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萃馆

位置:首页 > 范本 > 工作方案

企业复工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企业复工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复工方案

企业复工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关于恢复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的通知》和县疫情防控办《祁县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低风险区管控策略和措施,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我县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运输保障工作方案。

一、科学研判,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疫情防控是当前各地各部门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虽然在持续高强度攻坚下,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抗“疫”还在爬披过坎的阶段,丝毫不能松懈,我们要把困难想得严重一些,把风险想得大一些,把不利因素考虑得充分一些,坚持科学判断、精准施策,准确把握疫情发展新趋势,科学研判防控形势新变化,全面落实“外防输入、统筹兼顾”的策略,进一步压实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努力将疫情防控与运输保障各项工作抓得更扎实、更精准、更有效,确保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有备、有防。

二、压紧压实,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各有关行业管理机构要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道路运输领域:运管所监督指导客运、货运、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企业疫情复工复产防控工作。从20xx年2月25日起,督促、组织班线客运企业、客运始发点认真落实“四不进站、七不出站”防控措施,采取“站对站”运输方式,恢复县际班线运营。同时根据对方地区疫情防控分级情况与相对发车的客运站场沟通协调,确认时间恢复市级班线运营。各客运、货运企业要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和《货运物流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与运输保障指导意见》,严格控制运输工具50%客座率及司乘人员体温检测,严格站外拉客,并登记造册;货运企业要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企业疫情防控管理和一线从业人员的自身防护,切实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城市公交、出租客运领域:城市客运所指导监督城市公交及出租客运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从20xx年2月25日起,督促、组织城市公交和城乡公交企业在确保群众出行需求的基础上合理调增,恢复运营。督促公交企业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强化50%客座率和司乘人员体温检测;出租汽车(含网约车)加强交通工具消毒通风、卫生清洁和一线人员体温检测,做好自身防护及乘客登记。

公路建设施工领域:围绕“工地无疫情、人员零感染、项目早复工、首季开门红”目标,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工地实行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督促、引导生活、生产区内人员戴口罩、勤洗手,坚决防止疫情在工地传播。

农村公路领域:综合执法队和农村公路管理所要加大县乡公路巡查力度,保障县乡公路畅通,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

三、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报备。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验收具备条件后方可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14天的体温检测登记,所有外地返岗人员要报备返岗前14天行动轨迹;三是对于湖北、湖南、河南、浙江、广东、安徽、平遥务工人员要电话通知,暂缓返岗上班;四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带当地社区卫生院健康证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行业管理机构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四、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指派专人对进出企业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员工每次进入厂区时,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四)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行业管理机构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六)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五、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六、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各行业监管机构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企业复工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来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安委〔20xx〕5号)、《来宾市应急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应急发〔20xx〕4号)及武宣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相关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做好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保障我县非煤矿山、危化和工贸等相关企业春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现就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自查自纠

各相关企业于20xx年2月15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大培训及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二、核查验收

20xx年2月16日我局接收企业的复工复产申请,并组织专家等人员对申请复产复工的企业进行实地核验,经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由于节后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尚未进入良好工作状态,安全防范意识降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且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形势平稳,对服务保障全区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各相关企业必须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始终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强化疫情排查,各企业要组织力量加大对员工排查力度,重点摸清春节期间员工去向、身体状况、是否接触过疫区人员等情况,特别是近期从湖北等重点疫区返工人员的排查摸底。对春节返乡期间患病、医学观察、疑似病人和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在当地医治、隔离或者观察,严防传播感染到企业。二是做好自我防护,出门或在室内聚集必须戴口罩,隔断疫情传播途径。各企业要在员工返工前,要落实对员工生活区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措施。员工到企业后禁止举行群体性聚集活动,提醒员工远离人群密集场所。若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人员,要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卫健局。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QQ群、标语、橱窗、公告栏、电子屏等宣传平台,及时宣传各级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各类防控措施、注意事项,加强防疫知识普及和舆论引导,号召员工科学防控、不信谣不传谣,人人参与、联防联控,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

2.深入开展春节后全员安全知识大培训,切实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要做到全员覆盖。复工复产前,根据防疫的要求,因地制宜的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要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严格培训内容,可通过专家授课、播放事故案例等方式进行,确保培训具有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有效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集中培训的,每个参与培训的员工之间要保持防疫安全距离。培训结束后,要认真组织考核,从业人员只有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方案、考核内容应收集、整理、归档以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查。

3.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企业不带病运行。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复产复工方案,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管理员、各岗位员工,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对各生产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做好复工生产前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严防企业带病运行。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后,方可向我局提出书面复产复工申请。

(1)非煤矿山:做好各类设施设备和现场环境的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停产期间形成的事故隐患,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外来施工队伍和发生变动的人员加强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

(2)粉尘涉爆企业:切实加强复产前作业场所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的监测工作,检查除尘系统以及报警装置是否有效,并做好作业环境的全面清理工作。

(3)危险化学品:组织生产、设备、仓储、电气仪表等专业人员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进行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复产前要制定严密的开(停)车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处置防范措施,要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要组织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复产前人人参加培训,安全教育不到位不开车。

(4)冶金等工贸行业: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危险品储存装置和厂房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切实加强煤气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防止中毒或窒息事故。

(5)烟花爆竹:各批发企业要按照各零售经营点的核定量配送烟花爆竹产品的相关规定,对春节后未销售完超过平时储存限量的烟花爆竹,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规范的仓储点进行集中存储。

