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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代理合同(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产代理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地产代理合同(15篇)

地产代理合同1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南阳办事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南阳办事处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在自愿的基础上就该项目之全案策划、销售代理事宜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地址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路______号,占地面积约为_______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可销售面积约为

____________万平方米(以有关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全案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工作。

2、双方约定,合作期间甲方对本项目不得自行销售或交第三方销售。

3、乙方有权利在基础价格上提高价格,形成每套房源的销售表现价格,并可以给予客户一定程度的优惠(但优惠价格底限不得低于双方约定的该房源的基础销售价格)。

4、甲方在实际销售中不可单方面提高销售价格,否则,在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的情况下负责承担项目销售人员的工资。

第三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期限结束时,

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同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按期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甲方在“正式销售”前,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五证文本及图纸以及可使用的立面、鸟瞰、效果图等,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为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策划、整合工作提供方便。

3、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工作对接,加强沟通。对乙方提供之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计划及营销计划。

4、对乙方建议的招商、销售价格表、付款方式、销控方案、策划及宣传推广方案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5、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还需乙方提供合同约定外之服务及支持,则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则根据其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

6、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以及招商工作所需证件及合同文本,并在乙方销售人员进驻案场2个月内取得销售经营权的合法证件,否则按月额外支付乙方________万元基本运营费用。

7、有关现场售楼处、样板间、户外广告(围墙、指示牌、广告牌、车身广告灯)、模型、效果图、楼书、折页、展板、DM、海报、展销会包装、推广活动(含销售人员派单)、电台广告、电视广告、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的委托制作费及发布费等与本项目招商、销售有关的第三方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有关委托制作及发布合同的谈判由乙方完成。

8、自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工作人员将在90日内入场,甲方需在合同生效90日内完成售楼处的装修及其他配套设施,如未能如期完成将在第91天起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案场人员工资,直至入场工作。

9、本项目需引入外埠之商户,乙方应将目标意向客户列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因引入外埠之商户过程中产生各项差旅费用(即乙方及目标商户所发生的)则由甲方支付。

10、甲方预留或自留房源将直接纳入乙方销售任务量,并按照房源数量向乙方支付基础代理费。

11、甲方负责销售及招商工作中文本合同的审查、备案登记工作,并派财务人员在售楼部负责收取楼房销售款项。

12、甲方负责项目后期运营中的经营管理工作及前期相关准备。

第五条:乙方负责及权利

1、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向甲方收取有关服务费用。

2、乙方将组成4——5人的`项目核心小组进行本项目的全程服务工作(辅助人员不计在内),与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

3、甲乙双方合作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首付款仍未到账,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甲方应付款到账为止,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不予负责。

4、乙方应本着客观的原则,按附件一(商业项目全案策划刚要)的规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关项目策划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划工作,并尽力提供准确的资料以供参考。

5、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整合推广营销策划方案。

6、乙方应组织项目组定期与甲方就本项目举行例会、双方经理级人员参加。

7、乙方应制定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实施策划方案。

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应负责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的工作。

9、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有客户乙方有义务负责签约,甲方应予以配合。

10、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VI印刷上,乙方为全案营销代理公司,并且乙方有权标注乙方公司名称和商标识别。

11、乙方在完成合同销售总平方面积的90%,即视为合同履行完毕,乙方有权撤场。

12、本项目售楼处、样板房及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电视、音响、饮水机、擦鞋机、看房汽车等)由甲方提供,乙方项目小组人员工资及提成由乙方负责。如果需要在外地设置招商部(销售部),其人员所产生费用双方另行协商,以合同附件明示。

第六条:销售任务的确定

(结合工程情况以及广告投入费用情况,双方再行商定)。

第七条:代理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前期项目启动资金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项目启动资金________万元整。

2、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双方约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分为基本代理费和溢价分成、销售奖励三个部分:

2、1基本代理费

双方约定按套计提,乙方每销售一套房源应提销售房款额_______%的基本代理费。凡签定预定房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即视为成交,甲方按该房源总房款计算支付给乙方基本代理费。商业部分统一按_______%计提,乙方协助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2、2溢价分成

双方约定本项目的平均价格为元_______/平方米,以此制定具体房源的基础价格,销售中超过基础价格部分的房款视为溢价部分,分成比例为____:____,即甲方得_____%,乙方得_____%。

2、3销售奖励

乙方在每期项目推广、整合销售过程中,如成绩突出,甲方应在每期销售完毕后、给予乙方公司奖励,第一期____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_______万元、第三期_______万元,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后给予乙方总奖励_______万元。

3、结算方式

甲方须每月5日前以现金或转账的(人民币)形式向乙方统一结算上月的代理佣金及相关的服务费。

4、补充

1、若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毁约,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没收并按甲:乙=____:____比例双方分配。

2、甲方确认乙方整体、策划、整合、推广、销售该项目,甲方不得随意自行销售或委托第三方销售。

3、在本合同期内,如甲方原因(工程质量、交付标准、交付延期、承诺未能兑现等)造成客户退房,乙方已收取该套房屋代理佣金不予退还,销售业绩不予扣减。

4、本项目推广名和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八条:保密条款

1、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甲方公司和项目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外界泄露。

2、甲方对乙方的方案和计划原稿不予认可,并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采用,不得将其创意泄露给他人。此后甲方如果又私自采用的,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第九条:知识产权的约定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为乙方所提供的一切文本及设计方案,甲方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相关的代理佣金后,同样享有著作权。

第十条: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恶劣天气(如台风)、战争、恐怖行为、暴力事件或其它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引起项目进度的延误。

2、因不可抗力产生的合同履行暂停、延迟、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合理地做出努力,克服不可抗力事件,减轻其影响。同时双方应立即协商,决定将合同延期执行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责任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违约,应承担责任并支付另一方违约金:五十万元。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签约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产代理合同2

委托方(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建筑物(花园、别墅、公寓等)的销售达成一致。)由甲方开发建设,乙方代理。

一、甲方的责任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2.提供委托销售项目的相关批准文件,包括产权名称证明、项目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或销售许可证等复印件。

3.提供上述项目的设计图纸、装修标准和技术指标文件,并提供上述项目的.周边环境、土地使用、施工、交通条件等资料和文件。

二.乙方的责任

1.根据市场情况,制定销售计划,安排销售进度。

2.在甲方的帮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介绍项目的当地环境。

3.乙方联系客户后,应通过传真联系甲方确认客户。任何经甲方确认的客户,在交易后均视为乙方的交易。

4.在甲方正式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之前,与客户签订代理认购意向书,安排客户在规定时间内与甲方正式签订销售合同。

第三,销售价格

该物业一期销售价格暂定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四.代理佣金

甲乙双方约定代理佣金为房价的2%,佣金在客户与甲方正式签订销售合同时全额支付..

动词(verb的缩写)代理条款和销售区域

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半年,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代理期间,乙方销售平方米。

不及物动词违约责任

乙方在代理期内未按合同规定出售平方米房产,即构成违约,违约处理由双方另行确定。

七.广告

甲方同意支付所有与销售相关的广告费用,广告分为三期,分别刊登在报纸和报纸上。

八.纠纷调解

甲乙双方同意,因本代理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地产代理合同3

本表格由地产代理监管局按《地产代理条例》订明

一般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按指示填写。如你不明白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请要求代理解释。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释,则最佳的做法是在签署本协议前咨询你的律师。

备注: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尾随有括号的数字[例如(1)],请立即参阅本协议附表5相同编号的注释。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协议的某附表,亦请立即参阅该附表。

1。代理的委任及本协议的有效期

本人/我们,_________________(“租客”)现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并在该等条款的规限下就拟承租本协议附表1所列物业(“物业”)一事委任__________________[“代理”(2)]为本人/我们的代理。本协议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届满(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有效期”)。

(注意:建议有效期不应超过3个月。)

2。代理关系及代理责任

代理与租客同意:

(a)代理与租客之间就物业而有的代理关系属本协议附表1第4栏所指明的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3)关系;

(b)如属双边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代理将向有关业主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

(c)如属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建立双边代理关系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该代理关系以及代理将向有关业主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及

(d)代理除须履行本协议或任何成文法则委予代理的责任外,亦须履行本协议附表2内所列的责任。

3。佣金

本协议适用于租客须向代理支付的佣金的规定,列于本协议附表1、3及5内(4)。

4。物业资料

代理须就物业向租客提供《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订明的所有有关的出租资料表格—

(a)如属单边代理的关系,该等表格须向各别业主的持牌地产代理取得;

(b)如属双边代理的关系,或在业主并没有持牌地产代理代表的情况下,该等表格须由代理填妥和签署,

但如租客明确表示放弃收取任何该 等表格的权利,则代理无须提供有关表格。

5。代理须披露权益

(a)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现披露:他或其指明亲属(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亲属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雇员/大股东(6)/合伙人/董事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7):有□?没有□(8)

(b)如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是“有”的话,则必须在本协议附表4述明有关权益的详情。

(c)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在有效期内产生的上述(a)段所提述的任何权益。

6。租客的确认

租客确认他已:

