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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精选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精选15篇)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1

随着寒假和春节的临近,冰雪灾害和强降温天气增多,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寒假前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过上一个祥和、健康、文明、和谐的节日和假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特制订如下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通过开展安全大整治活动,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狠抓细节落实,完善管理措施,确保学校和学生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了校长罗起祥组长,安监科解建国为副组长,值班教师为成员的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春节期间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

三、工作重点

1、安全保卫。寒假前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力量,增加安保人员,完善制度,增加投入,改善条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师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严格落实出入登记制度,把好学校安全的第一道关口。教育学生假期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2、消防安全。防火工作是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学生相对集中的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正常使用。加强对学校用电、用火、用气的管理,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保证校舍内疏散标志和照明设施的正常使用。教育学生寒假期间不乱燃放烟花鞭炮,不玩火。

3、交通安全。春节期间雨雪等恶劣天气较多,且大量车辆返乡,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季节,禁止学生租用、乘坐“三无”车辆。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遇有大雪、大雾、大雨等极端恶劣天气,道路不畅通、交通困难,学校要上报当地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及时调整上课或放假时间,确保师生安全。

4、食品安全。严把饮食关,严防食物中毒。教育学生在春节期间注意饮食卫生和饮食安全。

5、校舍设施安全。对学校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要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情况。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要检查保管存放情况,排除安全隐患。

6、周边环境安全。学校门口机动车道路要请求交警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禁止在学校500米范围内设立“三室两厅”;杜绝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饮食摊点和小卖部。

7、安全教育。放寒假前在开展好常规的安全课的同时,根据实际工作特点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结冰的河面滑冰玩耍,不在野外生火、玩火,不在民间风俗、春节等节日期间乱燃烟花爆竹,教育学生安全用电,防止触电事故和火灾。

8、应对突发事故。教育学生要学会应对紧急情况;要让学生了解暴风雪、大雾、地震、发生火灾,常见传染病等自然灾害和疾病的知识;加强对学生禁毒工作教育;教育学生应对突然情况,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学校要重视春节前的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排查和整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遏制事故的发生。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校长要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要认真抓好安全工作,对学校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认真分析原因,研究防范对策,确保安全。假期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安排好教师值日,每天要有一名班子成员带班。

3、合理安排,坚守岗位。寒假期间,充分利用假日期间对校舍及设施进行检查维修,落实好假日期间的值班制度,确保校舍和学校财产安全。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种形式搞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自护能力。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2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小院的和谐稳定,经党委政府同意,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保持高度警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分工

为确保此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不走过场,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尹修富、镇人民政府镇长陈晓波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应急办、经发办、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社管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治办、供销社、运输社、教育管理组、供电所、畜牧站、行政执法办、中心卫生院等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有关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分设8个检查小组赴场镇、各村居及各企事业单位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具体分工详见附表2。

此次检查由镇安委办牵头负责,各村居、各部门配合。8个检查组的负责同志在2月9日下午6:00前将此次安全检查的记录及隐患台账交镇安委办周建华处。镇安委办汇总后将隐患台账交办给相应行业部门,由相应部门负责整改,并及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镇安委办销号。

三、检查时间

20xx年2月8-9日。由各组负责人自行组织。

四、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及全镇辖区、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疫情防控措施、森林防灭火工作、烟花爆竹零售店、液化气及天然气、供销社、商超、道路交通、农业机械、建筑施工、危房危楼、水库水域、船舶、特殊困难群体、居住类综合楼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五、检查内容

(一)各村(居)、镇级各部门。主要检查各村委、镇级各部门贯彻落实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及中央、省、市、区近期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机制的情况。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的情况;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以及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工作是否落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否取得实效。森林防灭火、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宣传、隐患排查落实情况。

(二)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主要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职业卫生、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的情况,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是否“五到位”。森林防灭火、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宣传、隐患排查落实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情况。

1.消防。检查超市、客运车站、宾馆饭店、网吧、KTV、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以及火源、电源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情况;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建设、综合楼消防安全、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2.道路交通。检查道路客运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开展各类客运、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对运输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雷电影响,发生自燃、爆燃事故情况;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情况。

3.建筑施工。检查施工现场,“洞口临边”等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点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按施工要求设置防护栏、防护网情况;严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高处作业人员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情况;制定和落实应急预案,防雷、防大风等工作情况;防止火灾、有害气体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地下建筑等密闭环境的作业防护,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合理组织生产作业情况。

4.危险化学品。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环节的管理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治理事故隐患,防范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工作开展情况。

