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萃馆

位置:首页 > 范本 > 工作方案

交通应急预案 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交通应急预案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交通应急预案 15篇

交通应急预案 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应对专题会议精神,积极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对交通运输通行造成的恶劣影响,保障全县公路安全畅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提高应对20xx年春节期间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全县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保障客运班线、城乡客运、水上运输、货物运输安全有序。

二、组织机构

成立交通运输局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曹建华,副组长:萧军、左忠慰、章效武,成员:吕大可、张英才、蔚迎军、潘峰、卫思平、陈朝阳、董俊华。领导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应急协调组

组长:左忠慰

成员:董俊华、许晨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统计应急数据及灾损、信息上报等。

(二)应急抢险组

组长:萧军

副组长:卫思平、杨瑞

成员:凤东宏、章新贵、王能、范诗杰

工作职责:加强积雪、冰冻严重路段除雪、清除倒覆竹木和交通疏导,对重点路段开展抢通保畅,全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1.G205泾县段、S206泾县段(鼓楼铺—双坑段)

(1)G205泾县段

总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除雪装载机1台:

铲雪车1台:

抢险人员班组10人

(2)S206泾县段(鼓楼铺-双坑段)

总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铲雪车1台:

抢险人员班组10人

物资安排:融雪剂50吨;防滑料20 m;编织袋200个;铁锹20把;扫帚20把;反光雨衣及防滑靴20套;照明手电筒4支;手套100双;标志牌30套;反光锥形筒200个。

存放点:晏公石山道班

2.S206泾县至丁家桥段、S217、S103、昌三路、袁童路、泾溪路、溪桃路、包查路、桃苍路、毛郭路、云中路、洗白路、榔苏路、榔黄路

总负责人:范诗杰XX

机械物资安排:铲雪车2台、自卸车2台、巡查车3台、公务车2车

(1)泾溪路、溪桃路、包查路、桃苍路、毛郭路、云中路等

泾县春雨抢险小组15人,联系人徐中秋XX

机械物资安排:铲雪车1台,巡查车1台,自卸车1台物资安排:粗砂10立方米,工业用盐7吨

(2)洗白路、榔苏路、榔黄路等

泾县志辉公路养护抢险小组10人,联系人张志龙XX

机械物资安排:铲车1台,巡查车1台,自卸车1台

物资安排:粗砂10立方米,工业用盐7吨

(3)S206泾县至丁家桥段、S217、S103、昌三路、袁童路等

泾县华通抢险小组20人,联系人刘骑兵13805628627

机械物资安排:铲雪车1台,巡查车1台,自卸车1台

物资安排:粗砂10立方米,工业用盐6吨

3.农村公路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乡镇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抢险保通保畅工作,交运局及时发送预警信息和工作提示,对农村公路抢险保通保畅通给予支持配合。

(三)交通保障组

组长:左忠慰

副组长:蔚迎军

成员:李霄鹏、吴志芳、陈向路、王琴

工作职责: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准备应急车辆,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科学合理调度,及时疏运因雪阻造成的滞留旅客;督促水运企业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运输船舶安全操作和恶劣天气应急管理。

(四)道路巡查组

组长:萧军

副组长:潘峰、卫思平

成员:吴国栋、宗治国、凤东宏

工作职责:加强全县公路特别是公路桥梁、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临水临崖等险工险段的巡查力度,发现雪堵、塌方,及时报告。设立警示标志牌;必要时会同交警进行管控,并及时上报管控情况。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章效武

副组长:吕大可、张英才

成员:邵磊、陈朝阳、蔚迎军、卫思平、董俊华

工作职责:加大对交通在建工程开展监督检查,准确回复城乡公交、客运停班、道路通阻、游客滞留等网络舆情,加强信息宣传报送,做好抢险车辆、物资、后勤保障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全体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各组要加强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应急抢险任务及时完成。

(二)对应急设备、物资及时补充,按照10天左右大雪的应对标准,采取自行购置,进一步完善储备,确保设备、物资快速调用、及时到位。

(三)严格按照抢险工作要求,积极防范应对准备,加大抢通保畅力度,确保群众春节期间出行安全。

交通应急预案 2

为了认真落实县政府6月9日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的要求,对交通运输行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保证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需要,特制定安全生产紧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安全生产、运输组织、优质服务、市场秩序四个重点,坚持早、严、细、实的工作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早动手,精心组织严格要求,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努力实现一升两降四不的目标,即:提升服务质量,降低事故发生率、降低服务对象投诉率,不发生重大恶性事故,不发生严重压站现象,不发生公路严重堵塞责任事件和不发生影响重大的旅客投诉案件。

安全生产大排查时间:6月9日至11日,实行工作一边倒。

二、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保障人身安全为重点,实行定岗定员制度。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杨朝辉局长任组长,李斌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李慧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运输企业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排查本单位的薄弱环节,必要时派驻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督导基层、企业的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全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把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的原则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切实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常鸣,制度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持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严把各个关口,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1、抓好以客运为重点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条例》,巩固去年以来的客运专项整治成果,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搞好汽车客运站长运公司的安全监督。严格审查企业资质,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业户、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客运车辆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驾驶员从事运输。严格营运车辆的日常维护制度,保障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营运客车要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过期失效的要及时更换。加强驾驶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及无证无牌车辆行驶等各种违章违法行为。汽车客运站、长运公司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保安制度,配备必要的安检设备,充实保安人员,加强防破坏,消防等工作;落实好三品的查堵措施,及时检修、更换消防设备,严把车门、站门,严禁三品上车和超员车辆出站。重点加强长途客运班车、旅游包车的安全管理。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的驾驶员。要强化措施,严防途中客车超员和三品上车。规范包车程序,客运包车只限三级及以上客运资质企业经营,并一次一办理包车手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与运输企业、运输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领取包车牌,方可营运,坚决杜绝违规包车。(责任单位:运管所)

