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萃馆

位置:首页 > 范本 > 机构

中国矿业大学申报2017年博士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的通知

机构8.66K

根据我校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总体要求,现将2017年中国矿业大学博士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中国矿业大学申报2017年博士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的通知,全文如下:

中国矿业大学申报2017年博士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的通知

原文地址: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包括2017年9月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项目支持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项目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鼓励学科交叉和融合;

3、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源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含录用,需提供录用证明)。

  二、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为1年或2年,即2017年1月—2017年12月或2018年12月,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必须完成项目。

  三、项目资助金额及考核目标

项目分为A类、B类,其中:

  A类:资助额度,6万元

考核目标: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在SCI/SSCI源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

  B类:资助额度,3万元

考核目标: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在SCI/SSCI源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申报国家标准学科与分类代码为140(物理学)、150(化学)、180(生物学)、430(材料科学)或530(化学工程)的项目在上述资助额度和考核要求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万资助经费和1篇SCI/SSCI源期刊论文(即A类资助额度7万,考核要求3篇SCI/SSCI论文;B类资助额度4万,考核要求2篇SCI/SSCI论文)。

凡获资助项目发表学术论文时必须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和项目编号(以立项通知上公布的项目编号为准),且同一篇论文原则上不再标注其他项目资助,如标注多个项目,则仅对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江苏省创新团队、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平台资助项目计入考核,对于标注其他各级各类项目的`论文均不计入考核。

此外,所有标注本基金资助的论文不计入“创建ESI一流学科博士生专项指标”录取博士生的在校期间发表论文考核数量,也不用于我校优秀创新博士奖学金的考核,但可以用于前期申请。

  四、申报材料

申请者须认真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博士创新专项基金申请书》(附件1),封面页“亚类说明”选择填写“A类”或“B类”,申请书中需填写的国标学科代码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可到科研院网站“下载专区”——“常用文档”下载查看。

  五、申报及评审工作安排

3月7日—3月15日申请者撰写申请书,并提交3份纸质材料到所在单位;

3月15日—3月20日各有关单位组织教授委员会对《申请书》进行评审;

3月21日17:00前,各有关单位将建议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所有项目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报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服务大厅(文昌校区研究生院2317房间),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逾期不予受理,且申报期间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

研究生院: 丁 淮 马 明 电话:83995625

科学技术研究院: 丁 栋 修伟杰 电话:83590165

 附件:1. 《中国矿业大学博士创新专项基金申请书》

2. 中国矿业大学博士创新专项基金建议资助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