5.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检查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炸药等民爆器材情况。打击治理烟花爆竹零售店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6.农业农村安全。对全镇辖区各类水库、水域进行全方位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形成台账,制定清单式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对所有船舶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存在违规运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采取强制措施、严格管理。对农业机械进行排查,对存在隐患要立即停用,对不明生产来源的要严肃查处。

7.森林防灭火。重点检查落实上级各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扑火队伍建设情况,物资储备情况,宣传教育落实情况,值班值守情况,隐患排查情况以及四禁止、十不准、一封信的张贴宣传情况。

8.危房危楼排查。全面排查辖区内老旧房屋,长期无人居住房屋,“烂尾楼”,特殊困难群众居住房屋等情况,禁止一切人员在危房危楼内进行生产生活行为,强化隐患排查与治理,建立清单,逐个销号。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做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隐患整改行动迟缓、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通报。

(三)认真负责,务求实效。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细致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中,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顺利完成。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被检查单位要做到,能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并指定专人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

(四)标本兼治,构建机制。各单位要通过大检查建立安全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3

各村(居)、乡直各单位: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防火安全工作,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按照县政府安排,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安主抓,单位主责,全民参与”的原则,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乡20xx年元旦、春节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检查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派出所。

二、检查目的

通过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全乡防火安全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范事故发生,推动我乡防火安全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欢乐祥和。

三、检查内容

1、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乡派出所要重点加强对“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

2、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乡派出所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3、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检查。乡农业中心要及时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灾前防范,管住火源,超前做好乡村、油库以及其它重要设施的防护工作,对重点林区内各种施工场所及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查火灾隐患。

4、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中心校要加大对全乡学校的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学校安全万无一失。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

检查时间为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月10日。各村、有关单位要组织自查,乡政府将不定期进行督查。

1、单位自查: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月5日,生产经营单位按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检查。

2、职能单位: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月12日,乡派出所负责组织对民爆物品安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九小”、“三合一”场所专项检查。

3、乡政府督查: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月15日,乡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各村,驻乡单位开展防火安全督查。

4、再排查:从20xx年1月16日至2月6日。乡政府将对防火安全大检查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确保防火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措施,尤其是节后开工要做到安全有序。

五、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防火安全大检查工作。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防火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做好节日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单位自查要做到认真彻底、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乡领导将亲自带队,深入到易发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和部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坚决防止走过场。

3、突出重点,根治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暂时整改不了又无法确保安全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要花足力气做好事前的预防工作,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对因工作不认真、检查不到位、问题未能发现或处理不及时而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4、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在开展大检查和节日期间,要严格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落实具体值班人员,明确职责,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对发生火灾事故必须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4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生产经营建设任务重,节日节庆社会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量大,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各社区管委会、村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与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突出抓好交通运输、消防、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及旅游等领域安全监管。

(一)道路交通领域。由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牵头,石帆派出所、虹桥交警中队配合,要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船)、危险品运输车(船)及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船舶和农村山区、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安全监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铁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消防领域。由石帆派出所、街道消防工作站牵头,市场监管、文化等部门配合,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租房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执行情况,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消防设施配备、维护保养以及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要求。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由街道安监所牵头,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街道城管中队等有关单位配合,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以及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烟花爆竹等行为,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以及烟花爆竹企业“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突出抓好对危险化学品仓库、装卸场地、罐区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检查。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旺季安全专项检查,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以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

(四)油气输送(燃气)管理。由天成城管中队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牵头,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等有关单位配合,重点打击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整治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日常维护不到位等问题。燃气:重点打击燃气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非法充装、非法倒罐等行为,整治现场混乱、设施设备检修保养不及时、无相应资质人员从事充装工作等问题。

(五)机械制造领域。由天成安监所牵头,供电部门配合,深入开展机械制造行业防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以及气动行业防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企业用电设施、高处作业、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以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情况。

(六)建筑施工。由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牵头,东城住建所配合,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七)电(货)梯等特种设备。由街道经济发展办牵头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超市(商场)、宾馆、医院、学校、车站、居民住宅小区使用的扶梯、自动人行道、客梯、货梯等特种设备的维保、检验、安全管理以及应急预案等情况,重点打击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装、改造、维修、保养中违法行为。采用“人防+技防”的手段确保维护保养、定期检验、设备运行安全。

(八)水利工程领域。由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重点检查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大坝、水闸、电站、泵站、堤防等水利设施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突出病险水利工程巡查和监管。

(九)学校安全。由社会事务办牵头,城区教育学区配合,加强对各类学校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和解决学生交通、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以及学校周边和饮食安全问题,着力改善校园教学安全环境。

(十)食品安全。由社会事务办牵头,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重点检查和解决禁限用农药使用、米面制品非法添加剂、重大传统节日餐饮安全、私屠滥宰、屠宰销售注水肉和病害猪肉等问题,严格整治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对周边的餐饮店和集市摊位等涉及餐饮服务的单位及个人开展节前大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确保全街道安全有序。

