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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通用15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欢迎阅读与收藏。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通用15篇)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消防、***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前款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以下简称大型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六)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大型活动。

影剧院、公园景区、宾馆酒店、会议中心、娱乐场所、商贸场所、各类院校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参观游览、会议论坛、文化娱乐、商品促销、招生招考咨询等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第三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大型活动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监、质监、建设、卫生、食药监、交通、文化、体育、城管等部门和政府应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本级政府确定的职责,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六条大型活动的承办者对其承办的活动安全负责,其主要负责人是活动安全责任人。主办者、场所管理者及其他参与大型活动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主办者是指大型活动的发起人。

承办者是指具体组织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或者组织,其主要负责人是指承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

场所管理者是指将其所有或者实际占有、使用、管理的场所,以租用、借用等形式提供给承办者举办大型活动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第七条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对大型活动进行安全风险预测,其中足球赛、焰火晚会、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2万人以上的文艺演出活动,应当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二)制定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建立并落实大型活动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安全措施;

(四)配备取得大型活动安全服务资格的专业保安人员和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五)制定、落实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经费预算,为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资金、设施、设备、场地;

(六)组织实施大型活动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七)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违法犯罪行为;

(八)保障临时搭建设施安全,配备充足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九)通过新闻媒体、现场广播、票证背书等形式,向参加活动人员宣传告知交通管制、现场秩序、票证管理、安全检查等方面的要求;

(十)接受公安机关以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十一)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的人员、物品和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应当拒绝进入;

(十二)按照公安机关核准的人员安全容量、划定的区域控制人数、发售票证。

第八条主办者委托其他单位承办大型活动的,应当选择有资质、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承办者。

主办者应当支持、督促承办者落实安全职责和安全措施,不得向承办者提出可能危及大型活动安全的要求。

第九条大型活动场所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向承办者提供大型活动场地平面图、人员安全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电系统、特种设备年检报告等资料;

(二)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等安全标准;

(三)设立安全缓冲通道、区域,设置引导指示标识,配备安全检查、入场人员计数设备;

(四)确保视频监控设备完好有效,视频监控覆盖主要进出口及活动区域,视频监控录像资料保存30日以上;

(五)提供停车场地,负责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和秩序引导,并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交通秩序;

(六)保障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重点部位安全和重要设施正常运转;

(七)不得将场所提供给未取得安全许可的承办者举办大型活动。

第十条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应当熟知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本岗位应急救援措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

第十一条大型活动参与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服从现场安全工作人员的管理、指挥和疏导,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活动现场;

(二)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非法携带弹药、管制器具;

(三)在活动现场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投掷杂物,围攻活动组织者、参与者以及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承担安全保卫工作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履行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其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经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承担大型活动入场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应当按照与承办者签订的安全检查服务协议以及公安机关的要求,制定安全检查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专业的安全检查人员和安全有效的安全检查仪器、设备,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检查。

安全检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方案,发现可疑物品、禁止携带的物品和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按照方案要求先期处置。

第十四条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应当根据大型活动安全标准和实际情况开展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安全风险程度、风险防范和控制建议等内容。

第十五条票务公司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核准的人员安全容量、划定的区域出票,对检票人员进行培训,接受公安机关对出票情况的监管。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二)受理、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申请材料,实施安全许可;

(三)制定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进行指导;

(五)建立大型活动不良安全信息记录制度;

(六)组织治安、消防等部门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七)指导、监督和检查安全工作的落实;

(八)对大型活动票证实施监管;

(九)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

(十)依法及时处置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和其他突发事件;

(十一)依法查处大型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大型活动监督管理职责,并做好相关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安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承办者对临建设施组织验收,参与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质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现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

建设部门负责大型活动临建设施设计方案及专家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搭建、拆除的安全监管。

卫生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生活饮用水及相关场所公共卫生的监督,做好传染病防控等监测控制工作,提供医疗急救保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组织医疗救治。

食药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督、监测,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采取应对措施。

交通部门负责大型活动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工作。

文化部门负责文艺演出活动的组织者资格和节目内容的审查。

体育部门负责体育赛事活动的审批或者备案。

城管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现场周边公共区域内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监管。

政府应急机构根据政府指令或者大型活动承办者等申请,协调应急保障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大型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市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一)举办场所跨县(市)、区的;

(二)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活动举办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对属于市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市公安机关认为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实施安全管理更合适的,可以委托县(市)、区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

第十九条大型活动预计参加人数,是指组织、协调、保障、直接参与活动的相关人员数量与预计发售票证或者组织观众数量之和。

展览、展销等具有人员流动性的大型活动,预计参加人数是指同时在活动现场的人员最大数量。

第二十条承办者申请大型活动安全许可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二)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及安全责任人身份证明;

(三)大型活动方案及其说明;

(四)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活动的,提交联合承办协议,协议应当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和主要安全责任人;

(五)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六)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材料;

(七)活动场所消防验收意见书;

(八)按照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九)其他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相关的材料。

第二十一条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风险预测或者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现场平面图;

(三)安全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岗位设置、任务分配和识别标识及与保安服务公司签订的安保服务协议;

(四)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五)临建设施设计方案的评审意见及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七)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八)票证管理方案,包括票证种类、样式、总数、发售计划、防伪说明、查验措施及票务公司基本情况等;

(九)安全检查设备配备情况,对入场人员、物品、车辆的安全检查措施;

(十)预计参加活动的车辆数量,停车场地的设置、位置、容量及停放、管理、疏导措施;

(十一)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十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公安机关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作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作出许可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大型活动相关信息通报政府有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予安全许可:

(一)承办者不具有合法身份的;

(二)活动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三)场所、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四)安全责任不明确、措施无效的。

第二十四条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承办者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大型活动的举办规模。

大型活动举办时间需要变更的,承办者应当在原定举办时间5个工作日前向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公安机关同意变更的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举办地点、内容变更或者规模扩大的,承办者应当依据本规定重新申请安全许可。

大型活动取消的,承办者应当在原定举办时间5个工作日前书面告知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并交回大型活动安全许可证件。

承办者变更、取消大型活动,应当及时告知活动参加人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作出安全许可决定后,应当会同安监、质监、建设等部门对活动场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由检查人和被检查人签字归档。

检查人员发现大型活动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举办大型活动:

(一)现场发现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内容的;

(二)逾期未改正或者无法整改安全隐患的;

(三)发售的票证或者参加人员超过核准安全容量的;

(四)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不立即停止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

(五)现场治安、交通秩序混乱,严重影响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承办者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规模、内容的;

(七)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其他紧急情况。

第二十七条取得公安机关安全许可前,承办者不得发售票证。取得公安机关安全许可后,承办者不得擅自更改票证信息,不得擅自改变各区域票证数量。

第二十八条承办者搭建舞台等临建设施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并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组织由安监和建设部门认可的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施工,并将临建设施设计方案报安监和建设部门备案。

