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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买卖合同模板汇编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买卖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汇编5篇

买卖合同 篇1

申请执行人:xxxxx北京分公司

住所地:xxxxxx

负责人:xxx 职务:经理 电话:xxxxxxxx

被执行人:xxxxxx

住所地: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职务:董事长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北京市顺义人民法院二oo七年九月三日作出的(XX)顺民初字第67xx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二oo七年七月一日至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XX)顺民初字第67xx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二oo七年七月一日至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xx法院

申请人:

xxxxxx北京分公司

年 月 日

附:(XX)顺民初字第67xx号生效判决书壹份

买卖合同 篇2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使用说明

1、 此合同文本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新、旧)机动车买卖交易。

2、 卖方(乙方)对其出售的(新、旧)机动车应具有所有权;或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新、旧)机动车经营资格,且具有(新、旧)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才能与买方(甲方)签订此合同。

3、 签订此合同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持一分,办理车辆过户或转籍手续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4、 本合同应使用钢笔填写。

5、 本合同不得翻印。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

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

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新、旧)机动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有权出售属于自己的(新、旧)机动车,(或乙方受的委托),有权出售车牌号码为:的(新、旧)机动车(见附件一:《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第二条 (新、旧)机动车状况

车牌号码 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 有效期从 至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

车辆瑕疵状况:

第三条 价款

(新、旧)机动车价格(不含税费):

金额大写:

(新、旧)机动车交易中所发生的税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双方各负一半( );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双方各负责一半( )。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1、 付款方式(支票、现金):

2、 付款时间:

第五条 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及交换时间、手续

1、 验收时间:

2、 验收方式:双方约定车辆由甲、乙双方当面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3、 交接时间、交接手续: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乙方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向甲方移交与车辆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审验乙方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

2、 持本人(或本单位)有效证件,按规定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交易过户或转籍手续;

3、 车辆交接后在办理过户期间,车辆使用中发生的任何总问题,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4、 不得采取胁迫、欺诈、提供虚假文件或虚假证明等手段进行交易。

5 、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合同约定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在的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2、 如实向甲方陈述保证真实性,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保证真实性,对隐瞒车辆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3、 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4、 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接受甲方退车要求,解除合同、全数退还车款,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 因出售车辆的所有权或委托权问题,造成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变更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责任方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其他方式:

第十一条 几项具体约定

1、 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公安、交通等部门有关的车辆管理规定,并遵守(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规定,因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双方共同违反有关规定,则损失共同承担;

2、 乙方收取甲方全部购车款后,按规定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3、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4、 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条款:

附件一

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请将(新、旧)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或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附件二

乙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

请将乙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附件三

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1、 机动车行驶证

2、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

3、 养路费缴会凭证

4、 车辆年检证明

5、 税讫证明

6、 其它材料: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意见:

经办人:

备案机关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3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装载机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装载机/工程机械概况

品牌:柳工装载机

型号:ZL50CN

车辆识别代号:ZL50CNL1104224

二、转让价格:220000元

三、付款方式:由甲方欠乙方的借款中扣出。

四、甲方承诺对上述装载机转让合同范本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基于该承诺购买上述装载机。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装载机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五、装载机现状已由双方确认。因该装载机系二手旧机,甲方对于装载机的运行状况及工作状况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说明,乙方对于该装载机的现状以及日后运行可能出现的问题均已了解。

六、装载机由甲方于20xx年11月27日,在广汉顺兴苑小区交付给乙方,乙方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乙方对装载机的运行状况及设备数量、质量有任何不符合双方在本合同中的说明及约定的,应当场以书面形式交由甲方确认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交付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七、装载机交付后,因该装载机的运输、运行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装载机本身的故障、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以及对第三人的侵权所产生的损失,交付后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和违法事故责任均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如甲方在装载机交付后承担了上述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九、因履行装载机转让合同范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本装载机转让合同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11月27日