(十一)宗教场所。由统战办牵头,社会事务办、文化站、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等配合,对宗教活动场所房屋结构、电力线路、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通道、安全防火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和谐稳定。

(十二)文化市场。由社会事务办牵头,文化站、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配合,对街道范围内的歌舞场所、棋牌茶室、网吧营业场所、印刷、出版物等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疏散通道、电力线路安全,以及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其他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职能特点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方式

本次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协调,实行各线具体组织实施排查,街道安委办汇总。采取企业自查、各单位、各行业(各线)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社区、村(居)、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精心研究部署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和春节期间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统一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张海为组长,各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委会成员、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永旺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吴育文同志为工作联络员(电话:62110188,传真:62111010)。

(二)创新工作方式,严格检查执法。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水、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四)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社区管委会、村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制定和完善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技术指导、物资资金、救援人员及时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确保信息通畅,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如实上报。

节后,各社区管委会、村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2月15日前将天成街道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附件)和总结报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林xx,电话:xx,传真:xx)。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5

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使我公司全体员工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和谐的春节,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如下措施和安排。

一、安全领导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组织机构:

为搞好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公司决定在节日期间成立安全领导组,对节日期间安全全面负责。组织机构如下:

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

办公室设在:

岗位职责:

1、领导组组长主持节日期间全面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生产领导组长负责管理节日期间地面及井下全面的安全检查、治理工作。

3、安全生产领导组组成员负责组织节日期间地面及井下全面的安全检查、治理、验收工作。

4、节日期间安全生产领导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在全矿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以便及时发现、解决和处理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值班电话:

二、安全措施

井下安全措施

1、领导带班入井管理

(1)值班24小时在调度值班。

(2)带班领导与工人同上同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春节期间项目部继续严格按照干部跟班、值班制度,现场跟班,考前指挥,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2、顶板管理

当班安检员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对顶板加强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对顶板较破碎的地方加强支护。

3、瓦斯管理

加强通风管理,保证风路畅通。当班瓦检员要求对各巷道瓦斯监测至少两次以上,尤其要对密闭附近、巷道顶板凹处死角多次检测,对瓦斯监控探头及时进行校队保证测量数值的准确性。

4、防治水管理

探水队要严格执行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如发现煤壁挂红、挂汗,巷道有水气等水害预兆,及时撤出作业人员并汇报调度。

5、机电运输管理

井下电工要对井下的机电设备进行逐一排查看是否有失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运输方面,要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确保运输安全。节前对井下巷道所有皮带进行一次检修,发现皮带开扣、跑偏等现象及时处理。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6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本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本市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x花领导字〔20xx〕x号)及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百日绿色安全施工活动”的有关要求,通过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禁放看护等措施,下大力抓好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的禁放要求得到落实,坚决防范建筑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丁胜委员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凌振军处长、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魏吉祥站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主管副主任(副局长)、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三、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职责

督促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依法、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的职责

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组织指导下,在本区政府的领导下,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进行传达部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对外宣传和内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齐消防设施和水,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等工作,组织好禁放点的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三)各工程参建单位的职责

各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筑工地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等工作,加强重点时期的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做到施工现场内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建设单位负责执行建筑工地禁止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相关规定。各监理单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分三阶段开展: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月16日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xx年1月16日前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与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签订《xx市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见附)。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辖区、本企业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要与本辖区各在监工程项目、各集团总公司要与下属二级公司、各施工单位要与本单位各工程项目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

(二)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月17日至20xx年2月12日)

1做好内部宣传教育和对外宣传工作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做好“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等知识的宣传,要适时组织一次宣传工作“进工地”活动,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通过开展农民工夜校授、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重点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要通过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

各施工现场必须制作不少于一条“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悬挂于施工现场内建筑物主体结构或其他明显位置。

2全面加强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参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至20xx年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建发〔20xx〕x号),持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在春节期间,各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要加大隐患排查和禁放看护力度,配齐消防设施和水,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施工作业面、外墙、安全网、基坑肥槽、漏油的机械以及生活办公区、材料集中堆放场地的隐患排查和看护工作,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工作,对火灾风险较大的部位要进行浇湿阻燃,对可燃物清理确实存在困难的,要按要求进行覆盖并派专人重点看护,确保安全。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在腊月二十三(俗称“小年”)和正月十五前,要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至少组织一次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要加强巡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