临建设施搭建完成后,承办者应当组织专家、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安监部门会同建设等部门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并签署监督意见。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临建设施验收工作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1日前完成。

第二十九条承办者、场所管理者等大型活动参与者违反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受到处罚的,由公安机关计入不良安全信息记录。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十一项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或者临建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由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安监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场所管理者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保安服务公司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保安服务公司未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存在安全隐患,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2年内不得参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

第三十三条承担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3元万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直接举办的大型活动,依法不实行安全许可制度,但应当明确具体承办者,依照本规定落实相应的安全职责。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2

学校的重要大型活动主要指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集体活动。包括春秋游、运动会、看电影、校会、升旗和集体社会活动等。重大活动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杜绝安全隐患,确保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为了保证学校在大型活动中师生的安全,确保无事故发生,根据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二、预防措施

1、活动前对学生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由活动主管领导及班主任负责。

2、加强教师责任意识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管理贯穿于集体活动的全过程,由活动主管领导负责。

3、需要车辆的活动,必须同交警部门联系,由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念丰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校外集体活动服务。

4、活动前,校方派专人到活动场所,实地查看活动器械(具)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排除。

三、有关人员职责

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年级负责人为本年级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发生事故,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脱离现场后,各班主任、年级负责人迅速组织好本班本年级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四、应急程序

在集体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告和报警

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电告区教育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由学校报当地政府及教育体育局,同时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助工作。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的学生送往就近医院救治,严重者拨打

110、120援助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

3、重大事故移交教育局相关部门处理。

五、事故调查

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3

为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及时控制、减轻和消除校园新冠疫情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编制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全省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总体方案》等要求,结合德尔塔、奥密克戎等变异毒株传播特点和病例特征,精准防控,高效处置,组织制定校园突发新冠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深入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不放松,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指挥体系,做到分级负责、职责明确、精准施策,快速控制突发疫情。

(二)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针对疫情突发事件,始终将师生员工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更加科学、精准、人性化的校园管控措施,加强人文关怀和纾困解难,及时回应关切,守护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

(三)校地协同,联防联控。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要求和“四方责任”,服从属地统一指挥和调度,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举措,与属地街道(社区)、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公安机关无缝对接、协同作战,以环环紧扣的“工作链”确保疫情防控高效开展。

(四)严格管控,科学防控。坚定坚决精准落实各项行之有效的防控举措,严格闭环管理,堵住风险漏洞,把好校门,管好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做到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全力以赴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健全工作专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优化设置综合协调组(学校党支部书记、院长)、教师管理组(全体辅导员、教师)、学生管理组(学生党员、团总支学生会)等。

(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及时通报信息,加强风险研判,查漏补缺,形成合力。各工作组要严肃工作纪律,自觉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坚决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工作任务。建立重点工作清单制度,做到日清日结,推动各工作组落实责任闭环,强化措施闭环,夯实工作闭环。

(三)落实条件保障。学校加强对各班级疫情防控工作的条件保障、队伍建设和工作督导;把应急物资纳入统一保障范围,确保学校足量储备防护、检测和消杀等用品,同时做好饮食、交通、宿舍、(临时)隔离(留观)室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党员干部防疫志愿者等防疫工作人力资源保障。

(四)做好宣传动员。学校各班级学生应通过专题会议的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活动,做到全员覆盖、人人皆知。学校网站和微信发布相关方案、制度和要求,学校微信宣传平台应转载推送。全院师生服从管控规定、支持防控工作。

(五)加强个人自查。全校师生员工应关注个人身体状况,重点关注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疑似症状,若出现以上疑似症状应及时到就近定点医院就诊;若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在配合医疗机构治疗的同时,教职工应如实向所在单位负责人反馈情况,各单位(部门)向学校报告情况;学生如实向所在班级辅导员反馈情况,各班级通过向学生处报告情况。同时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应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六)开展应急演练。学校要组织教职工进行应急演练,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七)加强活动管理。在疫情期间,学校非必要不举办和承接聚集性活动、讲座报告,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培训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学校外志愿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确需举办的重大活动需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制订相应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审批制度。

(八)加强档案和保密管理。疫情文件资料传递、签收、阅读、使用、保管、清退和销毁等各环节,要做好详细登记,并长期保存备查。涉密文件严禁擅自扩大传阅范围,复制涉密文件要履行报批手续,复制的文件视同原件管理。疫情应急处置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要及时交由学校党政办公室收集归档,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确保档案齐全完整和实体信息安全。归档文件材料须为原件。

四、应急处置具体流程

(一)发现校内疑似症状人员处置

1、校内出现可疑症状,若教师员工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教职工应第一时间(30分钟之内)向学校综合协调组(学校党支部书记、院长)报告,并联系学校医务室进行核酸检测,配合学校医务室处置就诊;若学生出现上述症状,学生班级所在晨午晚检或班级负责人第一时间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报告,辅导员马上应第一时间(30分钟之内)向学校综合协调组(学校党支部书记、院长)报告,学校及时向学校报告,并联系后勤处,配合学校医务室进行处置就诊;如拒不报告或隐瞒实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如造成后果,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2、由学校医务室医生对出现疑似症状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医务室医生认为高度疑似必须马上送医的,应第一时间告知后勤处报告社区;学校医务室联系后勤处与定点医院协定好医院专车,将出现疑似症状人员运送定点医院诊断治疗。出现疑似症状学生所在班级,必须安排专人陪同送诊。

3、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全力落实各项报告、隔离等防控工作措施。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并在专业部门指导下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等应急处置。

4、当发现同一班级、同一宿舍一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的疑似感染病例,应立即对与疑似病例一起生活、学习的接触者进行排查,及时进行风险告知,提醒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如出现疑似症状,要及时报告学校安排就医。

(二)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处置

1、一旦被确认为新冠肺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教职工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立即向学校报告。

2、向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报告省教育厅、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如拒不报告或隐瞒实情,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如造成后果,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3、学生由各班级辅导员负责;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所属单位(部门)、安保处,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筛查流调。

4、封控隔离。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指示,后勤处负责,相关部门协助,及时封闭病例密切接触区域或场所(寝室、教室、食堂等);视情况对学校进行全面封闭管理,只进不出。学校医务室、后勤处对密切接触者(一密、二密人员)安排专车迅速送到集中医学隔离点进行隔离,对三密人员进行居家隔离。

5、消杀。各班级要对对密切接触区域或场所进行环境消杀。

6、全员核酸检测。服从学校安排,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工作。

7、启动对宿舍学生的线上教学工作。

8、为师生员工提供心理支持和疏导,并及时与家长或家属沟通。

(三)收治医院诊断为疑似新冠肺炎病例的处置

1、对于医院认定的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病例,学校接到消息后,由学校综合协调组(学校党支部书记、院长)第一时间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2、学生患者由各班辅导员负责,教职工患者由学校负责,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筛查流调,掌握患者近14天内行程与活动轨迹。根据疫情发展的情况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对密接次密接人员、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一密人员)进行筛查流调。

