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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承包合同锦集九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承包合同锦集九篇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 小区日常清洁服务。为规范双方之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承包甲方所管理的 日常清洁服务。

二、承包方式: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的方式。

三、清洁标准:

四、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 时起至年月日 时止。

五、物业情况:

项目名称:

标的位置:

四至范围:标的内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日常清洁维护服务;

六、合同金额:

小区清洁服务费用为每月人民币元整(RMB¥ 元/月);

七、付款方式:

乙方每月清洁维护工作经甲方检查评定合格后,甲方按月清洁费用的100%与乙方予以结算,乙方于每月 5 日前向甲方提交正式有效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应付乙方上月的清洁服务费转划到乙方指定帐户。

乙方开户行:

银行帐号:

若有变更,乙方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因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甲方责任:

1.无偿提供清洁使用之水电,并提供指定地点供乙方放置清洁器械、材料等物品及员工工作期间休息之用,若对上述场所进行改造或翻新,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使用上述场地之占地范围不得超出原有范围。

2.要求及教育本公司员工自觉维护小区的清洁卫生,对破坏小区清洁形象之行为应给予及时制止与纠正,屡次违章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罚。

3.负责派员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清洁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处理。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甲方应予全力支持。

4.如遇特殊清洁工作需求时,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清洁工作。

5.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它双方议定要求运作。

6.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清洁材料和用品进行使用前的检查,对不符合现场管理要求、标准的材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九、乙方责任:

1.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所共同制定各项作业标准(具体标准参照合同附件之相关规定),为小区提供专业清洁服务,并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小区之工作人员。甲方按实际需要对乙方进行培训,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乙方须遵守甲方所订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秩序,爱护甲方的财产,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对有违法乱纪或违反小区各项规定的乙方员工,乙方须予以人员调整处理。

2.按照甲乙双方协商人数 人,选派素质良好、服务热情、形象健康之专业人员(包括常驻现场负责人)进驻现场工作。指定现场主管人员,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清洁服务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联检)现场清洁卫生情况,及时处理甲方投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以便于工作配合与协调。

3.每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下月清洁服务人员岗位分配及轮值班安排表。如有调整,应及时知会甲方。

4.每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下月清洁作业计划,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承包项目季度工作报告》,并接受甲方关于清洁计划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已制定的月 度及日常清洁作业计划如需修正或调整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5.每月若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客户有效投诉的,甲方有权提出警告,并在当月清洁服务费中按每发生一次扣除1%清洁服务费的比例进行扣除。若因乙方承包范围内之清洁服

务质量不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予以处罚,所需之罚金,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每月至少一次指派高层管理人员到项目检查承包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相关负责人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7.负责承担乙方员工之保险、工资及其它一切费用,管理好员工并严格要求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全面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工作中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乙方负责,造成乙方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包括在工作中发生乙方员工的工伤事故。

8.乙方自行负责承包业务所需之全部设备、工具、清洁材料、及清洁保养技术,按合同规定的清洁范围和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并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乙方员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公司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在甲方处统一办理外来人员施工手续,向甲方提交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统一身着乙方作业工作服、佩带工作证(加盖双方公章),着装整齐有序,严格遵守甲方之相关管理规定,并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其工作岗位。

10.乙方工作人员在进入放置或张贴有甲方规章制度、信息资料等文件的办公场所、培训室等房间进行室内清洁时,不得翻阅、查看上述资料,应严守秘密,不得向外传阅。

11.乙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在乙方主管因特殊原因不在场时,应接受甲方主管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甲方按双方确定的清洁工作检验标准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改正。

12.乙方积极听取甲方对小区清洁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清洁事项。如遇台风、水浸等意外情况,有义务在甲方的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工作。

13.如遇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乙方必须配合搞好清洁工作并保证检查合格。

14.乙方现场工作人员有责任向甲方反映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在甲方管辖范围内发现安全隐患及可疑人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乙方现场工作人员不得向顾客索取小费及财物,因此造成的投诉或负面影响由乙方负责,甲 方将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罚或取消分承包方资格。

15.乙方积极听取甲方对小区清洁维护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清洁维护事项。如遇台风、水浸等意外情况,有义务在甲方的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工作。

16.如遇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乙方必须配合搞好清洁维护工作并保证检查合格。

17.乙方需按国家规定合理使用清洁药剂,不得污染小区空气、水源等。在清洁维护工作中,涉及影响业主生活及污染水源等项目,乙方应提前三天书面告知甲方,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负面影响及投诉。因乙方清洁药剂使用造成的所有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工作人数安排、工作要求和工作质量标准:

1.乙方保证从 年 月 日起安排人员开始进驻甲方现场,合同期内,如甲方证实乙方派驻人员工时不足规定工时的,甲方有权按 的标准乘以五倍作为罚款,在乙方当月的清洁费中扣除相应比例费用;

2.乙方现场驻地作业人员人数要求为:在岗人数为人。节假日和灾害性天气(以官方预警为准),乙方安排人员值班,人数不少于人。春节值班人数不少于人。

3.除非双方另行议定,乙方派出的清洁人员不能向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清洁维护服务;

4.乙方具体工作内容、工作质量标准等事项参见双方所签定的合同附件中的相关规定。

5. 如有业主对于乙方清洁服务人员的表扬(以书面形式为准),经甲方确认后(必须以可查证的具体事件为依据,不包括泛泛而谈的表扬),在每月费用结算时,给予乙方100元/次的奖励,乙方应保证将奖金的大部分给予获得表扬的清洁服务人员;

6.在清洁用水资源的管理方面,乙方承诺采取如下措施:

十一、合同期限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间如因甲方同业主大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而发生变化,按新的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再行续签;

2.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第一个月为承包试用期,在此期间内因乙方服务质量不合格时甲方可随时解除合约,甲方将不承担任何合同责任,试用期内按考评结果支付实际费用。试用期过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如因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否则均需赔偿对方损失相等于一个月清洁服务费用之 金额。唯如下情况发生,则合同自动终止:

接上页

(1)乙方严重违反合同所规定之乙方责任,影响小区环境或导致甲方其他方

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三次书面警告及罚款仍无效果,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而不需承担任何费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因人力不可抗力即自然灾害、人为恶意破坏等因素所引起的环境脏污,不在此列);

(2)甲方连续两个月及以上未能支付乙方之清洁服务费用;

(3)若乙方所承包之清洁服务在省、市、国家卫生检查中不达标,或因清洁问题影响甲方创优和其他各项达标,第一次发生将扣除一个月承包费用之50%,第二次发生除罚金之外,甲方将与乙方解除承包合同。

3.甲方每月评审主要以日检与月检记录的不符合项及管理指标达成情况作为评审依据,不符合项包括轻微不合格项和严重不合格项。

(1)日检与月检

乙方每日限轻微不合格项个,每月累计限个,严重不合格项限个(以10万平方米为基准累加)。超出以上限度,将按一定标准扣除乙方当月清洁服务费。

如乙方每半年累计轻微不合格项数量达到 个,或每半年累计严重不合格项数量达到 个,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合同;

(2)管理指标达成情况

客户满意度指标:

甲方根据甲方经营责任书中制定客户满意度指标合理设定乙方客户满意度指标,当甲方需调整乙方满意度指标时,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作为合同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并于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生效。

月度客户满意度基准分为 95分,如满意度每降低一分,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清洁服务费 伍佰 元人民币,如满意度每提高一分,甲方将奖励乙方伍佰元人民币;

半年度客户满意度基准分为 95 分,如满意度每降低一个分,甲方将在合同款中扣除 壹仟元人民币,如满意度每提高一分,甲方将奖励乙方 贰仟 元人民币。

如乙方连续 陆 个月,月度客户满意度低于基准分或半年客户满意度分数低于基准分 95 分,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品质测评积分:

每季度品质测评积分中保洁单项扣分不得高于 0.5 分,每高0.1分,甲方将扣除乙方次季度首月清洁服务费 壹仟 元人民币。

接上页

如单季度品质测评积分保洁单项扣分高于 壹 分或全年品质测评积分保洁单项扣分高于 肆 分,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如每季度品质测评积分中保洁单项无扣分,则甲方将奖励乙方 壹仟 元人民币。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王xx老屋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陈xx(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发挥集体林地作用,使荒山得到更一步绿化,提高森林覆盖率,促进山场稳定发展,做到青山常在,以山养山,以树养树,承续利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集体王家老屋组所有山地承包给乙方进行林业经营,甲乙双方达成下列条款。

一、甲方将集体王家老屋组阴、阳山地,山场承包乙方进行植树造林发展经营,承包时间为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费:头三年不收任何租费,期满三年后乙方不愿意承包,合同作废,如果乙方继续承包按每年 元收取。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林权证及有关政策事项。

四、甲方山场承包给乙方后,山场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归乙方所有。山上原有零星树木由乙方处置。原学校无偿提供乙方使用。

五、承包期间,甲方负责处理周边村民关系,维护好山场内的正常经营,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不得借故推诿。