四、落实责任,严把复产程序

(一)非煤矿山企业

1.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2.通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考评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矿山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完成相关问题及隐患整改后,形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送属地应急管理局备案后,可自行复产。

3.地采矿山及其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四等尾矿库运行的矿山企业复产复工由市级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组,会同我局联合审查。

(二)其他相关企业

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行业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五、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一)积极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及卫生防疫事件。批准复工复产的企业,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卫生防疫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二)遇特殊情况,按上级的要求及时处置。未尽事宜及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复工复产的,请提前与我局相关股室联系。

企业复工方案3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重大传染病疫情危害,及时采取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防控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工作原则。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整合资源、分工合作、防治结合、分类管理、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的原则。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企业内部所有突发传染病疫情的情况。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物资保障、安全稳定、卫生防疫、督导检查等专项工作组,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实施联防联控,开展督导检查。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领导和组织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2、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事项,做好突发疫情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3、督促、检查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4、发生疫情后,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分析、研判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5、协调本企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疫情发展及处理信息。

6、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疫情防控方面的其他工作。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

1、监测预警。建立完善监测预警系统,严格落实疫情监测、分析报告、信息通报等制度,将日常监测与重点监测相结合,广泛收集预测预警信息,及时发现异常现象,果断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2、疫情报告。发现疑似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后,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和市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置

1、启动预案。发生疫情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向主要领导提请,由主要领导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2、基本应急。预案启动后,就地隔离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立即封闭或者封存可能被病原体污染的相关物品,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实行厂区封闭管理。严密职工健康检测对本企业员工及相关人员采取体温检测等预防性筛查的,严格按照疾控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员工通道进口应配备体温计或测温仪,其中配备和使用体温计的,一用一消毒的操作应公开进行,并确保消毒溶液的使用安全。进行体温检测筛查的员工须确保自我防护措施有效到位。全面开展全厂区的消毒,特别是宿舍、食堂、卫生间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等部位

3、信息发布。重大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不得虚报、瞒报。疫情发生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简要信息,随后上报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上报工作。

4、预案终止。根据处置工作进展和市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建议,领导小组适时做出预案终止决定。

五、保障措施

1、通讯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后,凡在本地的所有部门的负责人,要保证手机畅通,保持联系。

2、应急队伍保障。疫情防控队伍主要由公司正式员工组成。按照规定程序,各工作组分工协作,科学有序地迅速展开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企业内人员听从安排,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做好相关基础药品、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等物资配备。设置单人单间、相对独立的隔离留观室。

4、经费保障。疫病防控经费列公司开支,物资采购列月度物资采购计划。

本预案是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后,实施防控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复工方案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切实有效帮助商务领域外向型经济骨干企业解决在复工复产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以推动实现全局全年开放型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经局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决策精神和省商务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发展攻坚战“两场战役”一起打,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帮扶商务领域外向型经济骨干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集聚更多资源、争取更多支持,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确保防疫与商务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努力促进全市全年商务和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实现。

二、帮扶范围

全市外贸、外经、外资骨干企业,“三类500强”企业,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项目,电子商务等行业骨干企业。

三、帮扶重点

1.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调度,及时掌握帮扶企业实际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特别是人员招聘、原料采购、订单违约、交通运输、融资、产业链配套和防疫物品短缺等问题要重点了解;密切跟踪帮扶企业复工后的经营状况,了解疫情给帮扶企业带来的损失和影响,收集企业诉求建议等,尽力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困难。

2.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业结合行业特色和企业特点,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经营服务。支持外贸供应链平台公司发挥资金和渠道优势,扩大大宗商品进口规模,鼓励外贸企业加强线上营销推广。鼓励电商企业开展生活必需品配送到家(小区)服务,鼓励各大电商平台积极协调供应商和挖掘产业链潜能,增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能力;鼓励第三方电商平台与商贸企业对接合作,拓展生活必需品网上销售业务。

3.跟进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对已签约未履约项目,抓紧与企业方联系,督促帮助其尽快履约;对已履约未开工项目,跟紧贴近服务,高效完成前期手续及落地准备工作;对已开工未复工项目,要对接企业和有关各方,分类制定项目复工计划,组织帮扶企业有序复工。

4.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做好国、省、市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企业发展共渡难关的有关政策宣传工作,如《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印发<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湖南省商务厅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湖南省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工作,让帮扶企业及时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对接政策,争取政策支持。

5.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要按照《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潭疫办﹝2020﹞11号)要求,结合帮扶企业特点,指导帮扶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局领导联行业、干部联企业的帮扶机制。设立1个综合协调组,外贸、外经、外资、“三类500强”和重点产业项目、电商5个帮扶工作组。综合协调组设局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综合协调,重要事项提请局行政办公会研究;各帮扶工作组分别由外贸科、外经科、投管科、投促中心、电商科牵头,负责指导帮扶责任人开展工作,收集相关信息,协调解决相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

2.强化帮扶责任。联系领导要加强调度亲力亲为,帮扶责任人要创新方法主动作为,要认真听取企业诉求和建议,掌握政策、宣讲政策,指导协调政策兑现。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日报告、日协调、周汇报”的工作机制,各帮扶责任人要通过电话、微信、邮件、走访等方式积极与企业负责人对接,每日将发现的问题、企业提出的诉求反馈给帮扶工作组牵头科室,各牵头科室要及时汇总情况报局综合协调组(每周至少一次),并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能协调解决的及时帮扶解决;暂无法解决的,由牵头科室汇总后反馈至综合协调组提请局行政办公会议研究。

