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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书【精】

书信函6.79K

借款担保书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借款担保书【精】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一、请您在签约前,再次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合法的授权;

(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兴业银行责任,以及字体加粗部分的内容;

(三)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的约束。

二、兴业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的特别约定条款中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三、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保证人为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含义:

一、保证人,指为主合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担保方式,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又称担保人。

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电讯费等。

第二条对立约方的说明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

第三条主合同

一、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二。

二、主债务实际期限与前款约定借款期限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所记载的期限为准。

第四条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包括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借款本息),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清偿责任。

二、主债务履行期间,债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的,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主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六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期间有以下两种方式:

1、全程担保:主合同约定到期一次付清借款本金时,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清本金时,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每期应还本金的保证期间为每个还款日后两年。

2、阶段性担保:保证期间为每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还存在抵押担保的,则: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并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以债权人为抵押权人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则自该房屋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如以其他物品作为抵押物的,则自以债权人作为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但对于在该日之前已到期的债务人债务,以及该日之前发生保证人或/及债务人的违约而引起的本合同项下债务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和相应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的约定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三。

二、债权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或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七条见索即付

保证人承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均为见索即付,即只要债权人向保证人提交列明保证合同号与主债务金额的借款催收通知文书,保证人应当在收到之日履行清偿责任。同时,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在发出借款催收通知文书后,无须经过法律程序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款。

第八条保证人声明与承诺

一、保证人为法人的,则:

(一)保证人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实体,具有法律规定的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签订本合同已依法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二、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保证人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保证人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三、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划款项用以清偿保证人应承担的债务及其他费用。

五、保证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债权人不接受其为保证人的下列事件:

(一)与保证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二)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三)保证人承担的各类债务、或有负债或向第三人提供的保证、抵(质)押担保;

(四)保证人在与债权人或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五)保证人经营亏损或经济效益(收入)急剧下降;

(六)保证人改变经营机制,发生兼并、破产、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联营、合资(合作)、分立、产权转让、解散等情况;

(七)其他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或担保能力的情况。

六、保证人按时向债权人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报告、借款使用情况报告和债权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并积极配合债权人对债务人使用借款资金情况和债务人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资产负债、银行存款、现金库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在不影响债务人今后偿还债务的前提下,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款项。但如果债务人同时面临保证人的追偿和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保证人同意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债权人的债务。

八、如债务人与保证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的,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或事实上损害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享受的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如进行任何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与外商、港澳台商签订合资、合作合同;撤销、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投资公司;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于股份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的交易;进行其他任何机构变更或改变经营性质),保证事先书面通知债权人。如债权人要求追加或更换担保方式和主体,保证人保证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担保方式和主体。

十、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不以任何方式转移、隐匿财产,或放弃、消极行使债权,或者以其他行为造成财产减少。

十一、保证人对在本合同项下及与债权人任何部门或机构、其他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保证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

十二、当债务人未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而无须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

十三、保证人如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将于申请前通知债权人,登记后立即将有关登记副本送达债权人。

第九条担保人义务的独立性

一、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保证人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是未加重债务人的责任的,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继续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但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借款期限的,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保证人保证债务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如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均不影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保证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一)违反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与承诺;

(二)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二、违约情况发生后,债权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违约;

(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要求保证人支付主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四);

(四)要求保证人赔偿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实际损失;

(五)要求依法撤销保证人损害或可能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三、如保证人经营状况恶化,或丧失商业信誉,或因保证人以外的其他因素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债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中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三、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一)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

(二)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三)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四、保证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管辖、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

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保证人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成就后生效:

(一)立约双方已签字或盖章;

(二)债权人要求对合同进行公证的,则本合同公证手续已依法办理完毕。

二、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保证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债权人依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三、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根据政府部门、银行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建设个人征信工作的需要,保证人应允许债权人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向上述部门、机构所建立或认可的信用征信系统报送信用信息,并允许相关信息被合法查询。

四、如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自愿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的,若债务人违约,则保证人愿意放弃诉权、抗辩权而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

一、对立约方的说明

(一)债权人: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二)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借款担保书2

出借人: 电话: 身份证号:

借款人: 电话: 身份证号:

保证人: 电话: 身份证号:

鉴于出借人 于 年 月 日向借款人 提供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以下称借款金额),且双方于 年 月 日就该笔借款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附件后),依据上述借款合同该笔借款期限为 ,利率为 。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上述借款合同所有条款,应出借人的要求,保证人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现向出借人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借款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偿付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到期应付款项的 %(即相当于借款金额 %【人民币 元】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出借人即有权直接向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出借人第一次书面要求还款通知后 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保证人担保范围内的所有款项主动支付给出借人,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要求还款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