3、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指示,医务室、后勤处立即安排专车送密切接触者到集中医学隔离点进行隔离,根据要求协助防疫部门对重点场所进行环境采样和核酸检测。后勤处负责并对其宿舍、教室以及到过的其他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4、根据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病例在学校的居住点、活动范围、接触人员情况等启动封楼或封校。

5、根据学校安排和指导,启动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工作。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4

一、指导思想

安全工作始终坚持“稳定与发展并举”和“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严防在我校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高度重视校园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全校师生参加晨会、早操、大型体育、艺术活动和集会的各项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教学环境。

二、编制目的依据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学生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市教育局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3.1领导小组

组长:鞠录忠

副组长:郭忠俊、王公照

组员:王洪、吕宪青、梁玉芹、刘雪峰、张富贵、岳金国、王耀坤、胡桂芹及各班班主任

3.2职责

3.2.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级部主任为本年级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3.2.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政教处、安全科和总务处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发生事故,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路线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2.3、脱离现场后,各班主任、级部主任迅速组织好本班本年级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3.2.4、事故发生后,学校立即成立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大型集体活动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2.5、指挥部设总指挥、副总指挥,由在场学校领导担任;下设办公室、疏导协调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根据各组职能,每组安排1~2人。

3.3办公室职责

全面掌握突发安全事件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有关信息,下达上级指示精神;负责协调安排上级主管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保证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及时向广大师生通报相关情况;负责对外宣传及媒体接待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负责安排值班,督促检查反馈各组工作落实情况;

3.4、疏导协调组职责

指导相关班主任做好受伤学生的慰问安抚工作,并视情协调安排心理专业人员进行心理疏导;组织指导并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做好伤亡人员亲属的接待、沟通和矛盾化解工作;

3.5、医疗救护组

组织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及时送重伤员到医院继续治疗,并配合医院、家长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3.5、后勤保障组职责

搞好应对突发事件所需设备设施、物资器材的采购、保障工作;保障处置安全事故期间所需的资金费用;做好突发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的评估和统计。

3.6、事故处理组职责

积极与死亡人员亲属沟通协调,妥善处理死亡人员后事;依法妥善处理死亡人员的有关经济补偿、赔偿工作;依法妥善解决受伤人员的治疗费用及其它费用。

3.7、安全保卫组职责

维护事发现场及周边秩序;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完成现场保护、线索调查和取证等工作;维护事故处理期间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四、安全教育与安全措施

4.1、对各种大型活动实行事前报告审批制度;必须将《活动申请》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主管校长、上报市教育局审批,申报的《安全应急预案》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负责人,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不组织参加校外大型集会和商业庆典活动

4.2、活动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必须制定落实周密的安全保护措施;如果举行大型的室内活动,要争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严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准备。负责人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4.3、每次大型活动开始前,必须宣布有关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研究制定每次大型集会活动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4.4、加强师生日常活动安全教育及应对突发事件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五、应急相应及处置程序

5.1、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电告市教育局,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由学校报当地政府及镇教管办,同时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助工作。

5.2、事故调查。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5.3、学校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教育局、市政府及卫生、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

5.4、组织事故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工作出动的救护人数,抢救伤员等情况。

5.5、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5.6、视情况报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5.7.大型集体活动现场发生漏电、火灾、设施倒塌等重大安全事故时:现场负责人立即宣布停止一切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迅速切断电源;迅速打开全部安全通道,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在场教职工迅速带领各班学生撤至安全地带;及时清点统计人数,必要时通过校园广播向全校师生发布险情简报,提出应急时期纪律要求和防范措施;

5.8在等待救援的同时,发动教职工及学校医务人员积极做好自救互救工作;有人员受伤时,应尽快确认身份,由班主任或其它教职工联系受伤人员家人;

5.9迅速划定现场保护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尽可能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及责任认定做好准备。

5.10.外出活动途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时:现场人员立即疏散事故车内人员,应尽快确认受伤人员身份,由班主任或其它教职工联系受伤人员家人;保护好现场,等待交警、医疗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同时,随队校医应对受伤人员进行简单处置;

5.11.外出活动现场发生暴力侵害事件时:现场负责人立即宣布停止一切活动;活动组织者组织精干教师稳控不法分子,并拔打“110”报警;有人员受伤拨打“120”,并安排学校医务人员进行简单急救;应尽快确认受伤人员身份,由班主任或其它教职工联系受伤人员家人;尽可能保护好现场,为警方调查破案做好准备。

5.12、现场处置要求:大型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最高领导为第一位责任人,活动组织部门为直接责任部门;在场领导、教师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起组织、指挥、抢救、报警、报告等任务,不得拖延、推诿,否则将追究责任。

5.13.各有关人员按预案编组及分工,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做好师生安置、家长安慰、伤员救治、死亡人员后事安排、经济赔偿补偿、教育教学秩序恢复以及配合公安、教育、安监等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工作过程中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情况,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在未经领导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越级报告或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5.14、根据事件处置进程,不间断地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事故发展及处置情况(由于突发事件往往牵涉到多个人,多个家庭,乃至多个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应将突发性事件的结果、大致的过程与起因等,迅速而客观地通知通报相关个人或部门);

5.15、协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深入调查了解,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先期处理基本完毕之后,应该积极地对事件的起因经过等进行详实调查,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由学校领导统一、客观地向外界介绍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

5.16、事件处置结束后,学校要进行经验教训总结,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表彰及处理。

六、其他事宜

6.1通过制定和落实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强化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校园集会的拥挤、踩踏事件发生,一旦发生各种集会的拥挤现象,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扩大,确保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

6.2、学校的重要大型活动主要指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集体活动。包括春秋游、运动会、看电影、校会、升旗和集体社会活动大型学生集体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启动本案。

6.3、虽不属于重大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启动本案。

6.4、大型集会活动按照谁主办(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校长是常规集会活动的审批部门。

6.5、针对人未到位、玩忽职守者进行查处。对渎职和集会活动未到岗(擅自离岗)人员,一旦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上报教育局从重处罚;造成恶劣影响的,经由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交通事件的总结报告

1、本预案由学校安全办公室制订,报学校批准后实施。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和修订本预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本预案由学校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3、本预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5

一、演练目的

为了使全体教职工及幼儿了解地震发生时的应急避震知识,掌握应对地震发生时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带来的损失,从而提高全体师生对各种突发事件来临时能做到紧急避险、懂得自救自护的能力。

二、演练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

1、领导小组:

(1)现场指挥:方全萍

(2)班级组织指挥:各班主任、保育员

2、现场分工:

(1)广播信号组:

(2)医务组:

(3)疏散防护组:

应急避震演练要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老师及管理人员在演练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相关人员要预先做好部署,做好分工,亲临指挥,既要确保演练顺利进行,通过演练来提高幼儿的自救自护能力,使幼儿得到锻炼,也要防止在演练中发生意外的事故。

