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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合同模板(通用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劳动合同模板(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劳动合同模板(通用5篇)

  公司劳动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务,乙方如不服从甲方安排,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否则,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甲方实行每日_______小时、每周_______天工作制。

第四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休息。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工资元。

  五、劳动保险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七条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条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九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八、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九、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双方因在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附则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专项协议、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和甲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公司劳动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重庆翁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完成之日止。其中试用期(见习期或适应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是:见甲方各部门管理制度。

(三)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对乙方进行工作岗位及职责调整,劳动报酬按调整后的新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法律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办法。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并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在次日或者休息日安排乙方补休,或计发加班工资。乙方加班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否则不计加班。

(四)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自主确定薪酬制度。甲方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情况进行工资制度和标准的调整。

(二)甲方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和乙方的岗位,对乙方实行月薪工资制,乙方月工资标准为元。

(三)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乙方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并努力改善劳动条件。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与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二)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适应公司经营特点的规章制度。

(二)甲乙双方均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实施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得向外泄露本企业的技术机密、商业机密和企业机密。

(五)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同时在与企业经营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团体以及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团体兼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方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乙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采取欺诈行为使公司与其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由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甲方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如甲方按照法律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待乙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完毕后支付;如乙方在离岗后3日内未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乙方在工作期间和甲方服务区域内,应遵守社会公德,杜绝不良后果产生;

(二)应聘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个人材料;

(三)乙方与甲方有外培协议的,以外培协议期限为准,乙方不得提前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否则应赔偿甲方一定的培训费用。

(四)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未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乙方承担赔偿因其岗位缺失、甲方又不能及时安排人员上岗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2、乙方在合同期内对所获取到甲方的商业机密、技术机密等负有保密义务,如因乙方的故意或者过失泄密造成甲方受到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乙方确认:在合同中书写的家庭住址(住所地)真实有效,甲方的任何书面通知均能送达该地址。

乙方声明与承诺:同意遵守合同条款,并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前与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合同关系。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劳动合同3

甲方 :

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合同期为 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试用期,试用期为 个月。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所谓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

1. 乙方体检或身体健康未能通过甲方入职前所要求的;

2. 乙方在7日前未能完备所规定的手续的;

3. 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的;

4. 乙方在试用期内请假次数超过5天或者迟到早退超过6次的;

5. 乙方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 乙方顶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间与同事或领导发生斗殴行为的;

7. 其他任何部门经理主管认为乙方不能符合该职位的要求的;

  二、工作内容

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部门,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 ,其主要工作职责见其“职务说明书”。

2. 甲方根据工作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品德、潜力)可作适当临时性调整,是不对本合同相应条款作出修改或调整。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与乙方作出非临时性的调整,将同乙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修订本合同条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才予以实施,对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作制。执行标准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8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休息1日。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5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甲方所规定的时间周期内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自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执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在员工假日加班或平时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班费或加点费。

  四、劳动报酬

1. 乙方基本工资依据职位和岗位等级标准支付,正式录用后每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___________元,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录用后工资的 %;每年依据工作表现调整,但不低于国家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 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和乙方的个人表现和业绩发放奖金,奖金的数额由部门经理、考核部和人事部门进行,根据甲方效益和规定乙方绩效来确定。

3. 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为次月的号前(遇假日的,不超过假日回来后的

第二个工作日)足额发放乙方上月的工资,乙方收到工资后如有异议应当在3天内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处理。

  五、保险福利待遇

1. 乙方患病或非工负伤,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2.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3. 乙方享公司所规定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及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休假等有关待遇,具体规定详见员工手册。

4.在甲乙双方合作年后,甲方为乙方交纳五险一金。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3. 甲乙双方都可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4.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公司员工手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规定、上司任务安排等一系列公司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弄事责任的;乙方同时在其他地方兼职或以任何形式,对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

(4)在试用期被证明不录用条件的;乙方被发现其存在虚假欺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其假工作经历、假学历证、假身份证明等),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乙方订立合同的;

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达到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但提前三十日向全休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型、部门人事变动、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等,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阅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因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人事调整的;

8.若乙方无其他过失行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从事解除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在甲方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后,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双方有服务期约定的除外。

10.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若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甲方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5点的规定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6)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7)因公司规定,员工不遵守纪律、制度等等因素的;

  七、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

1.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合同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的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2.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4. 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保密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等突发事态的发生。

  八、劳动纪律

1. 甲方所有规章制度已告知乙方,乙方同意自觉遵守。甲方所有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适用于乙方。