六、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承包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七、林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随意在此山场砍伐,违者按村规,民约处罚,不得反悔,否则,按市场价两倍赔偿给乙方。

八、乙方如违反协议或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责任,甲方不负责责任。

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一份。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3

为明确公司与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义务和利益分配关系,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特制订承包方案。通过本方案,明确公司的业务承包实体地位,赋予其相应的管理职责权限;同时规定年度业务目标及其考核结算办法。

一、管理职责

1、必须保证完成企业下达的各项承包指标;万元

2、建立与企业财务制度相应的二级核算台账,做到账目清楚、核算正确,并定期检查,发现错误应立即纠正。

3、按企业制定的价格目录,并掌握一定的浮动幅度销售产品。如发现擅自涨价,应严加处理。

4、把握政策机遇和行业动态,根据企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目标最大限度地争取市场份额

5、搞好产品发运调度,按合同保证安全正点交付。

6、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方案,充分激发业务人员的聪明才智,确保年度经营目标顺利实现。

7、根据市场情况,负责地提出产品开发和持续改进建议。

8、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回收工作,呆滞欠款按规定移交法律事务部组织清收。

9、认证做好市场信息收集、处理工作,逐句编发《市场句报》,逐月编发《市场分析报告》提交企业经理层及各相关部门参考。

二、管理权限

1、对部门人员的调度权、安排权、加班审批权、出差审批权以及奖惩权。

2、有权决定业务员的聘用、区域定位和职务升迁,操作程序可参照企业相关制度,聘任决定须报企业人力资源部备案。

3、有权制定承包体内部二次分配方案和包干费用内控方法,经企业审定后实施。

4、有权组织相关部门对销售合同、特殊订单进行评审,编制要货计划。

5、有权合理组织产品的发送运输工作

6、属销售费用管理范围的费用开支权、用款审批权、费用核报权、费用领款权。

7、有权提出产品开发、持续改进及价格策略等合理化建议。

8、有权组织企业产品推广展示、品牌形象宣传及市场公关活动。

9、在不违背企业根本利益的前提下,享有营销业务管理全过程的自主调控权和应急处理权。

三、承包方式;

销售承包的结算,主要解决两大问题:

一是结算企业给销售承包部门的经济效益;

二是计算销售承包部门内部职工的利益分配。

1、目标任务万元,给与部门绩效工资为之上,每增加10%,绩效提成增加销售额度的10%。

2、工资发放采取先预支,季度考核兑现。根据部门定员人,依据企业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季度进行绩效考核后多退少补。考核基数是:第一季度任务为 万

元,其他三个季度为 万元。第一季度提成工资总额为 万元,其余季度为 万元。没有完成考核任务,结算绩效提成比例为10%。考虑销售季节性,年终完成任务后可以综合平衡全年提成。营销部人员每月总基本工资为 万元由营销部自由支配。

3、销售部核定员工数为人,部门自行安排适当职位。具体人员名称见附件。

四、法律效力

1、本案一式两份双方签订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改制企业内部承包权的保护

在当前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在改制前处于内部承包经营状态,正确、妥善地处理好企业内部承包问题,对于确保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现结合审判工作实践,仅就改制企业内部承包权保护的几个法律问题作些粗浅的探讨,旨在抛砖引玉。

一、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解除方式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指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就特定的生产资料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所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企业改制如果仍然处于内部承包经营状态,要改制首先就要解除原内部承包合同。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大多数企业在改制前都是单方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对此强烈不满。由于目前法律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没有明文规定,企业单方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合法,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主体地位不平等,是一种内部管理手段,作为发包方的企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理由是:(一)合同双方主体之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发包方是管理者,承包方是被管理者;(二)合同内容没有体现等价有偿原则,发包方勿需支付对价便可以向承包方收取承包费,不是对价合同;(三)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范畴,是经营自主权的分解,是将企业同其下属的部门和职工的行政隶属关系改变为行政经济关系,是经营管理制度。第二种观点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要解除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企业单方解除合同是不合法的。笔者同意这种观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双方主体签订合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发包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承包方,对于条件苛刻的合同,承包人可以拒绝签订;二是合同的内容具有对价性。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发包方出让财产使用权是为了取得承包费,承包方支付承包费是为了取得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收益,因此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存在对价关系。虽然这种对价关系难以用等值来衡量,但对价的特征之一就是不要求必须等值等价。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对价性反映了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大致对等,体现了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三是在企业实行内部承包合同经营的情况下,一方面承包人依合同享有承包财产的经营权,承担合同义务,受合同约束。另一方面承包人又是企业的成员,还要接受企业的行政管理,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能否同时存在行政管理关系和合同关系。笔者认为完全可以,这就正如我国公民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存在行政管理关系的同时,公民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可以发生民事合同关系一样,行政管理关系和合同中的平等主体民事关系并不冲突;四是从保护当事人

