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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安全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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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近年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责任, 工商局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立足工商职能,优化服务措施,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切实维护了农村市场秩序,为积极推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应有的贡献。

农产品安全法情况汇报

一是降低门槛,优化措施,为“农字号”市场经营主体

登记注册开辟绿色通道。比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私营企业、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等提供“一口清”咨询服务、“一站式”审批服务,实行近距离、无障碍服务。对具备条件的立即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照;对暂不具备条件的予以备案造册,建立专门台帐,以便跟踪服务,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特别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息反馈制度,由登记机构在核发执照后5个工作日内,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地基层工商所(分局)传递该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信息及相关资料。截至目前,全市已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出资总额 万元,带动农户4.6万户;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人均纯收入达6600元,比非成员人均纯收入高出29%。

二是立足职能,开拓创新,培育发展“农字号”市场经

营主体“商标三兴”工程。为了推动“商标三兴”工程实施,工商局以服务三农、服务企业为导向,以“抓宣传、抓引导、促规范、促发展”为手段,积极推行商标兴市、商标兴企、商标兴农发展战略。目前已培育“”、“”等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农产品商标,成为 经济的重要支撑和开拓国内外市场的中坚力量。 公司老板 通过“ ”和“ ”两个品牌,已成功打进美国、俄罗斯、捷克等国际市场,年销售收入突破千万元大关,跻身 地区大的果品企业之一。目前,全市涉农商标 件。

三是延伸服务,严把关口,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一方面,市工商局以“合同帮农”为切入口,积极探索和创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有效地推进了全市订单农业发展。如:我局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行了水果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共发放水果购销合同示范文本5000余份,未出现一例合同纠纷;另一方面,为了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我们以现代化的食品检测设备为支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今年以来,共开展快速检测600余批次,依法清退3批750公斤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

四是强化监管,重拳出击,大力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我们积极组织开展了“红盾护农”专项行动。通过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对经营种子、肥料、农药、农膜、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格审查,不留

死角,巡查到点,清查到户,对非法经营农资产品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通过完善农资经营者“经济户口”,对农资经营者“两账两票、一卡一书”(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制度进行了重点检查、督查,针对部分农资经营者在进销货台帐填写不规范、存在漏填、漏登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使农资经营者的行为得到有效的规范;通过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损农违法行为着手,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和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了农资市场良好秩序。

五是发挥农村12315网络和“一会两站”功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维权工作,实现农民消费者申诉举报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切实把消费纠纷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受理、解答消费者咨询40余次,处置消费纠纷17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4件,处理4件,回访、告知4件。

农产品安全法情况汇报 [篇2]

去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按照韶山市食安委《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全市强化了流通环节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了组织领导

制定了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工作计划,成立了由局长陈小年任组长、副局长喻名才任副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分局内,由李海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制定了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明确了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制,使每一个经营场所都有人抓、有人管、有督促。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变压力为动力,实行了网格化监管模式,使监管覆盖面遍布全市各个角落,不留死角。

二、加强了宣传力度

组织全局人员开展了两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集中学习。通过学习,使每一个执法人员都准确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涉及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监管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利用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和消费维权联络站开展宣传活动,营

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强化了监管执法

(一)建立农产品安全责任可追溯制度。农产品销售者必须建立进销货台账、健全索证索票制度、执行进销货查验制度、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自觉经销合格农产品。

(二)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我局把农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实行“网格化”监管,责任到人,目标明确,守土有责,重点打击侵犯农产品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在农产品包装物或标识上对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作虚假表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近年来,在食品监管过程中,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以集贸市场、超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加工作坊为重点,对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农产品,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节日市场12 次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净化了农产品市场。去年以来,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25人次,检查农产品经营户655户次,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3户,查缴不合格食品75公斤,有效净化了农产品市场秩序。

(三)加大农资市场监管。我局从种子、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商品入手,以城乡结合部和乡镇为重点区域,采取查登记档案与实地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农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对不合格农资商品,坚决将其退出流通领域,实行安全过滤。去年到今年3月,累计出动执法人

员89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65户次,抽检种子、化肥等农资商品4个批次、10多个品种,立案查处农资案件2起,从源头上净化了农产品投入品市场。

(四)加强维权网络建设。在农村和社区(居委会)建立消费维权联络站20个,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系统作用,公开了举报电话,方便消费者投诉举报涉及农产品质量的消费问题,积极调解农产品消费纠纷。

(五)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作用,每月检测两次,每次不少于5个批次,对我市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进行监测。一年来共责令下柜不能提供检测报告的农产品3个批次。

四、开展了专项整治

我局结合“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和“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开展农产品市场专项整治。

(一)按照韶山市食安委《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把农产品市场准入关,依法查处取缔无照从事农产品经营的违法行为。

(二)加大对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有计划地开展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三)加大对农产品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对“允许未交验合格凭证的农产品不经检测在本市场销售”的行为和“允许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在本市场销售”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