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萃馆

位置:首页 > 范本 > 合同协议

【精选】公司劳动合同集合6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劳动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公司劳动合同集合6篇

公司劳动合同 篇1

用人单位(甲方)

地 址(甲方)

职 工(甲方)

使用说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

乙方:

公司劳动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 方式。

1、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履行,至法定条件出现时终止履行。其中试用期 个月,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产(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对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

甲方应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律的规定,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乙方应自学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依法制定并向职工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甲方应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规定:安排乙方加班,应依法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安全卫生等方面基础知识的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护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和其它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和待遇等必须如实告知乙方。

第四条 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数额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试用期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标准为 元(有特别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乙方奖金、绩效工资和津贴等按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注:双方对工资待遇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五条 保险福利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乙方其它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或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变更书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3、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七条 合同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

2、乙方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暂时无法履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中止履行的情形消失、仍具备履行条件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三日通知甲方,或者甲方向乙方说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3)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九条 本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甲方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甲方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符合上述第(1)、(3)、(4)项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需向乙方按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十条第(2)项规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十条 特殊保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

有国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合同期内,如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签章)

(乙方已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现完全同意各项约定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员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户口地址:通讯地址:邮 编: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

一、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劳动法规、政策拟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补充。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如甲乙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但乙方在收到本劳动合同文本后三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本劳动合同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劳动关系。

三、乙方必须在甲方签约代表见证时落款签字,签约须用水笔,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乙方在此声明,基于乙方被告知甲方的基本情况后,确认其本人完全理解其所应聘甲方的岗位/职务的工作性质、特点和要求,以及工作环境和条件等与其现在或将来依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所享有与履行之权利义务的基本情况,同时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其本人应聘资料均是真实和有效的,否则乙方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

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将共同遵守。

乙方若为新招用人员,应提供真实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工作

业绩、在校成绩(仅对应届毕业学生)等信息。

乙方保证:其本人在签订本合同时未与任何其他用人单位建立或保持服务或

劳动关系;其本人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所有文件中的继续生效条款不会对本合同签订的合法性产生影响或形成利益冲突;其本人签订本合同不受与任何第三方的竞业限制冲突。若乙方违反前述保证,乙方承诺并同意由此引发的争议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知悉并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已通过公司网站、

员工手册、制度汇编、工作场所张贴等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公示;甲方已告知乙方,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也将通过前述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公示。乙方承诺并保证,对于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已经公示或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进行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将在本合同签订后或各项规章制度公示后一个月内进行阅读和学习,在阅读和学习期间如有不理解的,将及时向甲方询问,前述一个月期满,视为乙方知悉、理解并认可甲方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甲乙双方已就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聘用岗位及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公司福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情况进行沟通。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即证明乙方对上述事实与情况已有清楚、完整、全面之了解。

第一章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至;其中试用期至止。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起,试用期至止。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为止;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

第二章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根据经营需要聘用乙方从事 内勤 岗位工作,乙方工作

岗位之具体工作内容和方式,按岗位说明书和工作流程或相关保险销售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制度,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第四条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

的工作岗位并根据岗位确定薪酬标准。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但考虑到行业的惯例及岗位的特

殊性,根据工作需要,乙方也可能被派往其它地区工作。

乙方已对上述事实了解清楚并同意甲方的调整或安排。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作制度:

(1) 标准工时工作制;

(2) 不定时工作制。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第八条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因工作需要可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第九条 甲方执行国家与地方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乙方休息、休假权利。乙方的请假、休假程序具体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条 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卫生、健康标准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规范。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和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保证乙方顺利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 如乙方为女员工,甲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提供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障。

第五章 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员工岗位、职级的不同设计符合该岗位、职级特点的薪酬结构及水平,并根据上海龙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基于岗位,“为能力、为绩效”付薪的付薪理念,依据员工工作能力、岗位适岗性以及工作绩效,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薪酬待遇,实现公司和员工综合价值的最大化。

第十四条 乙方的试用期基本工资为 元/月,双方同意以此作为计算 加班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基数;转正后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月,双方同意以此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基数。