2. 乙方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所有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如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劳动争议处理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宁省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相关文书送达地址确认:

甲方的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为:

固定联系电话为:

乙方的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为:

固定联系电话为:

任何一方将有关通知、处罚、变更等文件寄到对方上述地址视为已送达。若上述地址收件人信息有变化的应当立即告知对方。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即:

  十一、其他

1. 甲方以下的规章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 员工手册》 、《职务说明书》 、《 作为本合同》、《业绩承诺书》、《保密协议》等附件。

2.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处报到之日起并经甲方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变更。

3.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 在合同期内本合同内容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相关条款即行作废,按照法律执行。

5.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条件下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内容,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即刻生效。

甲 方 :

乙 方 :

日 期 :

  公司劳动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生产)需要,聘用乙方为企业试用职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试用期为3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 元。可分下列情况:

1、试用期表现突出,经考核后可提前转正;

2、试用期满如果能力尚不能胜任,将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试用期;

3、试用期间如因品行不良,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无故旷工者,将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4、试用期间,试用人员如因个人原因或其它原因决定解除试用关系的,可自由提出辞职在甲方找到员工顶岗后方可离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5、试用期前因任一方原因解除试用关系甲方将根据以下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二、乙方在甲方从事务,试用期工资为元,试用期间暂不享受正式员工的保险福利。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

四、合同期内,未经对方同意或无正当理由,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应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否则按违约处理。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带任何人进入厂区和住宿区;

2、乙方在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应严格遵守“保密协议”;

3、在合同期内,甲方提供乙方住房,但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包括水、电、燃气、电话等费用,乙方有义务保护好住房内的一切用具,如有损坏,由乙方赔偿。

六、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论,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七、本合同双方严格履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劳动合同5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将共同遵守。

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程序制定后,通过公司内联网、门户网站、员工手册、制度汇编等多种方式公示、告知,乙方有义务及时主动学习和掌握。甲方规章制度以上述方式公示满一周,视为乙方已知晓。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已充分知晓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已就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聘用岗位及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公司福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情况进行沟通。双方一经签字,即证明乙方对上述情况已有清楚了解。

乙方若为新招用人员,应提供真实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业绩、工作经历、在校成绩(仅对应届毕业学生)等信息。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保证已经终止(解除)了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或没有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否则,由此引发的'纠纷及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20xx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3 月 1 日止;其中试用期至 20xx 年 4 月 1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担任: 文员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

第五条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因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同时按照甲方制度规定享受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等有薪假期待遇,具体标准按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卫生、健康标准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生产流程,制定工作或操作流程及相应规范,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八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操作规程或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如乙方为女职工,甲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为乙方提供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障。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按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按时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个人所得税法》,乙方有义务按照个人薪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有责任在发放乙方个人薪酬时,代为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的,甲方有权安排乙方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加班工资;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加班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乙方按规定委托甲方代为扣缴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其它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因工负伤和患职业病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七条 乙方应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第十八条 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九条 乙方在工作中,要牢记“用户至上、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和声誉。

第二十条 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通信畅通、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 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公司内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的,或受甲方派遣从事其它临时性工作(如抢险、救灾等)的,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整或派遣。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和因工作原因接触到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泄露商业秘密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内容相应变更。

第二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内,被甲方考核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达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三)乙方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经甲方认定并经甲方职代会或工会通过的;

(四)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事故、员工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之一的;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劳动教养或被人民检察院确定为不起诉的;

(六)乙方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本人信息和劳动关系状态,影响甲方的判断而录用的;

(七)乙方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八)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甲方依据本条第(一)、(二)、(三)、(四)、(五)、(六)款规定,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依据(七)、(八)、(九)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标准支付。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实施经济性裁员的,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实施: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正在被审查和例行审计期间;或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订立有保密期协议的,乙方不得依据本条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而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赔偿责任:包括: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付出的费用,包括猎头费、广告费、代赔付的费用等;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差旅费、住宿费、实习费等;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约定、专项协议约定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切身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已完成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五)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应将合同期内甲方交给其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以及乙方留存的工作文件、技术资料等一切与工作有关的材料,全部交还给甲方,工具、物品、文件资料等遗失的,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在终止、解除合同前,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工作交接手续。

甲方在确认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为其开据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等的转移手续。

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条外,因乙方原因未办理完毕上述手续的,甲方有权不为乙方办理终止、解除合同手续。

第三十三条 20xx年1月1日后劳动合同终止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甲方(仅指国有控股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乙方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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