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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招生方案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招生方案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招生方案6篇

招生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一)职业学校招生目标:市教育局下达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目标1100人,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入市、区属职业学校20xx人。

(二)各初中学校送培目标:根据市教育局下达我局目标及各初中学校实际分解送培目标(具体见附件2)。

二、招生学校

(一)招生学校

1.区属职业学校。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下称第一职校)与市职业高级中学校(以下简称市职高)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第一职校保留艺术类专业,所招学生在第一职校校区就读,其余专业与市职高联合办学,所招学生在市职高校区就读。两校联合招生所招学生计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指标。

2.市属职业学校。市辖区内20xx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所有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二):20xx年应(往)届初中毕业学生,高中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

三、招生工作阶段安排

20xx年中职招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阶段(20xx年3月至4月)

3月:各中职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制作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合法真实准确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办学地址、招生专业、学制年限、实习时间、资助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其招生和宣传必须与公布信息一致。中职学校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审查(市属其它职业学校须报市教育局审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上注明“已经市教育局审查备案”后才能向社会公布。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学校和招生资料一律不得宣传、公布。

3月—4月:各中职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职业教育发展的前景,广泛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惠民政策,加强办学特色、招生和就业优惠政策等宣传,吸引广大学生和适龄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引导鼓励初中毕业生选择填报中职学校。

4月20日—26日:广一职校及市职高集中开展进校宣传,向学生发放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中职学校印制的招生宣传资料。

4月27日—30日:其它市属中职学校开展进校宣传。

各中职学校到初中学校进行集中宣传时不得影响初中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到每个初中学校集中宣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小时。

(二)志愿填报阶段(20xx年4月至5月)

1.各初中学校要确保送培计划落实,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普职不兼报、市区职业学校统筹安排的原则,指导学生填报志愿,鼓励支持学生就读区属职业学校和市直属职业学校,努力确保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就读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比例不低于45:55。

2.对于希望就读职业学校较早开始职业教育的初三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全部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早于5月1日),可统一组织到中职学校学习和参加中考,也可由初中学校分层施教,提前渗透职业技术教育。提前到中职学校学习的,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好“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表”(附件4),并由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备案。各生源学校将汇总名单经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后报区教育局备案,作为学生管理移交的依据。

3.中职学校在汇总名单签章后即表示已接收学生,接收学生后要做好课程衔接、教师协作、资源共享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精干教师授课,让学生以良好的成绩通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三)录取报到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

1.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统一组织录取。各生源学校要把引导推荐毕业生到中职学校就读作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主动配合和协助职业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就读中职学校,督促学生到中职学校及时报到,防止中考后学生外流,千方百计完成送培任务。

2.各中职学校要主动及时与生源学校和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做好迎接新生的准备工作,切实加强管理,选派工作负责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对学生开展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及时对困难家庭的学生给予帮助,确保新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3.各中职学校在10月上旬前完成生源学校送培统计工作,及时沟通反馈信息,衔接落实相关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招生纪律。认真组织学习《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xx〕4号)精神,严禁未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或个人进校宣传招生;严禁招生学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招生;严禁向个人支付生源组织费。所有进入区内初中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的学校,必须持有区教育局批准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手续,否则视为私自买卖生源,从严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落实奖惩制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xx〕4号)精神,对完成目标较好的初中学校予以奖励,所需资金由相应职业学校提供。完成较差的学校在目标考核中降低一个等级。

(三)坚持学生自愿。在引导学生填报自愿过程中,凡未坚持学生自愿,采取强制手段借机“砍尾巴”,造成信访举报或造成学生流失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在质量考核中加大巩固率、参考率考核权重。

招生方案 篇2

近期全国各高校保送生、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指标计划已陆续下发到学校。由于该项工作涉及到考生利益,因此社会关注度高。为使该项工作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并能公开、公平、公正为高校选拔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1.公示合肥一中保送生、自主招生条例;公示高校招生指标。

