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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运输合同范文汇编六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运输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运输合同范文汇编六篇

运输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签约地:

双方就以航次运输方式运送货物事宜,经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托运货物及船舶

1. 货种与数量

2. 船舶资料

船名: 航次号: 总长: 米 满载吃水: 米 载重吨:

吨 总舱容: 总吨∕净吨: ∕ 舱口:

装卸港和受载期

3. 装卸港:装船在安全泊位,卸船在安全泊位。

4. 受载期:乙方派船于 年 月 日正负 抵达装货港锚地,如遇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船期顺延,

共承运壹载。船舶抵达时间以航海日志为准。

运价及运费支付

5. 含税运价为

6. 船舶实际装载量少于

7. 付款方式:船舶抵达卸货港锚地前,甲方应一次性付清全额运费。乙方在收到全额运费后个工作日

内出具正式运输发票。乙方账号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费用划分

8. 甲方负担费用:港口装卸费,基建费,建港费(或港后建设基金等),使用港口起货、运输设备(如拖

车、驳船等)费用等。

9. 乙方负担费用:引航费、拖轮费、签证费、代理费等船舶本身在港口发生的费用。

10. 乙方船舶在装、卸港各有一次安全靠离泊位义务。若需移泊,移泊所用时间计入装卸时间,且甲方应

向乙方支付实际发生的移泊费用。

11. 装卸港经甲方指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甲方要求更改装卸港,须取得乙方的同意,由此发生的一切

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消耗、港口使费支出及船期损失等)均由甲方负担。

12. 甲方负责货物保险,乙方负责船舶保险,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装卸时间及延滞责任

13. 甲方应按照当地港口通常的装卸速度装卸货物。无滞期,无速遣。

货物交接

14. 载货数量以水尺计量(吨)为准,甲方自行委托商检、理货或港方商务人员在船方大副的配合下检验

水尺确定载货量。

15. 装船货物的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负责货物的货损。货物原装原卸、原来原转。

特约事项

16. 甲方须在时之前办妥货运手续,或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船舶在抵达锚地前甲方已办

妥货运手续,否则视为甲方货源落空,乙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并保留向甲方索赔的权利。

17.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传真签署)有效。

18. 若甲方未按合同及时付款,无论货物是否已转卖,乙方有权拒绝靠泊,关舱停卸(影响时间计入装卸

时间)以及留置或处理部分货物,以弥补营运损失。

19.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订立补充条款或按交通部《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办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上海海事法院裁决。

20. 本合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日

运输合同 篇2

我司专业经营我国沿海及内河地区各省港口之间散装船运输服务,可提供各等级吨位(1000-50000吨)船舶30多条,能承接各种矿产、粮食、钢材、水泥、沙石,大型机械设备等货物的运输。我司与各地区码头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装卸费用优惠,操作专业,并能为各客户量身订做最佳的物流方案,能做到汽运、铁路运输及海运相结合,能有效节约成本,为各客户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欢迎各位致电咨询

我司经过多年的经营运作已拥有广泛的代理网络,使航线优势拓展到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水系。丰富的驳船、海船资源平且和码头、仓库有良好的战略伙伴关系,专业周到的服务团队,与众多的客户建立起牢固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精神,形成了以“降低客户经营成本”为根本,以“伙伴式双赢策略”为准则的物流服务模式。

启运港 上海港 目的港 湛江港 最迟装运日 随时

经营项目:主营国内散杂货海运,运价咨询、船舶出租、仓库出租等业务。

承运货类:煤炭、矿产、钢材、木材、水泥、沙石、化肥、粮食、机械设备、器材等散杂货。

行业优势:承运800吨—20000吨单次货物,自营和长期合作驳船、海船180多膄,提供门到门、门到港、港到门等便捷优质服务,每月运载量达到十万吨以上。

服务航线:海南港、防城港、钦州港、湛江港、广州港、深圳港、汕头港、厦门港、泉州港、福州港、温州港、台州港、宁波港、上海港、太仓港、张家港、江阴港、南京港、芜湖港、镇江港、南通港、连云港、日照港、青岛港、烟台港、天津港、京唐港、秦皇岛港、营口港、大连港等之间的往返及内陆港口的相互中转。