(a)阅读并明白本协议的条款;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收取本协议第4条规定提供的而租客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收取的所有有关的出租资料表格。

7。附表

本协议的附表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8。额外条款(注意:这些额外条款不得与本协议的其它条款有所抵触,亦不得限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

租客的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香港身分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适用的话)

如租客是一间公司,请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客的商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代理及代代理签署的地产代理/营业员的签署: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 姓名或名称及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的营业详情说明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必须立即给予租客一份经签署的本协议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物业

物业视察日期(如租客同意不视察物业,请指明)租客放弃收取出租资料表格的权利(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代理关系(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并删去不适用者)业主所须支付的佣金(如适用的话)的数额或收费率租客所须支付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租客的签署*

(a)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b)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c)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d)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e)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f)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g)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h)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i)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租客必须就所列的每项物业分别签署。

附表2代理的责任

代理须:

(a)为租客取得关于物业的资料;

(b)因应租客的要求安排租客视察物业;

(c)进行商议,并按租客的指示向物业的业主提交所有要约;及

(d)协助租 客与业主就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

附表3租客须支付的佣金

1。除本附表第2及5条另有规定外,如租客在有效期内经由代理与业主就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于:

□(8)签署租契时,

□(8)租契指明的租赁期开始时,

向代理支付佣金。

2。除本附表第3条另有规定外,如非因租客犯错而令该具约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则租客没有责任向代理支付任何佣金。在此情况下,如租客已支付佣金,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由起租日期起计的5个工作日)将佣金连同利息/不连同利息(1)退还予租客。

3。如租客与业主非基于租契的条文而共同取消该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于取消该租契时向代理支付佣金。

4。如代理为承租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的目的而与其它地产代理合作,则租客无须向该等其它地产代理支付任何佣金。

5。除本附表第2、3及4条另有规定外,如租客或租客的配偶、任何代名人、未经披露身分的主事人或代理人在有效期内(不论是否透过代理),与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的业主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就代理就有关物业而提供的服务向代理支付佣金。

附表4对物业所拥有的权益

按照本协议第5条,就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所拥有的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详情如下︰

附表5注释

(1)指删去不适用者。所有删除必须加以简签。

(2)在本协议第1条内填上有关地产代理业务实体(即俗称商号)的名称。

(3)单边代理—指代理只为租客行事。

双边代理—指代理既为租客亦为本协议附表1所列某项物业的业主行事。

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指代理只为租客行事,但于稍后亦可能为本协议附表1所列某项物业的业主行事。

(4)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可由租客与代理商议。

(5)指明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大股东—指在代理的股东大会上有权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的行使的人。

(7)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包括—

(a)身为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团体的成员;

(b)与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 实益的权益的人有合伙关系,或受雇于该人;或

(c)属于任何关乎物业的安排或协议(不论是否可强制执行)的一方。

地产代理合同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办公地址:邮编: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办公地址:邮编: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及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代理出售方式营销策划本项目,并就下列条款达成协议:

鉴于甲方系《 》(暂定名)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合法开发建设单位,本项目位于区路号,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委托可售建筑面积平方米,共计套。除非另有特别约定,本合同所有面积和技术指标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第一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全面负责销售房屋的行销企划和销售策略的制定和执行。乙方策划设计的广告、海报和楼书等对外发布的内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负责发包制作发布。

(二)、乙方自行承担本公司销售人员的薪资福利。

(三)、乙方负责预售合同的按时签订和贷款合同的抄写工作,负责收齐客户贷款

所需全部资料送达甲方。

(四)、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权向购房者作出任何承诺。在销售期间,严格按照

市房地局网上销售规定,不得违规销售,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如由此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对购房人的知情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应依法维护,

不得侵犯。

(六)、乙方应具备销售代理合法资质,并提供销售代理合法资质的相关文字资料

于甲方备案,乙方向甲方保证不会发生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不能代理销售的情况。

第二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对委托出售之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且产权清楚,并依约配合交房,否则,由此给买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甲方承诺有权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策划本项目,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三)、为促进销售,买方需办理购屋贷款时,甲方需配合办理。

(四)、在委托期间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委托部分销售代理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五)、甲方委托价格,当作为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六)、甲方委派现场收款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壹名。

(七)、本项目之广告费由甲方支出,包括售楼中心广告布置、楼书、DM等一切销售道具之费用,费用预计为总销售额之。

(八)、甲方免费提供经装修房屋予乙方做售楼接待场地,并承担销售现场的各预算费用包括网上销售设备、宽带费用、水电费、电话费及其他办公费用。

第三条:委托价格

(一)、委托产权价格均价人民币___元/㎡。

(二)、一房一价单价表由乙方制定,但需保证上述均价,一房一价表经双方盖章确认,作双方结算溢价之依据(实际房源成交价格对应一房一价表,超出部分称为溢价)。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销售价格不得低于上述约定。

第四条:委托期限和开盘

(一)、销售期限

本项目销售期限于网上开通并以甲方书面通知可签预售合同之日起至取得入住许可证个月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延长合同期限。

(二)、开盘条件

销售物业的正式开盘有待于下列条件的同时成熟:

(a)甲方已取得销售物业的预售许可证。

(b)售楼处已按双方确认的标准完成了装修布置。

(c)样板房已装修并配置全部家具。

(d)双方已经确定全部房源的销售价格。

(三)、销售指标

每期房源开盘销售期限内乙方应合计成功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以上。

第五条:建材设备及工程建设进度

甲方同意本项目在销售中向客户承诺的建材设备、装修标准及工程建设进度(见附件)。

第六条:楼款之收取

甲方负责销售物业的房款收取。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向购房者收取任何钱款。甲方在销售现场设专人负责收取房款,开具收据或发票,乙方协助办理上述事项。乙方已与购房者草签的买卖合同,须经甲方专职人员审核批准后盖章,开具购房发票。甲方应在开盘前与银行签订按揭合作合同,按揭贷款应解入甲方在按揭银行开设的专户(以下简称按揭帐户)。

第七条:佣金计算方式

(一)、甲、乙双方商定,佣金结算底价为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以补充协议为准,按成交价之%支付佣金,作为乙方广告企划费及营销代理佣金;超底价部分:分成,即甲方%,乙方%。

(二)、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底价以下成交---乙方成功接待客户,并已书面约定成交价,通过关系甲方给客户折扣,并致低于底价成交,甲方应按底价考核,并按成交价%支付佣金,无溢价分成。

(三)、甲方客户低于一房一价底价成交的,按成交金额之%给付乙方佣金。

(四)、客户定房后又退房的,所收违约金双方各50%分成。

(五)、客户如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内预交定金,虽预(出)售合同于本代理合同有效期后签订,按%支付佣金。

第八条:佣金支付方式

(一)、客户签定预(出)售合同,且首期款到位、客户贷款资料初审通过后即可结算佣金,佣金每月结算一次(每次按%结算,其余销售指标完成一次付清),每月三日前,乙方即送交甲方上月佣金请款明细,甲方应在五日内核准并结清上月佣金,每延误一日按万分之三每日支付滞纳金。

(二)、佣金款之支付应以人民币为准(外币以国家当日牌价算)。

第九条:经甲方与客户签定预(出)售合同后,双方以所定之合同内容相互负责,与乙方无涉。

第十条:通知与联络

甲乙双方确定的联络地址为:甲方地址:甲方邮编:乙方地址:乙方邮编:

上述地址为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如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原联系地址仍视为有效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邮寄函件的,发出后第五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扣除未付佣金及溢价(即总额之%)。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一)、当上海市或本项目现场发生非双方责任而导致的人力不可抗因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即时协商善后事宜,并采取措施使双方的损失不再扩大。否则,扩大的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

如果双方之间发生了关于合同或因之而引起的任何类别的争端,经双方反复协商仍无法达成友好解决时,可直接向本合同所约定办公地所在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第十四条:变更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立补充合同;当本合同有关条款须修改时,双方亦可另行签订变更合同。

(二)、补充合同、变更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合同所更改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附则

(一)、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定日起生效,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增减条款,均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始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地产代理合同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项目进行前期市场调查分析、全程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全面代理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发房地产 项目的前期市场调研分析、营销策划和代理销售的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全面代理协议,签订本合同。

该项目位于___市_ 。

经双方协商,就合作形式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合作期限内,乙方按协议达成工作范围为甲方提供深度服务。甲方应遵守双方协议权责,对该项目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公司代理销售。

2、保证合作的稳定性和服务的高质量,双方采取前期市场调研专项费用 + 销售提成的付费形式。

3、乙方成立项目专案小组,并指派现场案场经理1名,为甲方提供服务。

4、在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交三个报告后,自乙方主要工作人员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日期(双方对该日期的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驻场工作开展之日起,至乙方收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为止,甲方每月预先支付乙方人民币 ,用以保证销售人员及案场经理的基本工资、、服装、交通、住宿、餐饮等基本日常开支,乙方为此开具收据。