春节燃放期间,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安排人员加强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抽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要加强对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施工现场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市政建设集团应急抢险大队应做好抢险备勤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发生突发事,做到响应及时,措施得当,果断处置,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16日)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对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召开会议部署次数、签订责任书份数、发送短信条数、宣传教育人数、检查次数、发现及整改隐患条数、看护巡查人数等,于20xx年2月1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7

为落实汉案发[20xx]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依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一、组织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

二、工作内容和分工

1、烟花鞭炮和消防由帅勇和王华负责,做到消防设施齐备,无任何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民间吊灌燃气。

2、交通安全由和负责,具体做到严禁三轮车、货车和无牌报废车辆参与客运。特别是校车必须严格按相关要求不得超载接送学生。民间渡船、旅游船救生设施必须齐备,严禁超载和渡载机动车辆,各村做好管辖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对道路进行保养,清除路障不留安全隐患。

3、食品卫生安全由负责,做到各商店餐馆诊所无过期变质食品药品,特别是赈酒农户,要求农户和厨师把好采购关。

4、建筑施工和砖厂由负责,做到要有施工安全警示牌,安全设施齐全,且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不留有任何安全生产隐患。

三、时间安排

1、排查摸底阶段(1月20日至1月24日结束)

各单位和责任人须对所分管的责任范围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不留死角、漏洞,并将排查情况报办公室。

2、整改落实阶段(1月25日至2月7日结束)

各单位和责任人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决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并将整改结果报办公室。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8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做好春节放假期间煤矿安全建设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公司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为20xx年矿井改扩建工作奠定安全基础,特制定春节放假期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做好今冬明春和两节煤矿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监管,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瓦斯治理、防治水工作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幸福、安康、和谐的节日,为全国、全省“两会”的召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组织机构

1、组长:xxx

2、副组长:xxx

3、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4、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1)办公室主任:

(2)办公室主要负责督促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的正常开展,检查活动的安排布置,安全工作情况收集汇总等工作。

5、领导组职责:

(1)组长负责春节假期安全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和工作指导。

(2)副组长负责检查督促各分管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3)成员具体负责现场组织人员实施安全工作计划。

(4)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安排。

三、实施时间

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

四、工作内容

1、在上级煤炭主管部门未下达停工通知之前按井巷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继续组织回风立井扩刷工程施工,推进工程进度,力争年前完成扩刷任务。

2、春节放假前工程项目部认真组织一次全方位的安全大检查,对治安、消防、井巷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认真作好检查记录,限期整改和排除隐患,把安全防范做到万无一失。

3、加强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监管,库房内不准存放汽油等易燃品,废机油、废包装箱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大量存放。

4、加强安全防盗工作,库房等要害部门的管理,必须落实责任人,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节后积极组织开展复工准备工作。

6、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两个井巷作业点(回风井、副斜井)要坚持“一停四不停”。

7、认真做好冬季“三防”工作安排,发电机组每天要进行预热。

8、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预防煤气中毒和出行安全。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及应急值守制度,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严禁在值班值守期间以任何事由不在岗、不在位延误处置突发险情时机。

2、严格执行煤矿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做到矿领导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严禁工人在带班领导和跟班领导不到位的情况下下井作业。

3、加强节假日安全管理,配备足矿区、井巷施工各岗位值班人员,确保供电正常、瓦斯监控系统运行正常、排水正常,工作地点和巷道顶帮及支架检查维护正常。地面各要害岗位人员全部到位,确保入井人员清点工作、配电室运行、局扇风机运行、火工品库房管理、监控室管理的正常。

4、加强值班巡查、督查管理。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井下有专职安全员负责当班值班工作,且每班保证至少有一名科队干部井下值班监督检查。值班矿领导将不定时的对井上下各场所值班情况进行巡查,确保值班工作到位。

5、值班人员要坚持每班汇报和异常情况汇报工作,以便于值班领导及时掌握井下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6、施工队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井巷施工区域内通风设施的完好、通风系统的良好程度和安全设施检查,加强通风管理,升井后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负责维护和保管所属范围内的一切机电设备,要经常做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带电检查任何电器设备,在开始检查和修理以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试电笔检验证实,确认无电后方可检修。在线路工作时,必须将总开关锁住,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牌子,工作未完不得送电,检修完毕,必须亲自或派专人送电。对管辖区内一切机电设备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7、强化基层班组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严禁抢时间、赶任务突击组织建设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强化建设过程的现场管理,严格定期组织、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进行施工作业。

8、矿值班人员负责维护矿区的治安秩序,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矿区内的库房、设备棚、机房等要害地方的巡逻、检查。要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工作期间严禁酗酒。

9、护矿人员还应加强冬季“三防”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努力做好“防火、防冻、防煤气”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落实处理。

10、机电值班人员要遵守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严禁擅自脱岗,不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做到安全工作,确保供电安全,通讯畅通。