第十五条 甲方每月 10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如因不可 抗力等特殊原因可以延迟支付(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但必须及时向乙方说明。

第十六条 乙方应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第十七条 甲方实行加班申请审批制度。乙方自行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工作,未按甲方加班申请审批制度申请审批的,不视为加班。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九条 乙方享受由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明确的各项福利待遇。非国家法规政策所强制甲方需承担的各类保险和福利待遇,视为甲方内部临时性福利可在规章制度加以规定,并由甲方不时进行修改。

第二十条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由于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情形所涉及的待遇,均按国家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乙方在申请相关待遇时有义务按国家规定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提供相关资料,在本合同签署地或乙方工作地各级地方政府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劳动纪律及行为准则

第二十一条 乙方承诺:

(一)严格遵守甲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公司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无论何时均按诚实信用原则行事,不实施有损公司、客户、股东、其

他员工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欺诈、误导、侵占、诋毁、散布虚假

信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

(三)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规范,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

业技能和思想觉悟。

第二十二条 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乙方如被列为限制人员(不论在签订本合同时或因乙方的岗位、职务或其他情况发生变化时),乙方承诺与甲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认真履行规章制度、说明书、工作计划等所规(约)定的义务,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行为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甲方根据经营需要,可以选派乙方进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培训协议或服务协议。乙方接受培训的,应按照培训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如有违反,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章 公司资产、商业秘密保护

第二十五条 以下各项甲方享有所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商业秘密,乙方作为公司员工,应本着诚信、谨慎的原则予以保护:

(一)各种动产及不动产;

(二)甲方的客户资料;

(三)甲方通过各种方式获得的业务信息、展业机会、建立的业务渠道;

(四)甲方的电脑及网络系统中的软件;

(五)利用甲方电脑及网络系统生成的全部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操

作手册、规程、数据库内信息和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六)乙方因履行职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

发明创造(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七)乙方因履行职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

作品,包括报刊、书籍、图片、软件或软件系统、广告、报告、业务

资料、培训资料、行销辅助品等(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八)甲方制订的具有独创性或与其他企业有区别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经营措

施;

(九)甲方的商标权、名称权、名誉权、司旗、司徽、CI及其他标识所包含

或涉及的相关权利等;

(十)因工作原因接触到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十一) 其他形式的甲方资产和商业秘密。

第二十六条 为保护甲方资料和商业秘密,乙方承诺:

(一) 合理使用并依法保护甲方资料,不以侵占或非法占有、使用、窃取、

泄露、披露、擅自转让及其他方式损害甲方资产;

(二) 无论是否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均不以任何方式劝诱甲方员工离职或对

甲方员工工作造成干扰;

(三)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甲方任何人力资源信息来攫取非

法利益;

(四) 遵守本合同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关于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定;

(五) 遵守甲方制定的保护网络和信息资料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六) 未经甲方同意,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七)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从事同类经营的

企业(保险、证券、信托、银行业)或与甲方具有竞争性质的其他企

业工作、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

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乙方因合法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成为股

东除外)或提供任何与甲方产生竞争关系的帮助、指导、服务;

(八) 在本合同解除、终止时,乙方应及时返还其所使用、占有的记载有甲

方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相关信息的载体。

第二十七条

容相应变更。

第二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情况变化、公司经营战略调整、组织架构调整等),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九条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相关条款随之自然变更。甲方应将涉及变更之条款及信息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履行甲方的变更决定。如果乙方不予履行,甲方可以依法或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予以处理。

(一) 基于甲方已事先并在本合同或相关经乙方签字确认的《岗位说明书》

等告知所约定的岗位会发生变更的可能性,且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可

自然变更的情形。

(二) 甲方的整体工资分配调整方案经协商机制通过并公示后,涉及乙方工

资标准增加或降低的。

(三) 乙方因奖惩导致岗位调整需要变薪的。

(四) 双方就劳动合同的变更采取书面形式进行。甲方对于乙方工作调整涉

及劳动合同事项变更的,以工资单、异动表等进行确认,乙方在一个

月内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已认可该变更事项。

第三十条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书面向乙方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知,乙方不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一) 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乙方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如双方均愿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就续订劳动合同事宜进行协商。如任何一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本劳动合同在期满日终止。

第十章 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

第三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确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第九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本合同内

公司劳动合同 篇4

一: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劳动者一方,是否应付二倍工资?