3.注重上下联动。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全面摸清并完善辖区外向型经济企业(项目)名册,精准确定骨干企业目录,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工作方案报局综合协调组,明确1名分管领导为帮扶总联络人,加强工作对接。各帮扶工作组牵头科室要加强与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并完善外向型经济骨干企业帮扶名册,会商解决企业复工复产的突出问题。

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帮扶企业就是保稳定、促发展的意识,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推动项目开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严守工作纪律,讲究工作方法、积极主动做好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帮扶,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企业复工方案5

一、复工时间:

20xx年2月x日

二、复工准备工作:

1、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姚永辉(项目经理)副组长韩忠(技术负责人)组员马灵强、于春炎、王家元、申乾林、刘萍、黄月。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班组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检查的重点:

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

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

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

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

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

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三、复工人员组织计划: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企业复工方案6

为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推动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实现今年工业通信业发展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加强产业链协调,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支持疫情科学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坚决杜绝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深入基层,服务企业,抓紧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落实,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

二、全力保障医用防护物资供给

要把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开展医疗救治急需的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和治疗药品的组织生产和及时供应,全面提升医用防护服、口罩等防护物资的生产保供能力,统筹协调医用物资全产业链企业同步复工复产,增强企业生产柔性,科学谋划产能,确保产品质量,强化物资保障协调机制,为打赢湖北和武汉保卫战,以及全国疫情防控全面胜利提供坚强有力的物资保障。

三、切实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指导企业落实《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建立必备的卫生设施,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强化日常防控管理,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做好复工复产企业跟踪监测,对疫情防控实施零报告制度。要杜绝“填表抗疫”“作秀留痕”等形式主义做法,切实解决企业实际问题。

四、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20〕14号)要求,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现有财税、金融、社保等优惠政策。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鼓励中央企业、大型国企等龙头企业发挥表率作用,帮助中小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协同开展疫情防控和生产恢复。针对中小企业现金流不足的突出问题,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帮助企业缓解融资困难。继续加大力度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五、加紧推动民生必需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加快化肥、农膜、农机装备整机及零部件等涉农企业复工复产,做好春耕备耕物资供应,确保农业生产不误农时。推动食品、日用品等生活必需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民生物资供给稳定。充分利用电商、信息服务等平台,促进产业链供需线上对接,鼓励开展农机等设备的在线维护。

六、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复工复产

优先支持汽车、电子、船舶、航空、电力装备、机床等产业链长、带动能力强的产业。继续支持智能光伏、锂离子电池等产业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巩固产业链竞争优势。重点支持5G、工业互联网、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制造、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提升食品包装材料、汽车零部件、核心元器件、关键电子材料等配套产业的支撑能力。

七、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复工

积极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发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在建和新开工项目建设进度,带动工程机械、原材料等企业复工复产及人员返岗就业。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民生就业、产业基础能力、未来产业竞争制高点等重点方向,启动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协调解决重大外资项目复工复产遇到的问题,推动重大外资项目落地。

八、大力促进市场消费提质扩容

支持新业态新模式,丰富5G+、超高清视频、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应用场景,推动发展远程医疗、在线教育、数字科普、在线办公、协同作业、服务机器人等,带动智能终端消费。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加大生物医药、智能健康管理设备、高端医疗器械、医疗机器人、公共卫生智能监测检测系统等大健康产业投入力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九、打通人流、物流堵点

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保障人员有序流动和物流畅通,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复工复产。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发挥信息化手段优势,积极开展精准对接,协调打通企业员工返岗通道,提高员工返岗率。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生产原料、零部件、产品纳入绿色物流通道,保障运输畅通。搭建跨区域人员、物资对接平台,进行精准服务,统筹解决园区、产业集群内企业人员返岗、生产物资运输等问题,推动企业抱团恢复生产。

十、加强分类指导

对低风险地区,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简化程序,强化服务,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对中风险地区,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合理安排企业复工复产,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对高风险地区,要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要选派优秀干部下沉一线,对重点企业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复工复产。

企业复工方案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镇招商引资企业将在近期复工复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镇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自1月24日四川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我们始终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己成立由党政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与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办公,结合各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班组、个人,明确各个工作点的责任人,并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级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得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或在湖北方向有过居旅史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镇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先行隔离14天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所有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由村(居)和卫生部门出据的健康证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镇防控指挥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镇防控指挥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镇防控指挥部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

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前的一切筹备工作,特别是应急物资的筹备;

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

三是严格复工复产程序审批;四是组织相关部门对己复工复产的企业进行督查监督。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企业复工方案8

为切实做好全镇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打羸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疫情防控第一,安全生产第一”,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两项工作目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辖区企业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时间安排

原则上各企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春节期间未停工停产的企业除外)。

三、组织领导

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复产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贸办。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抓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带头包重点企业、机关干部包其他企业,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联防联控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四、工作原则

疫情防控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安全生产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牵头落实到位。各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将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五、重点措施和检查内容

(一)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具体抓好“六个一”

1、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复产复工工作。

2、制定一份复产复工方案。各企业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一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方案内容要涵盖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方案要报镇应急办(化工危化品企业同时报市应急管理局)。

3、开展一次复工安全教育。组织员工参加青岛市应急管理局网站、青岛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和“学会应急”“青岛应急”微信公众号“节后培训”专栏有关培训。同时以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为重点,针对复产复工特点,在复产复工前分级、分类、分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

4、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全面检查,落实平度市应急局《关于做好工矿商贸企业复工前防疫情工作的建议》和疫情防控措施等,查找问题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并整改到位,做到不安全不复工。

