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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设计合同书

合同编号: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书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建筑面积:

3. 使用性质:

4. 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 m2× 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m2× 元/ m2计取,设计费总计 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 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 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 张,总计 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

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 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解决。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电话: 代表人:

现地址:

邮编:签订日期: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书 [篇2]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合同编号: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室内设计合同及全部附件:

1. 合同正本

2. 附件一 《室内装饰设计图纸内容及数量》

编 号: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受 托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室内装饰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及设计内容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址:

1.3 项目规模:酒店室内总面积约为 34000 平方米,其中委托乙方设计的

面积为 29000 平方米。

1.4 设计阶段分为:功能平面方案设计、扩初方案设计(含主要部位装修效果

图)、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配合服务。

1.5 具体设计范围:

一层酒店主次入口,二层酒店大堂、多功能厅、会议室、健身房,三层宴会

厅及中餐包厢,四层足浴桑拿休闲空间,五层到十七层(酒店办公、标准客房、行政套房、豪华套房及牌室等)功能区。

1.6 具体设计工作内容:

详参照附件一:《室内装饰图纸内容及数量》

1.6.1功能平面方案设计及扩初方案设计

包含:设计说明书、功能平面布置图、重要空间效果图、(详见附件

一)意向图片等。

1.6.2 施工图设计

包含:设计说明书、施工要求说明书、材料说明书;

平面图、顶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细部大样图、地坪铺装图;

水电施工图;

空调设计配合;

重要材料选材封样。

1.6.3施工配合

定期前往施工现场,指导施工图现场放样,解答图纸相关问题

现场各工作节点的指导和确认;

协助甲方完成装饰、材料的采购与摆放工作。

1.6.4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蓝图 捌 套,可根据甲方要求另行增加,并

按成本价收取晒图费用,A3文本 壹 套,电子文件 壹 套,并做相应技术交底;

1.6.5提供室内装饰材料软装材质、五金件、饰品的设计建议和挑选工作; 1.6.6家具表/灯具表/饰品表(设计或挑选)

二、甲方义务

2.1 甲方负责在方案设计前提供给乙方本工程施工图纸部份和水电施工图纸壹

套和有关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2.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

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2.3 负责安排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按乙方设计要求及效果进行施工; 2.4 负责按照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设计费用和支付方式,支付设计服务费。

三、乙方义务

3.1 设计过程中乙方必须遵照中国法律及 株洲 市颁布的有关法规、 规范、

规定及甲方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度及成果要求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资料及文件;

3.2 乙方在完成本合同规定之基本职责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各阶

段设计进度要求进行各阶段设计任务,并对设计的适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全面配合;乙方需以甲方书面要求的限额设计值为依据进行设计,如设计图造价超过限额设计值的应进行调整,并经过甲方书面认可。 3.3 乙方未知会甲方或其全权代表,且未得到书面认可时,不得就已获甲方批

准的设计做出任何修改。如乙方未经甲方认可,擅自就已获甲方批准的设计做出修改因而延误工期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需负全责; 3.4 在设计过程中,乙方负责参加各阶段图纸交底和会审工作,并针对相关方

就设计图纸所提出的问题做出必要的清晰的阐释;

3.5 为配合施工,乙方人员有义务接受甲方或施工方的设计咨询;

3.6 乙方明确委派 为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未经甲方书面认

可,不得随意更换。

3.7 为确保最终设计成果充分体现甲方意图,乙方应在设计过程中就中间成果

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在甲、乙双方意见发生分歧时,乙方仅需接受甲方书面通知并按甲方要求设计;

3.8 乙方各阶段的设计,应与相关专业设计公司充分沟通,其中相关专业设计单

位的建设性意见应作为室内装饰设计的参考依据,同时,乙方应配合甲方的进度与质量要求对结构、水电、专业照明等相关专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并及时提供书面意见;

四、设计阶段及内容:

第一阶段:功能平面方案设计及扩初方案设计

1. 经过现场勘察,与甲方充分沟通,提出功能平面方案及相关概念图片; 2. 在与甲方确认概念方案后,与建筑、结构、机电等专业沟通,完成功能平

面方案定稿

3. 进行扩初方案设计,完成各重要空间效果以及主要立面方案,并经过双方

沟通确定之后提交成果文本,内容详见 第一条 1.6.1。

第二阶段:施工图设计

1. 在甲方确认的方案基础上,乙方进行施工图设计; 2. 配合甲方选样工作,提供材料样板选择(含品牌、规格); 3. 内容详见 第一条 1.6.2

第三阶段:施工现场配合

1. 指导施工图现场放样工作、协助解决现场施工技术问题; 2. 协助甲方完成装饰、材料的选购与摆放工作; 3. 参加业主方的相关评标、竣工验收等。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5.1 设计费:按双方事先约定内容,总设计费合计为人民币: 整

(小写:RMB 元整) 。

5.2付款方式

备注:1.实际时间从合同签订及收取定金之日起执行;完成为各阶段最终成果提交

时间,设计过程成果沟通由双方商定。

2.以上不包括由于现场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设计图纸变更,如果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图纸变更,则产生的费用,双方需要另行协商。

六、其它约定:

6.1 6.2 6.3

乙方应服从甲方选定的为本工程服务的设计咨询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甲方在初步设计方案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友好方式互相配合。

甲方派 为项目代表,乙方派 为项目代表,甲、乙双方指定联络人负责本项目的进度监督、问题交流、督促解决问题及文件确认、签证等事项。

本项目的设计著作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在知会甲方的'情况下,有权使用该项目设计方案作为宣传、推广及展示,但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整体复制

6.4

或转让。

6.5 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

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6 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本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确认 的往来信

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

6.7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

6.9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自双方签字盖

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本合同项目设计或不履行

合同条款的,则应当退还已向甲方收取的设计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2 甲方逾期付款或乙方延迟交付设计成果,均应当按照本合同总设计费每天

千分之三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天,守约方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停止工作;逾期20天,本合同即时终止,违约方应承担本合同之违约责任。

八、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之解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注:以下人员在书面往来函件中签字有效。

甲方: 乙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

甲方代表:

日 期:

乙方:

乙方代表:日 期:地 址: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盖章)(盖章)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书 [篇3]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一事,经协商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1.2房屋结构和面积:厅厨卫;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装修后的使用用途: 第2条 设计内容和范围

双方商定采取:(1)由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即室内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2)专业(土建及结构、给水、排水、采暖、消防、机电、强弱电等)施工图设计的第 种方式,具体以乙方签发给甲方的设计委托书或根据乙方口头设计委托内容而整理并签字确认的纪要为准。

第3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设计基础资料

甲方最迟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如下:(1)地形图;(2)地质资料;(3)房屋平面图;(4)设计委托书;装饰设计合同(5)根据口述整理的设计委托纪要;(6)房屋结构照片; (7)设计说

明等第 项设计基础资料,以作为乙方设计的依据。

第4条 设计收费

4.1双方商定采取:(1)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计取设计费;(2)室内各部位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 元);(3)专业施工图设计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 元)的第 种方式。

4.2上列设计费合计为元整)。

第5条 设计的阶段及其期限与设计费的支付

5.1定金的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以作为定金。

5.2设计的第一阶段: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有关设计资料并在实地勘测后10日内,提出设计构想,并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或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 即 元。

5.3设计的第二阶段:乙方在收到5.2项设计费后的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砌墙、地台)平面图、效果图及物料样板,由甲方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即

5.4设计的第三阶段:乙方在收到5.3项设计费后20日内,完成所有图纸、设计、包括立、剖面图、大样图及物料清单等。

5.5设计修改费:甲方对一经确认的任何一个阶段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将视修改量的大小另行收取设计修改费(其中涉及设计方案的修改,每次不低于1000元)。

5.6外出差旅费: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派员到外地(大连市区以外)参加会议、指导、处理设计或施工中的问题等,除了按有关规定提供食宿、交通、办公条件外,须向乙方支付1000元/天的费用。

5.7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物料清单,由乙方加盖公章后有效。否则,应为无效,即不对其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6 甲方责任

6.1按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时间、项目向甲方提交设计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其中,如果逾期提交,乙方完成设计的时间随之顺延;如果因提交的资料有误或对其提交资料提出修改,而导致设计返工,须另付设计修改费。