在劳动者已收到空白劳动合同,但未签或签订后未将合同交还某某果公司的情况,某某果公司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其有过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因此,某某果公司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免责,与上述规定不符,本院不予支持。

建议用人单位在发放劳动合同后,应当要求劳动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如劳动者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在合同上注明不签署的原因并收回存档。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实际上双方并没有在建立劳动合同方面形成一致意思表示,建议予以终止劳动关系。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都没有谈妥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使用劳动者存在风险。

二:简易劳动合同未经双方签章,能否视为签订劳动合同?

入职登记表背面的简易劳动合同,未经某某某五金厂盖章及陈某签名,不符合劳动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故本院认定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作为一份合同,必须要双方签字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仅在《入职登记表》上有签字,而没有在登记表背后的简易劳动合同上签字,并不能视为双方已签订有劳动合同。无论是简易劳动合同,还是所谓劳动局版本劳动合同,只要具备《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条款,都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劳动合同无论是否简易,均应当由双方签字、盖章,形式上要合乎“合同”的基本要求。

三:人力资源经理能否向公司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法律法规并未对在用人单位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做出不同规定。对于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劳动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其不得代表用人单位与其自身签订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委派他人代表用人单位与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订立,用人单位也应依法向该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从管理角度来讲,人力资源经理也是劳动者,只不过是岗位比特殊而已。不能因为人力资源负责代表公司与其他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推定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是其失职并可免除二倍工资风险。从保护劳动者权益角度,以及劳动合同法所确认的劳动合同订立原则,所有的劳动者都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岗位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委派其他人员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另行保管,以避免不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争议。

四: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是否仍应当支付二倍工资?

在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经被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所要履行的仅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承担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责任,并不需支付双倍工资。

一般情况下,双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状况是持续的,比如员工入职后1至2年,员工可能一直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很多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会提出两年甚至三年的二倍工资诉求。那么其二倍工资要计算至什么时候?法律关于二倍工资能支持多少个月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从这一条可以看出,二倍工资从入职第2个月起至1年,即11个月。本律师认同省高院的法律适用意见,从满一年的当日开始,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即从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转移为承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即视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应当补签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已通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方式得以体现,故不再另行支付二倍工资。

五:劳动者未提交离职证明导致不能签订劳动合同,能否不支付二倍工资?

即使劳动者未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交原单位离职证明导致不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可以选择在一个月内终止与其的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并未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故应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如因劳动者的原因导致未能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作为二倍工资的免责情形,但前提是用人单位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过错。本案中,在劳动者没有提供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在1个月内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在明知其没有提供离职证明的情况下,仍使用劳动者,且不与其签订劳动者,故应支付二倍工资。故如果劳动者未能提供离职证明,为避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时被劳动者的用单位起诉的风险,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确需使用该劳动者,用人单位的HR应当及时向原单位核实劳动者离职情况,然后在一个月内决定是终止劳动关系,还是继续使用劳动者并签订劳动合同。

六: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偷换页码伪造《劳动合同》,是否应支持二倍工倍差额?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规则,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调换页码,伪造或变造劳动合同,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本案中劳动者主张合同伪造,并提交录音证据,但录音证据中显示其本人主动要求离职,与其诉讼中主张被辞退的说法相矛盾,根据逻辑推理中的矛盾律,两者矛盾必有一假,法院得出劳动者自相矛盾的自由心证,同时视为录音证据存在瑕疵,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此,在诉讼中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清楚自己的举证责任,并应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关的证据。

七: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仲裁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关于二倍工资的诉求,也应当从当事人知晓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劳动者在领取当月工资时就应当知道用人单位是否依法支付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因此这时就应当主张双倍工资,即时效应当从自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第二个月起的一年以内,到第十二个月起的一年之内,劳动者就应当及时主张二倍工资差额,而不能让权利在床上睡觉,否则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

因此,有权利应当及时行使,并应当在法定的时效之内行使。超过时效,视为自动放弃。

八:本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应支付二倍工资?