三、演练步骤

1、让幼儿熟悉应急避震的方法。

2、让幼儿熟悉震后疏散的集中地点和途径的路线。

3、进行模拟发生地震的演练。

四、演练安排

1、演习的时间、参加人数:

时间:

2、演练内容:

演练包括应急避震和疏散两个内容。当地震发生时,先进行应急避震。当主震结束后,再进行疏散,到预定地点集中,以防余震发生。

3、警报信号:

应急避震和疏散以警报声作为启动信号。

地震发生的信号:警报声起;代表发生地震,幼儿进行应急避震。

地震发生后,组织疏散的信号:警报声结束。代表主震结束,幼儿进行疏散(距发生地震约3分钟后)。

听到警报声及广播后按预订方案进行演练,全过程要求在6分钟内完成。

五、管理人员及老师应做到:

1、明确职责,负起责任,演练开始前要到达所负责的岗位,每层的楼梯口、疏散路线每个拐弯处等,都要有人负责。

总指挥、总负责:方全萍

警报信号:黄煜迪

意外事故处理:陈贵分、方能聪、罗熹,袁传兰,杨远秋

后勤保障、拍摄:黄正梅

各拐弯处人员:各班科任老师负责本班最近一个拐弯处。

2、要严肃,要当作是真的地震发生,而不是一种游戏。

3、及时纠正幼儿不正当的动作。

4、当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作出处理。

5、集合后及时清点人数。

六、教会应该做到:

地震发生时的应急避震从你意识到这是一次地震到地震结束,一般只有十几秒钟的时间,很少会持续一分钟以上。要把握好最早的几秒钟,赶紧躲到最近的安全地方。躲避到地面停止摇动,再也没有东西落下来为止。当听到地震发生的信号后,幼儿们立即开始演练。

1、要保持镇定,切莫惊慌失措。尽快躲避到安全地点,千万不要匆忙逃离房屋。

2、在室内的幼儿,应立即就近躲避,身体采用卧倒或蹲下的方式,使身体尽量小,躲到桌下或墙角,以保护身体被砸,但不要靠近窗口。

3、躲避的姿势:将一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碎玻璃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在墙角躲避时,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可以拿书包或其他保护物品遮住头部和颈部。

4、卧倒或蹲下时,也可以采用以下姿势:脸朝下,头近墙,两只胳膊在额前相交,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额枕在臂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5、在走廊的幼儿,也应立即选择有利的安全的地点,就近躲避,卧倒或蹲下,用双手保护头部,不要站在窗边。

6、洗手间内的幼儿,也要采取应变措施,就近躲避。

7、在室外的幼儿,应跑到空旷的地方,要用双手放在头上,防止被砸,要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8、老师要按预先的分工,迅速到每个教室检查避震的情况,发现有采取不正当措施的,要及时纠正。

七、当听到疏散的信号后,按预定的路线和集中地、有秩序地进行疏散:

疏散的集中地点和路线等到主震结束后,为了防止有较大的余震发生,应该立即进行有秩序的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去躲避余震。疏散的集中地应选择坚实、平坦的开阔地,远离高大建筑物的场地。

(一)疏散路线和集中地

大班组:从教室→后操场。

中班组:从教室→东西楼梯→大操场上。一次接在相应的小班后面小班组:从教室→东西楼梯→大操场上。

小班组:从教室→东楼梯→门口操场上。

(二)疏散注意事项

1、要有顺序地疏散,疏散过程中,以双手护头,以防被砸。

2、老师应在每层楼梯把守,指挥幼儿下楼时,不在楼梯或走廊互相拥挤,避免跌倒。

3、疏散过程中,要迅速,要排队有秩序前进,不要慌乱奔跑,不要争先恐后。

4、疏散途中不能穿过建筑物,要尽量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5、幼儿在疏散时不要求穿着整齐,但要穿鞋。

6、各班幼儿到达集中地后,幼儿要蹲下,保护头部。等到演练结束后,以班为单位集队,各班应立即清点人数,并向总指挥报告。

八、演练结束当各班到齐集中地点,经查实人数无误后,可以宣布演练结束。老师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幼儿应急避震演练的效果。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6

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好幼儿园大型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快速反映,依法规范,协同应对的原则。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及校园安宁,特制定本预案。幼儿园六一文艺汇演暨游园活动方案,幼儿园防震疏散演练方案,幼儿园家长会活动方案,幼儿园元旦亲子活动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方全萍

副组长:黄全芬

成员:参加活动班级的教师及保育人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活动期间的日常事务,上传下达领导各项指示和工作要求。

二、应急小组

幼儿园成立活动应急工作小组和应急救援队。

组长:方全萍

副组长:陈贵分、方能聪

成员:学校保安、参加活动班级的教师及保育人员

组长全面负责全园师生的安全工作。副组长负责落实安全教育和具体安全工作,活动前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明确分工和各自职责,落实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并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各成员一起做好幼儿的'安全教育工作。是本班幼儿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三、职责

1.各班老师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教师不得离开本班幼儿,随时掌握本班幼儿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幼儿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保安、保育人员各就各位,不得擅自脱离岗位,随时负责安全、疏导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及时进行疏散,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3.脱离事故现场后,各教师迅速组织好本班幼儿的秩序,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幼儿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4.负责活动前预警、活动后上报、事故动态分析、组织安排人员救援,活动中事故的救援与处理等工作。

四、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负责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5.最后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6.校园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中心校、教育局、镇政府及卫生、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

7.组织事故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工作出动的救护人数,抢救伤员等情况。

8.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9.视情况报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10.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五、相关事项

1.坚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制度。

2.该预案如无特殊变化,将作为长期大型活动安全工作依据。

3.本预案从颁发之日起实施。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7

一、组织领导

学校校长、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少先队负责人。

二、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

2、学校教导主任、政教处主任或大队辅导员

三、处置措施

1、学校任何人员在大型师生活动中,发现或确认建筑物或构筑物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电器设备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吓电话、发现可疑物品、电线断路起火、发生火灾事件、活动特别拥挤且无序进行、人员伤亡、自然灾害无法进行等,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由校长根据预案和实际情况现场发布停止或疏散命令。

2、应急预案起用后,领导小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要求,全面进入紧急工作状态。

3、如果师生出现伤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国华中心卫生院救治,情况紧急报警求助。

4、立即确定疏散路线,并组织人员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碍,引导人员分流,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5、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相关区域。

四、注意事项

校长应根据险情结束、隐患消除后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8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检查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突发安全事故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负责制)。

(二)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以第一当事人负责制,并作为第一报告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三)学校发生或接到师生员工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事发当场的教师员工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四)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处分。

四、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学校组织师生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报告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区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认真做好外出活动前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三)若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区教育局并及时报告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四)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9