5、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所有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全面辨识复产过程及停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制定和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在风险评估基础上,针对评估的隐患问题及防疫风险,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方案,或者在企业应急预案中明确相关内容要求,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6、与镇社区和卫生防疫部门建立一个会商联动机制。企业在自查自纠,自行验收的基础上,要取得平度第二人民医院、万家卫生院防疫部门签署的疫情审查同意,向属行业主管部门报备。企业员工与病毒感染者及疑似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感冒发热等症状,如发现情况立即及时登记备案,立即联当地疫情定点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检查内容

1、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各分管负责人要靠上抓,切实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到实处;是否按照政府统一安排,切实做好企业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从业人员健康;是否研究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是否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培训和新入职员工等全员培训,培训记录是否齐全规范;是否开展设施设备检修,纪录是否完善;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是否按照要求审批;是否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及时到位;节日期间坚持生产的企业,是否对持续运行的设备、车辆等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合理安排职工轮休等情况。

2、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应急准备情况等。

六、有关要求

1、各企业根据方案要求准备材料,向经贸办提报复工申请,经经贸办、应急办联合验收合格后准予复工,如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开工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停产。

2、“五个一律”从严把关。即凡是存在疫情风险的一律不予复产;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追究责任;凡是停业整顿没有通过验收的一律不能恢复生产经营。

企业复工方案9

为有效防止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自即日起至正式通知疫情防控结束申请复工的企业(包括2月9日24时前计划提前复工、2月10日0点后申请复工的企业),应严格履行《关于实施企业提前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县20--年企业春节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县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系列通告要求,实施企业复工报备制。现就企业复工报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复工的条件

防疫责任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健康监测、环境卫生整治消杀、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应切实担负起责任。

防控措施到位。《企业疫情防控“十项措施”》落实到位,包括:建立企业内部疫情防控机构、制定防疫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防范小组,明确疑似病例出现时的处理流程,开展应急知识培训等(附件1)。明确专人负责疫情的防控检测、跟踪联系、联络报送等工作。

人员排查到位。企业提交复产申请前必须再次深入摸排返岗人员信息,完成返岗员工台账登记工作(附件2),建立“一人一档”(附件3),详细掌握返岗员工近15日生活轨迹。对湖北籍返乡、湖北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隔离观察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目前有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已有效规劝、暂不返当返岗复工。

防控物资到位。留置观察室、体温检测点、废弃医用防护品集中回收点等设置齐备,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充足(各企业在防疫期间,防控物资储备量须满足在产所有员工十日使用量)。

企业复工的审批

(一)企业申请。计划复工企业须在复工前4天向企业包保责任人提交复工申请,随申请同时上报企业疫情防控“十项措施”落实文件的资料清单(附件4),包括相对应的应急预案、企业返岗员工台账、在岗人员登记表(一人一档)等复工条件、《企业疫情防护用品登记台账》(附件5)等。

(二)现场查验。各包保责任人在收到企业复工申请和完善的资料清单当日,向分管领导、园区防指办公室报备。第二日即由包保领导牵头各企业包保责任人、防指办公室前往企业,对照企业疫情防控“十项措施”,逐项现场查验,查验结果由园区包保领导、企业负责人在上现场签字确认。现场查验不达标准的,终止复工申请,责令企业整改到位后再行申请复工。

(三)复工初审。现场查验达标的计划复工企业,现场填写《企业复工登记表》(附件6),经园区初审后,向县经信局申报,复核通过报县防指批准后,企业方可复工复产。

企业复工后的生产管理

(一)人员管理到位。企业应做好每日实际到岗人员、来访者的登记和身体状况监测,严格落实佩戴口罩进入厂区的规定,一旦发现有发热人员,立即送入企业设置的观察室,并第一时间与县发热门诊联系、与对接包保责任人联系。加强企业宿舍区域人员管理,强化防疫宣传培训,不串门、不聚集。

(二)消杀防疫到位。各在产企业落实日通风、日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对进入厂区的企业班车、员工汽车、物流车辆、外来车辆等交通工具做好进厂前的消毒工作。对废弃口罩实施定点统一回收。

(三)制度落实到位。做好垃圾专项处理、就餐管理和物流管理等防疫制度。各企业严格采取分散就餐,暂停聚集性就餐,实行盒饭制、分时就餐制。

(四)联防联控到位。各企业在加强厂区疫情培训管控的同时,应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建立企业-家庭联防联控体系,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畅通与员工的沟通联系,及时回应员工关切;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回的员工,保留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引导和管理好广大员工及其家庭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响应上级防指要求,强化个人和家庭防疫。

保障措施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复工后,应当采取24小时电话值班等方式保持应急联系,配合做好监督检查。按要求将本企业疫情防控情况报送包保责任人,并对上报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予以承诺(附件7),如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出现确诊病例,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发现疑似病例的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隔离防护等措施。

加大包保服务。落实一个企业一名园区包保责任人制度。严格履行疫情防控工作告知制度,园区各企业包保责任人应按照前期摸排的企业复工计划,在2月5日前将企业疫情防控“十项措施”和复工工作要求逐一告知每家企业指导帮助企业落实复工准备工作。指导和支持复工企业完善防控设施设备,加强管理规范、防护知识的培训,指导员工加强健康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提升复产能力。

强化监管责任。包保责任人应加强企业日常防疫监管。发现复工企业不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督促企业按规范采取防控措施。对未经报备擅自复工的,应立即责令停产。对未经报备擅自复工或因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出现确诊病例等不良后果的企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企业复工方案10