第一次支付款项日期为乙方主要工作人员进驻之日起三日内,之后每月支付的具体日期均以第一个月的支付日为准。

此项费用自乙方收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从乙方的首次销售提成中扣除。

第二条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的本合同合作时间范围为自合同签订即日起,至销售额达到底价总额的%时,即可视为乙方完成全部销售任务而撤场。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广告、杂志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广告、户外广告、中邮、楼书、单页等宣传资料、促销活动、沙盘制作等费用,但不含公关、售房部房租屋装修、电话费和办公家具等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3、乙方所指派的现场销售主管1名及其他销售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销售提成、服装及日常生活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销售价格由乙方提出建议,最终由甲方认定。

2、甲方在销售价格确认后,提供并确认项目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并在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销售价格。

4、其优惠比例确定后,甲方超比例的优惠批复,其超出部分不应扣除乙方的佣金。

第五条 销售计划

1、 主体工程揭顶之日起十日内,实际销售额应达到底价总额的%。

2、 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十日内,实际销售额应达到底价总额的%。

3、 燃气接通之日起十日内,实际销售额应达到底价总额的%。

4、 销售额达到底价总额的%时,即可视为乙方完成全部销售任务。

第六条 佣金及支付

1、该项目前期市场调研分析专项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乙方为甲方共提交市场调研报告、项目策划定位报告、经济分析报告各一份。

(1)市场调研报告——报告针对项目的市场研究、环境分析,包括对宏观环境的深入研究、项目所在地房地产市场整体发展趋势的'分析和项目所在区域的市场调查、市场发展趋势研究、竞争性物业分析、项目SWOT分析、项目差异化竞争策略研究、核心竞争力研究,发展商项目运作潜力和自身资源的评估等,最终形成项目的总体定位和发展思路。

项目策划定位报告——根据市场调研报告的分析进行项目定位,包括项目发展的产品定位、价格定位和客户定位。产品定位分为产品构成、总体建筑风格、建筑特色建议、功能设计及比例建议、装修标准建议、室内室外环境布置建议。并结合项目定位和总体策划方案,对项目整体概念性规划设计提出建议,包括项目规划总平面建议、项目总体商业形态及配套设施组织建议、总体景观建议等。

综合经济分析报告——主要内容为项目开发成本分析、项目整体经济效益评价、项目风险评估。包括项目成本测算、项目整体开发资金流量分析、项目整体经济效益评价、项目敏感性和不确定因素分析、项目风险评估。

(2)费用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定后三天内收取40%的首付款(即¥ 元),提交《市场调研报告》后三日内付总款项的20%(即¥ 元);提交《项目策划定位报告》后三日内付总款项的20%(即¥ 元);提交《综合经济分析报告》后三日内付总款项的20%(即¥ 元)。如乙方未能如期提交报告,则甲方有权扣除此报告在该提交期付款的20%(即¥ 元)作为违约金。

(3)工作时间计划:21日

第1-12日:市场调研(实地调查及资料收集)、资料分析及研判;

第13日:提交《市场调研报告》初稿,甲方书面反馈意见,乙方进行调整;

第16日:《市场调研报告》定稿;提交《项目策划定位报告》初稿(甲方书面反馈意见,乙方进行调整);

第19日:《项目策划定位报告》定稿;提交《综合经济分析报告》初稿(甲方书面反馈意见,乙方进行调整)

第21日:《综合经济分析报告》定稿。

2、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第一次销售价格为底价。底价以内,乙方的佣金即营销策划推广及代理销售佣金为底价的 %。超出底价的部分,甲乙双方按 比例分成。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提供正规发票。

地产代理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以独家代理商的身份为项目(以下简称

第一条:项目概况

1、名称:______________

2、位置:______________

3、建筑指标:______________

4、销售范围: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事项

1、营销策划

本项目营销策划工作,主要是从市场、产品、客群的角度出发,确定项目的定位、包装与广告推广计划并进行相关报告整理、文案平面的创意、设计建议,为协助销售和项目提升形象服务。

2、销售、招商代理

乙方以独家代理销售商的身份组建并管理本项目销售体,由该销售体进行本合同所约定销售范围内产品的全面销售、招商工作。

第三条:委托期限

本项目营销策划、销售、招商代理期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一条第四款中约定的销售套数面积完成或以上(以签约购房合同为依据)。

第四条:工作内容

1、前期营销策划

1)针对本项目的规划要求进行全面的市场调查,并最终形成市场调查报告、市场定位报告、市场推广报告和项目招商方案。

2)制订合同期内的项目广告宣传创意策略,编制年度媒体策略和月度媒体计划及广告费用预算。

3)根据项目形象与销售需要,制订相关SP活动专案建议(包括展会、咨询会、新闻发布会、大型促销、客户联谊活动及各类典礼)。

4)提供项目现场包装策略及设计方案建议(现场看板、指示牌、工地围墙、现场罗马旗等)。

5)提供接待中心及样板间的设计建议。

6)提供房交会展场的设计建议。

7)负责项目形象定位及商标等相关应用设计建议。

8)负责相关文案创意和平面设计建议(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报纸广告、杂志广告、夹报广告、展板、户外看板等的设计建议)。

9)负责电台稿的文案创意、电视宣传片的创意思路建议。

2、销售及招商代理

1)制订并提供项目销售及招商策略

2)制定并执行销售及招商阶段销售及招商价格体系及销控策略。

3)派出专职项目经理及销售员组成本项目销售体进行销售及招商工作。

4)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确保建立一支强有力的营销队伍。

5)根据销售计划负责具体的实施和落实执行。

6)负责本项目相关销售数据统计、分析(包括销售日报、周报、月报、促销分析报告等),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上述销售报表。

7)负责派出销售人员的工资、佣金及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保证本项目的合法开发,并向乙方提供有效资料复印件作合同附件。

2)提供以下书面资料:项目背景、有关政府批文、红线图及其它资料等。

3)指定专人参与本项目策划及销售工作,并负责与乙方进行密切的联系,加强沟通,为乙方开展本项目工作提供方便。

4)对乙方提交的有关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创意方案以及营销策略方案,并须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或修改意见。

5)及时通报施工计划、工程进度、预售许可证办理进度、房屋交付期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具体资料。

6)承担本项目现场包装费用:如接待中心、样板间、工地围墙之土建、装修、装饰布置;承担本项目宣传及推广费用:如软、硬性广告、印刷品(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等)、户外看板、展会、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等各项费用。

7)提供现场办公设备(包括空调、饮水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办公桌椅、洽谈桌椅等),并承担日常水电、维护及办公费用(含电话费)。

8)提供销售所需模型、看板等销售辅助道具。

9)在正式销售前,保证本项目具备办理买家个人购房贷款、并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10)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11)因购房、办证需要甲方提供的证件发生问题,所引起的客户投诉,由甲方负责。

12)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负责购房定金及销售收款、办理预售登记、客户个人购房贷款、协助客户服务(处理工程的意见及投诉)等方面的工作。

13)根据本合同第七条有关内容,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策划销售服务费用。

14)甲方投入本项目的广告费,按销售总额的______________%提取使用。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将参加本项目服务工作的专家组成员名单抄送甲方。

2)乙方项目专案小组配合甲方确定营销策略的具体执行步骤,确保策划方案顺利实施。

3)乙方应依进度向甲方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双方保持沟通。

4)乙方在全面负责销售过程中,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销售策略、广告策略及实施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第六条:其它相关管理

1、乙方的工作以甲方的决定为依据。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应以书面的清晰的可执行的工作联络单或意见书通知乙方执行,通常情况下乙方可以不执行甲方的口头工作指令。

2、若在乙方工作进行中甲方变更工作指令内容和工作意见,并要求乙方按变更的工作委托内容修改时,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的工作时间,并根据乙方工作强度等酌情补偿乙方一定的工时费用。

3、为了保证甲方工作指令下达的清晰与准确,乙方工作仅对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负责。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的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的签字为执行依据和工作标准

4、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______________,该负责人的书面认定代表甲方认定。

5、全部销售及招商资料及广告均注明

6、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遇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的通知。

1)购房合同条款变更。

2)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变更。

3)购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变更。

4)客户退房申请受理。

5)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变更。

6)其它与销售相关事宜变更。

第七条:销售条件及销售价格、标准服务费

1、正式开盘应具备下述条件:

1)工程已正式开工,具有一定工程形象,并保持正常的工程进度。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销售价格

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各期组价方案。在既定价格执行期间,如市场发生变化,销售价格需要调整时,调整方案需双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3、标准服务费

1)营销策划标准收费

营销策划服务费用按工作节点收取,收费标准为______________万元。合同签定之日支付______________万元,待市场调查报告、市场定位报告、市场推广报告和项目招商方案四份报告提交后再支付余下______________万元。

2)销售代理标准收费

销售代理费用按销售金额提取计算,收费标准为销售金额(即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金额)之1.5%。代理费按月结算,每月月末之日为当月代理费的`结算日,甲方须在次月5日前以支票、汇票或电汇的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月代理费。乙方收到此费后给甲方开具正式有效发票。