1.会议召开前,提前与参会人员及服务人员确认健康状况,如有咳嗽、发热、乏力、腹泻等症状应禁止参会。

2.参会人员、服务人员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用过的口罩需集中弃置指定的垃圾桶进行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3.在会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及签到处,人员凭“健康码”进入,并记录测温情况,签到台配备手消毒剂等防护物品。签到人员应保持至少1米的间隔。

4.密闭会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有人的时候,可采用循环风空气消毒装置对密闭场所进行空气消毒处理,安装数量参照循环风空气消毒装置的使用说明要求;在密闭或半密闭会场人员进入前1小时开启、离开后一小时关闭通风系统;

5.承办会议前应请具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或部件更换一次。

6.控制参会人数,参会人员座位应保持1米以上间隔,会议场所内新风量不小于20m/(h·人),如1个会场不能满足该条件,可增设分会场,采用视频开会的形式。

7.会议场所供应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会场要配备安全卫生的瓶装水作参会人员饮用水。

8.会议期间采用分餐制、错峰就餐或打包就餐等形式,控制就餐人员间隔(人员间距1米以上),采取减少桌椅摆放(桌间距2.5米以上)、隔桌安排就餐,一人一桌用餐等措施,避免聚集就餐,并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9.加强对会议场所的消毒,对场所公用扶手、门把手、座椅等公众经常接触部位应于每日上午、下午开会前清洁消毒1次。可使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去掉残留消毒剂。

10.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液并保证饮水设施正常使用。

11.在会场附近相对独立的地方设置临时隔离场所,配备少量医用外科口罩、免洗手消毒液、红外体温枪或耳温测试仪等疫情防控用品,用于身体不适人员的临时隔离。

12.如参会人员、服务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应及时报告会议组织方,并立即送至发热门诊排查。

13.如参会人员、服务人员中发现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时、会议应立即终止,并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医学隔离观察与病例排查工作。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10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预防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严重社会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防止事态恶化,迅速疏散人群,及时开展救援,合理安排善后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河北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河北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邢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主要包括:

1.旅游风景区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2.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3.机场、车站、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4.学校、幼儿园、儿童游乐场等场所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5.各种游园、灯会、花会等民间传统活动,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活动,体育赛事,纪念庆典,展览、展销商贸活动,人才招聘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依法处置、权责明确;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坚持快速反应、平战结合;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二、组织体系

(一)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发生后,经市政府批准,启动预案,设立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应急工作。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信息研判、事故处置、舆情管控、政策法规等专门工作组。

1.市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武警邢台支队、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外办、市体育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主要领导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或减少有关部门和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对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采取救援、疏散、交通管制等重大措施;负责审定新闻报道意见和宣传报道口径,对市内新闻报道稿件审核把关;市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可直接参与现场指挥;视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情况。

2.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工作职责: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平战结合开展工作。

战时职责:负责市应急指挥部的协调和保障工作,综合整理情况信息,拟定决策建议,根据市政府要求发布预警信息,传达指示和命令,协调各专门工作组和有关单位开展工作,检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授权做好新闻发布的相关工作,处置结束后对处置情况开展总结评估。

日常职责:修订、更新应急预案;完善预警、处置工作机制;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研判会商,评估形势;及时通报相关情报信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信息研判组。

牵头单位为市公安局,成员单位包括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外办、市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节假日期间旅游热点地区、大型购物场所、公共复杂场所及大型活动中人员聚集密度、环境复杂状况等安全隐患信息,进行预测分析,提出工作建议。

4.事故处置组。

牵头单位为市公安局,成员单位包括武警邢台支队、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外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邢台辖内各火车站。

工作职责:负责研究、制定现场处置、紧急疏散、救援、救治及避免次生灾害事故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定应急救治医院,确定应急救护专家,开辟应急救治绿色通道。妥善做好救济抚恤、赔偿补偿等善后工作。

5.舆情管控组。

牵头单位为市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工作职责:负责提出宣传报道意见,指导和组织协调有关新闻单位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删除、封堵网上有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妥善应对新闻媒体采访;依法打击造谣传谣、煽动是非、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

6.政策法规组。

牵头单位为市司法局,成员单位包括市公安局等应急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为处置工作提供相关法律和政策支持。

(二)现场指挥部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事发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现场指挥长,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为副指挥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现场指挥。具体负责安全事故现场的处置工作,落实上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指令。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预警支持。

各相关部门要在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及各类工作平台,多渠道、多角度获取及时可靠的情报信息,及时了解、掌握动态,实现情报信息资源共享。对所收集的情报要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判断预警级别提供决策依据。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获取的各方面情报,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确定预警级别,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按照市应急指挥部要求将预警信息通知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

(二)预警级别划分。

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级别,代表色分别为蓝、黄、橙、红。

Ⅳ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10,有安全风险的,定为Ⅳ级预警。

Ⅲ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5,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定为Ⅲ级预警。

Ⅱ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3,场地存在拱桥、坡道、台阶、瓶颈路段、不通畅出口等危险部位,环境复杂,有重大安全风险的,定为Ⅱ级预警。

Ⅰ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2,场地的拱桥、坡道、台阶、瓶颈路段、不通畅出口等危险部位较多,环境非常复杂,有特大安全风险的,定为Ⅰ级预警。

(三)预警响应。

Ⅳ级预警响应:各有关部门要广泛收集情报信息,加强分析,及时上报;密切掌握事态发展动向,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Ⅲ级预警响应:现场指挥部做好应急准备;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动向,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保障,开展公共宣传,发布安全提示,视情调整行动和保障方案。

Ⅱ级预警响应:市应急指挥部做好准备,并将相关情况报省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开展处置、救援、救治战前动员,完善行动和保障方案,处置、救援、救治力量准备到位,保持通信畅通;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密切关注动态、做好人员疏散准备,重点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Ⅰ级预警响应:将相关情况报省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进入指挥位置,畅通指挥渠道;各级处置、救援、救治力量迅速集结,赶赴现场,按市应急指挥部指令开展处置工作。

四、安全事故级别划分

按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伤亡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等级。

(一)四级为一般安全事故,死亡3人以下,在市应急指挥部指导和支援下,事发地政府能有效处置并消除后果的。

(二)三级为较大安全事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在省应急指挥部指导和支援下,市政府能有效处置并消除后果的。

(三)二级为重大安全事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在国家安全事故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援下,在省应急指挥部直接指挥和支援下,处置并消除后果的。

(四)一级为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死亡30人以上,在国家安全事故主管部门直接指挥和支援下,处置并消除后果的。

五、应急反应与处置

(一)安全事故应急反应。

1.四级安全事故反应。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集结到达指定位置,在市应急指挥部指导下,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具体指挥,各有关部门根据所担负的职责和任务分工,迅速启动本级相应预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市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和物资,对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予以支援。

2.三级安全事故反应。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集结到达指定位置或事故现场,在省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由市应急指挥部或授权现场指挥部负责具体指挥,市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工,调动多方面力量和资源,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采取措施开展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3.二级、一级安全事故反应。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后,市应急指挥部所有人员集结到位。在国家、省有关部门和应急指挥机构直接指挥和支援下,市应急指挥部、市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力以赴投入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二)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及时确定安全事故的原因和危害程度。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要迅速判断安全事故的原因和严重程度,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报告上级机关。