2、抓好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抓好干线公路、重要桥梁及渡改桥、急弯陡坡路段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当前的防汛工作,按照防汛工作的职责分工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对全县道路桥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同时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完善公路设施特别是急弯陡坡路段、交叉路口的标志标线。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公路养护、施工现场管理,保障职工生产安全和公路畅通。(责任单位:公路站)

3、突出做好交通重点工程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交通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公路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重点防范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严防因赶工期造成生产安全事故。高挖高填路段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要求施工到位,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桥梁施工围堰是否牢固,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立,交通疏导员是否配备等。(会杉线工程责任领导:张建平,责任人:唐晓林、张素娟;站洞线工程责任领导:赖建荣,责任人:谢晓辉、欧阳莲;筠请线工程责任领导:朱佩清,责任人:周斌;济广高速出口至林岗大桥以南整治改造工程责任领导:朱小华,责任人:许德城)

4、严格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对全县水上客货运输、码头、采砂场、渡运等水上交通情况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没办全证照的旅游船,进行停航及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对无证砂石货运船进行停业整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渡船下发停航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更新或维修渡船等的处理。对检查结果造册登记,建立台帐,及时汇总以便跟踪督查。坚决遏制了各类水上交通运输生产事故发生。目前我县仅存打石岗一处渡口,该渡口主要问题是铁质渡船救生衣时间较长,自然老化,需要补充14件救生衣,救生圈2只;木质渡船需要补充6只救生圈,现正在向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拨付。(责任领导:李斌、陈晓春,责任人:曹金圣、许德城,打石岗渡口渡工:许会生)

四、加大执法力度,搞好市场监管

县运管所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拉客、倒客、宰客、甩客、不规范使用客运标识和出租汽车拒载、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以及倒卖车票等各种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违章经营行为;加强客运价格监督,严格执行运价政策,严禁乱涨价、乱收费;严厉打击超员、超限等违法行为,凡发现超员、超限运行的车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采取措施进行分流,分流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严禁只罚款、不分流。要派专人到汽车站、长运公司现场办公,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五、强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端午节前组织力量,集中开展节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整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针对排查中暴露出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治。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所属行业企业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抓好事故隐患整改,防范于未然。要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防范,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资金和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

六、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纪律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要坚持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特别是节日期间连续生产的企业,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值守。主要领导干部不得空岗。要畅通安全生产信息传递渠道,确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信息能及时准确上报。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救援装备的投入,保证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得到迅速的控制和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交通应急预案 3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校车运行监督管理,防范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乘车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校车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在车上)的校车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学生宿舍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指挥,包括:人员救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沟通协调组。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2、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区级以上医院;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其他学生;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沟通协调组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与交警部门、校车租赁公司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预警预防

(一)、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1、环境因素,如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道路湿滑等。

2、未按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日常检修维护不到位,导致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

3、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4、校车驾驶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驾驶。

5、校车驾驶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追逐利益忽视安全,超速超员运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酒后驾车等。

6、未配备随车照管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7、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安全知识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校车应经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审批备案,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校车标牌,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2、校车车主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3、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

4、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5、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6、校车驾驶人严禁酒后驾驶校车。

7、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8、照管人员应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认真履行职责。

9、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外地机动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规车辆及其他证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条件和超载的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10、如遇恶劣天气,学校及时提醒校车驾驶人、学生及家长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校车接送学生安全。

五、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一旦发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20电话报警,同时向服务学校报告。

2、学校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中心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报告,镇街学校应同时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3、学校要立即派人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尽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有伤亡要及时联系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4、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

5、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6、及时通知校车保险机构,配合保险机构做好对交通事故的评估和理赔工作。

7、妥善处理好其他善后事宜。

六、善后处理

1、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置参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置预案",注意在与家长协调时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责任人(如:校车租赁公司等),一同参与协商解决。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立案后,由交警部门依法解决。

交通应急预案 4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积极应对春运可能出现的大规模恶意停运、突发客流高峰严重滞客、车辆事故、路阻及自然灾害侵袭,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消除春运突发事件或车辆事故的`影响,让广大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满意,确保我市春运工作安全有序畅通。

二、组织领导

为及时处置春运突发事件,局成立春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刘德英局长任组长,俞之伟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工程科、行业科,市运管所、公路段、港航处,市交通投资公司、隧道管理中心及有关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科,由董亚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春运突发情况组织、协调、处置等工作。

春运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主要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实施组织指挥、协调处置。

三、突发事件预测

我市辖区内春运客流多为短途客运,根据往年春运工作情况和今年春运工作特点,可能会出现以下突发事件:一是客流高峰期部分客运和公交线路沿途旅客乘车难,出现滞留现象。二是出现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造成道路无法通车或公路受阻情况。三是个别春运车辆发生故障或肇事,滞留旅客需应急疏送。四是个别线路或出租车因各种原因,出现大规模恶意停运、停运现象。五是春节前后,正值各级“两会”召开之际,客运场站、公交车辆是恐怖的分子袭击的目标,有可能发生恐怖暴力事件。六是出现燃料短缺,影响营运车辆运行。七是春运正值人员流动高峰,可能发生疾病传染等情况。

四、应急车辆及物资准备

公路抢险应急车辆及物资由市公路段负责落实(附件1);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由市运管所协调有关运输企业落实解决,其中,应急客车20辆(附件2),应急货车10辆(附件3)。