为深入贯彻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各级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但国外疫情仍呈现加速扩散蔓延态势,疫情防控工作仍不能松懈。公司各部门要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将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严格落实“外放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成果。

二、防控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防控。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慎终如始,以变应变,持续加强检测报告、疫情处置、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工作。

2、快速相应,精密智控。健全疫情快速处置机制,坚决做到疫情发现一起就地扑灭一起。建立健全无症状感染者发现机制、防输入闭环管控机制、“健康码”管理服务机制等工作机制,实现疫情研判、监测、处置精准化,扎紧织密精密智控网。

3、常态长效,依法防控。注重疫情防控与日常工作相融合,常态化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想结合,总结固化疫情防控中“三清一管好、一例双查、块抓条保”等经验做法。

三、组织领导

(一)建立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总经理为常态化防疫第一负责人,对公司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统一指挥。各岗位负责人任组员,协调组长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统筹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落实专门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人员,实现网格化管理。小组成员如下:

(二)成立防控保障功能小组。

功能小组的目的是确保防控的保障性专人负责,以实现快速反应,保障工作能落实到位。

四、疫情防控常态化具体措施

(一)企业出入口防控

1、设置卡口进行出入管理。减少出入口,每个入口需配备保安或工作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设立体温监测岗,配备测温设备。

2、实行出入登记制度,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出入人员须佩戴口罩,为佩戴口罩不得进入。对外来访客应当如实登记姓名、来源地、联系方式等信息。

3、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者,要及时劝离,并告知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处理完毕后马上进行区域消毒。

4、加强车辆进出管理。进入时对车上所有人员进行测量体温,建立外来访客车辆登记制度。

(二)内部人员防控

1、单位离司人员,不统一安排返司。实时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和离司返司人员动向,并与属地街道做好对接。

2、对于返司人员,参照国家《新冠流行期间公众一般性防控指引》要求做好返司人员的健康观察等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按照相关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3、每天组织职工在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和记录。如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到就近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经医院确诊未患新冠,且身体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批准恢复上岗。

(三)办公场所防控

A、办公楼

1、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使用空调通风时,应保证其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

2、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勤洗手、多喝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吸收。接待外来人员时,双方均需佩戴口罩。

3、单独处理单人办公环境下原则上可以不佩戴口罩,处于多人办公环境下的工作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尽量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1米。

4、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并注意及时清理,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者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B、会议室

1、若必须召开会议,建议以视频或电话会议形式替代,或将大的聚集会议拆分成小型会议,减少每个会场聚集人数,避免不同会场之间的人员流动。

2、尽量缩短会议时间,时间过长时,至少每小时进行一次开窗通风。使用空调时,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模式运行。

3、参会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包括姓名、住址、电话、健康状况等(入场测温登记)。

4、进入会场及离开时,参会人员应进行手部卫生清洁,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5、会场座位尽量增减间距,有效件的场所,参会间隔不少于1米距离。

C、电梯

1、乘坐电梯应佩戴口罩,不要再乘坐电梯中取下口罩。按电梯按键时,最好戴手套或隔着纸巾、指套触摸按键等,乘坐电梯后及时洗手、消毒。

2、电梯内人与人保持一定距离,当电梯人员较多时,应等候下一班电梯。

3、自觉维护电梯卫生,每日定期消毒。运送给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电梯需要立即对电梯进行消毒处理。

D、食堂

1、用餐前及用餐后均应进行洗手,除用餐时间,其他时间均应佩戴口罩。

2、应采取错峰就餐,分餐进食,避免扎堆就餐。排队人员要有一定间隔,见谅减少交谈,尽快用餐完毕。

3、尽量自带饭盒就餐,如采取公共餐饮要一人一用一消毒,餐厅每日消毒一次,餐桌椅每餐结束后即进行消毒。

(四)办公楼其他部位、收费服务点以及换热站等应按照公共场所防控相关指南做好消毒等防控工作。

E、入户供热服务防控工作

1、进入居民住户家中进行维修、测温时,应提前与属地街道核实该地区及用户疫情防控情况。

(一)进入疫情小区、居家隔离观察的用户或者定点医院和宾馆等场所服务时;

1、进入工作场所前,应主动配合属地街道等部门进行人员登记、测温等防控检查工作;

2、采取佩戴N95防护口罩、手套、脚套等强化自身防护措施。完成上门服务后及时对工作服、手套进行消毒,并做好服务人员的信息登记和健康观察。

3、建议尽量避免乘坐箱式电梯等公共设施,与有关人员沟通工作时,注意保持一定距离;

4、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部或纸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触口鼻眼。

5、工作过程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如接触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速干消毒剂消毒。

6、与有关单位人员沟通,掌握确诊或疑似病例活动区域,应尽量避免途径或在此区域停留;

7、接触公共区域门把手、按钮等部位后,不要直接接触口眼鼻,要及时洗手保持卫生。

F、进入非疫情等其他场所服务时

1、进入工作场所前,应主动配合属地街道部门进行人员登记、测温等防疫检查工作。

2、可佩戴一般医用口罩、手套、脚套等自身防护措施。完成上门服务后及时对工作服、手套等进行消毒,并做好服务人员的信息登记和健康观察。

3、建议避免乘坐厢式电梯等公共设施,与有关人员沟通时注意保持一定距离;

4、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部或纸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触口鼻眼。

5、工作过程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如接触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速干消毒剂消毒。

G、供热服务保障

1、各供热单位要加强供热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生产运行安全;提高供热服务质量吗,尤其做好救治医疗机构、隔离场所的供热服务保障;应急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守。