4、如遇甲方特殊关系而成交的客户,需甲方总经理批准,价格不受任何限制,但仍须按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乙方退还甲方该户的代理费。

6、由于客户原因退房,所没收的客户定金及其他费用归甲方所有,但甲方仍需按没收部分费用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7、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8、乙方计划的销售进度:(销售进度以商品房的套数为计量)

9、有关销售代理费的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按上述第8款规定的销售进度进行考核,在考核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的80%结算代理费。如乙方在任何一个考核点完成销售进度的80%,则当月的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第2项规定的标准代理费结算,同时本月之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规定的标准代理费补结,补结的代理费在次月5日前完成支付。

2)乙方在最后考核点完成销售指标后,若继续负责销售,则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第2项规定的标准代理费按月结算;若在任何考核点乙方未完成对应的销售指标的70%,则甲方有权在按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的1.5%结算完之前的代理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但不视为乙方违约)。

10、为激励销售,获得收益最大化,在双方确认的基准价格基础上(基准价格为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取得的销售提价超额部分按20%作为奖励支付乙方,按月结算,次月5日前支付。

第八条:保密

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及相应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应将其公开。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执行本合同应取得的既得利益。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补充、完善直至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制订补充协议,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

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由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免责条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若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效,通过诉讼解决,在法院判决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正式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产代理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以代理商的身份为月亮湾商住项目综合商业地产、住宅项目全权委托乙方:投资顾问、营销策略、广告创意、招商及销售代理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并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月亮湾。

2、项目位置:新城区。

3、项目用途:商业、住宅综合房地产项目开发。

4、全案代理范围:约定委托代理销售面积:该项目总销售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商业物业销售总面积约 平方米,住宅楼(办公、公寓)总销售面积约平方米,其它可销售面积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测绘部门测绘为准)。

第二条:委托事项

1、投资顾问

本项目投资顾问工作,主要是从市场研究以及项目开发条件的分析入手,通过对项目竞争力的挖掘,提炼项目的核心卖点体系,形成项目的初步产品竞争策略和产品形象定位,并参与规划、设计讨论和提出产品调整建议,根据相关定位、资料提供项目分析。

2、营销策略

本项目营销策略工作,主要是从市场、产品、客群等角度出发,确定项目的主题定位、整体市场竞争策略、形象包装策略、销售定价策略及项目整体营销工作计划等与营销相关的策略工作内容并配合开发商实施。

3、广告创意

本项目广告创意工作,主要是结合项目的整体定位及竞争策略,确定广告推行计划并进行相关文案平面的创意、设计,相关现场的包装展示的设计工作等,为协助销售和项目提升形象服务。

4、招商销售代理

乙方以代理销售商的身份组建并管理本项目销售团队,由该销售团队进行本合同所约定销售范围内物业的全面招商销售工作。

第三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个月,在自动延期期间,本合同所有条款和乙方收费标准不变。在本合同延长期内,任何一方有权提前30天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合同。

第四条:工作内容

1、投资顾问

1)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市场调研及市场分析;

2)负责本项目的客群分析;

3)参与产品设计讨论并提供产品建议或产品修改建议。

2、营销策略

1)根据项目的市场定位、客户定位、产品定位以及开发商目标等基本要素,制定项目营销策略总纲,包括营销阶段划分、项目主题定位、市场形象定位、客户营销基本策略等;

2)根据项目的营销阶段划分后的时间节点,分阶段制定项目各阶段的营销工作执行计划;

3)根据确认的营销策略总纲及阶段性的营销策略执行计划,制定项目营销策略执行方案,包括项目阶段性的营销组合策略、媒体组合策略、重大SP活动策略、价格策略等;

4)根据确定的营销策略总纲及营销策略执行方案,结合市场和项目进展中的变化因素,制定每个营销阶段的营销策略调整与执行计划,并针对各个营销阶段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如开工、房交会等,制定策略及执行专案;

5)根据每个营销阶段的销售特点、去化特征以及客户需求特征,制定短期的销售策略、价格策略和媒体策略等。

3、广告创意

1)制订合同期内的项目广告宣传创意策略,编制项目整体媒介策略、年度媒体策略和月度媒体计划及广告费用预算;

2)负责项目形象定位及LOGO、VI及应用、延展等相关应用设计;

3)根据项目形象与销售需要,在相关SP活动专案(包括展会、咨询会、新闻发布会、大型促销、客户联谊活动及各类典礼)基础上,进行包装展示的设计工作;

4) 提供项目现场包装策略及设计方案(现场看板、指示牌、工地围墙、现场罗马旗、大型广告牌等);

5)负责相关文案创意和平面设计(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报纸广告、杂志广告、夹报广告、展板、户外看板等的设计);

6)负责电台宣传稿的文案创意、电视宣传片的创意思路、网站的创意思路与文案。

4、招商销售代理

1)制订并提供项目招商销售策略;

2)制定并执行销售价格体系及销控策略;

3)派出专职项目经理及销售员组成本项目销售团队进行销售招商;

4)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

5)负责或协助本项目以促销为目的的SP活动;

6)根据销售计划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执行;

7)负责本项目相关销售数据统计、分析(包括销售日报、周报、月报、促销分析报告等),并提供销售报表。

8)负责派出招商销售团队的工作服、工资、佣金、补贴及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所委托项目之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所有权法律批文复印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乙方要求等;及时通报施工计划、工程进度、预售许可证办理进度、房屋交付期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具体情况;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承诺依本款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承担因上述资料的承诺所产生的对本项目客户的一切责任;

2)对乙方提交的有关工作计划与工作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并须在乙方提交每一份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或修改意见;

3)承担本项目现场销售场所及家俬、设施配置费用:即现场销售接待中心装修及销售所需的沙盘模型;

4)甲方承担本项目的宣传及广告推广费用(推广费用包括报纸和电视及电台广告及广告片制作、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户外看板、SP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等);广告推广费用由乙方根据推广要求向甲方申报,批复后由甲方在费用出生前一次性支付于乙方;

5) 提供现场办公设备(包括但不仅包括空调、饮水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脑、电话、办公桌椅、洽谈桌椅等),并承担日常水电、维护及房租费用;

6)保证本项目具备办理个人购房按揭贷款的条件、保证本项目所有商品房均符合预售的法定条件;

7)项目销售房号、确认的价格表等销售文件资料,甲方于距乙方合同签订日3天前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及代理的顺利实施;

8)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9)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负责购房定金及销售收款、办理预售登记、合同备案等相关各项购房手续。协助办理客户个人购房贷款、解决因购房办证需提供证件所引发的客户投诉、并处理关于工程的修改意见及投诉等方面的工作;

10)本项目的房交会的展场租赁与装修费用、非计划性的甲方指定的宣传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若该类费用甲方需乙方代理开支,应在相关费用项发生前一次性提前预支付乙方,具体使用计划需由乙方提前申报经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

11)甲方承担购买本项目物业的客户使用信用卡及消费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购房款而产生的银行之手续费。

12)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如有拖欠要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千分之五计付滞纳金;

13)非乙方之行为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4)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本合同所指相关物业;

15)负责销售应配置的交通工具(即看房车)的日常维护费用及燃油费及驾驶员薪酬等。

2、乙方责任

1)认真、准确并按计划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若甲方对乙方专案组成员的实际工作不满意,乙方有义务更换专案组人员;

3)本项目专案组成员应积极配合双方确定的营销策略的具体执行步骤,确保策划方案顺利实施;

4)依进度向甲方及时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促进双方保持良好的沟通;

5)负责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产品建议、营销策略、销售策略、招商策略、广告策略及计划等,经双方确认后执行;

6)乙方派驻销售团队进驻销售招商现场开展客户咨询、接待、跟踪、招商、销售等工作,并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甲方在乙方销售人员进场展开项目咨询工作前提供盖章确认的项目200问资料);乙方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一定数量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

7)甲、乙双方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与甲方沟通,乙方工作人员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向甲方如实、及时报告销售状况,督促客户按约支付房款,尽量确保房款按期并快速回笼;

8)按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如实地对客户进行介绍,介绍内容包括房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付款办法、交房日期和客户预售购房合同等;

9)乙方招商工作必须先向甲方提出包含商家综合素质、品牌实力和租金水平的招商方案及承租方与甲方达成租赁协议的工作计划,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实施;

10)本合同中止时,乙方应及时返还甲方所有有关文件与资料,并妥善交接好所有相关工作;

11)乙方有义务在甲方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时及时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完税票据。

第六条:其它相关管理

1、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应以书面的、清晰的、可执行的工作联络单或意见书通知乙方执行,通常情况下乙方可以不执行甲方的口头工作指令;

2、为了保证甲方工作指令下达的清晰与准确,乙方工作仅对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负责人负责。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负责人签字为执行依据和工作标准;

3、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为,该负责人的书面认定代表甲方认定;甲方若需重新确定其他指定负责人或变更负责人,需向乙方提供甲方总经理签字并公司盖章的书面文件;