2.按高校要求严格执行《条例》,规范操作,公示结果。

3.符合条件考生近期内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年级部依据条件随时通知学生选择学校,完成各项志愿填写,如因本人擅自离校而造成遗漏者后果自负。

4.因自主招生时间紧,报考人数多,请涉及的学生关注公示栏,尤其是高校截止日期,逾期后果自负。

5.学校推荐保送生、自主招生与自荐生操作流程如下:

6.小语种推荐生流程:按高校分配指标→学生报名根据高校要求学科成绩排序

确定学生→填表→年级部审核→校长室签字、盖章→年级部统一寄出。

7.学生成绩涉及到个人隐私故此不予以公示,考生可到年级部或班主任处查询。

8.艺术、体育特长生操作办法同自荐生。

合肥一中高三年级部

招生方案 篇3

继20xx年9月推出“新版清华MBA课程”后,清华大学在MBA的招生方式上有新动作。7月5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公布了MBA招生改革方案,与常规的招生顺序刚好相反,清华要求考生先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再笔试。新方案将从招收20xx年秋季入学新生起实行。

■综合素养考察重于单纯分数

清华MBA现行的招生方式是,全国联考后根据考生的分数和表现确定面试资格。改革后的顺序刚好相反,考生先参加面试,面试的表现决定是否需要参加全国联考。通过面试的考生,如果再通过联考国家线,即有资格获得入学资格。清华经管学院院长钱颖一介绍,这次招生改革对于综合素养的考察要重于单纯的分数,以推动MBA全国联考从选拔考试变成资格考试。

新招生方式直接影响到考生的备考流程,备考首先应该从准备申请材料开始,然后是准备面试,最后才是联考。清华MBA项目负责人称,评审和面试做得好、表现好更重要,一旦通过评审和面试,唯一要奋斗的就是考过联考国家线。

■全日制MBA招生方式新旧并行

以往清华MBA的国际项目、在职项目和全日制项目合在一起招生,新的招生方案是3个项目分别招生。国际和在职项目全部实行新的招生方式,即先面试后笔试。

全日制项目的招生方式新旧并行。评审和面试合格的考生,如果通过联考,将直接获得录取资格;在评审和面试阶段淘汰的考生,仍可按原来的招生方式,先参加笔试后参加面试录取。

清华20xx年秋季MBA招生简章将于本周四公布,7月12日至9月底分三批接受申请,在联考报名截止前确定通过评审和面试的考生名单。

■新招生方式与国际接轨

清华经管学院院长钱颖一表示,现行的招生方式,考生是在不知道自己是否适合学校需要的情况下参加考试,因而考生的投入成本高,风险也大;若经过评审和面试,考生得知自己是清华大学所需要的人才之后,再参加考试,不仅可以大大降低备考成本,还会增强考生的考试动力。

钱颖一介绍,国际一流商学院的招生流程,都要先对申请者的资料进行评审和面试。记者了解到,“提前面试”在我国高校的MBA招生中并不常见,去年北航MBA招生试行笔试前面试,成为京城首家MBA提前面试的院校。

招生方案 篇4

一、招生计划

面向市内三区招收2个班,共100人。

二、报名条件

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市内三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学生在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优秀;

(三)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基础性发展目标均为A等;

(四)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均不低于B等级;

(五)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合格;

(六)学业总成绩突出或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

三、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须加盖初中学校公章);

(二)综合素质评定中的相关标志性成果及荣誉。标志性成果及荣誉指在初中阶段取得的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各项实证性材料。主要包括:

1.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在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中取得的成果。成果应包括过程记录、研究报告等。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至少提交一项成果,社会实践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至少提交一项成果;

2.学生会、班级、校报校刊、社团组织等优秀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证明材料;有关学生活动优秀组织者证明材料;学校及以上大型活动优秀主持人证明材料;

3.学生在校获得的各种综合或单项荣誉;