的诉权角度看,如果不承认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由于既不属于行政合同又不属于民事合同,法院以行政案件或民事案件受理都没有法律依据,造成当事人投诉无门,大量纠纷无法解决,承包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企业改制难以开展。只有承认企业承包合同双方主体的平等性,这些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二、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的处理

改制企业内部承包合同解除后,必然会涉及到承包方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这也是搞好企业改制的关键。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谁承担,司法实践中意见不一致,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承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承包经营的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企业发包方 承担后,再在企业与承包方之间进行结算。其理由有三:一是企业通过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的方式,将企业部分财产或生产资料有期限地交给所属内部组织或职工经营,从法理上说,这是一种特别授权行为。承包方依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实质上仍是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二是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或内部组织,不具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的权利能力,承包方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只能以企业的名义进行。按照民法通则第43条关于“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间以企业名义对外形成的债权债务,自然应归属于企业承担;三是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有限民事责任。承包方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对企业的财产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无权进行处分。如果承包方直接承担对外债务,当债务超出了企业财产范围时,就等于企业承担了无限民事责任,这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相符。笔者认为,上述二种观点都有失偏颇。笔者的观点是,一般情况下,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企业发包方承担后,再在企业与承包方之间进行结算,其理由与第二种观点阐述的理由相同。但在下列情况下,对外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承担:一是难以兑现的债权和不可兑现的债权,企业不能加以承受,以防止欺诈行为造成的恶果,免遭不必要的损失。难以兑现的债权是指债务人对此债权有争议,或虽无争议,但债务偿还能力有限,不可能全部预期实现的债权。不可兑现的债权是指债务人逃匿或消失,已丧失偿还能力的,或者是承包方虚拟的,根本无法实现的那部分债权,也可称之为虚假债权,只能作为企业的亏损;二是债权人不明确或债权人有异议的那部分非真实性债务,由于存在着消失、增多或减少的可能性,企业不应承担;三是承包方违反承包合同的规定,或擅自超越授权范围,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三、承包方承包债权的实现

承包方的承包债权,是指承包方根据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在承包期间应得的利润收入,以及改制企业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应得的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赔偿款等。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承包方的承包债权一般通过三种形式来实现:一是由改制企业改制前直接偿付给承包方;二是折抵承包方个人应自负上缴部分的职工养老保险金;三是承包债权转换企业股权。采取这种形式实现承包债权时,必须符合五个条件:(1)原企业发包方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承包方完全自愿,来不得半点强迫命令,更不能搞政府行为。(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转换成股权时应不得超过50人,否则将违背公司法的规定。(4)该债权转换股权的行为只能视作为一般的股权,而不应将其当作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券,否则不仅违背公司法的旨意,还导致募资社会化。(5)转换时应有监督部门参加,防止欺诈性转换或将债权转换成有担保的股权。

在实现承包债权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以下二种特殊情况,处理难度较大:

一是企业改制后原承包债权的处理问题。笔者认为,对此可分为两种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1.如果改制后的企业仍是法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承包债权应由改制后接受被改制企业资产的企业法人承担。因为,不论企业改制采取何种形式,从法律上看,无非是企业法人的终止、变更和重新设立,原企业的资产包括承包债权在内的债权债务总有新的承继者。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2.企业产权整体转让后购买者实行个体经营或私营独资或合伙经营的,原承包债权应由转让方从转让原企业所得价款中承担。理由是:首先,购买者经营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与原企业存在法律人格上的根本区别,不能成为原企业权利、义务的承继者;其次,购买者已对原企业的资产包括承包债权在内的债权债务,向转让方支付了对价,若再要新企业承担承包债权,这就显失公平。