6.2对未经甲方确认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不得索取带走。

6.3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修改图纸。否则,因此而产生的后果,尤其是影响房屋结构、采暖、给排水、强弱电效果等不良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4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投标书、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按本合同第 9.3 项承担违约责任。

6.5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第7条 乙方的责任

7.1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项目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7.2施工中,乙方将指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解释图纸和技术交底,并不定期地进行跟踪、指导,协助解决技术上的问题,其期限为90天。如果甲方在该期限内要求设计师常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指导或在该期限届满后,仍需乙方设计师提供技术服务,则须按 1000 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

7.3因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的,除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应予以拒绝。

7.5参加本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8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释

8.1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非经与对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和解除合同。

8.2双方就合同变更和解除达成一致后,应制作补充协议,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9条 违约责任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属甲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乙方尚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则不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如果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进行到何阶段,就按该阶段金额比例(不论该阶段的设计量是否达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属乙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不论是否已经开始设计工作的,则应双倍返还已经收取的定金。

9.2甲方逾期交付设计费和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逾期交付设计设计成果的,应按设计费总额的2‰的比例,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以上的,守约方有权暂时中止履行本合同,并书面通知违约方。

9.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将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商业秘密和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的,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

第10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施工现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11条 其他

11.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设计人员配合加工订货、对外谈判、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外出技术考察等,所需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11.2乙方在设计及装修施工的过程中,可不必征得甲方许可,在施工现场从事设计业务方面的广告宣传,并对装修全过程的进展、竣工状况进行拍摄记录存档。

1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当日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室内装修设计合同范本(二)】

工 程 名 称: 室内装修设计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委 托 人:设 计 人:签署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合同书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电话: 0222398888

传真: 02220158;电子邮件: )

设计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的室内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法律法规生效: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咨询项目的内容:

2.1 项目名称: 室内装修设计

设计工程范围见附件图纸。

第三条 委托人应向设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时间及期限: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委托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4.1.1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

4.1.2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

4.1.3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

4.2设计人应提交的具体成果文件:

基本设计方案;平面施工图;立面施工图;剖面施工图;节点详图;空间效果图;弱电配置出线定点设计;室内吊顶空调出风口设计(不含管线设计及风量设计);室内灯光设计及灯具建议书;室内建材建议书及材料样板;洁具五金建议书;家具方案建议书;饰品采购及摆设建议书。设计人应提交的具体成果文件应一式 套/份数

第五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5.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含差旅、食宿)

5.2设计费的支付

5.2.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2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3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4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5 装修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1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或地方有关法规进行设计。如因委托人提供上述资料及文件不及时、不准确而引起设计失误或返工,设计周期相应顺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致使设计人的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人应按返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设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设计人不得因此中止或停止设计工作。设计人的设计成果。

6.1.4所有工作均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进度执行,如因委托人因素造成的延误,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6.1.5委托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成果,未经设计人同意,委托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除本合同项目所需外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有权向委托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2设计人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各阶段设计;设计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各阶段的工作。

6.2.3设计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擅自做任何增减或修改,如必须修改时,应向委托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应予赔偿。

6.2.4设计人按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内容、成果、时间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设计成果及文件。

6.2.5 设计人应于接到委托人通知3日内前往项目现场,并提供全面详细的指导。无特殊情况,设计人前往现场指导的次数每周不超过2次。

6.2.6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委托人,并保证该成果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设计人不得复制、泄露、转让、部分转让或在其他任何设计中使用、抄袭、模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设计成果及委托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委托人可要求设计人返还设计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2.7 设计人应通过设计交底及现场服务配合委托人指导现场施工(差旅费包括在设计费中)。

6.3保密义务

合同各方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了解和获取的对方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该项目以及与本合同方案设计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料、文件、信息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交付设计费,超过规定时间十天仍无法履行支付义务的,从第十一天开始每天支付应付阶段款额的万分之二作为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的,乙方有权暂时中止合同,但事先应书面通知甲方。

7.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逾期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逾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应于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总设计费金额,此合同终止。

7.3对本合同其它约定的违反,违约方均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其 他

8.1 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提供本合同第二条及第四条规定外的设计成果的,设计人另收工本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8.2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项目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的,另行支付设计费。

8.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4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5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8.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传真和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7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和设计人各执两份。

委托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