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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1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江廷明

成员:张付显、邵子顺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检查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突发安全事故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负责制)。

2、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以第一当事人负责制,并作为第一报告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3、学校发生或接到师生员工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事发当场的教师员工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4、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处分。

  四、工程建设安全事故预案

1、学校在建、改建和维修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教师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树警示牌,设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区教育局,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2

为了加强突发事故处置的综合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重、特大事故,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及重特大事故确定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浙江YINGCHAO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施工的各类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确定:

1、本预案所指重大事故是指:

(1)一次死亡3至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至1000万元的事故;

(2)需对事发地周边人员进行大疏散的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毒气、放射性物质大量溢散、泄漏事故;

(3)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其它事故。

2、本预案所指的特大事故是指:

(1)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各类事故;

(2)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凡浙江YINGCHAO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工程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立即向公司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科长、工程相关分公司负责人及工程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科长、工程相关分公司负责人及工程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调集力量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护,同时应将事故信息立即报告工程所在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若为公司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在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后,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配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及有关负责人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上述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若为公司分承包的建设工程,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部)应主动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重特大事故报告工作。

重特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公司协助事故发生单位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立即组织力量对事故现场实行严密保护,防止随意挪动或丢失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资料等,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采用拍照或录像手段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三、重特大事故处置程序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公司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科长、工程相关分公司负责人、工程负责人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加强指挥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策。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开展工作。

处置程序:

1、由总指挥委派现场指挥长组织现场指挥机构

2、根据部门职责及灾情,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抢险救护工作组织;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通报;

5、开展事故调查。

  四、救援工作的领导、机构职能

(一)救援工作领导

建立浙江YINGCHAO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指挥部职能:

(1)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

(2)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3)及时向现场派出指挥班子,并确定现场指挥最高负责人;

(4)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作出处置决断;

(5)负责对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挥调度,调动有关力量进行抢险救护工作。

(6)组织做好善后工作,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

(二)现场处置机构设置及职能

公司工程建设重特大事故指挥部根据现场需要派出现场指挥部。

指挥长:由总指挥根据事故类型指派分管副总经理担任。

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单位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专业抢险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和预备机动组。

现场指挥部职能:

(1)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及抢险救护情况,提出救援意见和建议,执行指挥部决策、指示、命令、指挥现场处置行动;

(2)迅速抢救伤员,采取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的有效措施;

(3)负责现场救援工作所需要装备、器材、物资的统一调度和使用,及救援工作人员的调配;

(4)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五、现场分工和职责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指挥部指示,各相关科室和救援单位应召集足够人员,调集抢险救援装备器材物资迅速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抢险救护工作,并由现场指挥长指定各组长单位。

(1)专业抢险组:主要任务是查明事故现场基本情况,制定现场抢险方案,明确分工,迅速组织灭火、打捞、工程拆除、矿井打道、挖掘坍塌建筑物土石方、关闭危险泄漏源,安全转移各类危险品等抢险行动,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损失。

(2)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清事故发生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3)善后处理组:负责做好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4)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长调动、使用。

(5)在开展抢险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各种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六、事故情况通报及调查处理

1、做好事故情况通报工作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要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及抢险救治、事故控制、善后处理等情况按分类管理程序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上报,并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逐级传达到现场指挥领导和参与事故处理的人员。

2、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现场调查组要抓紧时间做好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上级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如实汇报事故调查初步情况,提供相关调查取证资料,并根据上级调查组要求,按照行业对口关系,专职负责分工,抽调力量,协助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工作。

  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3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区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指在临川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应急处理

(一)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建设局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二)成立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建设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

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设在区建设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工程综合管理站,负责落实值班和应急处理具体工作。

  三、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四、重特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的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区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区政府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区公安局或驻军及武警部队,请求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区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电话:8436110、8447990、8282627。

报警电话:110或119。

医疗救护报警电话:120。

  五、应急处理方案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区建设局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区政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开发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

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其它事项

(一)区建设局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建筑开发单位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