二是企业破产时承包债权的受偿问题。破产重组是对严重资不抵债企业实行改制的一种特殊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发包方的承包债权应当列入破产债权的范围,根据破产法规定从破产财产中按比例进行受偿。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是否列入破产债权受偿。有人认为,应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其主要理由是:(1)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没有规定对破产宣告前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也有优先受偿权,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也不另外。(2)企业破产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只能作为一般破产债权看待。(3)如果允许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不列入破产债权受偿,既不利于平等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又会给其他债权人带来不安的心理,影响破产案件审理的正常进行。(4)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破产程序属特别程序,特别程序的效力高于民事执行程序,所以,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应按破产还债程序,作为一般破产债权办理。也有人认为,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不应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其主要理由是:(1)虽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未能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得到执行,但这种结果并不能改变从法律意义上讲该项债权的标的物所有权已从债务人一方转移到债权人一方的事实,只是债权人没有实际控制和占有该财产。(2)确认承包债权的法律文书是法律承认的、合法的执行根据。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但没有可以在执行程序中改变其债的内容的规定,不能以后案来直接改变前案的审理结果。(3)企业破产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只是程序意义上的中止。这是破产案件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所必需的。但是,中止执行本身表明,这些中止了的特定的民事债权的执行,在破产财产清偿时是要恢复的。这种恢复不是部分应是全部债权的恢复。(4)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试行 规定,对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担保债权有优先受偿权。这就使债权人对收回这部分债权有了法律保障。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应当比这种担保之债更为可靠,无论是从信用出发还是从严格执行法律出发,都不应当列入破产债权受偿。笔者的观点是,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是否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应当以时间界限来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有破产企业追回权的规定,它是指为了满足多数债权人最大限度的清偿要求而设置的,由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实施的有损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过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财产的权利。比照这一破产制度,笔者认为,如果法律文书是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发生法律效力而未执行的,该承包债权作为破产债权受偿,否则,该承包债权应比照担保债权优先受偿。这样划定,既

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多数债权人的清偿要求,又可以避免承包债权人蒙受不应有的企业破产风险。

论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及其适用

【作者简介】杨旅,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擅长民商事诉讼、劳动仲裁及企业法律顾问。

【论文摘要】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是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普遍采取的一种生产经营模式,它对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国企改革曾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进入市场经济后,内部承包合同被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所广泛采用,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带来各种问题和讼争,尤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背景下,如何防止企业与劳动者在履行此类承包合同中发生纠纷,是当前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剖析了当前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同时也从实务角度对其法律适用提出建议。

一、基本案情

20xx年10月,X县A动力有限公司(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以下简称A公司)与该公司片区销售负责人董XX(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签订一份《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协议》,其中A公司为甲方,董XX为乙方,协议约定:1、甲方对乙方实行与年销售额挂钩的月定额工资制,乙方销售额达到60万元的,月定额工资为1500元,年销售额每下浮10%,月工资下浮10%,以此类推,如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2、年销售额超过60万元至7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3%奖励,超过70万元的按照5%奖励;3、销售产品价格按原买断价格,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发货后三个月内,乙方须结清货款;4、原则上甲方不予产品铺底,特殊情况下乙方提供担保的,甲方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铺底资金,限额内按照银行贷款利息计息;5、所有主机配套业务由甲方负责,若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的,按到款额的5%予以奖励,同时乙方承担贷款的'催讨及退发、货责任;6、如有业务单位直接向甲方要货的,甲方应优先通知乙方,若乙方不愿意办理,甲方有权自行供货;7、乙方的客户有拒付货款情况的,乙方认为应通过诉讼解决的,甲方予以协助,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8、合同期内乙方出差发生意外事故等,除被认定为工伤的,甲方不负责其他责任。此外,该协议还就双方费用、个人所得税等事宜进行了约定。

该责任制协议履行一年后,至20xx年11月,A公司又与董XX签订了一份《20xx年度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补充协议书》,约定将《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协议》延续至20xx年10月,同时对原协议书中的利息扣罚、奖励幅度等条款做了调整和变更,增加了:1、销售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不得给外单位代销产品,一经发现扣除其全年工资,已发放的工资从货款中扣除;2、销售人员发货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预测计划或每季度一次。

上述协议签定后,双方履行至20xx年9月,A公司终止了与董XX的劳动合同,双方亦未完成帐目核对工作。至20xx年7月1日A公司向X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上述关于产品销售的责任制协议属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法律关系为由,认为董XX在销售后尚有货款197407.47元未能收回交付A公司,据此请求法院判令董XX给付未回收货款及该款延迟支付期间的约定利息15200.40元。

一审法院受理后,经过三次开庭审理,认为A公司与董XX所签订的协议属于正常商事合同争议范畴,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权利义务对等,且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故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董XX给付A公司未回收货款193877.47元,并支付该款自20xx年10月18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日止的约定利息。

董XX不服一审判决,于20xx年3月28日向N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对该案受理后,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贷款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丙方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承包____ 国(地区)____ 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核定的贷款范围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元。