2.制止混乱,及时疏散群众。现场指挥部迅速发布通告,通报公众紧急危险情况,告知公众保持冷静,及时打开疏散通道,迅速、有序疏散现场人员。

3.依据现场情况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根据安全事故严重程度和人员拥挤程度,经现场指挥部决定,由当地政府发布命令,实行区域交通管制,分流无关人员、车辆,防止人员过度拥挤,确保人员疏散和救援通道畅通。

4.及时救护、救援。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力量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救治。对处于危险境地的人员组织力量全力解救。

5.维护社会秩序。设置警戒带,划定警戒区域,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6.做好舆情管控工作。在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照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由舆情管控组提出新闻报道意见,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删除、封堵网上有害信息,依法打击造谣传谣、煽动是非、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宣传报道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本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事件妥善处理的原则,注重社会效果,正确引导舆论。

六、后期处置

(一)后期评估报告。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完毕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置概况、指挥机制运行情况、伤亡人员救治情况、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和省公安厅。

(二)社会捐赠。民政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社会、个人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指导相关慈善组织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统计、储存、分配、运输、使用、公示、反馈等工作。

(三)抚恤与补助。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致病、伤残、死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置一线的工作人员,依照或参照有关政策规定按程序确定合理的补助标准,并给予相应补助。

(四)补偿。对紧急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交通工具、器材设备及其他物资,在处置行动结束后应及时返还,并给予合理补偿;不能返还或损坏的应给予赔偿。

(五)恢复秩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政府要及时组织协调恢复社会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

七、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制定保障方案,提供技术、设备保障,建立应急指挥通信系统,确保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的通信需要。

(二)应急支援保障。

1.人力资源保障。各级政府要构建以当地公安、消防、医疗救护队伍,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军队、武警部队和民兵为基本力量,社区自救互救组织和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资料库,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2.现场支援保障。市应急管理局和事发地政府要充分组织好处置和救援保障工作,保证所需机械设备、防护装备、救援工具及时到位;保证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的供应。

3.医疗卫生保障。市卫生健康委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做好药品保障。

4.经费保障。财政部门结合应急处置工作实际和各相关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统筹做好经费保障。

(三)技术储备保障。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处置需要,加强本部门安全事故预防处置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武警部队要加强紧急疏散、紧急救治、救援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其他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预防工作研究。

(四)物资储备保障。各地应当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建立救援装备储备库,储备相应的救援装备,并负责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处于完好状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物资储备与保障计划,做好装备器材、救治药品、交通通信工具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五)宣传教育。各级政府要加强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公众避险知识的宣传,增强公众防范风险意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自救互救常识,使公众能够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有组织、有秩序地活动。

(六)演习演练。安全事故处置日常工作机构要适时组织开展安全事故救援综合演习,检验和提高处置行动的协调配合和应急处置能力。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所担负任务,适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习、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建设水平和处置能力。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公安局应当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订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应对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本级的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11

因目前疫情形势严峻,多点散发,传播快,源头杂,我校高度重视,并根据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疫情防控1-3短期教学应急预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职责:全面领导,统筹安排

副组长:xxx

职责:负责教学业务指导工作,全面督查督导,了解各班各学科实施和落实情况,及时修改和调整教学计划。

成员:全体教师

各班主任职责:负责本班的全面工作,了解本班学生和家长的实施落实情况,协调安排各科老师教学,上报数据材料。

教研组长职责:负责线上教学计划制定和教学落实,收集本学科教学相关信息,对接任课教师的资源发布、备课教案和授课反馈活动,及时督促检查。

二、应对举措:

1、早上到校接到线下停课指令

(1)学生已到校:学生按年级做合班处理,留一班主任测温,统计到校学生人数,疏导学生情绪;通知学校属地卫生院到校核酸检测,待结果出来后,家长接回。其余班主任负责通知未到校学生家长,告知暂停来校,在家等待学校进一步通知。

(2)学生未到校:立即通知未到校学生家长,暂停来校,在家等待学校进一步通知。

2、下午放学期间接到线下停课指令

(1)学生已离校:通知家长暂停来校,在家等待学校进一步通知。

(2)学生未离校:暂缓离校,并通知学校属地卫生院到校核酸检测,待结果出来后,家长接回。

3、学生全员在校期间接到线下停课指令

(1)通知学校属地卫生院到校核酸检测,待结果出来后,家长接回。

(2)通知家长暂停来校。

4、学生不在校期间接到线下停课指令通知家长暂停来校,在家等待学校进一步通知。

三、家校沟通举措

1、线上家长会

(1)家里人员身体状况如何,是否做好自身防护,生活是否有什么需要帮助的?

(2)疫情期间需监督孩子网上学习情况、作业完成情况,学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等。

(3)疫情期间心理疏导和安全教育。

2、周期性电话联系

针对班级一些特殊的同学(如贫困生、单亲生、留守生等),班主任与家长保持经常电话联系,彼此交流情况。

3、“一对一”个别联系

打电话、微信视频、微信语言通话、微信语音留言、一对6小组集体视频通话,以此让教师及时了解疫情期间线上教学中家庭作业问题、学生学习习惯、家长如何和学生沟通等。

四、学校后勤保障举措

1、高度重视,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后勤组织保障。

2、及时购买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如消杀药品、用具和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体温计、护目镜、红外测温仪、喷壶等防护消杀用品,做好物资保障。

3、做好相关场所消毒工作,对校园办公区、传达室、楼梯等公共场所每天进行一次消毒,不仅做好室内消毒,还要做好室外场地的消毒工作,尤其对学生课桌椅、门、劳动工具、饮水机、洗手盆、水龙头等关键部位做好彻底消毒。

五、短期线上教学举措

1、制定短期线上教学计划,合理安排线上授课时间。

2、在钉钉群中进行直播教学。

3、家长督促,充分调动家长的作用。

4、学校督查教师教学情况。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12

为指导托幼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托幼机构防控主体责任,有序落实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措施,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当前疫情形势需要,对《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进行修订,形成本版方案。

一、开园准备

(一)托幼机构的准备。

1、重视开园准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托幼机构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根据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常见传染病预防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两案九制”,做到妥善有序开园。

2、落实多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托幼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开园前须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实化各项防控措施,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

3、坚持联防联控。在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托幼机构应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教育、卫生健康、托幼机构和家庭“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4、加强应急演练。开园前,托幼机构与属地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公安机关等做好对接,根据疫情形势,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针对性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5、做好物资储备。做好儿童和成人口罩、洗手液、手消毒剂、消毒用品、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的储备,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设置足够数量的盥洗设施,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按照标准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安排专人负责。

6、加强环境消毒。落实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园内全面清洁消毒工作。开园前应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用具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做好垃圾清理,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场所开窗通风。