11、放假期间火工品库房值班人员要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保持库内空气流通,防止炸药受潮变质。搞好“四防”工作和库内库区卫生工作。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时必须先查库后看帐,无误后方可离开。

12、锅炉工要做好锅炉及其附件的清洁工作,认真监视各种仪表、锅炉本体、供排水系统和电控系统的工作情况,出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和处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严防火灾。认真做好各种日志,记录。

13、上至值班领导,下至井上下各岗位值班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于在值班期间迟到早退、无故脱岗、聚众娱乐等违反值班纪律的行为将予以重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开除出矿。

14、节假日结束后,要迅速启动复工程序,力争元宵前完成复工手续工作,元宵节后正常恢复建设。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9

20xx年春节将至,根据《咸宁市公路局20xx春运安全保畅工作实施方案》咸路养3号文件的要求,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生产经营工作有序进行,现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试验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以陈丽经理为组长,柏靖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春节期间全公司应急保畅工作的组织、指挥、督查等工作。公司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我们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层层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

各部门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切实抓好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各部门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全面检查,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泄露、火灾、易爆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要严格管理,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中毒、污染等次生事故灾害。

(二)加强对仪器设备安全检查。对公司在用的所有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检验检测,达不到技术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停止使用,并申请报废。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确保责任、资金、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

(三)加强对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热等的安全检查。重点抓好雪、雾、风等恶劣天气情况的交通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对车辆等运输工具的维修保养,防止带“病”运行。加强对公司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酒后驾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

三、加强值守应急,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故

各部门人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强化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事故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进行充分的`动员和准备,保证24小时值班备勤和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完备有效,确保能够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带班领导擅离岗位,值班人员脱岗,通信联络不畅,重要信息迟报、漏报导致延误应急处置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10

20xx年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县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要求,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镇委、镇政府决定立即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应急装备,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20xx年春节期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范围

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督促各村(社区)、各行业领域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交通运输、消防、烟花爆竹、燃气和气库、建筑施工、食品、森林防火、水利、电力、农用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尤其是突发事故易发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大节庆活动,突出重点时段,深入开展全行业领域的全覆盖检查。

三、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大检查时间从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1月26日,采取主体责任单位自查自纠、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检查,县政府领导带队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全面排查整治阶段,主体责任单位自查自纠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检查齐头并进,时间为20xx年1月6日至15日。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职责,督促本行业领域的主体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并精心组织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落实整改。

第二阶段为县领导综合督导检查指导阶段,时间为20xx年1月16日至26日。督导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和会议记录、现场抽查企业等方式,适时对我镇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验收。

四、检查内容和实施部门

(一)消防安全:由专职消防队、派出所、安监所组织实施,专职消防队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强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督促落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措施;突出抓好特殊时段、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依法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专职消防队、安监所、派出所按照县消安办《关于实行博罗县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名备案制度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敲门行动”,紧盯“三合一”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公共娱乐场所、居民楼院、出租屋等六类靶心场所,全力遏制火灾多发或伤亡火灾事故。

(二)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由安监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油气罐区等。

(三)交通运输:由交通办、交警中队、交管所分别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围绕春运交通安全工作,交警中队重点检查剧毒物品、爆炸物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准运制度执行情况,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情况,摩托车专项整治情况,“两客一危”“三超一疲劳”整治情况,道路交通旅客安全运输情况,道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情况,源头治超情况,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交通办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路危险路段以及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四)烟花爆竹:由安监所、派出所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安全管理,并加大与县公安局的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取缔非法燃放行为。

(五)燃气、气库:由村建所、城监队、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根据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村建所负责对各燃气企业人员持证情况、储气场站的设施设备完好情况等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入户安全用气检查和宣传工作;城监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打击治理违法违规经营、储存燃气的行为,对餐饮业的违规用气行为开展安全检查治理,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无证充装、充装过期报废瓶等违规充装行为进行检查治理。

(六)建筑施工:由村建所、交通办、水利所、供电所、两违办等部门根据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村建所重点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三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检查督查全镇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办、水利所、供电所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别加强对桥梁、水利、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在建工程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为重点的检查督查;两违办重点开展建筑领域安全暨“两违”问题。

(七)特种设备:由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督查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及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八)校园安全:由福田中学、福田中心小学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校舍安全检查和维修保障情况;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新搬迁学校总体安全状况,尤其要严格把控在建或装(维)修项目施工安全及质量验收,对存在问题要强化问责追责。

(九)食品安全:由市场监督管理所、农业办、食安办、畜牧兽医站等部门根据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城镇中心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的食品安全状况,检查各乡镇食品超市、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酒楼、集体食堂、农业生产基地和其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及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制度;是否存在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毒有害、过期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是否存在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以及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