第二条 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为____ 年____ 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证合同之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第四条 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____ %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20%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50%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五条 乙方提供本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第六条 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____ (单位)____ 资金中清偿。

第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 方:单位名称________(公章) 乙 方:单位名称________行(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

甲方的担保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江引水工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工程渠道衬砌总长为_____km,经公开招标,确定为中标单位,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一条:承包范围

1、高潮水库引水渠、上湖垅水库引水渠、上湖垅水库排灌渠、高潮水库排灌渠等总长为_________km。

2、相应渠系建筑物_____处。

3、与上述项目有关的临建工程。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要求在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工。

第三条:承包方式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均按当前的市场价考虑风险系数进入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内不作调整,总价按实际工程量造价计算。有关漏项或新增项目单价则由乙方按标底价格书内相应的材料价格、预算定额组价,并按原报价综合优惠率进行优惠,经监人审核同意后,作为该项承包单价,调整合同价并支付。工程量:土石方按衬砌标准断面范围内实际工程量计算。砌石和砼工程方量按图纸及设计变更和联系单断面进行计算。砌石和砼工程方量按图纸及设计变更和联系单断面进行计算。

2、若由于乙方未能遵守施工详图,变更设计通知单等有关技术要求正确施工造成工程量的增加,如超挖、超填、返工等,则甲方将不予承认,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整体转包、分包。否则乙方得承担本合同规定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工程质量与技术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详图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及其它相应的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责任到人,符合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2、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同时委托市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站和______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乙方应服从甲方派出有关人员的有效监理,并积极配合甲方代表复验工程质量。对不符合合同符定的单项工程和材料,甲方有权拒发签订,直到下达“返工令”。

3、对隐蔽工程,乙方应书面通知监理人和甲方,三方按时到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出具合格证书,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并自觉接受监理公司、质量监督站对本工程的质量控制和监督。否则,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和复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面采用搅拌机拌和混凝土及砂浆,严禁使用人工拌和,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改正。

5、乙方进场施工后,由甲方提供技术数据(如明渠中心线、水准点、控制点)及成果数据,乙方接到数据成果后,在三天内应复核签定方可进行施工。

乙方在本工程开工之后,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承诺施工技术人员到位,项目经理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天。

6、本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必须出示下列完整资料:

(1)工程实施概况和大事记;

(2)乙完工程移交清单(包括工程设备);

(3)永久工程竣工图;

(4)列入保修期继续施工尾工工程项目清单;

(5)未完成的缺陷修复清单;

(6)施工期的观测资料;

(7)监理人指示应列入完工报告的各类施工文件,施工原始记录(含图片、录像资料),以及其相应补充的完工资料。

第五条:工程修改

设计文件、图纸和技术资料的提供合同签定后,甲方提前10天交付给乙方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如图纸出现修改,甲方必须在部位施工前通知给乙方。

第六条: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并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各种材料的使用,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出具材料质保单。

2、焊破器材的使用需严格遵照国家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安全生产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先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规章操作,并接受甲方组织的工程安全监督和检查。在承包期内乙方出现的一切工伤事故,甲方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1、本工程预计总造价万元(其中施工临时工程费一次性包死不做调整),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价(扣除备用金)的10%,第一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40%(工程进场开工前5天内支付),第二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60%(工程开工10天即支付);当工程进度付款至合同价15%时,工程预付款开始起扣,扣除比例为月完成工程量应付金额的15%,直到扣完为止。

2、工程进度款发包人按月进度款证书中的75%付款(于次月10号前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工程款90%付款,财务决算审计后,总付款额为工程结算价款的95%,余款作为保留金,待缺陷责任期(__________)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结清。

3、总价承包项目的支付按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支付。

第九条:工程试用保修期

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__________年为工程试用保修期,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工程进行积极维修保养,对工程出现的质量缺陷负责修复。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临时设施及进度统计

1、甲方仅向乙方提供临时设施用地,乙方自行建设临时设施。

2、工地生产、生活用水及施工照明用电、施工道路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3、乙方应按时向甲方递交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以及工程量的统计表,并于每月的15日、30日报出。

第十一条:奖惩办法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造成逾期完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标准为每天__________元,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______%;提前完工不奖励。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隐患或不按施工规范及甲方有关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提出警告,责令停工整改,并按有关文件进行处罚。

3、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精心管理,精心施工。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自行转让合同或将合同规定进入工地设备、材料、人员撤离工地、否认合同有效并拒绝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警告,责令停工整改,最终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纠纷处理