4、乙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为 ,该联系人的书面认定代表乙方认定;乙方若需重新指定其他联系人,需向甲方提供乙方总经理签字并公司盖章的书面文件;

5、全部销售资料及广告均注明“义乌远大”字样;

6、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遇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通知:

1)购房合同条款变更;

2)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变更;

3)购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变更;

4)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服务单位的变更;

5)其它与销售相关事宜变更。

第七条:销售价格、全案策划、招商销售代理费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需每月支付乙方前期策划费人民币叁万元,支付期限为6个月,共计人民币18万元整。本合同签定后在支付期每个月的5号,甲方应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给乙方。

2、销售价格

双方约定,本项目销售正式销售的约定均价为:公寓人民币 元/平方米,商铺人民币 元/平方米,其它销售物业以及部分商业租赁费用以附加协议为准。

3、商业招商销售代理费

商业招商销售代理费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费”与“超价提成”两部分组成。商业物业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3%计算佣金,若存租赁为,收取一季度租金为乙方招商费(两者可同时产生)。

商业考核代理费:按照2.5%、3.0%、3.5%、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0%,按照2.5%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1—75%,按照3.0%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76%(或以上),按照3.5%结算;

商业全案代理费的“超价提成”的计算方式为:(实际总销售平均价格减去约定总销售平均价格)×30%=超价提成。

4、住宅全案销售代理费

全案代理费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费”与“超价提成”两部分组成。

考核代理费:按照2.0%、2.5%、3.0%结算。

全案代理费用在合同考核期前按照完成商品房销售额的2%结算,另外按照以下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0%,按照2%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1—75%,按照2.5%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76%(或以上),按照3.0%结算;

其中不列入考核范围的`(车库、车位)均按其销售总额3%提取(具体结算方式参照住宅);

全案代理费的“超价提成”的计算方式为:(实际总销售平均价格减去约定总销售平均价格)×40%=超价提成。

5、特殊关系客户

如遇甲方特殊关系而成交的客户,需由甲方总经理或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书面批准,价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时仍须按实际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如遇房产直接抵扣支付广告、建材等费用,价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时仍须按实际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6、退房原则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乙方退还甲方该户的全案代理费。由于客户原因退房,所没收的客户定金及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案代理费。

7、双方协定的销售进度(销售进度以套数为计量)

正式销售后完成总销售周期进行考核。(销售考核周期,甲、乙双方根据项目面临的市场情况、开发商资金要求以及项目工程进度的综合分析,在正式签定本合同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8、有关全案代理费的付款约定:

1)在合同执行2个月后,甲方开始支付乙方销售佣金,事后乙方保留1个月的销售代理佣金作为本合同的保证金。

2)代理费按月结算,每个月代理费的结算日为下个月的5号之前,甲方须在每月5日前以支票、汇票或电汇等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个月全案代理费中的“代理费”,乙方收到此款项前应给甲方开具正式完税发票。

乙方同意按上述3、4两款约定的销售考核周期进行销售目标考核,在考核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费的75%结算。若乙方在任何一个销售考核周期内未能完成约定销售进度的50%,则甲方有权在按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费的75%结算完之前的代理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但不视为乙方违约。当乙方每完成一个销售考核周期的约定考核比例,则当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代理费”结算,同时当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七条第6款规定的“代理费”补结,补结的代理费在下月5日前完成支付。

3)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本项目可销售物业面积比例达到75%时,甲方应在10天内结算所有“超价提成”。

第八条:保密与商业道德

1、保密条款:

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及相应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应将其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商业道德条款:

1)除非双方均认可,任何一方不得聘用另一方公司的在职员工或离职未满两年的员工;

2)除非甲方认可,乙方不得在甲方项目所在县域范围为对其他有竞争关系的项目进行全案代理服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已执行本合同应取得的所有既得利益。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均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并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由双方共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其他免责条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若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无效,通过诉讼解决,在法院判决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公司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签署日期:20_年 月 日

地产代理合同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商确定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指定乙方为销售代理商。

第二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新建的寓、住宅、商铺),销售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三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自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止。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合同约定情形外)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代理或自行直接销售。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五条销售价格

1.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所有楼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xxx元/平方米。

2.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制作销售价目表进行销售。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有权灵活浮动。

3.项目销售达到总面积的%时,则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50万现金作为销售奖励,马上兑现。

第六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万安荣寓项目销售基价以上部分。销售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2.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同(购房意向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归属于乙方。

3.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乙方支付约定的销售代理费,乙方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

4.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乙方只收一次代理费。

第七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1.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乙方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

第八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第九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上海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则支付乙方的违约金。

2.若开发商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开发商除应付清乙方已销售额的代理费用外,还应支付未销售面积代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乙方的违约金(未销售面积代理费按每平方米xxx元计)。

3.若乙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支付已销售面积代理费用的10%作为赔偿乙方的违约金。

4.若开发商不按时支付乙方的销售代理费用,每逾期一日,乙方收取开发商应付款项的1‰滞纳金。

5.开发商不得与乙方接待的客户做私下交易,若发生此类情况,开发商应赔偿乙方应得的代理费用。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产代理合同9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法人: 营业执照编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法人: 营业执照编号:

本着平等、双赢的原则,现就甲方开发的 ,委托乙方独家营销策划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策划和营销的相关事项表式如下: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一、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代理项目的土地规划、销售等各项法律文件、以及工程技术相关图纸资料供乙方售楼使用,并保证以上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二、 甲方负责户型面积的核定工作,如在销售过程中因户型面积发生的问题,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工程进度表,甲方应按此计划表进行施工。

四、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销售条件:

1、售楼部及售楼道具、办公场地及办公用具(含电脑及打印设备)空调、纯水机、固定电话。(水电费及电话费用由甲方承担)。

2、售房合同样本、认购书及空白合同文本。

3、甲方应在对外承诺的有关建筑材料、配套设施、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交房标准、工程进度、交房日期及建筑销售面积等资料上签字盖章,并遵守承诺。

4、甲方委派协调人员负责收款及合同审定盖章工作。并全权负责办理银行按揭及个人产权、土地证等相关手续。

5、每月及时足额支付给乙方代理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1、在营销过程中,应注重树立甲方的品牌形象,不断宣传甲方物业知名度,不断提升甲方楼盘潜在价值。

2、全权负责销售案场的客户接待、洽谈、签约等案场的实际销售执行工作。

3、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制定各阶段销售价格,保证低开高走的营销策略。

4、结合本项目周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查分析(主要包括价格及营销手段),及时向甲方沟通,以便及时调整营销思路。

5、每月5日前向甲方书面通报上月营销项目的销售情况,制定当月销售计划书。

6、安排适当销售人员进行市场行销,确保销售工作顺利进行。

7、协助甲方作好一次性、分期付款业主后期房款的催要工作。积极配合甲方作好业主银行按揭的个人资料收集及相关资料准备工作;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业主交接房工作。

第四条:营销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底价:每个代理项目的底价由甲方签字确认。

2、销售佣金:甲方按底价收入的 2 %计算支付乙方销售佣金。

3、溢价:乙方在甲方签字章确认的底价基础上实现销售部分称为溢价。溢价部分甲乙双方7:3分成,甲方得70%,乙方得30%,与佣金同时结算。

4、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 万元整作为乙方 项目的策划费。其余 策划费在 年 月 日由甲方付清给乙方。

5、佣金和溢价结算时间为每月6日前。

6、乙方承担乙方所有工作人员薪金、交通费及人员食宿费用等。

第五条:成交与结算约定

一、 乙方与客户签定了《认购书》并由甲方收取了首付款,即视为乙方符合结算条件。甲方应按上月乙方应得佣金和溢价分成如数结算给乙方。

二、 客户只签定了购房定单或甲方只收取了定金(不退),不符合乙方结算条件。

三、 签订认购书后(即大定)如客户违约未按时签订购房合同而退房的,定金甲乙双方各得50%。

第六条:营销方案执行及推广费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营销推广方案,甲方签字认可后执行,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二、 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营销方案后五日内应当给予答复,并提出书面意见,否则视为甲方同意。

三、 如因甲方执行方案时间推迟或不执行营销方案所造成本合同期间内达不到销售任务目标,其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营销时间顺延,代理费正常收取。

四、 对于乙方提交经甲方认可的各类营销方案,甲方不得擅自改变,否则因改变营销方案所造成的后果应由甲方承担。同时未经甲方认可的营销方案,乙方亦无权实施,否则后果乙方承担。

五、 代理项目的'广告设计(包括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广告、互联网广告等各种广告)及项目标志VI设计,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广告公司进行设计及发布,费用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六、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甲、乙双方正常合作情况下,一方擅自违约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除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相应法律、经济责任外,赔偿受损失方(人民币)十万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销售指标的约定:

第八条:承诺约定:

一、 甲方应把控对外承诺的内容,如因承诺不能兑现问题而发生的客户投诉退房,由甲方承担。

二、 乙方对外宣传的物品(包括广告、楼书等其他对外宣传品)均经甲方签定确认,均视为甲方对外承诺。

三、 在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因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等问题,影响销售进度的,乙方不负责任,且营销代理费不受影响。