此类纠纷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在双方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根据法律规定,第三次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往往双方又签订了第三份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认为双方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故第三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采取欺诈手段让劳动者签订的,并以此为由主张第三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效,并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在此提醒大家,第三次签订无固定期限是劳动者的权利,既然是权利,那么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放弃这一权利也是不违反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签订第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应当予以签字,签字后再反悔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在签字之前应当先想好,而不能签字后再反悔。因此,关于是否是强迫,是否存在违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法院实际上难以查清,只能推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九:劳动者能否以对《劳动合同》内容不清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因此,本案提醒大家,无论是HR,还是劳动者,只要签字,即视为认可。在签字之前,请充分阅读,并三思。

十: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是否属于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

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上述是关于劳动合同完整条款的描述,与其签署简易劳动合同,还不如签署一份内容完备的合同。

无论是简易劳动合同还是详细版劳动合同,均要求双方签字盖章。

1、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用人单位有足够证据证明其与劳动者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完全在劳动者,且用人单位无过错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两倍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认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于劳动者的,应当举证证明,否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第一个案例、案例五即是这种情形。在案例五中,劳动者没有提供离职证明,同时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免责事由。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在1个月内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在明知其没有提供离职证明的情况下,仍使用劳动者,且不与其签订劳动者,故应支付二倍工资。即,证明劳动者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很难。与其承担风险,不如要么辞退劳动者,要么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HR经理、HR总监也是劳动者,而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法律法规并未对在用人单位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做出不同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已签订的所有书面劳动合同,均应履行谨慎保管的义务。否则,用人单位以HR经理、HR总监负有监督别人签署劳动合同为由,提出免责,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

3、关于满一年以后,用人单位是否还应当支付二倍工资的问题,上述有几个案例均涉及到这个问题。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为两段,第一段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每月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第二段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开始,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即从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转移为承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且自此之后法律法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4、案例七和案例十告诉我们,二倍工资不是劳动报酬,因此适用一年仲裁时效的规定。用人单位因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额外支付的一倍工资应随劳动者正常的劳动报酬一起逐月发放,而劳动者在领取当月工资时就应当知道用人单位是否依法支付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因此,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期间应自劳动者领取当月工资时逐月起算。超过这个时间,过期作废。因此,劳动者如要维权,应当在仲裁时效内提出。

公司劳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条例,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试用期及录用

(一)甲方依照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工作部门为_________职位,工种为,乙方应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七天对方或以七天的试用工资作为补偿。

(二)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劳务工,甲方将以书面方式给予确认。

(三)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

第二条 工资及其它补助奖金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本企业的等级工资,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按月发放。

(二)甲方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如果乙方没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指标,乙方的工资将得不到提升。

(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员)会同人事部门,在如下情况,甲方将给乙方荣誉或物质奖励,如模范地遵守公司的,生产和工作中的突出贡献或物质奖励,技术革新、经营管理改善,乙方也由于有突出贡献得到工资和职务级别的'提升。

(四)甲方根据本企业利润情况设立年终奖金,可根据员工劳动表现及在单位服务年限发放奖金。

(五)甲方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状况,向乙方提供津贴和补助金。

(六)除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提出的要求补助外,甲方将不再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其它补助津贴。

第三条 工作及公假

(一)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为8小时(不含吃饭时间),每星期工作五天半或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除吃饭时间外,每个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时间。

(二)乙方有权享受法定以及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在征得乙方同意后,须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三)乙方成为正式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后,可按比例获得每年根据其所担负的职务相应享受________天的有薪年假。

(四)乙方在生病时,经甲方认可的医生及医院,过试用期的员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资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日工作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第四条 员工

