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旅游法》,广泛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对文明旅游、诚信旅游进行宣传,增强自身及周边同事朋友、游客的旅游法制观念,强化文明旅游从我做起的责任意识,增强抵制不文明旅游-行为的自觉性,推动全民旅游素质的整体提升。

旅行倡议书 [篇4]

日前,陕西省旅游-行业13家单位联合发布文明旅游倡议书,倡议行业自律为文明旅游保驾护航,共同塑造文明陕西、文明中国的文明旅游良好形象。

陕西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旅行社总社西北有限公司、西安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中国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康辉西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海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天马国际旅行社、陕西海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旅游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西安光大国际旅行社、西安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陕西友联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百仕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向全省旅游-行业发出倡议:

遵守旅游-行业自律准则。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坚决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行业规范为每位游客创造温馨美好的旅游环境。旅游前与游客签订正规合同,并为游客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做文明旅游表率。旅游从业人员以行业自律严格要求,尤其出境领队人员要率先践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做好文明旅游示范和引导,对游客做好出境文明旅游-行前教育及境外风俗习惯、文明礼仪的说明,行程中随时关注游客行为,对不文明举止及时提醒和制止。

认真学习落实《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及《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引导规范》、《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将三个规范转化为旅行社导游领队的自觉行动,体现在每个工作细节中。

动员全社会做好文明旅游工作。呼吁社会各界对有损行业规范、违背公德的出境游不文明行为说“不”,以公众监督推动文明旅游风尚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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