4.其它能突出体现学生优势智能及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及荣誉。

上述标志性成果及荣誉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标志性成果及荣誉按照1至4项的顺序分类组织材料,同时必须在档案袋首页上逐项标明。其中,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在录取时作为参考,不进行等级评定。

四、准考证发放

青岛二中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资格参加综合测试的学生名单,发放准考证。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学生,不能参加综合测试。

五、评定方式

(一)综合素质评定。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通过学生提交材料进行综合素质评定。按照A、B、C三个等级评定。

(二)学科素养测试。

学科素养测试时间: 4月23日(星期六)上午。

地点:青岛二中。

科目、分值及考试时间:数学,满分120分,8:30—10:00;物理,满分100分,10:30—11:30。

(三)面试。

根据学科素养测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1。5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信息搜集处理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按照A、B、C三个等级评定。

面试时间:4月24日(星期日)。

面试地点:青岛二中。

六、录取程序及办法

(一)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依据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择优录取。对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依据其提交的实证材料,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需要到各初中学校,对自主招生学生进行考察。

(三)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公示期结束,确定录取名单。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学校录取。

招生方案 篇5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体艺特色教育的.发展,激励进入我校的体育特招生刻苦训练,积极参加比赛,争取优异成绩,为校争光,根据我校办学的宗旨,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收体育特长生的条件和办法

1、具有广东省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4周岁以下,并获得广东省级田径比赛前8名的运动员;

2、具有佛山市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3周岁以下,并获得佛山市级田径比赛前8名的运动员;

3、具有顺德区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3周岁以下,并获得顺德区级田径比赛前6名的运动员;

4、具有顺德区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3周岁以下,并获得勒流街道级田径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

5、经我校体育科组认定具有发展潜力的体育特长生,报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呈校长批准,并签名确认,才能成为我校招收的体育特长生。

二、奖励办法

1、体育特招生的奖励以学年为单位计算。

2、第一学年按我校电脑派位生的收费标准进行奖励(但需缴交住宿费,每人每学期750元)。

3、第二、三学年按下列办法进行奖励:

(1)体育特招生参加勒流街道级比赛,每项(包括单项和集体项目)每分按100元进行奖励,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200元;

(2)体育特招生参加顺德区级比赛每分按200元进行奖励,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400元。

(3)体育特招生参加佛山市级比赛每分按300元进行奖励,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600元。

(4)体育特招生参加各类田径比赛:破学校纪录按每项300元进行奖励,破勒流街道纪录按每项600元进行奖励;破顺德区纪录按每项900元进行奖励;破佛山市纪录按每项1500元进行奖励;如此类推。

(5)体育特招生代表学校参加勒流街道级比赛奖励300元,代表勒流参加顺德区级比赛奖励600元,代表顺德参加佛山市级比赛奖励900元;如此类推。

(6)体育特招生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或达到顺德区体育局、教育局运动员注册标准,并获得注册资格证,每生每年按8000元进行奖励。

(7)体育特招生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或达到佛山市体育局、教育局运动员注册标准,并获得注册资格证,每生每年按10000元进行奖励。

(8)每位体育特招生每学年参加各类田径比赛获得的奖金总额以当年每名民办学生所缴纳的费用为最高额。每位体育特招生参加比赛获得的奖金折充为在我校的就读费用(不包括日常生活费用),不以现金支付。

(9)体育特招生在第二、三学年的体育训练和参加各类田径比赛中,如不能获得上述奖励金额,则按奖励办法的“第二款”进行奖励,但必须完成第三项“体育特招生的权利和义务”。

三、体育特招生的权利和义务

1、凡被我校录取的体育特招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学生同等的学习待遇。在需要体育训练和比赛时,必须发挥本身的特长和起带头示范作用,推动我校体育特色的发展。

2、进入我校就读的体育特招生,在三年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若有违反校规校纪,视违反程度轻重,按比例补交费用。