利息和出借人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担保合同自保证人和出借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出借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担保书正本一式二份,出借人和保证人各执一份。

  出借人: (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人: (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书3

编号:

银行:

鉴于你行向 (下称“借款人”)提供贷款(金额) (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合同)编号为 。该贷款期限为 ,利率为 ,用于 。本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现本保证人同意为上述“贷款”全额担保,特此开立以你行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你行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偿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全部和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本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你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和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以“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你行,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他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和延付利息。本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保证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贷款”金额,对不超过“合同”金额 %的追加贷款部分,按本担保书规定承担担保义务。

五、在“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前,本保证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证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和索偿权。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证人提供抵押品,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你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

六、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担保书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

1.本担保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作合同、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借款人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

2.你行延缓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或本担保项下的权利,或对“贷款”项下的还款给予任何宽限,或与“借款人”之间达成其他任何形式的和解或变通执行方式,无论是否通知本保证人;

3.“借款人”执行其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或“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署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他文件;本保证人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由“借款人”清偿以后,发生“借款人”破产被清盘,而根据法律规定该全部或部分清偿无效,届时,本担保书对该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继续承担本担保书规定的担保义务。

八、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及确认,如你行与“借款人”修改、补充、删除“合同”条款,丝毫不影响上述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担保责任和义务,但是变更“贷款”用途条款者除外。除“贷款”用途条款变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征得本保证人同意。“合同”中与担保金额和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以后,本担保书的担保期限即自动顺延,上述担保义务不变,除非本保证人主动偿付全部“到期应付款项”;担保金额则按本担保书规定的范围及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除非本保证人另有书面承诺。

九、本保证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上述第六条第1款中本保证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转让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本担保书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十一、本保证人的继承人、代理人或受让人将受本担保书所有条款的约束,承担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但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任何担保义务。

十二、本担保书是连续性的担保,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偿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本担保项下受益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你行执二份,本保证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

保证人名称: (法人公章)

签发人: (签字)

职 务:

开立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人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法定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

结算户账户:

借款担保书4

出借人:

电话:

身份证号:

借款人:

电话:

身份证号:

保证人:

电话:

身份证号:

鉴于出借人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借款人_____提供借款人民币_____元(大写:元整)(以下称借款金额),且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该笔借款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附件后),依据上述借款合同该笔借款期限为_____,利率为_____。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上述借款合同所有条款,应出借人的要求,保证人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现向出借人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借款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偿付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到期应付款项的_____%(即相当于借款金额_____%【人民币_____元】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出借人即有权直接向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出借人第一次书面要求还款通知后 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保证人担保范围内的所有款项主动支付给出借人,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要求还款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 利息和出借人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担保合同自保证人和出借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出借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担保书正本一式二份,出借人和保证人各执一份。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借款担保书5

编号:____

甲方借款人: 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籍贯: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

现工作单位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

乙方(贷款单位):________ 乙方(贷款单位)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移动电话: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 现工作单位:________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同事、亲戚、朋友

借贷事由因宁波市镇海金亿机电有限公司车间员工刘虎家中生活困难。

协议事项: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壹万元(¥____X)于 20__年7月7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无

三、借款期限:20__年X月X日至20__年X月X日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从7月15日至20__年__月15日(共5个月)以____元/月的额度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还借款。

五、(担保人)刘亮愿意为乙方贷给甲方刘虎人民币壹万元(¥____X)提供担保:若甲方(借款人)未按时还清乙方的贷款,甲方担保人刘亮愿意无条件承担还清剩余贷款。

六、违约责任: 若双方违反以上协议,需向对方承担支付壹仟元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均可提交当地司法部门仲裁或裁判。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借款担保书6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单位):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同事、亲戚、朋友。

借贷事由:(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事项: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____万元(¥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月__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无

三、借款期限: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从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个月)以______元/月的额度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还借款。

五、(担保人)___愿意为乙方贷给甲方___人民币壹万元(¥________)提供担保:若甲方(借款人)未按时还清乙方的贷款,甲方担保人___愿意无条件承担还清剩余贷款。

六、违约责任:若双方违反以上协议,需向对方承担支付壹仟元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均可提交当地司法部门仲裁或裁判。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担保书7

出借人: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

一、本担保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借款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偿付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到期应付款项的_____%(即相当于借款金额_____%【人民币__________元】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担保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本担保合同自担保人和出借人签字之日起生效,_____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出借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担保书正本一式二份,出借人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担保书8

编号:

交通银行 行:

鉴于你行向 (下称“借款人”)提供(币种) 贷款(金额) (大写: )(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合同”)编号为 。该贷款期限为 ,利率为 ,用于 。本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现本保证人同意为上述“贷款”全额担保,特此开立以你行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你行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偿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全部和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本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一期应付款项”,你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和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以“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你行,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和延付利息。本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保证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贷款”金额,对不超过“合同”金额 %的追加贷款部分,按本担保书规定承担担保义务。

五、在“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前,本保证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证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和索偿权。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证人提供抵押品,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你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

六、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担保书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

担保人:

日期:

银行贷款注意事项

1、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提供本人住址、联系方式要准确,变更时要及时通知银行;

2、贷款用途要合法合规,交易背景要真实;

3、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预期,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4、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还款额不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5、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

6、要按时还款,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7、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对于抵押类贷款,还清贷款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登记;

8、提前还款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与银行沟通才可以办理。

借款担保书9

出借人: 电话: 身份证号:

借款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担保人: 电话: 身份证号:

鉴于出借人 于 年 月 日向借款人 提供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以下称借款金额),且双方于 年 月 日就该笔借款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附件后),依据上述借款合同该笔借款期限为 。担保人已了解并同意上述借款合同所有条款,应出借人的要求,担保人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现向出借人保证如下:

一、本担保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借款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偿付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到期应付款项的 %(即相当于借款金额 %【人民币 元】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担保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出借人即有权直接向担保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处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出借人第一次书面要求还款通知后 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担保人担保范围内的所有款项主动支付给出借人,应支付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要求还款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出借人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担保人承担,担保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担保合同自担保人和出借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

五、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出借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担保书正本一式二份,出借人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出借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借款担保书10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__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请金额____________的借款,经保证人保证担保,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借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借贷利率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整)借款用途为_______。

乙方同意将前述款项借给甲方。实际放款日为_______。借款的利息为_______。

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结息。

第二条 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出借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乙方的利益,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甲方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甲方和乙方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乙方损失,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_____%的赔偿金。

8、甲方出现违约逾期不还款情况由乙方登报声明公示其违约信用信息

第三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_____天向乙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乙方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当乙方按约将出借款项交付甲方后,乙方有权将本合同涉及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乙方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甲方与保证人时,债权转让依法生效。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_____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补充协议书、授权委托书、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出借规定办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担保书11

出借人: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有限公司 张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有限公司向出借人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人民币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详见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借款人书写借条】。现________有限公司张_____自愿做为借款人的担保人签订本担保书。

一、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_____向出借人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元,(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归还),利息按照还款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3.5倍计算支付,以及出借人索要债权时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等。

二、担保期限:借款人向出借人还清上述款项时止。

三、担保方式:担保人对借款人的还款行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和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四、担保人承诺:

1、担保人已完整阅读借款人的借条,保证借款人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息。

2、若借款人没有按期归还借款,或没有完全归还借款,担保人保证在还款之日起10日内,无条件将欠款、利息一次性支付给出借人。

2、如因借款人延期还款行为,给出借人造成的其他损失,担保人保证在收到出借人通知10日内,无条件向出借人赔偿。

3、若有上述情形之一发生,出借人有权直接向担保人索偿,担保人无条件负责清偿借款人的所有债务,赔偿出借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本担保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不得撤销。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赔偿完毕所有损失时自动失效。

六、本担保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配偶: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二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担保书12

出借人:xxx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xxxxxx

担保人:xxx有限公司 张xx 身份证号:xxxxxx

借款人xxx有限公司向出借人xxx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人民币xxx元(小写xxx元)【详见20xx年xx月xx日借款人书写借条】。现xxx有限公司张xx自愿做为借款人的担保人签订本担保书。

一、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xx向出借人xx借款人民币:xx元,(20xx年xx月xx日前归还),利息按照还款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3.5倍计算支付,以及出借人索要债权时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等。

二、担保期限:借款人向出借人还清上述款项时止。

三、担保方式:担保人对借款人的还款行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和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四、担保人承诺:

1、担保人已完整阅读借款人的借条,保证借款人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息。

2、若借款人没有按期归还借款,或没有完全归还借款,担保人保证在还款之日起10日内,无条件将欠款、利息一次性支付给出借人。

2、如因借款人延期还款行为,给出借人造成的其他损失,担保人保证在收到出借人通知10日内,无条件向出借人赔偿。

3、若有上述情形之一发生,出借人有权直接向担保人索偿,担保人无条件负责清偿借款人的所有债务,赔偿出借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本担保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不得撤销。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赔偿完毕所有损失时自动失效。