五、应急处置措施

1.客流高峰期部分客运和公交线路出现旅客滞留现象。一旦发生旅客滞留现象,市运管所立即协调有关客运和公交企业,调度相应客运车辆,疏运滞留旅客。滞留旅客数量较多时,立即启用应急机动运力,确保旅客运输零滞留。山区道路根据需要增加公交班次,以作沿途旅客往返之用,并根据需求做好公交车辆接驳工作。

责任单位:市运管所、各有关运输企业

2.出现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无法通行。如出现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各单位严格按照《xx市交通运输行业雨雪冰冻应急保障预案》规定予以执行。山区道路确实无法通车,为确保安全,应及时封道,停开客运车辆。市公路段道路应急抢修中心及时组织清理冰雪,疏通道路;市运管所通知相关运输企业停开班车,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一旦条件允许,要立即恢复通车,力争短时间内疏运滞留旅客。如出现道路、桥梁、隧道积雪结冰、严重损坏等情况,由市公路段、隧道管理中心组织应急抢修人员及时进行处置,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受高速公路春节假期小车免费通行政策影响,如在高速公路进出口出现车辆拥阻情况,由市公路段协调交警部门疏通道路,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如在风景区周边出现游客、车辆受阻情况,由市运管所协助交警部门疏通道路,安排运力疏运游客。

交通应急预案 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全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正常和人民群众出行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秩序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暂行条例》和《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订。

1.3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协作;预防为主、防应结合;社会参与,快速反应。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市人民政府成立运城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县级人民政府设立县级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2.1市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总指挥:分管交通运输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的副秘书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运城日报社、运城军分区、武警运城市支队、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市经信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市指挥部成员。

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协调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策应急处置措施和救援方案,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发布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协调市应急指挥部与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设立专家咨询组。

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处长兼任。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单位和专家小组之间的联络,及时传达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运输预警信息,分析判断情况,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的有关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与市级其他单位和专家咨询组的联络。

2.3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市委宣传部: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安排,负责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运城日报社:第一时间从市应急指挥部获得权威信息,实时、准确、全面、客观地进行宣传报道。

运城军分区: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所属现役、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协调驻运部队参加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

武警运城市支队: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所属部队参与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抢险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领导公安系统各有关单位承担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重要设施设备及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消防及救援工作,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市发改委: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融雪剂、清雪设备、公交车用燃油及燃气等)的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落实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及应急救援日常演练所需经费的保障,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承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及时协调和指导县级城市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启动应急响应;及时了解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情况,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报告;指导和协调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做好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建设,指导城市市政道路设施损坏、破坏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和协调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地卫计部门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专家和专业队伍给予支持和指导。

市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协调交通运输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牵头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或遇难者家属的临时生活救助,组织对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等善后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气象趋势预测、重要天气预报等相关信息,根据需要开展现场应急气象观测和服务保障。

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协调推进保险制度在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及车辆的落实、督促、指导承保的保险公司及时开展对投保的受损财产和伤亡人员的查勘和理赔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的交通管制、疏导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参与组织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消防和救援工作。

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负责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指导县级城市人民政府及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搞好应急体系及队伍建设,并开展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

2.4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急指挥部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制定本辖区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制度;组织本辖区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向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掌握本辖区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指挥协调本辖区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城市公交企业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的编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5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城市公交企业要制订相应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抢险组织机构,组建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完善的抢险设备、交通工具,定期组织演练;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当出现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报告,立即组织进行抢险。

2.6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

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由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参加现场应急处置的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的领导担任。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根据有关单位各自的职责,成立现场抢险组、医疗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5个工作组,相互配合,及时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6.1现场抢险组

现场抢险组组长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副指挥担任。成员由交通运输部门及城市客运管理机构、住建部门、公安消防部门、武警部队、现役及预备役部队、应急抢险机构、公共交通企业等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中伤员抢救、车辆灭火、爆炸物的破拆、危险品的处置、隐患消除以及市政道路通行能力恢复等工作。

2.6.2医疗救援组

组长由参加现场救援的医疗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事发地参与应急救援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市医疗救援组派出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负责人组成。

负责现场伤员的抢救和转送工作及相应信息记录,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救援情况。

2.6.3安全保卫组

组长由参加救援的公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事发地参与应急救援的公安交警、治安、消防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负责设置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线,疏散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打击现场的犯罪活动;维护事发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2.6.4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参加救援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参与救援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改、财政、公安部门、民政部门、气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经信委及公共交通企业、保险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应急车辆、救援人员、气象预报、通信保障、资金保障、善后处理等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与上一级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络。

2.6.5宣传报道组

组长由参加救援的宣传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参加救援的新闻媒体负责人组成。

负责救援现场新闻记者的组织,了解掌握全面、真实、客观的信息,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进行新闻宣传报道。

2.7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咨询组及主要职责

专家咨询组由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管理及运营专家、城市建设与管理专家、化工及民爆专家、交通管理与消防治安专家、医疗救护专家、卫生防疫专家、应急救援专家等组成。

主要职责: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科学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对突发事件处置提出咨询意见;受市应急指挥部委派,对突发事件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持。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及信息监测

县级以上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预防及信息监测体系、落实预防及监测机构、人员、职责。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完善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及时检测和分析相关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预测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监测信息,落实有关单位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与措施。

3.2预警级别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1)Ⅰ级(红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公共交通瘫痪,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或可能在省内外造成严重影响。

(2)Ⅱ级(橙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部分公共交通运输车辆或公交线路连续停运,或可能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可能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稳定及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3)Ⅲ级(黄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主要公共交通线路停运,或可能发生较大人员伤亡事件,可能在一定范围内对行业稳定造成影响。

(4)Ⅳ级(蓝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部分公共交通线路停运,或可能发生人员伤亡事件,可能在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较小范围内造成影响。

