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萃馆

位置:首页 > 范本 > 合同协议

【精选】运输合同范文汇编6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运输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运输合同范文汇编6篇

运输合同 篇1

货物运输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

承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收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承运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订

运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 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 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 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

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 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 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 费用结算:

1. 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 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 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

(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

(6)因罢工、停工、工潮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

(7)因任何不法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

(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运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工程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将九嶷XX公司购买的散装水泥用汽车运输至甲方所在湖南永州冷水滩育才路99号曼谷峰景项目工地。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运输起止点:

九嶷XX公司到湖南永州冷水滩育才路99号曼谷峰景项目工地。

二、交货与验收:

1、根据甲方需要,甲方提前一天做计划通知乙方具体进场时间。

2、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必须保证运输能力畅通。乙方运输中出现的一切费用(水泥装卸费、油费等)或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已承担。甲方对乙方运送到工地的水泥进行抽检过磅,若水泥重量短少在千分之五以内,则按九嶷XX公司的过磅单结帐,若水泥重量短少超出千分之五,则按实扣秤结帐(以前未抽检的也按此短少的比例扣秤结帐)并处以水泥短斤少两实际数量10倍的罚款。引起水泥短斤少两是厂方或运输途中的原因由乙方自行处理。

3、乙方运输到工地的水泥经甲方检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对该批次的水泥不予接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若该批水泥是九嶷XX公司出厂的产品不合格,则由乙方追究九嶷XX公司的质量责任,甲方予以协助。

三、运价和结算方式

运输价格为:散装水泥运费为每吨13元,运至甲方在____市冷水滩河东指定工地。运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运输一个月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提供上月的运输发票给甲方对账并结算。(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违约责任:

1、在运输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退出运输,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另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2、如乙方未按甲方规定时间内将水泥运输到位(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赔偿金额参照有关《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而定(九嶷XX公司的供货原因除外)

五、解决纠纷的方式

如在执行合同中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市劳动仲栽委员会仲栽。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4

托运方:******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鄯善汽车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约地:新疆XX县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意向,由乙方为甲方承运液化天然气,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天然气运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条款如下:

一、 运输货物种类、质量及运输方式:

1、运输货物:液化天然气,简称(lng)。

2、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3、天然气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820-1999《天然气》中作规定的ⅱ类天然气。

二、 协议履行期:

承运日期: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合同到期,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办理续约。

三、 运输地点范围:

1、本协议运输起点为:新疆鄯善火车站镇广汇(lng)液化工厂。

2、本协议运输终点为:甲方指定的(lng)接收气站。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为甲方提供了安全、及时、准确的运输服务。

2、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完成约定的运输运量计划。(每月 25 号前甲方给乙方报下月的承运计划)

3、因供气设施发生的故障而变更运输计划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按双方确定的运价、结算方式及时间,按期与乙方结算,支付运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10 台手续齐全完好车辆,必须对运输车辆及货物进行保险;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货2类及其它有关资质;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类证件齐全。

2、乙方在甲方(lng)工厂灌装接气完毕,货物过磅称重,乙方在磅单签字后的货物风险由乙方承担。即: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货物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

3、乙方应确保车辆的完好性,服从甲方统一调配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如需调整车辆或变更时,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

4、货物重量以广汇液化厂磅单为准,卸车时的合理误差按每车±150公斤计算。超出此范围由乙方按(lng)出厂价从运费中扣除。

5、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每月运输计划,向甲方出具书面《车辆编配数量计划承诺书》,确保运输车辆的数量,保证完成甲方的运输计划。

六、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未能确保运输车辆数量或甲方的运输计划,应当向甲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的运费中扣除,违约金不足,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权追究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2、如因乙方未能按时、按量发运(lng)运输车辆,将受到以下制裁:可以加收违约金壹万元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七、运费结算:

1、运费价格:给乙方承运运费单价按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

2、里程计算:具体里程数由双方核实确认为准。

3、吨位计算:乙方承担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磅差,在乙方开具相应的运输发票时应将产生的磅差进行冲减。(双方对账明细确认后盖章)