买卖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前年招投标中标单位供煤业务的.实际,甲乙双方本着自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共同配合搞好合作市城区集中供热这项民生工作,确保供热质量,在拖欠上年度煤款的情况下延续今冬明春供暖用煤,经充分协商一致重新变更签订以下供煤承包合同。

一、质量标准:

20xx年度锅炉用煤主要指标(靖远大矿)(最低大卡不能低于5500大卡/公斤)

二、合同履约形式: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以乙方承包形式,确保供暖期两台40T链条锅炉和一台40T循环流化床锅炉供热面积80万平方米的全部用煤炭量(每吨单价610元,过磅

2.23万吨)价款包定的额度,乙方实行盈亏自负。

三、交货地点:甘南合作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煤场

四、供货时间:20xx年9月10日—20xx年4月30日

供暖时间:20xx年10月1日—20xx年4月30日

五、合同价款: (含运费、装卸费及煤款)并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

六、付款方式:

1、20xx年10月底,付总价款20%。

2、20xx年12月底,付总价款20%。

3、20xx年1月底,付总价款15%。

4、20xx年2月底,付总价款10%。

5、20xx年3月底,付总价款10%。

6、20xx年9月底前,付总价款25%。

七、其它约定事项:

1、根据双方谈判的约定,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上年度欠款810万元,乙方必须在本年12月10日前供煤20xx吨以上,并保证甲方在供暖期内的库存不低于20xx吨。若低于20xx吨,向甲方赔偿不足部分(以货币形式)。

2、乙方必须遵守供煤谈判的承诺,保证甲方锅炉出水温度130度、回水温度70度,保证甲方供暖正常运转。乙方如造成甲方燃煤断档,乙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双倍费用(甲方用做自行购进煤款、运输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甲方不按合同付煤款 造成燃煤断档,乙方不负一切损失。

3、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和甲方能耗检查工作的要求,乙方供应原煤必须达到合同中所规定的质量标准,承担主承包的责任,供暖期结束后总耗煤超过4.28万吨时予以追加,不足

4.18万吨予以扣减,每车必须携带随车化验单和磅单,甲方进行到场化验抽样计量,如化验发热量低于合同约定标准100大卡及时告知乙方提高质量。如低于300大卡时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应差异较大, 造成无法协商,提交乙方当地法院裁决。

5、如果甲方在20xx-20xx年度,实际供热面积超出80万平方米,超出部分另行计算,同时增加合同总价款。

6、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卖方):合同编号:

乙方(买方):签订地点: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

签订时间:年月日

家具名称树种名称树种产地规格型号商标辅材/

五金边材

状况油漆数量单价总价

验收

说明

□验收合格□问题及解决方案:

□货款两清

□拒收及原因:买方送货时间

送货员年月日

第二条质量标准:

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XX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付款方式:

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自提货物。

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购买家具

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主办单位(签章):

监制部门: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买卖合同 篇5

原告:上海XX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XX,总经理。

联系方式:代理人曾镜同律师

被告:南宁XXX纸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XX,董事长。

诉讼请求:

一、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600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支付原告自20xx年2月1日起至本案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利息;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5月1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合同编号为JDX(NZ)1005046(SB)的《购销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合同总价格为360000元的流量开关、液位开关及转子流量计等设备。

《购销合同》约定发生纠纷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购销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可是,被告只向原告支付100000元货款,尚欠原告货款260000元。

经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 20xx年10月23日,被告及广西XXX纸业有限公司向原告作出《付款计划》,内容为“经过三方详细核对,由南宁XXX纸业有限公司及广西XXX纸业有限公司欠你公司的货款分别为260000元及137902.76元,经三方友好协商,现计划如下的还款计划,所有货款397902.76元于20xx年1月31日前全部付清,分别为两月每月还款15万元,最后一个月还款97902.76元”,可是,在《付款计划》作出后,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100000元货款,到现在为止,被告仍欠原告货款160000元,而广西XXX纸业有限公司并没有向原告支付过货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等法律之规定,原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人民法院公正审理,依法判决,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横县人民法院

原告:上海XX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