3.3预警预防行动

3.3.1各级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要定期研究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明确预警预防方式、方法、渠道;明确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的日常监测、维护、安全检查等制度的监督检查措施;明确信息交流与通报、新闻和公众信息发布程序。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稳定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范意识。对发生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当出现可能发生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因素时,按照预警预防方式、方法和渠道报告应急指挥部,经应急指挥部综合研判后,分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四级预警,向有关单位和企业或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3.3.2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抢险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并由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

4应急响应

4.1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分级

按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时间,划分为四级。

(1)Ⅰ级(特别重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公共交通瘫痪24小时以上;或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的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或在省内外造成严重影响的。

(2)Ⅱ级(重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三分之一以上公交车辆或公交线路连续停运24小时以上;或发生一次死亡10人至29人事件的,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稳定及一定范围内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3)Ⅲ级(较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主要公共交通线路停运,发生一次死亡3人至9人事件,对一定范围内行业稳定造成影响的。

(4)Ⅳ级(一般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部分公共交通线路停运,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其以下事件,仅在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较小范围内造成影响的。

4.2先期处置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机构应当迅速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相关人员抢险、控制事态发展。

4.3信息报告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要立即向事发地人民政府、事发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省人民政府。

对发生Ⅰ级、Ⅱ级突发事件的,事发地应急指挥部要在1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与此同时向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省人民政府报告。

4.4分级响应

4.4.1Ⅰ级、Ⅱ级响应。城市公共交通发生Ⅰ级、Ⅱ级突发事件后,事发地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件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同时,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

4.4.2Ⅲ、Ⅳ级响应。由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地应急指挥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启动本级响应。市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要密切关注事件发展情况,并根据情况需要决定是否启动本级响应。

4.5响应行动

4.5.1发生Ⅰ、Ⅱ级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市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后,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有关单位参加应急处置的协调指挥,及时开通与省级相关部门、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事发地应急指挥部等单位的通信联系,收集相关信息,随时掌握现场应急处置进展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按规定将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省行业主管部门,并传达市人民政府应急指令,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5.2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4.5.3发生Ⅲ、Ⅳ级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县(市)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后,事发地应急指挥部应参照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程序开展工作。

4.5.4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主管部门,接报后应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件发生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件发生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开展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状况及发展趋势。

4.5.5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确需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影、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5.6发生Ⅰ、Ⅱ级事件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送事故报告。

Ⅰ、Ⅱ级突发事件快报应当依据具体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件单位的经济类型、营运车辆台数、职工人数等;

(3)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类别;

(4)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件的简要经过;

(6)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7)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及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8)需要有关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6应急支援

当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所在县(市)的应急力量不足需支援时,由市应急指挥部根据支援请求,按规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调派应急支援力量进入现场执行任务。

4.7新闻发布

Ⅰ、Ⅱ级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的公开发布要报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对Ⅰ、Ⅱ级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保密程度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有关规定。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8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经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确认,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已消除,可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响应结束的请示,市应急指挥部审核批准后,由事发地应急指挥部宣布响应结束,并通知有关单位和公众。

5后期处置

5.1总结评价

5.1.1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各级应急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

5.1.2应急指挥部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分析突发事件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措施。

5.2调查报告

Ⅰ、Ⅱ级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调查工作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事件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件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5.3善后处置

应急指挥部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提出恢复运输、现场清理与处理等意见,并报同级政府同意后,及时实施。

5.4保险理赔

相关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6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确定专门场所,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受、显示和传递城市公交系统事件信息;

(2)接受、传递城市公交系统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3)保证与各有关单位之间信息传输的畅通。

6.2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以市应急指挥部为核心的通信系统和保障制度,有关单位明确通信方式,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市应急指挥部与市人民政府、县级应急组织、公共交通企业和应急专家工作组通信联络的需要。

应急响应通信能力不足时,由市经信委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采取紧急措施给予支持。

6.3物资保障

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制订紧急情况下公交抢险设备、物资储备和调配方案,报市应急指挥部和市直有关单位备案。

6.4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部、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及公共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应急保障队伍信息库,有计划的对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人员进行培训和适时演练,以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企业及管理机构应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

6.5社会动员

当应急力量不足时,由当地人民政府进行社会动员,组织本辖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民间组织和志愿人员等社会力量或者向当地驻军求援参与或支援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

6.6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机构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及时向公众宣传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及应急的基本概念与知识,新闻、出版、教育等单位应为公共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供便利。

各县(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应急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和在职培训掌握履行其职责的相关知识。各县(市)城市公共交通应急救援力量相关人员的应急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机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应急组织的成员单位应制订具体的应急演练计划,市应急指挥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6.7资金保障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应急资金按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纳入财政预算。

7附则

7.1名词解释

本预案所指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是指公共汽车、电车在城市市区内、城市市区与郊区间、城市市区间进行的旅客运输,不包括出租汽车客运、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农村客运等。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系统人员伤亡事件,因特殊气象条件、地质灾害或人为原因造成的营运车辆停运,公共交通有关设施严重损坏或破坏等。主要包括:

(1)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风、雨、雪等自然灾害导致城市公交客运车辆无法正常运营;

(2)城市公交系统发生治安事件、不稳定事件等;

(3)因人为因素或燃油燃气等原因导致城市公交企业营运车辆出现大面积停运;

(4)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5)爆发传染性疾病等疫情。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7.2.1市应急指挥部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应当根据对事件原因和处置情况的总结评价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订、补充,每3年更新一次。

7.2.2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中的各级公共交通应急机构负责制定预案的备案制度、更新制度、评审与更新方法、定期评审制度。

7.3奖励与责任

市应急指挥部对在重大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7.4预案制订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局制订并解释。

7.5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交通应急预案 6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气候对公路运输带来极大的影响,冰雪天气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为了对因突发事故而需救援或撤离的人员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及对环境污染减到最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救援处理的全过程。

3、责任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副总经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3.3 安全员负责紧急救援时的具体事务及救援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3.4 其他员工应服从组长的安排,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组成员:

组长:印永久

副组长:黄林云?