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补充条款,作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款项付清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一式____份,正本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副本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有关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庆阳陇运快客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本合同依据《合同法》、《交通法》及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资源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 号 牌 座公交车承包给乙方,负责庆城至 乡村道路客运线路,期限 年 月 至 年 月止。

二:公交车价 元(大写 ),由乙方一次付清,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元(大写 )<不计息>,作为安全和服务质量的风险抵押,才能取得该车经营权。

三: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继续经营,甲方收回车辆及各种营运证件,收取的安全和服务质量等有关事项风险保证金在两个月内退还乙方。

四:甲方向乙方收取管理等费用:每月 元,无论乙方车辆是否停运,一年期以十二个月计算,按月交纳。税收、规费等有关部门规定的定额费用由甲方代收。

五:甲方负责办理该营运车辆的各项保险,司乘人员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旅客安全保险、车辆审验、交通肇事、登记等服务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交通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执行县物价部门统一定价,不得擅自提价,服从甲方及公司的统一管理,遵守甲方及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车辆、安全、服务、卫生、票务、营运等规定)。

七:乙方必须在每月 5 日前交纳当月管理等费用,并按时交纳各种规税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拖欠。

八: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时,应按交通法规的规定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公安管理部门和甲方、保险公司,乙方必须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复,并且所更换的零件必须为原厂正宗配件,擅自外修,后果自负,乙方肇事逃逸,则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乙方发生车辆丢失、盗抢、报废及乘客和第三者伤害等重大事故,造成群死群伤及重大经济损失,除按保险条款规定处理外,乙方承担保险赔损不足部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酒后驾车造成的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

十:公交车车内外广告由公司统一招标,乙方不得私自招贴广告。

十一:乙方必须按时领取营运车辆的各种有效证件,做到营运时证件齐全,不得缺证经营,乙方要按交通主管部门、交警规定和甲方公司要求按时参加车辆各种审验。

十二:乙方与顾客发生服务纠纷时,根据实际情况应服从甲方公司和有关部门的调节与处理,因乙方行为造成被执法部门处罚及民事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罚款由乙方承担。

十三:在承包期内乙方应及时进行车辆保养,确保车辆各项性能良好,决不允许车辆带病运营,必须做到勤检查、勤保养,树立良好的形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交车时,其主要部件如:发动机、底盘、大架、转向、制动及灯光等部件需要维修更换时必须是原厂配件,轮胎、火花塞、刹车片、离合器等部件必须达到初始状态,如经检查没有达到初始状态,则改车的维修费用从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余额退还乙方。

十四: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营运车辆及相关证照,全额没收保证金。

1、经营期内,凡不按时如数交纳管理费及相关规税费,超过5天以上的。

2、拒不接受甲方公司管理,拒交违章罚款的。

3、私自讲车辆转租和讲车辆交他人驾驶的。

4、在经营中利用车辆进行违法犯罪的。

5、在经营中,发生敲诈勒索,乱收费等行为,收到举报或查处,并在新闻媒体上被曝光,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的。

十五:公交车国家燃油补贴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提取 %补贴费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货盖章后生效。

十七: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担保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

四、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五 承包工费计算方法

本工程乙方总工程量约为 ,计工程款为 元 。完工时,依质量评定分值与上述计价方法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六 本工程施工的所有设备和机械的提供 :

七 工期要求 :乙方承包的本工程应在甲方施工员下达的施工任务单中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通过甲方、监理的联合验收合格,如乙方逾期完成,每延误一天罚***元。

八、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甲方施工员、质量员的技术质量交底和国家现行对钢筋焊接工程的施工规范施工;并服从甲方施工员、质量员的整改意见限期整改质量缺陷,不按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甲方向乙方每次处以 元 罚款。

2、乙方的钢筋焊接质量必须抽样复试,抽样复试的接头不计入乙方工作量内。

3、乙方在完成每一施工部位或构件后,经乙方认真自检、互检合格后,报甲方复检验收,甲方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现场检测、复试验收评分,凡抽样检测全部合格得本工程的完全价格;凡抽检组数有三分之一不及格,加倍取样检测或返工重做直到合格,返工或整改的工料费由乙方承担,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由乙方承担承包总价 5% 的违约金。

九 付款办法:

1、进场当月在无完成工作量之前,生活费由乙方自行调节。

2、施工阶段,甲方以乙方每月完成的工作量、并以项目部初验评定的分值计算工价,向乙方支付当月完成工作量应得工费的 45% ,甲方在付款当月扣除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无特殊情况,甲方在中途不向乙方发放各类借支。