7、保障饮食饮水安全。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xx〕38号)要求,开园前对托幼机构食堂及饮用水设备设施进行彻底检查和清洁消毒,所有饮用水设备设施均应取得行业监测、检测合格资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及时更换陈旧、已经损坏的设备。检查食堂食品原材料有无过期变质,发现有问题的食品原料要立即销毁。开园前,对食堂员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的准备。

8、报备健康状况。按照当地防疫规定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在开园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和旅居史报告,并如实上报园方,配合园方做好开园返园的健康监测。对有疑似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9、保持社交距离。开园前14天,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人员来访,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前往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

10、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鼓励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尽接。

11、落实返园要求。低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幼儿经园方审核健康状况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后即可返园。严格落实属地对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园或其他特殊情况教职员工和幼儿的健康管理要求,返园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开园后

(一)托幼机构管理要求。

1、重视入园排查。动态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做好健康监测。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在入园处须测体温,无疑似症状方可入园,出现疑似症状者,应及时就医。安排家长错峰接送幼儿,在园门口设置1米线,配备工作人员疏导人流,防止出现园门口人群聚集。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2、加强园门管理。托幼机构实行园内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园。在入园处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做好登记、扫码,并佩戴口罩入内。如出现疑似症状,不能入园,应及时就医。

3、做好监测预警。在当地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支持和保障下,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核酸抽检,对安保、保洁、食堂等园内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和增加核酸检测频次。严格落实幼儿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进行晨午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

4、加强场所管理。加强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食堂、办公室、医务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和消毒,定时通风换气,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增加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玩具、娱乐设施、儿童个人用品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门卫室设置快递专用区域,快递人员不入园。

5、加强活动管理。教师、保育员等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群体间流动重叠。要根据疫情形势、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从严控制开展儿童聚集性活动,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

6、确保膳食营养卫生。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控进货渠道,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鱼、禽、肉、蛋类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

7、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开展新冠肺炎和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结核、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等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教会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打喷嚏和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口鼻,培养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8、做好疫苗接种查验补漏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逐一查验幼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发现漏种,及时告知补种。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管理要求。

9、落实家校协同。教职工应每日与幼儿家长保持沟通,家长每日应如实向班主任报告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如有疑似症状,要及时上报就诊。

10、保持手部卫生。教职员工和家长应引导幼儿尽量不用手接触口眼鼻、勤洗手,做好手卫生行为宣教。

11、积极参加锻炼。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

12、落实个人防护。托幼机构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在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做好手卫生。保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还应当戴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与消毒。幼儿在园期间可不佩戴口罩。幼儿离园期间,家长做好幼儿看护,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园外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13、加强近视防控。引导幼儿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保障充分户外活动,严格控制视屏时间。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确保充足睡眠时间,提高机体免疫力。

三、疫情监测与应急处置

(一)关注疫情变化。及时关注托幼机构所在辖区、全国其他地区疫情形势变化。一旦所在地区发生本土疫情或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强化监测预警。托幼机构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严格实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体温检测、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措施,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入园前,教职员工、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如出现疑似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在园期间,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出现疑似症状,教职员工应立即停止上岗,及时通知幼儿家长带离,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托幼机构做好就医结果追踪登记工作。

一旦托幼机构所在县(市、区、旗)发生疫情,要根据疫情扩散风险加密核酸检测频次,提高师生核酸检测抽检比例,推广使用抗原检测。期间园内食堂工作人员、保洁人员、园(楼)门值守人员等工作人员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可适当增加抗原检测。若出现抗原检测阳性者,无论是否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等症状,均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人员转运工作指南的要求,由急救中心转运至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三)快速处置疫情。如教职员工和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托幼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2小时内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和暂缓返园等处置措施。

托幼机构出现疫情后,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配合疾控机构做好传染源控制和管理,按照属地化原则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快速全面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研判,根据病例轨迹和流调信息,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与风险人员。托幼机构配合疾控机构等部门做好划定区域和风险场所的先管控、再摸排,有序组织落实风险人员的转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根据受污染的状况和风险采取相应的环境和物体表面的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并做好园内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与接受医学隔离的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每日健康状况。教职员工、幼儿病愈后返园需提交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四)做好卫生保障。各地要加强对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认真排查辖区托幼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及时跟踪整改到位。托幼机构要加强应急处置保障,对师生员工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回应合理诉求和关切,在防疫提醒、生活和防疫物资、医疗保障、心理疏导等方面给予支持。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13

为落实经济建设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的要求,根据国家、省、市和区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此次活动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了xx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处理好疫情防控和xx活动的关系,以科学、合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此次活动场所内传播,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

(一)工作领导组构成

组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区商务局局长

xx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文旅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负责活动统筹;负责协调行业(企业)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信息收集和初步筛查。督促系列专场活动的地点(场所)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活动地点(场所)进入中测体温、消毒、临时隔离点(区)的设置等防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有关部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负责参加活动人员信息的收集,避免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参加活动。

xx:做好参加活动人员排查;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配合做好发热病人转运排查工作;配合做参会人员的排查工作。

卫健委:负责制定活动期间防治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协调辖区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排查、诊断、治疗、消毒等工作。指导活动地点(场所)的防控措施落实、指导消毒等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做好活动前的准备

1、各活动地点(场所)单位做好会场的布置,避免人群密集,座位之间原则上应问隔1米以上,做好会场的清洁消毒工作,做好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

2、主办方和承办方要做好工作人员和参会人员健康信息的收集和初步排查。收集活动举办前14天内参会人员、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和“安康码”状态,并给予必要的健康提示。针对来自市内、省内、跨省、境外不同区域和不同风险等级地区的活动参与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健康状况正常并取得“安康码”绿码,且近期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方可作为工作人员。“安康码”非绿码人员,出现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病例者,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等,不得参加活动;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般不建议参加活动,确需参加的,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安康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参加活动。参加对象不能提前确定的,要加强现场安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工作,必要时增加流行病学史的询问等健康排查工作。

3、活动地点(场所)单位在进口处设置体温测量通道,对所有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4、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室。各场所(单位)根据参会人员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可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间,临时医学观察点用于初测体温异常人员的体温复测和待送人员停留。观察区要设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体温检测和发热人员的管理,并配备红外测温仪、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纸巾、医用乳胶手套、快速手消毒剂、84消毒剂等物品,有必要的配备木制或铁制椅子,不宜配备不易消毒的布质材料沙发,不能使用空调系统。

5、xx公安分局做好可疑信息的排查,必要时通知和及时控制可疑人不得参加会议。

6、企业做好个人防控配备必要的设备和用品。包括消毒药械、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以及足够的洗手设施、免洗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干手纸、垃圾桶等。在公共区域应配足免洗手消毒剂,随时供参加人员使用。活动前对所有场所和设施开展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