组员:印永利 印永营 王淼 印涛

5、应急救援小组电话:

0550-5960599025-57799115

6、应急救援备用车辆:

皖M-23766 皖M-23889

7、应急救援主要程序

7.1 接到事故报警,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组织救援人员,安排救援车辆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采取下述活动。

7.1.1人员伤害事故:若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若伤者行动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伤势非常轻微,身体无明显不适,能站立并行走,在场人员应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再设法消除或控制现场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然后找车护送伤者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若伤者行动受限制,身体被挤、卡、压、夹住无法脱开,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伤者从事故现场转移到安全区域,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然后,根据伤者的伤势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若伤者伤口发生出血不止的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用现场配备的急救药品,为伤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压法,加压包扎法,止血带止血法),并及时用车将伤者送医院治疗。

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全身各处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内脏受伤等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针对伤者的症状,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7.1.2 化学危险品伤害事故。

身体接触到化学有害液体者,在保暖的情况下,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用肥皂擦洗并送医院就医。

眼睛受到化学有害液体或气体刺激者,抬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送医院治疗。

吸入有害化学蒸气者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上风处,安置休息并保暖。

吸入过量有害气体而引起呼吸困难或心脏停止跳动,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紧急措施,同时要立即联系车辆或呼叫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到最近的医院急救。

7.2 在公司组织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7.2.1报告部门: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内时向县运管所报告;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之外时,向运管所及市运管处报告。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运输危货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公司已采取何种救援手段。

7.2.2当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8、化学危险品泄漏

8.1 化学危险品泄漏,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迅速关闭槽车阀门,防止化学危险品流淌。

8.1.1少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处理其发挥或用沙土掩埋。

8.1.2 大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应拨打消防电话(119)请求消防部门支援,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罐体降温防爆,同时用喷淋水保护抢险人员的堵漏工作。

8.1.3发生火灾时,请救消防人员用大量水冷却罐体降温防爆,同时采用相应的化学方法稀释,中和化学危险品液体。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冲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将污水引流到允许排放的地点。

9、车辆排障

9.1当交警、保险等部门完成好相应的程序后,立即对事故车辆进行排障。

9.1.1 车辆损坏轻微,仍能行驶的车辆,在驳载后送附近有危险品修理资质的修理厂维修。

9.1.2 车辆损坏严重时,在驳载后请求排障车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车场等待处理。

10、事故处理结束后,紧急救援组长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调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备案。

皖东业阳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12月11日

交通应急预案 7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1.1.1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电力生产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机制,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在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设备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1.2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电网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有关文件和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1.2 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和处理电力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1.2.2 本预案用于指导公司各车辆使用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人员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

1.3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3.1 应急处理应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提取证据。

1.3.2应急处理要服从指挥机构命令,有条不紊,防止忙中出乱。

2 组织结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2 职责

2.2.1负责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的领导、协调工作;

2.2.2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2.2.3负责制定处理方案,总体指挥,部署阶段性工作;

2.3 应急处理办公室

2.3.1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事故处理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

2.3.2成员组成:由安全监察部和事故单位组成,受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

2.3.3办公室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

2.3.4办公室副主任:安全监察部副主任及事故部门负责领导。

2.3.5成员:安全监察部安全专责及事故部门相关人员。

2.3.6成员职责: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应急救援、伤员救治、证据采集、责任认定、赔偿调解、保险索赔等具体处理工作。

3 预防与预警

3 .1预防措施

3.1.1建立健全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制定预防事故措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3.1.2 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知识和驾驶技术水平,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安全行车。

3.1.3 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的日常管理,坚持定期检查和“三检”制度,及时消除车辆缺陷,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制止“带病车”上路行驶;

3.1.4 加强车辆动态管理,严格查禁交通违法行为,做好交通事故防范工作。

3.2预警行动

3.2.1 各单位对当日派出车辆要随时掌握动向,从出发、到达、返回要形成链接,直至车辆安全回场入库。

3.2.2 恶劣天气要严格车辆派出,必要时增加带车人员,保证车况完好,备好防滑工具,和驾驶员保持通讯联系。

4 信息报告程序

4.1报告程序

4.1.1 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如果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请求救援,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因抢救受伤人员变更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4.1.2 事故单位要迅速通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启动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公司启动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4.1.3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由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并按规定24小时内报告市公司安监部。

4.2通讯联络方式

4.2.1 公用电话:交通肇事122;急救120;车辆保险(中保)报案:95518;

4.2.2 内部电话: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

5 应急分级

5.1应急分级

5.1.1 发生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的轻微事故及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一般事故,按常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5.1.2发生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重大事故或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6 应急响应

6.1应急响应一般规定

6.1.1 事故单位接到造成人身伤亡交通事故报案电话后,应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组长迅速召集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6.2 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6.2.1 电话详细了解事故地点、伤亡等现场情况,指导事故当事人立即向122、120、保险公司报案。

6.2.2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处置。

7 应急处置

7.1应急处置

7.1.1事故单位相关人员接到预警通知后,应按照各自职责,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配合交警在现场周围设置警戒线,在距现场来车方向五十至一百五十米外设置发光或者反光的交通标识,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疏导交通,车辆应当开启闪光和示廓灯;对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疏散过往车辆、人员;对被挤压困在车内或事故引发火灾的,应立即要求消防人员排除险情。