(十)景区、森林防灭火:由林业站、旅游办、徐田村、坳岭村、柿树吓村根据职责和区域负责组织实施。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核心,林业站要全面强化森林火灾防控工作,要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申报、审批、监督制度,规范野外生产用火行为。春节期间要坚持加强巡山护林与严防死守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重点设防,死守硬看,把火源堵在林区外,对重点林区(如:罗浮净土、兰门、柿树吓等区域)实行重点防范,集中力量抓好各林场和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要在高火险林区开挖防火隔离带,清理林地卫生,减少火灾隐患。

(十一)其他行业领域安全:工贸、水利、电力、环保、农用机械及民爆器材、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特点,制定专项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抓好工作部署。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由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负责、直接部署、直接带队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其他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行业领域进行检查督查。

(二)狠抓隐患整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坚决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属地政府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跟踪落实,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党政办和安全办,由党政办和安全办做好跟踪督导。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把此次大检查与“打非治违”、“四不两直”专项行动相结合,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检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保障水平。

大检查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统计、总结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并于20xx年1月28日将相关工作情况(包含图片)报安全办,由安全办汇总整理后上报县安委办。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11

府南、东坡、金沙、光华、黄田坝、苏坡、文家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区重点企业:

为做好青羊区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群众过一个和谐安全幸福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1月17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工作

为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 “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监管有力,确保安全”的原则,成立“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附后)。切实加强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

(一)检查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阶段:1月27日至2月5日。在集中检查阶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对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合法经营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许经营;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没有粘贴封签的不合格产品和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产品依法予以没收。

2、重点防控阶段:2月5日至2月22日。在这一阶段以监控为主,二环路外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派出所、工商所等组成防控小组,安排落实防控人员,定时段、定岗位值守,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非法销售点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重点防控日:2月6日、7日(腊月三十和正月初一)、2月22日(正月十五)。在这一时段各街道防控小组要落实守候值班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通力合作,确保平安。

(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1、 安监部门: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件;组织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条件的销售点,暂扣其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负责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严格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负责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2、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及查处工作,对拒绝、阻碍或暴力威胁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严肃打击查处,确保安监等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收缴并销毁所有非法的烟花爆竹。

3、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控,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行工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经营点发放工商临时执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4、城管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销售棚点占道情况进行审查,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5、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班子,督促各方面贯彻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进行安全监管,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烟花爆竹。

7、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布点、销售安全工作

(一)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的设置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有序进行。根据20xx年10月份二环路外7个街道办事处提出点位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市安监局批准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100个。根据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特点和安全条件要求,今年取消了二环路到三环路之间高层居民楼的固定点位,在总量不超过100个点位基础上,在全区范围进行了统筹和调整。

2、各辖区布点情况。二环路外侧,光华、府南、东坡、金沙、苏坡、黄田坝、文家七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设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30个,临时零售点70个,共布点100个。

(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审批

1、烟花爆竹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审批。在同等条件下,对具有烟花爆竹零售经验的人员申请优先审批。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进行烟花爆竹的销售。20xx年1月16日区安监局已对符合条件的准入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2、审批程序

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在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区安监局审查合格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区城管局审查同意报市城管局备案后,到区安监局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行一点一证,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3、区安监局将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将本辖区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辖区派出所。公安机关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公共管理。

(三)烟花爆竹配送、销售

1、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5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3月9日。

2、吉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市安监局指定批发销售商)必须在1月27日前,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户按要求搭建好帐棚,并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必须遵守的规定,批发经营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严禁批发销售《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与零售经营者点签订具有安全内容的经营协议。在销售期结束后7天内,负责督促临时经营户将未售完的剩余产品打包成件交回,并代其统一保管。

3、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从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有市级《烟花爆竹封签》的烟花爆竹产品。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过经营许可核定的最大储存量。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在零售经营必须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悬挂在经营点的醒目位置,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购买须知。临时零售点位置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移动。

4、禁限燃放区域的划分

下列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街道办事外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车站、机场、商场等其它人口密集场所;

(3)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区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4)加油、加气站等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周边50米范围内;

(5)法律、法规、规章或各级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场所;

(6)区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区域或场所。

三、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销两旺,少数不法分子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三非”活动猖獗。为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各级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成都市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当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以及分散、流动、隐密等特点和动向,必须明确辖区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打非”工作责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打非”工作机构,建立“打非”队伍,集中一个时期专门从事“打非”工作。确定排查重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排查,形成“打非”工作牵头在区政府,排查发现在街道,打击、取缔在公安、安监、工商的工作机制。