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

第五条 工作安排与条件

(一)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 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提供相应的保护,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为乙方支付医药,病假工资、养老保险费用及工伤保险费用。

(二)甲方根据单位规定提供乙方宿舍和工作餐(每天________次)。

第八条 解除合同

(一)符合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它工种。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换其它工种

3)乙方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企业有关条例和规定应予辞退

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4)乙方因触犯国家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甲方将作开除处理,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二)符合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法规、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3)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和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正在进行治疗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四)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予妥善安置。

(五)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或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解除合同的程序按企业有关规定办理。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有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企业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生效。辞职员工如系由企业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赔偿甲方一定的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规定和企业的《xxx》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如触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违反《员工手册》和甲方规定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员工手册》等规定,分别给予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因乙方违反《员工手册》和其它规章制度,造成本企业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坏,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

(三)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贪污受贿,严重玩忽职守或有不道德、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上述种种,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予"合同补偿金"和"合同履约金"。乙方贪污受贿或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和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漏本企业的商业机密消息。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同时在与本企业经营相似的企业、团体以及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团体兼职。乙方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由本企业离职时,应向部门主管人员交回所有与经营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通信、备忘录、顾客、图表资料及培训教材等。

第十条 合同的实施和批准

(一)本合同经_____________讨论制定,报经_______批准,用_______文字书写,内容以中文为准,合同解释权属本公司人事部。

(二)单位《员工手册》、《雇员犯规及警告》及其它经济纪律规定均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经鉴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或与政府有关规定抵触时,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合同自鉴定之日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行延长______年。

(五)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由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劳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6

甲方 (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缔约基础和知情权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之基础上达成协议,签订本劳动合同。 双方承诺:本合同所确立的内容乃双方之合意,在规范彼此权利义务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皆应一体遵循并严格履行。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本合同订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 作经历等情况。乙方承诺:上述情况已向甲方如实说明,乙方在说明上述情况时以及在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对甲方有欺诈行为(包括隐瞒事实、虚假陈述等),应承担相应 的责任,甲方并可解除本合同。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本合同订立前,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规章制度、工作内容、 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甲方承诺:上述情 况已向乙方如实说明:乙方在说明上述情况时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欺诈行为 (包括隐瞒事实、虚假陈述等),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并可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为_ 年 ,即从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向乙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 而无须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乙方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须 给予甲方任何经济补偿。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 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都无须提前通知对方,该终止期已经视为双方 彼此明确的内容。

第三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门,从事 岗位(工

种)工作。工作地点主要为襄阳,但甲方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到武汉或其他省市甲方开展业务地工作。

乙方须按甲方对该部门岗位的相应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甲方赋予的职责, 承担劳动义务,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甲方临时指派的本条第1款以外的其他职责。

当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作出调动乙 方所在的工作岗位的决定时,乙方应予服从。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或安排的各项培训,并努力实现培训目的。

乙方任职期间,无论是否收取报酬,在取得甲方明确的书面的同意前,均不得以任 何形式在任何其他经济组织任职或为其工作,也不得以自己或亲友的名义从事或协助从 事任何与甲方有关或实际构成竞争的业务或行为。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因受雇于甲方的原因而接受任何第三人的提供的任何形式 的利益。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正式被录用后每月工资 不低于1500元(包括国家规定乙方应享受的各种津贴等),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由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按月在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

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每月工资,奖金部分年终一次性发放给乙方(未到账项目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考虑)。

乙方的奖金,按甲方的相应规定执行。鉴于公司计奖办法已在较大程度上考虑了 乙方的加班因素,因此,乙方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及休息日加班的,一般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人员流动性大等原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由乙方自行缴纳,甲方按养老保险缴费一档总金额的70%货币补贴给乙方,每半年集中补贴。

第六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任务量大时也会加班)。

乙方享受有国家有关规定的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婚丧假、计划生育及女职工孕 期、产期、哺乳期休假等假期及有关待遇。

乙方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及襄阳市规定执行。

第七条 医疗待遇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襄阳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根据国家和襄阳市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法律规定的工作条件、劳动安全卫 生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 培训