7.1.2 立即开展事故救援、救护工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移动现场,必需要移动现场事故车辆或其他物体时,应做好标记。

7.1.3 在施工现场、设备区内各类汽车、特种作业车发生事故应纳入应急事故紧急救援。事故单位、安全监察部及时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并做好事故现场勘察记录。

7.1.4 在设备区发生的车辆事故,涉及到人员的伤亡时,先救人,后其他,现场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运行的相关操作规程,减少设备损失。

7.1.5 伤者已送医院的,应派人员到医院了解伤员伤情,通知事故单位根据需要垫付抢救费及安排护理人员。

7.1.6 通知伤者家属并做好接待工作。

7.1.7 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现场勘察。

7.1.8 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救援事故车辆,领取并保管车上物品。

7.1.9 根据现场情况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向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现场证据资料。

7.1.10 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对事故损失进行定损。

8 应急保障

8.1 保障措施

8.1.1 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员,印制电话表,保障应急联系。

8.1.2 固定值班车辆,根据事故特点,备好乘用车、吊车、拖车,随时进行车辆抢险。

8.1.3 准备好应急工具、修理人员、拖车绳索、防滑链、警示标志,灭火器具等。

8.1.4 做好医疗保障,备好药品,随时进行急救。

8.1.5 成立应急抢险队,招之即来,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救援。

9 后期处置

9.1 后期处置

9.1.1 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

9.1.2 办理伤者出院及结算手续,致残者进行伤残鉴定。

9.1.3 事故车辆维修并结算。

9.1.4 申请公安事故处理部门或法院进行事故调解结案。

9.1.5 根据调解协议进行经济赔偿工作。

9.1.6 整理保险索赔资料进行保险索赔工作。

10 附 则

10.1 附则

10.1.1 本预案从下发之日起生效。

10.1.2 本预案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交通应急预案 8

为预防和减少学校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可能是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加强对广大师生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如学校集体外出,最好有组织、有秩序的列队行走,如需要乘车,选择经验丰富、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校车驾驶员;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4、定期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统计,并向家长和司机宣传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车的常识,并与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

5、做好校车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序处理。

1、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

2、报上级主管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3、处置乘车人员。

(1)发现学生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医院救治(或视情拨打120)。

(2)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学生,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长。

5、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6、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四、工作机构、职责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廖学明

副组长:胡文

组员:董晓春袁建华彭武文何学银龙丛书邓金权

职责:下达启动处置交通应急预案命令。依据上级批示和现场情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向上级主管部们报告事件的情况,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通报或协助请求。同时负责与有关卫生、公安、交通、等部门协调工作,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室

主任:董晓春

成员: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教师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现场处置组

组长:胡文

成员:学校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护校队

职责:深入现场做好有关救援、抢救、解释、宣传、调解、劝导等工作,及时调查收集交通事故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进行现场处置,采取必要措施。

交通应急预案 9

1目的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公司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发生的交通事故.

3引用的标准政策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职责,应急预案

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担任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长.主管安全副经理担任交通事故应急小组副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为通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成员,所有职能部门为成员部门.

4.2应急救援小组长负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指挥.

4.3应急小组副组长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指挥工作.

4.4生产部人员接到交通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应急救援小组领导,安全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交通事故处理,及时向领导汇报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交通应急预案 10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大雾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在本镇境内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其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其他情况。运输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和火灾事故等。

根据实际需要,全镇预案分为两级,镇政府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中敖派出所电话02343300037或向镇政府(02343301021)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或者43721120)向区人民医院求救。遇现场起火或交通事故伤员被卡在车内需要切割车体的,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上报。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驻村联系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文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政府分管领导(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等工作)、人武部部长等有关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及镇政府交安办、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医院、民兵应急分队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分管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交安办、卫生院组成,组长由中敖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内部调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镇交安办主要负责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人武部副部长(具体负责救援工作)及沿线各村主任担任,成员由镇民兵应急分队、沿线村治保主任和基干民兵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沿线各村要独立成组。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分管卫生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由镇综治办、司法所协助,分管政法领导任组长。

6、善后处理组:由镇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由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协调处理死者安抚、伤员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启动一级预案由镇政府镇长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派出所、综治办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五)如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的,要立即报告交警大队事故科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上报治安、消防、救护、环保和抢险等部门。现场民警要加强重点和要害部门周边安全防范,并为其它参加救援的车辆预留救助通道。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公安、交通部门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各村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点。镇派出所、安监办要认真、详细排查镇境交通道路事故黑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黑点整治计划和措施。镇交安办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镇指挥部备案。

交通应急预案 11

一、组织领导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股室中队长

二、应急处置

1、春运期间,发生严重交通堵塞、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道路上发生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突发事件的处置。

(1)总指挥:大队当日值班领导

(2)组织协调:秩序股

(3)警力部署

指挥:xx副大队长

县西片(包括xx国道):以巡警一队、测速一队、xx中队、xx中队、xx中队为主。

指挥:杜英杰纪检组长

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以巡警二队、xx中队、测速二队为主。

指挥:xx副大队长(机动警力)

城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4)现场处置:

a、组织民警上路;

b、疏散群众,现场疏堵或警戒;

c、事态严重的,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d、控制嫌疑人及时移交派出所、刑侦或治安部门。发生放射性或危化品泄漏的.,应配制必要防护用品,并及时报告消防、安检等专业管理部门。

2、重特大或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处置。

(1)总指挥:xx

(2)组织协调:事故股

(3)警力部署:

a、县西片(包括xx国道):以巡警一队、xx中队、xx中队、xx中队为主;

b、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以xx中队、巡警二队为主。

c、城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4)现场处置:

a、抢救伤员,保护财产;

b、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控制肇事人;

c、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交通管制,必要时采取临时封路措施。

d、情况紧急、事态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并立即通告相关部门。

三、要求

在春运期间做到:

1、各股室中队及全体民警要高度警惕,随时准备投入紧急状态,要提前配备警用设备或防护设备,接到命令随时出警。

2、全队要保持政令畅通。每位民警特别是股级以上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领导、值班民警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一有警情要立即通知相关领导或相关股室中队负责人,做到严阵以待,警令畅通,接到命令,迅速出警。

3、现场指挥为应急处置的最高责任人,除做好应急处置现场的指挥外,有权随时调动全队各个警力。各股室中队长及每位民警都要随时听从指挥,服从调动,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交通应急预案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xx〕3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和《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xx〕54号),结合本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市交通运输委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备案、宣传、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制定、依法规范、功能齐全、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纳入本行业绩效管理考评体系。

第二章应急预案体系

第六条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相关单位子预案组成。

第七条总体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及总体预案,是市交通运输委应对特别重大或重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和应对较大和一般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文件,由市交通运输委制定并公布实施,报市政府部门备案。

第八条专项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市交通运输委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涉及公路桥梁气象灾害、水灾与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重点物资运输、危险货物运输、重点交通枢纽的人员疏散、施工安全、特大桥梁安全事故、特长隧道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

(一)专项应急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各相关单位编制,报市交通运输委批准公布实施。

(二)各专项应急预案要详细制定各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具体响应措施,明确专项应急机构及相关负责人、联系人,并及时更新和公布。

第九条专项预案子预案

由市交通运输委相关部门或其下属有关单位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各部门职能职责,为应对该专项特定突发事件而编制的应急预案,子预案的编制以特定突发事件的具体应对措施为主,注重操作性、适应性、实用性。

第三章应急预案编制

第十条应急预案编制的格式规范,一般应符合市政府部门及市交通运输委的公文规范要求。

第十一条市交通运输委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编制应急预案应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国家、本市及市交通运输委有关规定。

(二)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的编制原则。

(三)加强相关地区、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保持应急预案间的衔接配合。

(四)符合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际,适应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

(五)要素齐全、内容完整、行文简洁规范,应急措施科学、具体,操作性强。

(六)有涉密内容的,应标注密级,严格按照保密规定管理。

第十二条市交通运输委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编制的应急预案一般应包括:总则、组织体系、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等。

第十三条预案的编制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职能分工和工作实际,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应急预案、典型事故资料等,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存在的风险源开展风险评估,充分调研分析应急资源,对应急能力实施客观评估,资料大全《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部门或单位正式文件的形式颁布实施。

第四章应急预案审批、发布和备案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组织应急预案报审、发布和备案等事项。

第十六条市交通运输委总体应急预案经征求有关监管部门和专家意见后,由市交通运输委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委应急办)提出编制说明,报送市交通运输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定后,提请市交通运输委主任办公会审议,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名义印发。

第十七条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经委应急办审核后,由牵头起草单位报交委分管领导审定,必要时经市交通运输委主任办公会审议,以行业监管机构名义印发。

第十八条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在提交委应急办审核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编制或修订背景、依据、过程及主要内容等。

(二)征求意见和对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对分歧意见的处理结果和依据。

(三)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子预案由各单位自行编制,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以本单位名义印发。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市交通运输委总体应急预案报送市应急办、交通部备案。

(二)各区交通运输总体应急预案报送市交通运输委备案。

(三)交通运输企业突发事件预案是由各交通运输企业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编制,报行业监管部门备案。

(四)应急预案备案应当同时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第五章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一条市交通运输委和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公开发布非涉密的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简本,普及应急预案常识。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制作有关应急预案宣传资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二十二条市交通运输委和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第二十三条市交通运输委和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演练计划,适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市交通运输委总体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至少演练1次,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开展;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每2年至少演练1次;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子预案每年至少演练1次。

第二十四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六章应急预案修订

第二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视情简化。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市交通运输委应急办指导本市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划,督促指导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落实。各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区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

第二十九条市交通运输委应急办指导各专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市交通运输委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综合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各区交通运输部门要明确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并为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提供经费等必要保障。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委应急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交通应急预案 13

道路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道路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xx副所长(主持工作)任组长,xx、xx、xx副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运管所各股、室、队负责人、武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公交巴士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道路运输应急小组成员:xx(小组总负责,电话:)、xx(武夷交运公司经理,电话:)、xx(汽车站站长,电话:)、xx(公交巴士公司经理,电话:1xxxxxxxxxx)。

二、道路交通运输应急事件的处理程序:

1、我市境内发生重、特大道路、水路运输事故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小组成员要在30分钟内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现场的施救和善后处理。

2、发生大量旅客滞留时,武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公交巴士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要立即调整车辆充实运力,对夜晚有旅客滞留时,客运站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务。运管所要严把参与紧急疏散任务的车辆技术状况关,要及时核发线路牌,确保滞留的旅客疏散及时、安全有序。

3、因天气原因造成道路阻塞的,路政所要在30分钟内赶往现场,并立即组织公路养护人员疏通道路,尽可能将交通阻塞的时间缩短在3小时之内。

4、其他交通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加强联系和沟通,互相配合、协作,尽可能的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各成员单位在春运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小组成员电话要求24小时开通,以应对紧急情况。

交通应急预案 14

一、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幼儿园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切实做好幼儿的交通安全管理共作,确保事故发生后能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稳定,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幼儿人身安全不受伤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幼儿园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安全至上原则

