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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申请安置房报告

尊敬的区领导:

残疾人申请安置房报告

我叫王德清,男,现年43岁,残疾人,户口隶属于西洞庭管理区祝丰镇育才居委会;家有90岁的母亲与11岁的儿子,现一家三代三口人居无住所,食无着落。

我于1992年来到西洞庭管理区,先后在西洞庭糖厂、罐头厂做过杂工, 2000年在圆盘路购买了一间门面住房(其中借款2.5万余元),从事大米和饲料经营,以此来维持一家人的基本生活,生意一直都比较红火。

2017年因区里建设文化广场的需要,我的门面住房也被列入了拆迁范围,一次性仅仅补助了9000余元。拆迁后政府也积极地想尽了办法,多次给我租了临时住房,但租住的房子大多都是小偏屋或是一间房。这几年以来,由于现在门面租金太高,也没有本钱再从事大米与饲料生意,生活日见拮据,2017年妻子丢下儿子离我而去,外出打工至今杳无音讯,家里基本上没什么经济来源;自己曾先后多次在企业求职,但因身体残疾,行动不便而遭到拒绝。全家三口人现一直靠政府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度日,自己也常常感到身残志不强,没有什么能力,但生活在这个和谐的社会里,我想我这个没用的人也没别的`办法,就只有厚着脸皮来感受党和政府给予的温暖和关怀,现正值西洞庭的惠民工程----安置房

即将竣工,初次投入使用之际我特写此申请,请求区各级领导给我安置一套让我一家人能正常生活的住房!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11年1月22日

残疾人申请安置房报告 [篇2]

我叫刘玉杰,男,1963年9月生,汉族,高中文化,1980年6月参加工作,本县罐头嘴镇人。1980年10月户口迁往城关镇扬旗嘴居委会,并在辰阳建筑公司工作。1986年迁居城南居委会6组,先后在县酒油厂,县外贸五金机械厂工作。因为安置过度房不太方便,城南居委会的五保老人不愿前往,于是要求符合条件的人予以配合。我得知消息后,县房产局庄子权主席找我商量,并要求我主动配合,我爽快地答应了。

后因修建辰阳南路(即原汉南路),需要拆迁,我又是搬迁对象之一,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并与当时给我做工作的县房产局副局长刘忠、安置办主任王成富形成口头协议:今后只要我县分配居民安置房,积极搬迁的就会第一时间安置。

我现在居无定所,借居在图书馆已3年,强烈要求县国有公房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解决我的实际困难。

刘玉杰

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