4、结算期间:乙方负责向甲方开据专用运输发票。甲方依据乙方开出的发票,在10日内结算运费(自双方对帐确认收到发票日起计算)。

5、为避免风险需缴纳运输保证金,首次运费中甲方有权扣除壹万元作为合同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乙方完成全年运输计划或确保每月运输车辆数量等履行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保证金由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

八、调价因素:根据国内燃油价格调整幅度及(lng)的供需情况,造成承运方实际运输成本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可对液化天然气承运价格做适度调整。

九、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一、结算信息:

甲方名称:******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6号

开 户 行:交通银行新医路支行

帐 号:651******

电 话:0991-6**** 传真:0991-6*****3 邮编:8**

乙方名称:****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鄯善汽车运输分公司。

地 址:新疆XX县火车站镇友好西路南侧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县火车站支行

帐 号:10******9

税 号:6521*****

电 话:0995-*** 传真:0995-**** 邮编:83***

甲 方:*******然气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 方:*******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20xx年6 月 1

运输合同 篇5

合同号:

日 期:

订单号:

买方:

卖方:

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1)品名及规格____

(2)数量____

(3)单价____

(4)金额____

合计____

允许溢短装__%

(5)包装: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装船标记:

(9)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天内装出。

(10)付款条件: 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11)保 险: 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____由客户自理。

(12)买方须于__年__月_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3)单 据: 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15)质量、数量索赔: 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邮政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16)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17)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

(18)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19)其它条款:

卖方:

买方:

运输合同 篇6

托运人(甲方):

住 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承运人(乙方):

住 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危险化学品运输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托运物名称、规格、数量(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

2. 托运货物形态及包装方式:

2.1形态:(⑴固态;⑵液态;⑶气态;⑷液化气态)

2.2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托运物不损坏、不泄露、不污染环境。包装方式:⑴整装;⑵散装;⑶集装箱)

2.2.1整装货物的包装由甲方提供,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托运货物不损坏、不泄漏、不挥发、不污染环境。外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清晰、准确。包装物的回收:。

2.2.2整装货物的集装箱由乙方提供,集装箱应符合托运货物的包装规定。

2.2.3散装液态、气态、液化气态货物的包装以乙方运输工具的专用容器为包装物,容器应符合托运货物包装的规定,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容器应配备容积检定表,并在有效周期内。压力容器压力表应经过检定,并在有效周期内。

2.2.4 散装固态货物以乙方专用运输工具为包装物,乙方不得将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2.3外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清晰、准确,有危险化学品的标识。

2.4包装物的提供及回收:

2.5其他:(如果运输的是剧毒化学品,根据安监总危化〔20_〕119号《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中对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单独予以明确。)

3.装货与启运

3.1托运货物启运地:

3.2交付时间:

3.3交付与计量方法:

3.3.1由 方负责装载,由 方承担装载费用;

3.3.2根据货物形态及包装,计量方法为: (选择下列条款号之一)

整装货物计件交付;

散装固态货物过磅交付;

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交付;

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后铅封交付;

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交付;

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后铅封交付;

集装箱铅封交付。

3.3.3 托运货物的质量交付: 。

3.3.4交付数量、质量、压力或封志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3.4修改为“交付异议期限:

3.4.1乙方对甲方交付的托运货物数量有异议,应在起运前 小时内提出,未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视同交付托运货物符合约定。

3.4.2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交付托运货物数量异议应在 小时内答复,未答复或逾期答复,视同异议成立。

3.4由 方负责装载,由 方承担装载费用;

3.5启运时间:

4.到达与验收

4.1托运物目的地:

4.2到达时间:

4.3收货人:

4.4联系人:

4.5联系方式:

4.6卸货时间:

4.7卸货方法:

4.8货到时应立即查验托运物数量,对数量的异议应在查验后当场提出;并在货到时当场提取样本,以作为托运物的质量依据。验收方法:

4.8.1 由 方负责卸载,由 方承担卸载费用;

4.8.2根据交付启运时的包装及计量方法,验收方法为: (选择下列条款号之一)

整装货物计件验收;

散装固态货物过磅验收;

未加铅封的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验收;

未加铅封的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验收;

集装箱及施封货物凭封志验收。

4.8.3质量验收: 。

4.8.4数量、质量、压力及封志验收情况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9由 方负责卸货,由 方承担卸载费用;

5.运输要求

5.1资质

5.1.1乙方除应具备货物运输的经营性证照外,还必须具备《危险品准运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危险品运输经营资质。

5.1.2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证照及运输手续必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5.2车辆配备

5.2.1乙方配备 车辆(型号) 辆,车号为 。

5.2.2承载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检测、检验合格,且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5.2.3承担运输任务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其罐体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测,持有质检部门颁发的“容器检测证书”和“检验合格证”,在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5.2.4承载车辆必须配备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5.2.5所有承担运输车辆都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5.2.6其他:

5.3司乘人员配备

5.3.1承担运输任务的驾驶、装卸及押运人员必须清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掌握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及应急救援知识,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3.2承担运输任务的驾驶、装卸及押运人员必须清楚所运危险物品的性质、危害特性,掌握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5.4运输路线

5.4.1乙方应按如下路线承担运输任务: 。

5.4.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约定路线行驶,不得进入禁止通行的区域。

5.4.3运输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依法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5.5在运输过程中存在货损情况,合理损耗定在 %内。

5.6其他约定:

6. 托运货物风险承担:

6.托运货物的变质、短损、毁损、灭失风险自交付后转移至乙方。

6.2托运货物的变质、短损、毁损、灭失风险自验收后转移至甲方。

6.3其他约定:

7.价款及支付

7.1价款:

7.2支付,选择下列第 方式:

7.2.1一次支付:

7.2.2分期支付:

7.2.3其他:

7.3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8.甲方的权利义务

8.1向乙方说明托运物的品名、数量、特性、运输过程中注意事项、危害及应急措施等情况。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向乙方提供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8.2提前通知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8.3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输费用。

8.4甲方有权检查乙方配备车辆及司乘人员情况,对不符合约定的事项提出整改意见。

8.5乙方将托运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

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8.6不得将属危险化学品的托运物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

8.7其他约定:

9.乙方的权利义务

9.1按时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9.2承担运输任务的驾驶人员或车辆进入甲方指定区域时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

9.3押运人员应对运输过程进行监督,对超装、超载、超速等违章行为进行纠正。

9.4为其驾驶、装卸和押运人员投保人身伤害责任险,为托运货物和第三人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9.5甲方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乙方不得留置托运物。

9.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承运。

9.7承担运输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9.8按合同约定收取运输费用。

9.9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取托运物的,乙方可以提存托运物。

9.10其他约定: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托运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

10.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接收托运物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到达目的地,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的违约金,同时应当承担甲方给第三方的迟延交货所承担的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乙方将托运物错运到货地或错交收货人的,应将托运物无偿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货地并交付收货人。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的违约金;同时应当承担甲方给第三方的迟延交货所承担的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6托运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标准或者数额执行;双方不能就标准或数额达成一致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托运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10.7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运输托运物的,应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8其他约定:

11.合同变更和解除

11.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11.2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11.2.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11.2.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配车且拒不调换或拒不整改的;

11.2.3乙方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错交收货人,且逾期 日仍未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货地点并交付收货人的;

11.2.4给甲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11.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11.3.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11.3.2甲方拒不支付合同价款超过 %的;

11.4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5其他约定:

12.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等社会事件。

12.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4托运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甲方可以要求返还。

13.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按照以下第 方式解决:

13.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3.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之间的纠纷应协商解决。

14.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15.合同效力及其他

15.1 双方一致同意就运输安全等事项将甲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3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各自的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