2、疫情防控期间,未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对用户收取供热费要依托微信、支付宝、网上银行等方式支付,实现以指代步。

企业复工方案11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零售、餐饮企业在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的通知》、省商务厅《关于尽快组织商贸企业复工营业的紧急通知》、《市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为有序推进全区商贸企业复工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服务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排查“四个最严”,细化实化“七个到位”,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工作准则,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明确企业复工要求

全区商贸企业疫情防控必需保证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正常开工开业,同时周密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连续生产经营的企业要确保稳定生产经营。如大型宾馆酒店、大型商场、大型商超,要在我区I级应急响应防控措施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工作准则,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复工方案,细化落实到班组、柜台,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疫情风险管控。企业需将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提前报到进行审批备案,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计划,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企业复工前要做到:

1.人员排查必须要见底。企业应制作员工和业主花名册,并按时填报企业职工从市区外返回情况排查表,定期上报区商务局。要按照“能少则少,能近则近”原则组织用工,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规劝本市以外员工不返岗,确有需要的,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返区后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2.防控物资必须要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快速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制作疫情防控物资清单。

3.隔离条件必须要完备。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企业内部不具备隔离条件的企业,要就近寻找符合条件的隔离观察场所,落实员工隔离期间管控责任的保障工作。

4.防控措施必须要严实。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体系,明确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企业必须实施封闭管理,保留使用的出入口要设立明显标志和警示内容的检查站(岗),所有进企人员进行身份登记核查和测量体温,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形成员工测温记录本并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5.安全生产必须要达标。企业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查出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

(二)企业复工后要做到:

1.严格落实管理。企业必须实行严格的管理,做好员工进企业体温测量,记录姓名、身体状况等信息,外来人员体温无异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2.严格实行卫生防护。在岗员工上班必须佩戴口罩,并且4小时一换;在岗员工必须定时测量体温,每天至少2次。

3.严格执行消毒消杀。企业必须定时对厕所、食堂、电梯等公共场所的设施、场地、设备进行消毒杀菌处理,每天至少3次;尽量不使用中央空调,如确需使用,必须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集中办公区域、经营场所、应进行定时强制性通风换气;对会议室、餐厅、电梯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进行定期消毒。企业应加强员工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宣教,提高防病意识,自觉做到尽量不外出、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加强企业环境卫生整治,消除卫生死角。

4.严格禁止群聚活动。企业要引导员工不聚会、不会友、不聚餐、少开会,必须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减少参会人员、压缩会议时间,具备条件的可采取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语音会议形式,要暂停企业员工前往重点疫区的出差安排,尽量减少员工外出出差安排。

5.严格把关食堂安全。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员工实行分餐制,不得集中用餐。

6.严格实行信息上报。企业每日必须按规定上报所有在岗员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信息。新增上岗人员的情况需要提前48小时上报区商务局,予以审核。各企业一旦发现职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保证第一时间信息报告所在街道社区、保证第一时间隔离、保证第一时间筛查相关接触人员。

三、严格企业疫情防控

1、企业要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了解返岗返工人员返通时间和交通方式,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企业要加强对返岗返工人员基本信息的了解,特别是行程轨迹和旅居史情况,并依此提前制定好疫情管控预案。着重排查疫区返通人员是否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对来自武汉等重点疫区人员,无发热症状的,经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对有发热症状的,一律送往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并采集咽拭子标本,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本省或其他非重点疫区人员,若非密切接触者,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可正常返岗返工;若有发热症状的,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体检正常可解除隔离观察。

2、企业要组织好内部消杀和员工体温监测工作,为每名员工配备足够的口罩等防护装备,并建立健康档案。企业工作人员和经营户要严格按要求佩戴口罩,不戴口罩的一律不准营业。对不戴口罩入场的消费者要及时劝离。

3、企业只保留一个进出口,由专人看管、强化门禁检查,并在门口设立测温点,配备测温枪,企业大门处设置体温测量点,安排专人对进入企业者前进行体温测量、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一旦发现有发热(手持式测仪>=37.5℃或红外线测温仪>=38℃)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拒绝其进入企业,其中,超市、菜场、等服务业企业更应加强对服务对象的疫情防控。

4、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送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5、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我区I级应急响应防控措施解除前,企业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正常参与工作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调休、错时、弹性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企业要加强本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个员工业户,确保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畅通、执行有力,对疫情防控不力、推诿扯皮、逃避责任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五、加强复工企业服务

为更好指导商贸企业做好复工生产,督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成立商贸企业复工专班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具体服务职责:帮助企业做好生产经营环境消杀。帮助企业从我区指定合格消杀用品定点供应单位采购消杀产品,为企业自行组织采购消杀产品提供便利条件。对企业复工情况进行调度,分析疫情影响情况,对经济稳增长形势作出分析预判,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和生产经营运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企业复工方案12

为落实经济建设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的要求,科学精准的做好各类会议及活动期间的肺炎疫情防控,快速有效的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状况,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参加人员的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越北镇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冠疫情期间低风险地区举办活动及会议使用;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举办大型活动,如必须举办的需要经上级专业风险评估后,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举办。

二、活动前的防疫准备工作

活动及会议前应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发展动态,并做好以下防疫准备工作。

(一)成立防控工作组,落实防控责任。活动主办方需要成立肺炎防控专项工作组,主要责任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对接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针对会议议程制定相应防控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工作应急预案。