六、本担保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xxxx 联系电话:xxxxx

担保人:xxxx 联系电话:xxxxx

担保人配偶:xxxx 联系电话: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借款担保书13

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

为促进保定经济发展,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担保的司法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开展担保贷款业务,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担保对象

保定范围内依法设立、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均属担保贷款的选择对象。

第二条担保方式

本协议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担保期间

甲方的担保期间为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满两年。

第四条担保程序

4.1甲、乙双方相互推荐项目,可以各自独立或联合开展客户评价及调查工作,贷款决定权在乙方,担保决定权在甲方。

4.2甲方在乙方辖内的县级联社开立保证金帐户,甲方存入的保证金金额不低于其担保额的20%,无最高额限制,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支用保证金专户资金。

4.3贷(保)后管理。甲、乙双方应加强合作,建立稳定的信息联系方式,相互交流和通报借款企业的信息资料,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4.4甲方根据被保证企业的经营状况、发展前景及企业类型、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情况有权索取被保企业的资料,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措施,同时将反担保措施通知乙方,被保证企业或其他担保单位是否提供反担保,不影响甲乙之间合作合同的效力。

4.5担保责任范围。甲方承担担保贷款风险的责任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利率

5.1对于甲方特别推荐的部分产品适销对路、科技含量高、效益较好的优质中小企业,根据具体情况,乙方可在符合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及乙方信贷政策的条件下较同类企业给予相应的利率优惠。

5.2具体贷款利率以借款合同的约定为准。

第六条贷款催收及贷款展期

担保贷款到期前十五天,甲、乙双方均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资金归还贷款。若借款人确因困难申请展期,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后方可办理展期手续。

第七条保证履行

7.1信贷业务品种到期,借款人逾期未能足额还款,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保证金账户扣划,担保贷款逾期,甲方按约定条款依法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在贷款到期后十日内将扣划不足部分汇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担保代偿专户,具体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7.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解释》第二十九、三十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变更借款合同未经甲方同意;

二、乙方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三、乙方允许借款人延长贷款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7.3甲方在履行保证责任后,就代偿部分自动取得原乙方对借款人的权利,乙方负责将借款人的全部资料和对借款人的权利转移给甲方。

7.4对债务的追索以甲方为主,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行使追索权。

第八条信用承诺

8.1甲方贷款担保额度不得超过其自身净资产的5倍,且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10%,并应通报如下事项:

一、甲方遇有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经营方针调整、与其他银行或政府机关及法人单位签订对本协议执行产生影响的法律文书,甲方须向乙方通报。

二、甲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后每季度向乙方通报一次其在各金融机构的担保余额、代偿率、损失率、保费收入、担保基金收益等关键指标;甲方在各金融机构办理担保贷款的总余额超过甲方实收资本的5倍时,甲方有义务通报乙方。

8.2乙方承诺遵守信贷规则,规范担保贷款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工作,及时地向甲方通报借款企业的资信及有关情况;

8.3甲方承诺配合乙方进行担保贷款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等工作。

8.4甲方、乙方承诺严格履行具体担保合同所确立的各自的义务。如甲方发生被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涉诉及其他重大事项可能导致其资产大幅减少或清偿能力降低的事项,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告知,并有权进行相关调查。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及具体项目签订的担保合同所规定的各自的义务应自觉遵守、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约束的行为,即为违约。违约方按本协议及具体担保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相关附则

10.1本协议是双方合作的基本框架,业务合作的具体事项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具体担保合同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担保合同为准。

10.2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所涉及的各项比率、倍数、期限等可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需要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10.4本协议及补充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0.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6本协议的有效期三年,自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开始计算。

10.7本协议期满后,根据本协议签订的借款协议及担保合同等继续有效,直至履行完毕。

10.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担保书14

甲方(贷款方):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三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大写)元整。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总共为___________月。

四、借款利率

本合同执行固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__‰。借款期限内不变。

五、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六、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还款收据。

七、担保条款

(一)本借款由___________用___________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质)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

(二)本借款由___________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三)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二)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九、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三)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十、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将现款交付给乙方,乙方给甲方出具借据,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二)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若逾期还款,除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外,另每逾期一日按借款总额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到还清借款为止。

(三)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回借款,追款期间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律师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丙方对发生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三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_____________借款方:(签字)____________保证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担保书15

xx燎东置业有限公司:

鉴于你公司向山东华煜电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下称“借款人”)提供借款限额贰拾万元(金额)(下称“借款”)。该借款协议规定用于山东xx国际汽车广场项目C区地块消防工程施工需要。本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协议”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现本保证人同意为上述“借款”全额担保,特此开立以你公司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你单位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协议”。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协议”规定条款执行,你公司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

  xx市源源经贸有限公司

  XXX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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