3、体育特招生在我校三年学习期间,在学校规定的体育训练时间内,一学期迟到超过3次、早退超过3次或无故缺席超过2次;不完成教师布置的训练任务或达不到训练要求的,视违反程度轻重,按比例补交费用。

4、不按学校规定参加各类田径比赛,则取消体育特招生待遇,补交原来免除的费用。

四、我校**年1月1日后招收的体育特招生均适用本办法。非体育特招生的奖励,不适用本奖励办法。

招生方案 篇6

为了鼓励优秀学生来校就读,促进学校的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学校的办学竞争力,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具有育华特质的人才,特制定伤优秀学生来校就读奖励办法,对来校就读的各类优秀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

优秀学生来校就读奖励办法:

一、高中招生优秀学生奖

(1)中考成绩达到杭州市前500名来校就读的学生,每学期给予7000元人民币的奖学金。(从第二学期开始,如果上学期期末成绩未进入年级前50名者,则取消该学期的奖学金)。

(2) 凡中考成绩在杭州市前四所重点中学录取线以上者,每学期给予六千元(人民币)奖学金。(进入德语班学生不享受此项奖学金)(从第二学期开始,如果上学期期末成绩未进入年级前50名者,则取消该学期的奖学金)。

(3)非杭州考生中考成绩达到所在地市中考成绩前100名的考生来校就读,每学期给予6000元的奖学金,(从第二学期开始,如果上学期期末成绩未进入年级前50名者,则取消该学期的奖学金)。

(4)经学校考核,来校就读的宏志学生在高中三年的学杂费、住宿费、服装费、医疗保险费由学校支付;并每月给予生活补助费300元,对在校优秀宏志生,再酌情给予奖励;每年负担寒暑假各一次的的回乡探亲路费;学生考上重点大学后,绿城集团将继续给予一定资助。

(5)被学校录取的高一新生曾参加由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学科类竞赛获得一等奖者,学校给予每人300元人民币的入学奖励;获省及全国一等奖者,学校给予每人500元的入学奖励。

(6)被学校录取的高一新生曾参加由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县、市级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艺术比赛获得冠军和亚军者,学校给予每人300元的入学奖励;获省及全国冠亚军者,学校给予每人500元的入学奖励。

二、初中招生

(1) 尽最大努力落实学号的

1、小学五六年级获得杭州城区及区以上三好学生、十佳少先队员

2、小学五六年级获得杭州市 “雏鹰争章活动”金奖

3、小学五六年级在杭州市阳光少年评选中入围前50强

4、杭州外国语学校推荐生(推荐范围没有扩大,推荐比例和去年持平)

5、非杭州学籍的外地毕业学生经学校面试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并且参加学校的入学考试成绩排名在学校前20名者。

以上1--4类杭州学生,报名参加绿城育华学校电脑派位,如果没有派中,学校将尽力解决学号;5类外地生也将尽力解决学号。

(2)优秀学生奖奖励

1、参加学校的初一新生入学考试成绩排名在年级前50名者,()学校给予每人200元人民币的入学奖励。

2、被学校录取的初一新生曾参加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者,学校给予每人300元人民币的入学奖励;获省及全国一等奖者,学校给予每人500元的入学奖励。

3、学校录取的初一新生曾参加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艺术比赛中获得冠军和亚军者,学校给予每人300元的入学奖励;获省及全国冠军和亚军者,学校给予每人500元的入学奖励。

三、高考中考奖励:

(1)学生考入北大、清华,奖励人民币20000元;学生考入复旦大学、浙大、人大、上海交大等国内211工程大学,奖励5000元。学生考入其他第一批国家重点大学,奖励20xx元人民币。

(2)学生中考成绩在杭州市排名第一,奖励20000元,排名第二,奖励10000元;排名第三,奖励8000元;排名第四至第十名的学生,奖励5000元。

以上各奖励就高不累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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