(二)做好活动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主办单位应提前对参加本次活动保障的所有环节人员(包含接送车辆司机)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及本次防控方案培训。明确活动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开展信息排查,重点了解相关人员14天内有无到过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和其他重点地区,14天内有无发热、咳嗽及核酸检测的情况。参加活动人员应承诺14天内健康且没有到过高中风险以及重点地区,否则劝其不得参加活动。

(三)做好参加人员会前的健康管理。对于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自抵达之日起进行14天集中隔离,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的,可出席相关活动。对于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自抵达之日起进行14天居家隔离,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的,可出席相关活动。对于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外省来吉的人员,返乡进村持有3日内核酸阴性证明,凭绿码自由出行。若无核酸检测,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核酸结果阴性方可自由出行)等待其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时,可出席相关会议。如到社区的将详细信息报备给社区。

(四)做好疫情物资准备工作。配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速干手消毒液、有效消毒剂、一次性手套、测温仪、水银体温计。临时隔离场所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防护服、护目镜等。

(五)做好场所入口处的防疫准备工作。在场所入口处设置体温体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体温异常者的复检室,以供待检人员做好受检准备及检测不合格的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六)设置临时隔离场所。根据参会人员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设立一定数量的临时隔离观察室,以备出现发热等异常人员的临时隔离。隔离场所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并设置专用防疫通道,隔离场所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配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速干手消毒液、有效消毒剂、水银体温计、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防护面屏或护目镜等。

(七)做好医疗保障准备。原则上应事先联系就近的发热门诊,设置快速通道,以备出现发热等异常人员的送医排查。同时联系好本辖区内的社区医院,进行应急处理。

三、做好场所入口处的防疫工作

(一)入场时的防要求。所有人员进入现场时除身份标识外,均应佩戴口罩。

(二)入场时的核验要求。凡进必检,把好入口。对会议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情况检查,查验吉祥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体温正常、吉祥码为绿色且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无中高地区活动轨迹者方可进入会场。接受提问测量和验码时需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四、活动现场的防疫工作

(一)现场防护要求。活动场所相对封闭或通风不良时,参加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所有人员进入会场后,除身份识别不佩戴口罩外,其他时间和场合原则上应佩戴口罩。活动场所应有足够空间,参加人员隔座就座,间隔一米以上,原则上不使用空调,如必须使用,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导相关要求使用管理,使用空调过程中应略开窗户,保证换气次数。

(二)减少人员流动。各责任人,督促参会人员进入会场时要正确佩戴口罩,按会议议程和工作人员指引参会,期间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交谈等,尽量保持作为相对固定,控制会场内人员密度,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三)垃圾处理工作要求。加强垃圾封闭化分类化管理,活动结束后,及时收集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会议场所内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并做好标识,并按有毒有害垃圾进行处置。

五、活动异常情况处置要求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或工作人员如出现疑似症状时,立即送至临时隔离点,并安排其他人员有序撤离该场所,记录好相关人员联系方式,安排其回原来住所进行居家隔离留观。

疫情防控主要负责人立即向主办单位报告,并联系疾控中心,对病人进行初步排查后,根据病情转送就近的发热门诊进一步隔离诊治,并在会场按规定进行场所消杀。

如病例经诊治报告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应按疾控中心通过流调的密接、次密接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中隔离。

六、处置完成接触响应

疫点或疫情处置区内上述措施已落实,病例隔离治疗,污染场所经过消杀,密接经集中隔离21天及居家隔离7天后没有发病的,可解除应急响应。隔离区域解除隔离,若有新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出现,则继续做好疫点内各项工作,达到上述要求再行解除。

企业复工方案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西省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赣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防控工作要求,综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最新认识和防控经验,为有效预防、及时防控赣州市文物局所辖景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维护各景点和社会稳定,结合景点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坚持“馆领导主抓,各部门配合,分级响应”的处置原则,全面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赣州市文物局所辖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景点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及处理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赣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四、疫情报告

1、疫情责任报告人

景点的所有员工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景点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疑似疫情时,责任报告人应立即报告发热门诊、赣州市疾控中心等。

2、报告程序:

发生传染病疫情上报流程:一线工作人员——景点负责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发热门诊——市疾病控制中心

五、疫情分级及响应

Ⅰ级:景点发生1例或散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时,立即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接报后,迅速派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必要时市疾控中心通知疫情防控定点医院立即到现场处理。

Ⅱ级:景点有多例相同症状的传染病病例发生时,市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三级响应的措施外,应立即上报省卫生厅作文吧,并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市疾控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派定点医院专业人员指导处理,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市卫生、旅游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Ⅲ级:景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流行或发生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市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二级响应的措施外,市疾控中心应迅速派定点医院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立即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部门参与现场处理,并将初步调查结果迅速报市卫生局。市卫生、旅游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六、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疑似疫情和疫情时,应立即启动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20xx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按规定报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隔离病人及密切接触者。

2、及时护送病人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并做好询问、病史、做好记录。

3、认真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管理、隔离、消毒等措施,协助疾控中心完成疫情调、应急接种等工作。

4、疫情期间,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5、要稳定游客情绪,做好游客的思想工作,维持正常的游览秩序。

6、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

七、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赣州市文物局所辖景点将其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并根据本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修改和完善本景点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2、明确责任,加强协作

各景点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

3、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积极邀请卫生部门对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企业复工方案14

为贯彻落实XX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有序推进全市营业性文化场所复工复业工作的通知》(X文旅办〔2020〕X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从即日起有序开放全县范围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为安全有序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条件