联系人:1392223****李小姐!或邮件

合 同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托运方): 上海市地接纳东方路

签订地点:上海市康宁路物流货运管理中心内B23

乙方(承运方):湛江市赤坎区康宁路物流货运管理中心内B23签订时间: 20xx 年11 月 02 日

根据某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水运运输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 货物名称、数量、起讫港、收货单位以及联系方式:

甲方现有钢材 货物7.5万吨,要求在 3日内自 上海 港口,委托乙方调遣 散货 船,运往 湛江 港口,收货单位吨 联系方式 0759-317****

  二、 装卸货时间:乙方在指定时间( 11月03日)到港后(以乙方船舶到达目的港报港时起算),装货限时在2小时,卸货限时在1小时内完成。

  三、 货物运输的数质量保证:乙方船到起运港码头装货前,其货舱、货油泵和皮管等都应清洁干净,并且明确告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告知范围验舱合格,经双方签字后才能装油。装货时甲方应派员或委托人员监装。装船完毕,甲方应派员或委托起运港检测货舱空高并签封。到达目的港时甲方应派员验封、检验空高尺寸。乙方应保证签封完好,货物数量不少。

  四、计量方法及损耗:

1.正常溢耗为 3 ‰,乙方参加计量全过程。

2.超出正常溢耗部分 , 损失以3% 计算,盈余以 3% 奖励。

  五、货物由甲方保险,保险费由甲方自理 ; 船舶由乙方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自理。乙方包干运输,由乙方负担保险费及其它一切费用。

  六、运输和运费结算:

货物不足船舶核定吨位,按船舶核定吨位7.5万吨计算;超过核定吨位,按实际吨位计算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按托运方要求运送。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3%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 5000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2 份,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上海广泛企业 承运方:广州华崴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李小姐 代表人:郑先生

地址: 湛江市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宁路物流货运管理中心内B23 电话:0759-XXXXXXX 电话: 0759-3173322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

帐号:XXXXXXXXXXX 帐号: XXXXXXXXXXX

20xx年11月02日

运输合同 篇3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工程项目建设而需要大量的砂卵石,甲方将该项砂卵石的运输任务以承包的方式给乙方运输,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为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 砂卵石供应场址及运输目的地:

1、 砂卵石供应场:

地址:

2、运输目的地:

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合同签署前,由双方代表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经测算,暂定土方量为 立方米,运输完毕后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土方外运(包括装载、运输消纳、施工红线以外的职能部门的执法管理

四、工期: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土方运输的施工顺序,工期按 甲方施工进度确定。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应延期:

①、相关职能部门因管理需要,要求停运或停止施工。

②、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③、大雨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④、经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五、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进场作业,乙方完成总工程量后的一个月内,办理该项工程款的结算手续。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据现场发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关约定在30天内办理结算。

六、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及时向乙方交付有关施工图纸的施工组织设计,协助乙方考察现场。

2、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排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

3、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硬化和围扩。

4、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配合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5、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6、负责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

七、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外运消纳场由乙方自理。

2、办理有关土方方开挖外运的一切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机具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八、其它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十、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因施工需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望遵照执行。

  一、合同内容:

工程用沙子、石子原材料运输费。

  二、合同价格:

1、沙子、石子:每吨6元。(宏利砂石场 )

2、瓜子片:每吨10元。(英公水库於潜建筑石料矿场)结算吨位按照沙场过磅运输单为准。(施工现场地磅抽查)

  三、费用结算方式:

费用累计每三个月付到60%,年底结算后余款付清。

  四、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前通知乙方所需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和具体要求,以便乙方及时组织材料及车辆。

2,甲方在材料进场前 ,必须整理出充足的堆放场地。

3、乙方人员机械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并与其他机械、人员紧密配合,乙方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所有车辆必须手续提全且有效,否则不得使用。