2、强化联合执法。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区政府要将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全面的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合力,坚决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的厂点、作坊,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重点做好对废旧厂房、出租房、闲置校舍、农村无人居住房等场所的排查登记,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留死角。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查清原材料来源和产品流向,斩断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链条,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行政、经济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区安监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监管工作。按照政府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严格零售经营的安全许可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丰富市场,满足百姓的需求。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对购进的产品严格把关和验收,严禁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对违规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处罚。

4、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所涉及到的我区七个街道办事处要向辖区内的住户印发 “打非”宣传资料,力争做到“人人知晓”;通过学校、企业对学生和职工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发动其对非法制售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对已经执行的有奖举报制度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和完善,对受理的群众举报要逐一登记、核查,兑现有奖举报奖励经费,并对举报人保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剖析,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形成专门机构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打非”队伍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于1月24日上报区安监局。

联系人:任巍866XXX05、传真:866XXX97。

附件: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成员名单

二○XX年XX月XXX日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12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结束。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安全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安全,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安全供应,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供质量、品种的安全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市民购买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限制燃放区的临时销售点原则控制在120个以内。20xx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临时零售网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2月7至2月22日从烟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开始。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坚决防止临时零售网点提前配送和销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采购烟花爆竹。区工商局要对所有进入我区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示,防止专营单位以质次价廉的品种进行批发竞争。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要研究许可、登记联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提供方便、简化的程序。同时,区安监局要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零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强制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视频监控工作。督促零售经营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在零售网点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区公安局、区交委要加强对运输环节资质的审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对于举办小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区公安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空旷的地点,由专业单位和人员向公众提供燃放服务,做到疏堵结合,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春节前,区消防支队要报请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区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适时采取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六类禁放点,要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安装悬挂禁放标志牌,并标明周边禁放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六类禁放点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区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广播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或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镇街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请分别于1月30日和2月25日前报送区燃放办。区燃放办地址:金剑路218号(区公安局407室);传真:xx;电子邮件:xx;值班、举报电话:xx;联系人:彭xx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13

为做好我镇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自治区、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深化整治,强化监督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一个安全、祥和的元旦、新春佳节。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加强非煤矿山及砖厂安全生产检查。要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山行为,重点检查各类采石场、砖厂等的安全,认真排查事故隐患,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和是否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隐患整改是否落实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同时检查企业对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

(二)加强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检查。道路交通安全和水上交通安全检查落实上级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农机、渡口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要加强巡逻执勤和检查工作,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元旦、春节期间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同时要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车辆,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水上交通监管,加强码头、渡口巡查和船泊管理,杜绝违章超载行船现象发生。对村级道路的安全要落实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的“三盯”措施,禁止报废车、无证车辆上路运营,禁止农用车、拖拉机、无证三轮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非法运营行为。

(三)加强公共集聚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派出所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车站、码头、市场、网吧、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对元旦、春节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检查。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抓好防范石油、液化气等泄露事故和危化品剧毒、农药运输安全监管。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安监、派出所、工商、城建等部门要联合执法,元旦、春节期间要组织突击检查,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建设站和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不达到安全条件要求的不能恢复施工

(六)加强对食品卫生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重点整顿检查学校食堂、饮食店、机关集体食堂等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完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体系,防止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七)加强对森林防火的安全检查。

(八)加强对中小学校和居民危房的安全检查。凡对学校师生和人民群众有安全隐患的危房,要坚决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三、工作目标

大事故不出,小事故少出,确保节日期间全镇安全稳定,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四、检查方式

1、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开展地毯式、不留死角的检查,镇直各单位必须做好本单位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2、边检查边整改相结合,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未能立即整改的发给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在检查中发挥行业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对各种安全生产违章违法的企业,业主应依法追究责任。

五、组织方式

为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大检查工作,镇政府成立元旦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和检查工作组,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蒙晓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x王正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覃无比思恩派出所所长

成员:黄孟函镇应急管理助理

欧桂芳镇城建交通助理

卢春露:镇安监员

覃扬院镇农机站站长

莫丽萍镇农机站干部

黄春议镇党政办负责人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思恩镇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王正伟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我镇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检查组

第一组:农业用电、居民用电、生产用电、电网等用电安全及森林防火工作检查

负责人:周双仰

责任单位:思恩供电所;思恩林业站

第二组:食品卫生、药品安全、职业卫生等安全检查及学校、幼儿园卫生及周边环境、网吧及娱乐场所安全问题

负责人:盘俞、韦莹

责任单位:思恩防保所、思恩中心校、思恩工商所、思恩文广站

第三组:道路(渡口)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加油站、汽车客运、非煤矿山及砖厂等安全检查