一切为了幼儿的安全,尽一切可能降低事故的发生;生命是第一位的,一旦出现事故,要第一时间抢救受伤幼儿。

2、统一指挥与团结协作原则

特殊情况下,全体师生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共同应对出现的`问题,团结协作。

3、紧急处置原则

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减少中间环节处理,抓紧时间,对受伤幼儿进行妥善处理,不得延误时机,造成不应有的后果。

4、局部服从整体原则

遇有突发事件,所有人员应从大局出发,一切以幼儿园整体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做好自己应尽的职责。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幼儿园成立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幼儿园范围内发生的交通安全事件。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职责:xx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幼儿园实际,研究制订应急方案。

(2)统一指挥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

(3)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幼儿园正常教学及生活秩序。

(4)定期进行幼儿交通安全事故隐患分析,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督促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应急预案,教育幼儿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要求相关人员强化重点部位保护;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立即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做好向上级报告和续报工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在教学楼内值班老师负责注意幼儿课间活动的安全。在本楼层上课教师负责管理本楼层教室、走廊、楼梯(下一楼层至本楼层间)及厕所等公共场所的纪律,对该范围幼儿安全负责;负责维护幼儿集会、上操等上下楼梯秩序,管理幼儿。

六、日常防范

1、幼儿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幼儿应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幼儿应走路边。

(2)过马路时,必须走人行横道。通过由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必须遵守信号规则;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要注意车辆,不得追逐、横冲直撞。如果没有人行横道,你必须直接穿过。车辆驶近时,不允许突然横过。如果有立交桥或地下通道,必须走人行立交桥或地下通道。

(3)不得在人行道、车道、铁路道口的护栏上横过或斜靠。

(4)在道路上,不得对车辆拾取、追赶、强行停车或抛抛物线。

(5)幼儿在街道或道路上行走,必须由大人或老师带领。

2、幼儿在乘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公共汽车、有轨电车和长途汽车必须依次在站台或指定地点和家长一起等候,待公共汽车稳定停车后随大人一起上车。

(2)禁止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等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

(4)机动车行驶时,不得将车身任何部位伸出车辆外或跳跃。

(4)加强师生日常安全、行为规范和法制教育,提高自卫意识、自卫能力和自救能力。

交通应急预案 15

一、目的

为保证施工车辆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车辆交通事故时,能够快速正确的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企业员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企业财产少受损失,减少对环境的破坏,特制定本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二、适用范围

单位所属车辆通行道路、施工场地、公司停车场所。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车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流程执行公司内应急处理相关管理架构。

3.2职责

1.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企业管理人员,是车辆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抢救工作的主要人员。接到车辆交通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并在总经理组织/指导下救援工作。

3.企业管理人员负责单位运输车辆的安排和行车安全管理,具体开展事故应急抢救工作。

4.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对汽车车况及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故障/事故车辆维修、报废管理。

5.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协助车管所开展日常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汇总上报。

6.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提供应急救援及受伤人员医疗费用等经费。

7.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迅速报警并保护现场。若造成人身伤亡的,应迅速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并协助医务人员或其他抢救人员抢救伤者;若发生火灾,首先应扑灭初燃火灾,火势较大时则应拨打“119”火警电话;事故现场局面复杂的,还应拨打“110”匪警电话,请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8.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配合事故现场交通警察的指挥,在事故调查完成后,尽快恢复交通。

9.车辆乘车人员,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协助司机迅速报警,及时报告上级,并积极抢救伤亡人员。

四、应急响应

1、现场紧急处置险情,开展自救脱离险境:

⑴当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中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⑵当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伤员脱离险境,并迅速拨打交通事故处理报警电话“122”、“120”、“110”、“119”等急救电话。因抢救伤员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⑶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检修车辆遇有火灾时,驾乘人员首先应使用车上配置的干粉式灭火器,喷射火焰根部,扑灭初起火灾。若火势较大难以控制时,应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做好自我保护,把车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⑷事故现场要做好保护,必要时增设警戒。

2、交通事故报告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的司乘人员要立即向部门及公司领导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有: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地点、时间、单位、伤亡情况、司机姓名、车牌号码等情况。当事人应当如实向交警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应急救援

⑴总经理应组根据事故报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质、伤亡或车辆等财物损失大小等情况,决定采取何种级别的应急救援措施,必要时派人到现场协调处理。

⑵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根据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意见,妥善处理好各项事宜。视具体情节可派员前往协助调查处理。

⑶接到重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带队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须配合交警等部门开展应急抢救工作、事故调查分析等,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⑷接到特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⑸财务部门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要及时筹备资金,以供抢救伤者、修理事故车辆使用。

4.现场恢复

事故现场的抢救等工作完成后,经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后,根据交警的指挥,要及时清理撤离事故现场,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调查处理

1.车辆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后,报公司可视情节进行处理,对事故责任者可由公司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报车辆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评估,保险公司派员或委托经理部车管所对受损的车辆依据保险条款及时恢复车辆;及时做好车辆保险索赔工作。

4.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公司。公司派员赶赴现场,协助交管部门并参与处理,对责任者按规定处理。

5.总经理根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妥善处理好伤亡者的经济赔偿工作。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

6.依据交通警察对事故的处置意见改进和实施防范措施。

六、应急资源

1.车辆均应配备常用检修工具、警告标志牌等警告标志。

2.每台车辆均应随车配备干粉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够有效使用。

3.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件,具有驾驶资格的人员。

4.对违章违禁屡禁不止或不适合机动车辆驾驶的人员,应令其换岗、辞退。保证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素质能够胜任其工作。

5.组织驾驶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司机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相关记录

1、车辆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培训记录。

2、对车辆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3、车辆故障或事故记录。

4、车辆出勤报表。

标签:应急 预案 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