4、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及时到指定沙石场组织材料进场,按甲方要求送到施工现场指定地,不得影响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目前所供材料运输费总款的10%,扣除违约金。

5、合同签订后至合同解除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价格,甚至以罢工相威胁,此种情况一旦发生甲方有权按乙方所供材料运输费总款的60%为乙方结算.并同时解除本合同。

6、合同签定生效,乙方必须将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存档,否则不予以结算。

  五、安全责任

1、乙方对其机械及人员的安全自负全责。

2、乙方不按道路安全操作规程及机械操作规程操作,对他人、物件、设施等造成伤害和损伤的,其全部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禁止酒后或身体不适时使用机械,严禁抢道、长时间占道、接、打电话,违者造成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4、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否则不得使用。

5、司机不得带情绪操做车辆,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同内容望双方共同遵守,该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结算后自行废除。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运输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代理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托运品为:_______ ,运输方式为以下第 项运输服务业务;

a、航空货物运输业务(国内各航空公司);

b、省际汽运业务(含国内汽运门对门业务);

c、铁路货物运输业务(含行包、行邮、专列、中铁快运等);

1.2、甲方委托乙方托运货物事宜时,应准确真实填写发货(提货)清单并盖章(签名)确认或如实填写[并签名(盖章)]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托运书》并由乙方签收。

1.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取货事宜时,应当明确告知乙方待取货物的名称、数量(件数),取货地点,并提供取货所需的单证。

1.4、甲方不得以隐瞒的形式委托乙方托运限运、禁运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1.5、乙方指派______为办理甲方货运事宜的联系代表,代表乙方处理为甲方办理货物托运的相关事宜,该代表变更时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非乙方指定人员处理接货、对帐、结算等事宜,甲方又不提出异议,而产生的甲方货物被冒领、货款被他人代领等不正常事件,其责任及损失应由甲方全部承担。

2、保密条款

2.1、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甲乙双方从对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双方负有保密的义务,并且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

2.2、双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要求其参与本合同工作之雇员遵守本条款。

3、委托费用及结算方式

3.1、委托费用包括货物从起运地运至目的地(国内各城市)的运输费、送货费,货物的再包装费用和提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向甲方居实收取。

3.2、委托费用的核算以双方约定的《国内物流服务报价表》收费标准为依据,如甲方指定付款人拒绝支付费用时,甲方承担甲方指定付款人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3.3、乙方以书面的委托书确定的结算代理人,依照乙方开具的货运单“客户结算联”为结算依据。乙方出具的结算依据交甲方核对时甲方应给予签名签收确认,无我司指定结算代表和结算依据,甲方可拒付运费,否则乙方对甲方的货运款随意支付不予承认。

3.4、甲方按照以下 类方式与乙方结算委托费用:

3.4.1、周期结算(结算周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双方约定以一月为结算周期,乙方在结算周期到期后5天内向甲方出具结算清单,甲方在收到结算清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提供审核无误的结算金额向乙方索取运输发票,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结算发票给甲方财务负责人;

3.4.2、付款日期:甲方财务结算部收到乙方提供当期结算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上周期应付款项。

4、甲方权利义务

4.1、有权获知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情况和预计到货时间。

4.2、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有权随时改变到货地点及收货人,但应当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4.3、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改进。

4.4、及时通知乙方装货,告知乙方货物名称和数量(件数)、装货时间、地点。

4.5、准确真实填写《货物托运书》并应按货物实际价值足额保险。

4.6、委托乙方代理取货事宜,提供代取货物所必需的相关文件或凭据。

4.7、甲方保证交接前货物内外包装完好,有条件可加封标志清晰之封条。

4.8、按照约定支付费用。

5、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5.1、乙方负责从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并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委托事宜。

5.2、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提货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并办理托运。

5.3、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的包装标准,对于零散货物,乙方应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箱等必要工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材料费、人工费等。

5.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托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