负责人:谭滔

责任单位:思恩安监办、城区交警中队、思恩派出所、思恩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思恩工商所

第四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负责人:王正伟

责任单位:思恩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六、时间要求

1.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0日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第一阶段重点在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第二阶段重点在查漏补缺,督促隐患整改。

2.20xx年1月30日、20xx年2月28日各检查组分别将两个阶段的检查情况和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情况集中汇报镇应急办,由镇应急办统一汇总报送县安委会。

七、检查工作要求

1.各检查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有组织、有步骤地全面开展和完成大检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查清辖区内主要安全事故隐患的数量、规模、类型等基本情况。

2.检查中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要坚决予以取缔,并严肃追究非法行为人的责任。

3.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签发整改通知书,按有关职责,落实整改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确保整改效果。

4.要认真制订、填写检查的登记表格和整改文书,以备督查。

5.通过这次检查,各检查组根据检查的实际情况,确定辖区内有无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危险源;若有,则将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危险源作为本镇的重点整改和监控对象,采取相应措施并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县安委办备案。

6.各检查组由负责人牵头,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八、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及信息报送工作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要落实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充实一线值班力量。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14

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让全镇人民过上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重点,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全镇所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危险化学品使用经营单位:查危化品的运输、仓储、使用、管理制度、责任人等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落实。

2.消防: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重点企业、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检查。突出对生产企业、商场等经营单位"三合一"场所的排查,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治措施。

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4.企业单位作业场所、经营场地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突出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特种机械设备、危险因素较多的生产场所、部位、岗位的安全检查。

5.交通:重点检查道口、危险路段、危桥的安全状况。

6.建筑施工:建筑施工项目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别是防坍塌、防坠落、防机械伤害措施的落实情况,国家禁用设备、设施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xx年1月8日—20xx年1月22日。

四、检查分工

(一)镇各条线

1.工业条线安全检查由分管工业的负责人负责。

(1)列统企业安全检查:企服站牵头,劳服所、综治办、派出所、用电站抽调人员参加。负责检查全镇列统企业,检查资料由企服站汇总报安委办。

(2)其他重点企业单位:安监办牵头,派出所、用电站抽调人员参加。检查资料由黄伟负责收集汇总。

2.建设条线安全检查由分管建设口的负责人负责。

村建办、建管站、国土分局及城管中队抽调人员参加。负责检查建设施工现场、企业单位危房、液化气充装点的安全。检查资料由建管站负责汇总报安委办。

3.农业条线安全检查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负责人负责。

农技站、农机站、水利站及各村分工负责人负责参加。负责检查各村辖区企业、农业机械、泵站、农村危房、自来水、防火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资料由农机站负责汇总报安委办。

4.三产服务条线安全检查由分管三产服务业的负责人负责。

派出所、三产办、文化站抽调人员参加。负责检查饭店、超市、农贸市场、电影院等单位和场所。检查资料由三产办负责汇总报安委办。

5.科教文卫条线安全检查由分管文教卫生以及民政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宣传科、文卫科、民政科等部门抽调人员参加。负责检查学校、幼儿园、医院及敬老院等单位和场所安全。检查资料分别由文卫科和民政科负责汇总报安委办。

6.道路交通安全由分管道路交通的负责人负责。

派出所、路桥办抽调人员参加。负责全镇范围道路交通、桥梁等安全检查。检查资料由路桥办汇总报安委办。

镇各条线检查资料必须在20xx年1月22日前安排专人汇总后报镇安委办。

(二)各村

根据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负责村居企业单位安全检查。检查资料及20xx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承诺书》由各村负责汇总后于1月22日前报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村、各线、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要亲自部署和检查、自查工作,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落实,深入班组车间抓部署、抓督查、抓推进。其他干部也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职责。

2.即查即改,确保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要从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全面排查,彻底整改隐患,务必做到细致深入、不留死角。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的督办力度,对重大隐患必须登记建档,镇将挂牌督办、跟踪督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限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要果断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依法执法,严查严处。要按照区、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要求,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快速、精准、严厉的打击,真正做到打在痛处,治住要害,始终保持整治执法的高压态势。

4.加强指导,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要严格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组织专门检查,采取抽查、检查、督查的方式,深入行业、深入企业进行督促指导。要严格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凡是对大检查工作不重视、不按规定报送相关检查资料、整治工作不力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15

为切实做好全县**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四、明晰步骤,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统筹部署,落实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六、严格现场监管,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鼓励群众举报

坚持“市民自律,公众监督,部门执法”的原则,鼓励群众举报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公安局74511131、县安监局74617050、县工商局74696492、县质监局74667243、县供销社74512581,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受理和严肃查处群众的举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