四、 为稳定项目的市场销售价格的统一性,甲方不得对外销售已委托给乙方代理的项目,如特殊情况,应由甲方总经理签字方可销售,照常计算乙方业绩,按底价提取乙方佣金。按销售价格计提乙方溢价。

五、 本协议生效后,若出现自然灾害、战争或因政府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造成本项目不能销售的,双方可终止协议或协商延长本协议履行期限,具体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 在本协议履行中,如双方发生纠纷,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焦作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在本协议履行中,不得擅自更改。因特殊原因需续签的补充协议或会议纪要,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产代理合同10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的房产项目提供综合服务的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所开发、经营、管理的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委托项目)提供综合服务。

二、乙方承诺将通过周到、务实、高效的工作,为甲方提供有关委托项目的独立的租赁代理服务,最终配合甲方实现委托项目投资收益。

三、服务内容:

3.1独家租赁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约见合适客户,充分解答客户咨询,安排并陪同客户视察委托项目,详细了解客户意见,把握客户目前要求,挖掘客户潜在需求,提高租赁成交的比率。

3.1.2积极跟进客户,在议价、合同条款洽谈、客户登记、签约等方面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与律师、保险、银行、公证等之间的沟通和配合)。

3.1.3充分调动市场上所有代理公司的积极性,公开、公平、公正地同所有代理公司合作。

3.1.4提出市场推广策略和营销方案并在甲方批准后实施,积极参与委托项目的市场推广活动。

3.1.5根据委托项目实际租赁情况,结合市场发展变化,适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市场的建议和意见,协助甲方调整租赁策略。

3.1.6以客户为中心,以为客户服务为宗旨,做好与客户有关的一切工作,确保租赁成交指标。

3.1.7完善客户档案建设。

3.1.8充分理解甲方租赁策略,在对客户服务时严格按照委托项目宣传资料和文件充分表达甲方的真实意图,不允许有任何夸大、虚构、欺骗等行为,确保客户顺利入住,完成交易。

四、委托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租赁策划和代理租赁的期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有权确定委托项目房屋市场公布价、实际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5.2甲方有权确定租赁合同文本;

5.3甲方有权确定和更改销控和出租方案;

5.4甲方有权确定广告发布内容、频率、方式;

5.5甲方有权审批任何需要以甲方名义签订的合同或需要甲方支付费用的行为;

5.6甲方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全部工作成果、客户资料等享有独家所有权。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6.1乙方承诺在委托项目的租赁代理的全过程中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对外不以乙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推广或介绍。

6.2乙方无权低于甲方确认的租赁价格表进行租赁。如遇特殊情况需低于上述价格租赁,需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6.3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甲方出具的委托项目房屋销控、价格标准和折扣比例,并根据甲方的通知进行调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进行任何变动,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4乙方在租赁代理工作中应当谨慎从事,只能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实对外陈述委托项目情况,未经甲方明确通知,不得超出上述内容对外自行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使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进行赔偿。

6.5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委托的律师等专业人员、甲方的.财务部和客户服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工作,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租赁文件。

6.6协助甲方手续办理、入住通知及入住手续等其它租赁必要的配套服务。

6.7乙方自行招聘的租赁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乙方自行签署聘用合同并进行独立管理,其全部人员工资、福利、佣金、提成、奖励、保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保证其雇员知晓他们与甲方并无任何劳动关系,并保证甲方免于乙方雇员提起的任何诉讼、仲裁和追索。

七、综合服务费用费用计算和支付方式

7.1出租代理在下列条件达成时才视为出租单位成交:

7.1.1承租人就该出租单位与甲方签署了租赁合同;

7.1.2承租人已按照租赁合同支付了首期租金或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7.2代理费的结算标准

下列中的“招租比例完成”均为“预算完成”

一.提成条件

A级:招租期为30天,自签订意向书日期起开始计算。

a)招租比例完成100%。

b)招租比例最低完成≧70%

B级:招商期超出30天,小于60天,自签订意向书日期起开始计算。整体招租比例完成100%

二.佣金比例及计算方式

Aa:30天招租期,招租比例完成100%

佣金=所有招商项目的首月保底租金x100%

(不超过总项目年保底租金的8%)

首付=[佣金]x90%(合作合同签署日期的60天内支付)

留存=[佣金]x10%(合作合同签署日期的365天内支付)

Ab:30天招租期,招租比例完成≧70%

佣金=【70%所有招商项目的首月保底租金】x70%

首付=[佣金]x70%(合作合同签署日期的60天内支付)

留守=[佣金]x30%(合作合同签署日期的365天内支付)

B:招商期超出30天,小于60天,招租比例完成100%

佣金=【70%已招商项目的首月保底租金】x70%+

【30%未招商项目的首月保底租金】x60%

首付=[佣金]x70%(合作合同签署日期的90天内支付)

留存=[佣金]x30%(合作合同签署日期的365天内支付)

八、保密条款

8.1无论是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还是在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对其所了解的包括但是不限于下列情况均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但是根据法律要求乙方必须予以披露的除外:

8.1.1委托项目的工程进度;

8.1.2甲方的资金使用安排;

8.1.3甲方的公司财务状况;

8.1.4委托项目的租赁情况;

8.1.5委托项目的租赁资金回收情况;

8.1.6委托项目的租赁推广计划;

8.1.7客户投诉情况;

8.1.8其他与代理租赁工作有关的、甲方认为应该予以保密的情况。

8.2乙方违反该保密义务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甲方的赔偿,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中直接扣除因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九、违约责任

9.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的,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拒不改正和补救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截至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自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起,乙方每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截至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直至乙方的合同义务得到适当履行为止。

9.2除上款规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经甲方两次书面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则甲方有权代为履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此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意一笔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9.3甲方延迟支付代理费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9.4本合同项下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蒙受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损害赔偿及违约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因违约行为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

十、不可抗力

10.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2若不可抗力发生在一方迟延履行其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之后,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0.3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战争和动乱,同时也包括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法令的变动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逆转的障碍。

十一、纠纷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委托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2.1本合同各条款的名称仅供参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均以合同内容为准。

12.2没有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12.3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12.4根据本合同约定形成、作出、签署、附加的一切合同、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加文件的内容与本合同作出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后一时间形成的文件约定为准。

12.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12.6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时间:年__月__日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字)

地产代理合同11

甲方: (开发商)

乙方: (运营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双方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开发建设的 项目,委托乙方负责招商定位、招商代理、全案策划及营运管理等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简介

甲方开发的项目,位于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所涉范围为: ,(以下简称“项目”)。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分为项目前期调研定位,招商策划代理和营运管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项目前期调研及定位

1、该阶段服务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该阶段乙方的工作目标及内容(详见附件1)。

3、该阶段服务进度计划:

1)项 目组进驻现场: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项目专案组的成员名单,经甲方审核无异议后三日内,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第一笔服 务费,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服务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项目专案组成员进驻项目现场开展工作。

2)全面实地调研:乙方专案组人员进驻项目现场后,应立即开展全面实地分析调研工作,了解项目前期进展、对项目所处区域商业市场进行调研分析、目标市场分析,并在自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服务费之日起四周内,向甲方提出不少于两个的开发方案,供甲方选择使用。

3)开发方案的研讨:甲方确认开发方案后两周内,乙方应开展消费者、目标客户市场调查,测试调研工作,并向甲方提交该项目的调研定位终期报告初稿,就定位概念向甲方作以充分汇报并与甲方共同研究。

4)商业策划与定位报告的最终完成:乙方提交终期报告初稿后,专案组人员应就该终期初稿报告与甲方进行讨论并听取甲方的修改意见,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意见修改完成并提交最终稿提交甲方确认。

4、该阶段服务费的支付:

1)该阶段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2)本合同签订后,且甲方确认乙方专案组人员名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酬金人民币 万元,作为预付款。

3)在完成项目该阶段服务后,如甲方委托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负责项目的策划及招商代理的,则该阶段剩余的 万元服务费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如甲方不委托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则甲方向乙方支付万元,本合同自动终止。

(二)第二阶段:项目招商策划及代理

1、该阶段服务期限:

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第一阶段服务满意,同意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则该阶段服务期限为:自甲方确认乙方提交的该项目《商业调研定位终期报告》之次日起至该项目正式开业满6个月之日止。

2、该阶段乙方的工作目标及服务内容(详见附件2)。

3、该阶段服务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表:

1)在本阶段服务开始前五日,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内容的具体实施方案和

《工作进度表》,甲方应在收到后十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甲方确认后,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即作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

2)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在三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方案和计划,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或逾期未提交经修改的方案和计划的或修改二次后甲方仍不满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3)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所确定的日期,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服从,甲方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

4)乙方应当根据经甲方确认的《工作进度表》中的阶段期限计划或甲方调整后的期限计划履行服务项目,各项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该项目服务成果的书面报告之日为实际完成之日。

4、该阶段招商租金的价格条件:

1)租金的标准不低于人民币 元/日/平方米。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双方确定的租金底价及浮动幅度开展工作。非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低于底价价格。

3)若因市场因素必须调低价格时,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调整。同时,乙方应对市场进行预测性分析,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提报,以其针对价格进行综合性商议。

5、该阶段工作模式:

1)专案小组:乙方按甲方确认的专案组名单成立该阶段服务专案组,专案小组人员应不少于5人。

2)该阶段服务期限内,除常驻项目现场人员外,乙方应按每月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2人、每次不少于7天的标准向项目现场派驻资深工作人员到项目现场配合执行及指导。

3)现 场工作人员:乙方须于本阶段服务开始之日起三日内委派两名专业策划招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驻场人员须具备5年以上房地产策划及招商代理管理经验,并至少具 备3个以上高档项目服务经历),具体负责该阶段服务的实施、执行和监控工作,以确保项目招商的质量。

4)该阶段服务期间,常驻人员 应全职负责甲方业务,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常驻工作人员纳入甲方统一管理,作息时间按甲方工作人员执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抽调或减少项目专 项服务人员(长驻人员名单及个人履历详见附件);如常驻人员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乙方有义务调换常驻人员至甲方认可;常驻人员的交通食宿等工作费用由乙 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5)月例会制度:甲方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并须按甲方具体要求,沟通项目情况及汇报工作成果,乙方参加例会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每月一次例会的具体召开日期和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6、乙方招商基本进度指标:

1)在 年月 日前,招商面积应达到总招商面积的50%,在项目正式开业之日前应达到总招商面积的80%。具体指标以甲方与乙方负责招商的客户实际签订的正式合约,并甲方收到前三月租金为准。

2)项目正式开业前,如乙方招商面积未达到项目总招商面积的80%或乙方未达到上述招商进度指标,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服务费减半。

7、该阶段服务费的计取:

该阶段服务费根据甲方与乙方招商的客户所签合约约定的租赁期限分别确定,乙方的招商客 户与甲方签订合约的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

合约期限 佣金

1年-2年〔含2年〕1.4个月租金

2年-4年(含4年)1.6个月租金

4年以上 1.8个月租金

注:月租金指合约期限内之平均月租金

8、该阶段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该阶段服务费结算以乙方招商之客户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合约并交纳相当于三个月

租金,且正式进场为前提条件。

2)若乙方招商的客户在签订合约后悔约,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应将已收取的服务费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甲方,甲方也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

3)该阶段服务期间,如果乙方招商客户退租、退场,乙方应负责立即招进新的客户进场。

4)甲、乙双方以月作为该阶段服务费的结算周期。双方应于次月五日前对乙方上个月的服务费进行结算,甲方于确认结算值后的七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50%),剩余50%在该阶段服务期满双方结算完毕后支付。

9、该阶段服务成果的形式和要求:

1)该阶段服务期限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当以文字、图纸、图片或其他形式的载体体现,各服务成果具体载体均应当为至少书面文本二套以及至少电子文本一套(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方提交的相应书面文件,应当满足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最大限度满足甲方利益,对报告内容应当进行充分说明,达到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员有异议,乙方应当负责给予充分解释。

3)对于属于文案、设计内容的服务项目,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4)其他服务项目如公关活动等,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方案及建议,并配合甲方检查具体执行情况,随时提出修正意见,并在活动结束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交执行情况报告。

5)乙 方应当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务月报,其中应当包括当月计划、当月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下月计划以及对已履行情况的分析、建议。前述文件,均须 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如甲方对其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意见限期修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对于紧急事项,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通知确认,并 在确认后24小时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书面确认。经甲方确认的营销计划、方案、样稿、报告等,乙方对其文件承担责任并应严格执行,不得更改,但可在履行 中向甲方提出建议。

10、广告策划、设计、发布服务:

1)甲方聘任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具体服务内容以每次甲方下发的《广告工作任务书》为准。

2)乙 方完成的设计应当清楚明晰,并注明其适用的媒体,相应的电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广告公司、媒体或印刷企业等用于制作菲林(底片);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实体的制 作、印刷及广告的发布代理、具体活动的承办和拍摄、租片诸事宜时,须经甲、乙双方或甲方与第三方另行签订合同。

3)如甲方需要,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广告发布、印刷品制作服务,具体以甲方工作任务书为准。因此所涉及的各项手续如广告发布审批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办理手续所需费用如人工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广告发布的媒介,应当事先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见执行。

4)本合同项下的广告设计工作,甲方有权选择具体广告另行选聘他人完成。

5)本项目广告费预算为招商总金额的20%,合计约¥××万元。具体使用方式及额度由乙方另行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双方确定后按计划执行,内容包括发布内容、发布时间、发布媒体及设计文稿制作。

6)对于乙方所设计出的广告设计,甲方应及时进行确认签字或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则进行及时性的.调整和修改。甲方负责广告发布的对外发包、发布等工作。

7)对于本项目广告企划的设计和文案的撰写,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意见和要求进行调整和修改并至完稿,制定媒体计划和时间进度,交甲方审定,并协助甲方进行相关活动的策划和建议。

8)乙方有义务推荐媒体和供应商,甲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11、其他要求:

1)对 于每一项设计,包括广告设计等,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的设计(包括方案、说明和草图),各项设计应当明确其制作所需的材质、颜色等要求。由 甲方选择其一或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设计提出意见,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意见修改,经甲方确认一套设计后出具图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修改 或重新设计。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方案、设计、创意、报告等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及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并应当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达。

3)对于包括项目招商所需的事物用品设计、宣传品设计,乙方在每月的服务月报中应当明确下月计划设计项目,甲方可根据需要予以增减或要求推迟、提前设计。

(三)第三阶段:营运管理服务阶段

1.该阶段服务期限: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第二阶段服务质量满意,同意乙方继续提供本阶段服务内容的,该阶段服务期限为:自该项目正式开业之日起一年。

2.该阶段乙方的服务目标及工作内容(详见附件3)。

3.该阶段服务费计取及支付方式:

1)乙方应在该阶段服务开始前成立专案组,专案组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

2)服务费用:每月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 万元,按12个月计算,该阶段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3)支付方式:

该阶段服务期开始后3个工作日日内甲方支付该阶段费用总额的20%,即人民币 万元整;剩余服务费 万元,分12期支付,乙方该阶段服务每满一个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

三、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1.甲 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的各阶段服务费,包括勘察、调查、走访、市场问卷调查、策划、设计、创意、材料、编制、监控、建议、培训、翻译、人工、出片、 交通、邮寄、项目执行、制作、实施及广告作品的图片租赁、图片摄影、胶片、音乐、歌曲、输出、电脑完稿、税费、乙方专案组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等完成各阶段 服务所需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各阶段服务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请款报告及各阶段服务成果报告,甲方审核无异议后七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乙方专案组人员的食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阶段服务费包含

前述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4.甲方支付费用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相应出具正式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5.其他费用:

1)媒介发布费:如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的,在事先得到甲方认可的情况下,按媒介发布实际收费向甲方收取有关广告发布费用或由甲方直接支付予第三方。

2)广告物料制作费:乙方应本着尽力为甲方节省费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努力寻求最低成本、最优制作向甲方报价,在经得甲方同意确认后,甲、乙双方负责具体操作,并由甲方直接支付第三方费用;

3)促销和公关活动执行费用:在费用预算得到甲方认可的前提下,按实际发生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第三方费用;

4)委托专业公司的服务费用,包括:劳务费、制作费、悬挂费、场地租赁费、政府部门管理费、各项税费、电费、清洁费、维修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予第三方。

5)以上各项费用的发生乙方应事先取得甲方的认可,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各阶段服务的专案小组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成立各阶段服务专案组。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供各阶段服务项目专案组的成员名单,由甲方审核确认。

2.乙 方成立的各阶段服务专案组人员应当由从事过3个以上与该项目相应阶段服务内容同规模、同类型项目的市场调研、招商策划、客户服务、市场营销、广告创作、设 计制作、媒介、市场推广及营运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乙方所提交的名单,应当附有各成员的履历。

3.在乙方提交名单及乙方提供 各阶段服务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具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或业务水平提出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更换。乙方保证其所提 供的工作人员名单及简历的真实性,否则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责任

1.在各阶段服务期间,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提供企业及项目的相关资料,如背景资料、本项目相关的建筑图纸和规划等。

2.甲方指定××代表甲方具体执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咨询;但该甲方代表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须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

3.按照双方商定的工作进度及时做好乙方所提交的方案的审核工作,乙方提交的方案、建议和作品,甲方应于七个工作日予以书面回复(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乙方提交的文件、报告、申请等,甲方应及时作出答复,但甲方的未答复,并不视为甲方认可。

4.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5.甲方有权监督评估乙方及乙方专案组人员的工作业绩和服务质量的权利。

6.如乙方不执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使甲方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索取相应的赔偿。

7.甲方除享有上述权利外,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各服务阶段,分别享有如下权利:

(1)第一阶段

甲方有权得到乙方提交的有关该项目的调研定位资料及报告。

(2)第二阶段

① 甲方有权审查并修改乙方所提交的书面报告或工作建议等文件。

② 甲方有权参加、监督乙方与招商客户的招商谈判工作。

③ 甲方享有乙方负责项目过程中的广告企划、广告设计及策划过程中所有涉及对外宣传。

地产代理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河北红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位于衡水市枣强县和平路东侧(人民路南侧)的住宅楼“学府苑”(暂定名)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本项目在枣强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服务商,销售面积以最终房管局核定面积为准。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销售代理。

2、甲方负责提供已装修销售场地(门头、围档等)。

3、所有对外市场推广方案、销售计划、宣传资料的最终决定权以甲方的最终意见为准。对乙方提出的方案和资料甲方应在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核批准本项目的市场推广方案,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核批准乙方提交的月度销售计划。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项目销售所需的有关批准文件;

(2)关于代售该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

●立面图、平面图、规划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及标准等;

●本项目整体工程进度表,包括不限于结构工程、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物业进场及各项工作到位时间、交房时间、电话、煤气、正式用电开通时间等;

●本项目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管理的提供方式及收费标准。

(3)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销售合同、交房两书由甲方免费提供,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4)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正式开盘销售前向乙方交付齐全。

(5)如因甲方原因引发客户纠纷、工程进度无法完成等足以造成销售限制,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免责。

5、甲方指定工作人员负责销售现场收取房屋定金、房款。

6、甲方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提出销售方案,设计销售推广资料,制定销售计划;

(2)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甲方的身份签署房屋认购书和签约意向书。

(3)负责代理期间配合的项目营销推广及广告费用(大型广告及围挡等由甲方负责)、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和提成、销售管理费用及销售现场所发生的日常费用。

(4)负责办理业主确权手续并办理房产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除业主自理费用以外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底价,项目销售价格不低于销售底价。

4、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提出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四条合作期限及销售目标

乙方承诺代理销售期限自甲方工程达到正负零时开始,准备期1个月,销售期限为___个月,收尾期___个月,完成全部房屋95%的房屋销售。乙方提供月度销售计划,双方认可后执行。

第五条销售价格和销售确认

销售底价为该项目按建筑面积计价的每平米的平均价格(以下称为销售底价)。

1、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住宅部分)为,销售底价为:/平方米(详见附表1);商业销售双方另行约定。

2、乙方在销售房屋时销售价格不低于双方约定的房屋销售底价时,可视市场销售情况报经甲方认可后,灵活浮动销售价格。

3、由于甲方建设内容变更造成销售价格低于销售底价时,双方另行商定销售底价。

4、房屋销售的确认以该套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缴足应缴购房款为准(贷款为不低于30%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为全款到帐)。

5、房屋售出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该房屋的销售代理服务费应正常提取,该房屋再次销售时仍继续提取销售代理服务费;如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该房屋的销售代理服务费应予扣除。

第六条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服务费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代理服务费一:销售底价部分按1.5%计算。

(2)代理服务费二: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底价部分(以下简称超价部分),双方同意超价部分按甲方享有70%,乙方享有30%的比例分成。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服务费:

(1)支付方式

乙方在已售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缴纳房款(贷款为不低于20%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为全款到帐)后即可提取相应的代理服务费,甲方应按套即时结算乙方的代理服务费。

(2)支付时间

甲方应即时结算乙方的代理服务费,约定于每月的1日作为结算日向乙方结算上个月应计提的代理服务费。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代理服务费后应开具收据。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时而无正当理由,则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造成之经济损失。

2、乙方按期完成销售任务,甲方足额给付乙方代理费用并按约定全额退还保证金后,合同终止。

3、按照乙方的销售计划,月末累计销售任务完成情况不足原计划的50%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组织销售;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擅自委托他人代理销售或自身原因项目停建超过一年,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照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相关的经济损失。

2、按照乙方的销售计划,月末累计销售任务完成情况不足原计划的50%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组织销售。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擅自委托他人代理销售或自身原因项目停建超过一年,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由于乙方市场调查失误,造成销售价格低于销售底价时,乙方补偿甲方低于销售底价部分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事项

1、鉴于甲方在本案中所对应的物业的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之中,甲方保证产权登记的任何变更都不会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履约受限或不能履行合同时,甲、乙双方免责。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寻求司法解决。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河北红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产代理合同13

一、合约方

甲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二、本合同相关说明

1.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以下合同的所有条文及附件达至共识及理解,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对本合同的部分条款或内容需要做变动或修改,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协商结果将作为补充条款,经签字盖章后视作本合同的一部分。

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有关物业及合作事宜

1. ×××××××××××(以下简称“甲方”)兹委托××××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乙方”),担任甲方位于×××××××××××(暂名,以下简称“项目”)的'全程独家企划销售总代理服务事宜。该物业为中低密度住宅区,项目住宅部分总销售面积约为 97144.5 平方米(暂定),约 796 户(暂定),项目毛坯房的总销售金额约为_RMB 亿元(暂定)。

2.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该项目服务的内容包括

(1) 广告企划及设计服务。

(2) 销售代理服务。

3.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

四、服务期限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 乙方对本案的销售独家代理期限从甲方取得第一批预(销)售许可证开盘之日起计 18个月。

3.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否则,期限届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价格条件

1. 甲方授权乙方本项目之平均销售单价(销售底价),分不同类别产品制订相应的产品销售底价,双方同意平均销售单价(销售底价)于开盘前壹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订定,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2. 乙方需于开盘前壹个月依上述每种产品的平均销售底价定出该类产品的各户销售底价表(即一户一底价表),经甲方书面签字确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甲方同意乙方可就销售底价表(一户一底价表)上每平方米加价若干元,作为对外公开销售价目表,但必须经过甲方确认签字后方可实施。

4. 乙方有权就上述之加价款部分作为客户议价、折让之用。若经客户议价折让后,仍有超出底价表之溢价款(一户一溢价)时,该溢价款按甲方 70 %,乙方 30 %进行分配。 5. 乙方所应分配之溢价款,请款时间及付款方式之约定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第3款、第4款、第5款处理之。

6. 乙方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以低于底价表的价格进行销售,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获甲方书面同意后,始可作个案处理。

7. 甲方若因整体市场因素或其他考量自愿降低底价,此种情况的销售佣金按照实际的销售额×提取佣金比例结算。

地产代理合同14

甲方:XX房地产报社

乙方:XX广告有限公司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房地产代理合同范本。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 20万以下 代理费 20% 20~40万 30% 40万以上 35%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合同范本《房地产代理合同范本》。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一年(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XX房地产报社 乙 方:XX广告有限公司

代 表: 代 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产代理合同15

广告客户: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广告全案代理合同

广告客户(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广告代理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开户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广告推广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指定整合推广公司,并全程负责该房地产项目的整合推广策略、广告创意表现、销售工具等平面印刷品设计、公关活动策划、媒体建议与辅助实施、软性宣传等工作要求及内容。

第二条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服务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广告推广服务,本项目按甲方项目市场营销额度计取服务费用,费用:甲方项目市场营销额度1%,服务期限月。在合同执行中,如在未结清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或无充分解约理由的前提下,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仍属于违约,乙方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按甲方项目成交情况支付服务费(以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为准),甲方应于项目成交3日内支付当前服务费;

2、乙方在收到相关费用后,需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正式发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就乙方的工作进度及工作质量提出指导性意见;

2、甲方有权在接获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后及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甲方签字确认方为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及时、完整地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如乙方无故解约,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甲方义务

4、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5、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工作进度审核乙方提交的方案、建议和作品,甲方若有异议或者修改要求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确认或同意;

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如期如数向乙方支付整合推广服务费用;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7、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业务联络;

8、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否则视为违约;

9、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透露乙方媒体计划、涉及购买及服务费用等商业机密。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按约定取得本项目合同费用;

2、乙方享有在不改变甲方既定目标与工作要求的前提下,自行组织开展工作的权利;

3、乙方具有在乙方设计的项目对外宣传资料及媒体发布上的署名权,即在报版、印刷品、影视广告作品上标注“整合推广:XXXXXXXXXXX”广告字样。

乙方义务

4、乙方须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工作对接,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等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第七条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其所有权及使用权、版权归乙方。但在设计成品发布后,乙方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擅自解除合同,否则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负违约赔偿责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如乙方工作无法达到甲方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改正或更换项目人员,如仍不见效,甲方拥有提前解约权,但已经履行的.服务期款项应予以结清;

3、甲方逾期付款个工作日以内,乙方有索取滞纳金的权利,滞纳金额每日按当前总费用的2‰计算;甲方逾期付款30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义务结清拖欠款项、滞纳金以及乙方在解除合同前已经履行的服务期款项,并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九条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乙双方不能按期执行本合同项目之下合作内容,甲、乙双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双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对方提供所发生的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

甲、乙双方可根据该不可抗力的严重程度做出如下选择:

1、顺延项目的完成期限。

2、立即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如需延长,由双方于期满前一个月商定续签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于甲乙双方公司授权代表签字并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

日期: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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