3、乙方承包的本工程全部完工,根据甲方过程验收评分来加权评定乙方承包工程的质量验收分值,并按此分值定价计酬的工程总款,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总款的 30% 。其时,乙方如无后续工作,其所属施工人员必须撤离甲方施工驻地。

4、乙方剩留的工程余款,待结构工程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付清,如到年终放假结算时未达到“结构工程验收合格后六个月”的期限,甲方为照顾乙方对工人工资 兑现的实际需要,允许乙方可按工程承包总价的 90% 提前结算。

5、乙方应建立职工完整的工资领发、结算台帐,并在每月领取生活费和工费结算时,均应按班组人员编制一式二份的工资结算方案,方案中须有每人结算金额、领款金额及领款人签名,并将一份报送甲方财务部门。

6、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劳务款中,已包括乙方及所属人员的劳动保护费用。乙方及所属人员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费用,均有乙方负责自理。

十 保证金的交付与退还: 乙方承诺确保甲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和文明卫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愿交履约保证金 元(按承包总价的的 5% 缴纳),并于合同签订后,队伍进场施工前一次性交清,待乙方 承包的工程全部完成,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由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全部退还。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保证金则抵作违约金来补偿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

十一、焊接材料的供应: 本工程钢筋焊接的材料由: 供应。

十二、乙方应履行的其他工作:

1 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与所属成员签订用工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交甲方备案。

2、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规定。

3、必须执行对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设立兼职安全、质量、综治员,坚持工前交底、工中监督和工后验收。做好当日记录。并在工前对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机具电器进行先查看,后使用,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在安全没有保障情况下,不准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机械带病运转。凡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及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4、制止所属人员乱拉乱接电源在集体宿舍内用电炊器具煮饭、烧菜、烧水和取暖, 一旦发现,甲方除没收器具外,另向乙方按项目部规定处以罚款;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5、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类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6、做好施工现场的工后落手清,及时清理机具、材料,每天打扫宿舍内外环境, 保持现场整洁文明和生活区干净卫生。

7、乙方所有成员不得将非本工地人员带入甲方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如经发现, 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由此发生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他人,也不得擅自中途退场,否则按违约处理。

十三 其他

1、按创建文明工地需要,本工程职工进入施工作业区必须统一穿着工作服及 雨天施工需用的雨衣、雨裤、雨鞋等用品,由甲方统一采购发放,费用由乙方负担。

2、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办理的暂住证、务工费,乙方特殊工种上岗培训费等项费用由乙方自理,因拒绝办理而受到地方主管部门的罚款,也由乙方承担。

十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条款,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 工程总价的 10%。

十五 本合同与《安全协议》同时签订,各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甲方公司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结束、款项结清时自行终止。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将公司所有外墙涂料粉刷工程承包经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施工内容:外墙涂料粉刷,总面积约 平方米

3、工程开工日期:

4、工程竣工日期:

5、工程承包方式:包工

6、工程总天数: 天,雨天顺延。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按照每平方米 元包工计算(大写) ( 元,以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增加工程,增加造价;减少工程,减少造价。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标准:根据业主要求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凡由男方采购的材料,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4、乙方要精心施工,确保颜色一致,如不能保持颜色一致,其返工所需材料和工程款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乙方开工 天内付工程款 ( ),施工完成后再付款 ( ),经业主验收合格,并测量工程量后计算工程余款,承诺: 年 月 日前结算清楚工程的余款。

第五条 工程工期

乙方应按期完工,如果延迟完工,每逾期一天,从总工程款中扣除200元。

第六条 工程验收

双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第七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为工程承包合同,甲乙双方无雇佣关系。

1、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施工规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甲方义务给乙方施工人员(3人)购买每人300元意外保险。

3、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甲方出于人道主义,如发生人生事故可付担10%,实际财产损失50%补偿)。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为了农村种养业的发展,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将位于融水县永乐乡悟村面积450亩。农用果场及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二、果场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果场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自20xx年4月30日至20xx年4月29日止。

四、甲方果场于20xx年种植沙田柚,果树树龄五年,共12400株,以400元/株的价格一并出售给乙方,果树总价为:人民币肆佰玖拾陆万元整(¥4960000.00)。

五、土地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130元,承包金共计:人民币

壹佰柒拾伍万伍仟元整(¥1755000.00)。

2. 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30年的承包金。

3. 综上所述,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款项的总金额:陆佰柒拾壹万伍仟元整(¥6715000.00),于20xx年6月31日前付清。

土地承包金及果树赔偿款转入甲方指定帐户。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地边地界的临时问题的处理和土地应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果场

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4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