5.5、对于国内余数货物,如无交通意外事故或是甲方收货人的原因,乙方保证自甲方交付货物后按协议时间到达甲方指定目的地。

5.6、若因为天气或是交通意外及收货人的原因导致快件货物无法按约定时间到达时,乙方应于获知确切信息的1小时内通知甲方并积极处理。

5.7、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乙方应当及时派送至收货人处。

5.8、收货人验货前,乙方保证甲方货物外包装完好,则视该票货物安全抵达。

5.9、乙方有责任要求收货人以书面形式签收货物。

6、违约责任和赔偿

6.1、甲方无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结算委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额的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2、属乙方过错将货物运错目的地

或收货人,乙方无偿运至合同规定地点或收货人,并给以延期交付货物处罚(见上条款)。

6.3、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丢失、破损,依《保险法》或是国家相关运输条例按下列条款赔偿。

6.3.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甲方必须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投保,乙方按照 ‰的保险费率向甲方收取保险费;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未足额投保,货物出险后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但赔偿金额依照保险公司的赔偿原则进行核定。

6.3.2.、甲方未将交乙方承运之货物办理保险,货物出险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责任方追偿,乙方视己方应承担的责任而作相关的赔偿,一般以应收运费的3倍予以赔偿,但每票货物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800元。

6.3.3、乙方不承运光碟、管制枪械、刀具及走是、限运物品,甲方因虚报品名偷运国家禁运、限运物品所产生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且乙方保留追诉的权力。

6.4、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6.4.1、属于政府征用或罚没的

6.4.2、不可抗力;

6.4.3、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坏或毁灭;

6.4.4、包装方式或容器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

6.4.5、包装完整、标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

6.4.6、货物的合理损耗。

6.4.7、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6.5、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它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应采取电话、电报或传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

7、合同的解除

7.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日通知对方。

7.2、当协议要求解除时如尚有待结算费用,乙方须在____日内向甲方发出《结算通知书》并附有效单证,甲方须按照本协议有关结算约定核对付款。

8、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9、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协议有附件《国内物流服务报价表》一份。

12、其它补充内容:

如在此协议商定到期之日甲方仍有余款未结清 ,此协议依然生效至所有款项结清时起正式解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 _____________

甲方开户行:______ ___________ 乙方开户行: ____ 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运输合同 篇6

甲方:XXX公司

乙方:XXX公司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长期委托乙方派船装运煤炭,经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要求,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年煤炭装载数量约XX万吨。

二、 甲方每次煤炭运输前,提前五天通知乙方派船准备。乙方船舶抵达指定港口装货,如因甲方资源不足,造成船舶亏吨,亏吨的差额运费应由甲方承担,如发生资源落空或空返,甲方应支付计划全程运价款的30%作为赔偿金。

三、 船舶每次留港时间,起运港及到达港的货物装卸均为甲方负责向港口申请安排,并由甲方保证两港的安全泊位。装货港为24小时,卸货港为24小时,两港合为48小时。留港时间指船舶抵港报时起算(包括锚地)至装、卸完毕为止。如超过上述期限,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滞港费,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费,超过12小时按一天计费。

四、 运价:每次船舶运费按登记载货吨及实际航线计算,每吨按市价计算,每航次另外确认一份运价通知单。

五、 运费结算方式:每次运输任务完成后,乙方按实装量在七个工作日之内与甲方结算运输款。

六、 甲方应向乙方安排的运输船舶提供符合安全、适装、适卸条件的码头进行作业,以及相关资料。乙方保证安排的运输船舶具备从事货物运输应当具备的各种证书,具保证证书真实、有效、齐全。

七、 费用负担:乙方负责支付船舶港务费、引航费、移泊费、停泊费、系解缆费、开、关舱费,船用水电费。甲方负责支付两港的货物港务费、交通建设费、理货费、海事监费、装卸费等其让费用。

八、 货物保险由甲方负责,并承担一切保险责任,与乙方无关。

九、 煤炭运输合同甲乙方暂定二年,自签订合同日起计。

十、 以上合同条款,一方更改后,须经另一方重新盖章后有效。 十一、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或经电报、电传、传真确认)。如发生争议,仲裁和判决机构为甲方所辖地海事法庭。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