(一)亮证经营。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等相关证照且在有效期内的文化经营场所,并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相关证照,坚持亮证经营。

(二)配备防护用品。营业性文化场所恢复营业前,须做好各类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经营场所应配备能满足使用的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消毒物品、洗手液、一次性手套及体温探测仪等疫情防控物资,为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三)健全防控应急机制。制定场所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健全疫情排查、报告、处置等机制,安排专人负责防控工作,加大场内巡查力度,及时劝导疏散密集人群,排除疫情风险,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四)落实场所安全保障。营业性文化场所需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条件。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优先打开窗户自然通风,每天通风不少于3次(早中晚各不少于1次),每次30分钟。暂不建议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垃圾暂存区域每天至少消毒一次;

洗手间应保持清洁干爽、无异味,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分区专用(场所内和卫生间),避免交叉污染,使用后采用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清水冲净,分别悬挂在固定区域备用。各类经营场所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针对不同消毒对象,应按照上述使用浓度、作用时间和消毒方法进行消毒,以确保消毒效果。加强对重点设备设施的消毒,尤其是电脑设备、游艺游戏设备、点歌机话筒等使用频次高的物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五)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在场所入口处和醒目位置,通过告示牌、电子屏、张贴海报等形式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二、人员管理

(一)从业人员管理

1.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从业人员应通过实名注册申领“安康码”,将持有“安康码”绿码作为员工返岗的必要条件。

2.严格上岗工作规范。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每日早晨、中午体温检测,建立从业人员体温监测登记本。工作人员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杜绝带病上岗,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或社区报告,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将疫情防控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常识纳入员工复工岗前培训内容,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知识与能力。

(二)消费人员管理

1.加强人员进出登记。恢复营业的营业性文化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入口,(安全出口打开通风时应有专人值守,确保只出不进),且须在场所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岗,安排专人采用“扫码+测温”方式对经营场所通行人员进行“安康码”核验,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入,“黄码”和“红码”人员及体温在37.3摄氏度以上者不得进入。

2.采取人员限流措施。歌舞娱乐场所包房开放率不超过许可证核定间数50%,开一隔一,包房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

歌舞厅人流不得超过许可证核定人数的50%。游艺娱乐场所的游艺设备开放率不超过许可证核定机台数的50%,开一隔一,做好人流控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含电子竞技)大厅区域上座率不得超过核定台数的50%,坐一隔一;

包房开放率不超过50%,上座率不得超过核定台数的50%,坐一隔一。

三、实施步骤

(一)申请验收,按照审慎、安全、有序推进的要求,在县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对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申请,准予复工复产。对于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场所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帮助场所达到复工复产的条件。

(二)督查检查,对准予复工复产的场所,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各乡镇文化站和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营业期间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场所。对未经同意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条件的场所,责令其停产停业。

四、强化责任

(一)明确防控主体责任。各文化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毫不放松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二)落实防控属地责任。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各乡镇(开发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加强防控监督责任。县文旅体育部门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做好营业性文化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的宣传、服务、指导和监督工作,推动文化经营场所有序恢复营业。

企业复工方案1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规范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现制定20xx年度x'x辖区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下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全区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管委会成立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安监站站长)以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设立在安监站,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具体由负责。

二、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一)节后复工复产时间

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原则上从20xx年2月16日(农历正月初八)开始按照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非煤矿山、石粉厂、砖厂等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原则上从20xx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始按照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二)煤矿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煤矿,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证件过期的;(天合煤矿)

2、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的;

3、井下作业人员未集中培训、考试合格、签定劳动合同的;

4、采掘工作面支护不齐全,未按规定配置监测监控设备的;

5、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

6、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超通风能力,存在无风、微风现象作业的;风电、瓦斯电闭锁不全的;

7、瓦斯监控、井下人员定位“二大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8、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或虽已建立抽放系统,但未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要求的,抽采失调,不能保证采掘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采掘的;或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未严格执行相关措施的;

9、未严格执行井下测风、瓦斯检测等制度的。

0、井下机电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失爆的;

1、井下违规储藏、运输、使用火工品的;

2、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周边相邻矿井采掘活动、采空区情况不清的,或虽情况清楚,但未制定和采取相应措施的;

3、未成立专职防治水机构和专门的探放水队伍的,采、掘作业队伍和探放水队伍未分开设置的;

4、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未达100%的;

5、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违规转包、层层承包、以包代管的;

6、施工队伍没有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施工的,或未在省、市、县、区备案的基建、改扩建矿井;

7、施工单位未配齐配足班子成员,不能满足领导带班入井需要的;

8、在安全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得到彻底整改的;

(三)复工复产验收程序

1、煤矿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集中进行全员培训,并培训合格,矿方按要求能保证各系统、各环节工作人员到位后,煤矿企业方可进入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2。煤矿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复工复产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方案必须明确安全技术责任人),经矿长、总工同意后报区安办,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3、复工复产验收必须按“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后,最后由验收组组长签署初验收结论并上报县局。

4、其他类型企业参照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程序进行。

(四)具体要求

1、验收组严格按照复工复产程序、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企业的复工复产初验工作;在组长统一安排下,对所属企业进行初验。

2、验收组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后所辖企业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严格审核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特别是对煤矿井上、井下认真进行检查,任何人不准降低标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

3、各企业必须安排部署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要认真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按计划进行检修,确保各种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复工复产前,要及时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和全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4、复工复产验收组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复工复产后造成事故的,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工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过程中,参与复工复产人员必须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复工复产验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准以任何理由违反《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否则,一经查出,将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标签:复工 方案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