(二)活动期间

1、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采取预约、限流、分流等措施,对人员数量、进出、分布等进行规划,减少聚集。参会人员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在入座、休息、入厕等环节加强人员疏导等组织管理。

2、实施人员体温检测。在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每位上岗员工和客户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所有参会人员进入后要配带口罩。入会场前所有人员用消速免洗手液洗手。

3、各单位(场所)要制定合理的人员路线和分流措施,适当控制进入客户人员的数量,单位内外避免出现人群聚集。

四、清洁与消毒

(一)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重点对门把手、桌面、椅靠背、水龙头等高频接触表面增加消毒频次(建议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并做好消毒记录,加强公共卫生间保洁和消毒。酒精类消毒剂可用于擦拭物体表面,但应避免喷雾喷洒,使用时严禁明火。物体表面采用含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擦拭或喷洒的,应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二)垃圾桶消毒。垃圾收集容器应做到干净整洁,防止满冒现象,日产日清,定时定点对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区域地面进行消毒处理。可用有效氯5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三)卫生洁具消毒。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四)方便参会人员洗手。确保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咨询台和进口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五)做好宣传告知工作。通过在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或发放告知书的方式,提示参加人员遵守相关防控要求、注意事项和特殊情况下的求助方式,告知出现相关症状后应主动报告并自我隔离。宣传引导参加人员遵循“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规范,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活动期间尽量不扎堆、减少聚集及不必要的外出等。

五、疫情应对

(一)初测体温异常人员处理。当出现体温异常人员时,及时引导至临时医学观察点复测体温。

(二)出现疑似病例应对。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可疑症状人员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及时转移至临时观察室进行观察,由现场医学观察区的医务人员进一步排查核实,并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送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应处置。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三)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组织方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和消毒等工作,配合做好限制人员聚集、活动区域封锁等措施。各成员单位配合提供人员有关信息,确认密切接触者后,将密切接触者转到指定集中隔离场所进行14日隔离医学观察。区疾控中心组织开展终末消毒。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14

为做好学校大型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发现、高效处置会议相关场所疫情,保障校园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在学校大型活动相关场所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时的应急处置。

二、前期准备与保障措施

按照“六个到位”的思路,即组织机构到位、工作方案到位、物资用品到位、应急预案到位、管理责任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充分做好会前准备。

(一)成立防控工作组,落实防控责任。

学校成立新冠肺炎防控专项工作组,主要责任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成立健康管理小组,并同时设立健康管理责任人,对接市教体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针对会议议程制定相应防控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工作应急预案。

(二)开展会前准备与培训。

各会议参与单位在会前分批次对所有参与会议人员开展全员知识培训或告知,包含保洁、餐饮服务人员、司机等后勤工作人员,对不同岗位的培训要有针对性。同时做好会议前防控物资准备,包括防护、消毒等用品。

对每个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做到“8个一”:一个健康档案,一测体温,一戴口罩,一设观察室,一致电(发现发热者致电指定医疗机构),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次健康教育,一强化人文关怀。

主办单位要对会议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综合评估,重点包括防护物资储备、人员培训、规章制度。

(三)提前摸底分析,实行分类管理。

主办单位提前对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摸底调查,了解抵曲人员近14天内行程,有无到疫情高发地,有无接触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存在上述情况者均不宜作为会议工作人员。对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数量、参会时间等情况进行统计,做好会议前健康监测,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安排驻点医疗团队。

会议期间,各会场要根据参会人员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可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临时医学观察点用于初测体温>37.3℃人员的体温复测。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五)加强人员健康管理。

1、凡进必检,把好入口关。对会议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情况检查,旅行史、接触史调查,结果无异常者方可上岗。对进出会场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立即将其转移至临时隔离区域,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2、强化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分组管理,指定工作人员为健康管理责任人,负责对组员每日开展健康状况监测。

3、减少人员流动。各健康管理责任人,督促组员进入会场时要正确佩戴口罩,按会议议程和工作人员指引参会,期间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交谈等,尽量保持座位相对固定,控制会场内人员密度,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4、加强防控知识宣教。强化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科学宣传普及,引导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新冠肺炎防治知识,要注重手部卫生。在没有进行手卫生之前不随意触碰口腔、鼻腔和眼睛,会议期间正确佩戴口罩。

(六)加强高风险场所管理。

1、密闭、半密闭会场。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进入和离开前必须严格落实手卫生,增大参会人员座位间隔,减少人员之间不必要的流动;会场负责人要巡查在场人员防护情况,检查口罩佩戴是否合规正确;加强会议场所的清洁消毒。

2、通风系统。会议场所在会前应至少开窗通风半小时,会议期间尽量开窗通风,必要时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如会议室不具备开窗条件,应确保会议期间集中空调正常运行,关闭回风系统,采用全新风运行,使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

3、供餐。会议前需全面对餐饮供应场所、设备设施、餐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实行分餐制,控制就餐人员间隔。人员就餐前后必须进行手卫生;就餐后快速离开、避免就餐时相互近距离交谈;仅在吃饭时才摘下口罩。

4、洗手间、宿舍、电梯等高风险场所。严格按照《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居家和公共场所卫生间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学校清洁消毒工作指引》等要求,加强参会人员住宿房间、工作人员宿舍、卫生间、电梯等重点场所清洁消毒。

三、出现疫情后应急处置措施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或工作人员如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应就地安顿原则,立即送至场馆的临时隔离点,并安排其他人员有序撤离该场所,记录好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安排到原来住所暂时居家隔离观察。

健康管理责任人立即向主办单位领导报告,并联系驻点医疗团队,对病人进行初步排查后,根据病情转送就近的发热门诊进一步隔离诊治,并第一时间向疾控中心报告。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在指导会场所在辖区疾控机构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会场经评估合格后才可重新启用。

如病例经诊治报告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疾控中心通过流行病学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应按规范立即转送至集中隔离酒店进行医学观察,并采集标本和送检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四、处置完成解除响应

疫点或疫情处置区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病例隔离治疗,污染场所经终末消毒,密切接触者经集中隔离14天后没有发病的,可解除应急响应,隔离区域解除隔离。若有新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出现,则继续做好疫点内各项工作,达到上述要求再行解除。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15

为加强对我校学生集会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局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出校内外大型集会活动安全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坚持“稳定与发展并举”和“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严防在我校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高度重视校园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全校师生参加晨会、早操、大型体育、艺术活动和集会的各项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教学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校园集会的拥挤、踩踏事件发生,一旦发生各种集会的拥挤现象,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扩大,确保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

三、组织机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 员:

下设办公室: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职责:

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校长为本校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学生处和总务处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发生事故,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脱离现场后,各班主任、安全主任迅速组织好本班本校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四、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对措施

1、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校长审批,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如果举行大型的室内活动,要严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准备。

2、《安全预案》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负责人,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4、负责人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活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6、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

7、凡全校性活动,申报的《安全预案》要经校长审批,教育局同意。

五、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安排人员负责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5、最后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6、学校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教育局、县政府及卫生、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