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组织或安排乙方参加培训时,双 方的权利义务应受以下条款的约束:

1、乙方应接受甲方安排的关于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 度等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在参加培训时,应认真学习,勤奋专研,力争实现培训目的。

3、乙方参加甲方组织或安排的培训以外的培训时,应以保证工作不受影响为前提; 培训与工作可能产生冲突时,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参加甲方的专项培训的,甲方可要求与乙方签订服务期的协议。

5、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劳动纪律与甲方的规章制度

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和劳动纪律。

乙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以及任何经过工会或者职工代表讨论、 协商的规章制度或其他以书面形式发布的劳动纪律的合法性,承诺严格予以遵守。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时,甲方有权根据甲方规定,决定对乙方的处分,直 至解除本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保密和竞业限制

乙方有无条件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的业务。

乙方的保密范围包括:

(1) 乙方的年薪、工资、奖金等的数额;

(2) 甲方客户名单、业务来源等业务信息;

(3) 甲方的业务档案,包括案卷、账目、图纸、工作底稿、各类计算书等。

(4) 甲方经长期实践所形成的业务操作规程、专有的业务操作要领、技术。

(5) 乙方经甲方培训后始有的,富有甲方特色的各项专业技术。

(6) 事关甲方利益、发展的其他信息、资料、文件。

(7) 甲方认为属于秘密范围的其他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以及其他资料、文件等。 乙方违反保密约定,泄露甲方秘密时,甲方有权根据甲方规定,决定对乙方的处分, 乙方泄露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认为必要时,可以与乙方签订单独的保密协议。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条款。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本合同发生变更时,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中直接记载变更内容,也可以重新签订新的 劳动合同书。一方提出变更本合同的要约,对方未予以书面承诺时,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 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双方或任何一方均可 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

(2) 乙方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

(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甲方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6) 双方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

(7)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 伤残就业补助金的;

(8)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情形中,劳动者已满足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虽未申请,仍以满足享 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之日为劳动合同终止,但依甲方规定经甲方批准劳动合同仍然 存续的除外。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负有依据规定为乙方办理退工手续的义务,乙方负有根据甲方 要求,妥善办理移交手续的义务,若因乙方不予配合而拖延甲方办理退工手续的,则乙 方应自担其责。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务求使双方利益 均得到合理保障。

甲方认为必要时,可以与乙方订立关于规范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后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为达成一致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时,双方应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议定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 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甲方未依法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包括因自身原因导致甲方无法为乙 方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

(4)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 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 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除上述所列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双方有服务期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乙方同时在其他地方兼职,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 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

(6)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 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替代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 变更劳动合同与甲方协商一致或者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拒绝接受培训或调整岗位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 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 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 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

(3) 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对甲方解除合同有异议或者认为甲方违法解除而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约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乙方未在五日内书面 形式提出的,视作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七条 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若乙方无其他过失行为,甲方不得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二款、第3款解除合同情形:

(1)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后者乙方 被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在甲方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 在甲方处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且没有其他过失行为,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同 时符合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则甲方参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经济赔偿金的支付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的有关补偿待遇,甲方按照国家和襄阳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前,如乙方有意继续受聘于甲方,应于距本合同期满之日一 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通知的要求给予明确答复。如乙方未在距本 合同期满之日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则视作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续订后的劳动合同条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与本合同不一致,以双方续签后重新订立 的劳动合同为准。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 方造成损害的,赔偿乙方损失。

乙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后者竞业限制,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 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向规定的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附则

以下各项文件均属甲方规章制度:

(1) 员工手册;

(2) 甲方以规章制度形式发布的各项文件、通知等。

(3) 以下各项协议均属本劳动合同的附件,其效力与本劳动合同同等: ① 双方签订的服务期协议以及其他类似协议;

② 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以及其他类似协议;

③ 双方签订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所约定条款内容如与国家、襄阳市有关规定相悖,应以国家、 上海市的规定为准。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 一方不得修改和变更。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标签:劳动合同 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