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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商户评定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星级商户评定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1

为打造“美丽苏州满意城管”品牌,进一步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提高商户文明意识,树立宣传典型。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苏州市市容环卫责任“星级商户”寻访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一、寻访评选对象

全市沿街商户。

二、寻访评选条件

寻访推选对象应是模范带头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的商户,符合《苏州市市容环卫责任“星级商户”评选标准》。商户周边管理要素丰富,同一道路候选沿街商户不超过3家。

三、流程步骤

1.寻访发动。各县级市(区)广泛组织发动,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寻访、挖掘工作。各地相关负责人深入基层一线,现场查看市容环卫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星级商户”。

2.选送推荐。各县级市(区)汇总前一阶段寻访的“星级商户”,对商户进行认真考察,推荐优秀候选对象。按照“总量控制、兼顾均衡”的原则,确定推荐商户和名额,每个县级市(区)推荐名额为30个。

3.资格初审。市局相关处室根据各地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对报材料敷衍应付、不符合要求的商户,不具备参选资格。材料要求为:每个商户150字的简介,主要描述近年来在落实市容环卫责任方面的典型事迹。内容真实、不夸大、不杜撰;文字通顺精练,事例详实。提交推荐材料的同时,请一并提供推荐对象的3张照片,照片要能够展示商户形象,体现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效果。

4.宣传推介。采用集中加分散的形式,对推荐出来的商户进行展示。即日起至10月底,各地即可根据此次活动的有关要求,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明确专人对接,陆续上报星级商户推荐名单以及相关材料。各地要采取形式多样、鲜活的举措,在本区域范围对推选商户进行展示,营造褒扬先进的良好氛围。

5.评选评定。在前期宣传展示的基础上,拟在11月通过新媒体,组织第二届“星级商户”网上投票活动。在网络投票的基础上,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参与评审,给每位候选商户评分,按综合评定情况,拟定表彰建议名单,报市局党组确定。

6.集中展示。市城管局将举办第二届“最美商户”评选结果公布暨“星级商户惠商亲商”政策服务礼包发布线下活动,邀请星级商户代表现场领取奖牌并发表承诺倡议。具体日期待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寻访评选活动,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有序推进。

(二)严格评选规程。在评选活动中,要严格按照《苏州市市容环卫责任星级商户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通过各类媒体对评选活动进行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商户的知情率和参与率。

(四)材料报送要求。各县级市(区)填报相关推荐表格及照片,于10月26日前报送至市城管局市容处,邮件请附上本次活动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人:XXX

电话:XXX

邮箱:[email protected]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充分挖掘我校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全校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学风、系风、校风,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第三届“校园知行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对象

全体注册的在校生。

二、活动要求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从思想道德、学习学术、自立自强、社会实践、文体才艺等多方面,挖掘身边的典型,树立身边的榜样。努力提高先进典型在广大学生中的认可度,进一步增强“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培养高尚道德、勤奋学习知识、勇于艰苦创业。

三、评选时间安排

整个评选活动包括宣传动员、推选考察、网络投票、评选审定、表彰奖励、典型推介五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5日)

1、各系成立包括系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推选小组,

研究制定本系推荐和初评工作方案。

2、各系进行广泛动员,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积极发现和挖掘本系的先进学生,同时注重激发学生参选、参评的热情,为评选活动打下良好基础。

(二)推选考察(20xx年1月6日-1月15日)

1、推荐方式可分为他荐和自荐。除了各系组织各班级、宿舍推荐以外,学生也可以直接向系推选小组自荐,在校园网自行下载并填写“知行之星推荐(自荐)表”,上交系推选小组。

2、在此基础上,各系向学校推荐若干名“知行之星”候选人。各系推荐名额为:500人以下推选2人,500—1000人推选3人,1000人以上推选4人。候选人名单须在本系张榜公示。

3、各系确定候选人后,负责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制作宣传栏或宣传展板,为参加学校评选做准备。

4、各系将推荐的“知行之星”候选人评选材料,于1月15日以前上交党委宣传部。

(三)网络投票(2月20日-3月31日)

1、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评选工作;

2、制作专题网页,运用微信、微博平台,公布全校“校园知行之星”评选相关信息及候选人主要事迹。

3、各系宣传发动全体学生参与网络评选投票,其结果将作为最终评选审定的重要依据。

(四)评选审定(4月中上旬)

分别组织辅导员和专家小组评审会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包括学生网络评选、辅导员评选和专家小组评选三种形式,其参评权重依次为:20%、30%、50%。根据排名,最终评定出10名“校园知行之星”。

(五)表彰奖励(4月下旬)

学校召开“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最终评选出的“校园知行之星”颁奖。

(六)典型推介(5-6月)

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挖掘“校园知行之星”的先进事迹,撰写系列通讯,编辑印刷成册;同时通过校园网、校报、广播、橱窗、校园新闻网微信和微博平台等途径广泛宣传。举办“校园知行之星”事迹报告会、座谈会,开展向“校园知行之星”学习活动,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心理素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具有明确的人生奋斗目标、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艺体育、学术科技、自强自立、专业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感人事迹。

六、报送材料

每个候选学生报送的具体材料应包括:

(一)xx师范学院“校园知行之星”候选人推(自)荐表一份,电子档文件名“xxx(学生姓名)校园知行之星推荐表”。

(二)候选人事迹材料一份(要求:A4纸打印,1500字左右,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电子档文件名“xxx事迹材料”。

(三)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电子档文件名“xxx荣誉证书”。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1张(电子版为原版JPG格式照片,不小于1MB),电子档文件名“xxx证件照”。

(四)近期生活照一张(电子版为原版JPG格式照片,不小于1MB),电子档文件名“xxx生活照”。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园知行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广大青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各系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善于主动挖掘典型,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激励他们健康成长成才。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系要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真正选出学生信服、经得起公众舆论评价、具有典型意义的好学生。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3

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不断成长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不断探索典型引领的新模式,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xx-20xx年)》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广大青年,汇聚正能量,追逐新梦想,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基本原则

“xx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以“务求实效、广泛参与、多角度设奖、深入挖掘、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全校范围内选树模范典型。从学生学习、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设立奖项,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意志品质。

二、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面向学校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xx校园之星”评选,设立“学习之星、道德之星、体育之星、创业之星、科技之星、文艺之星、劳动之星”等奖项。若有典型人物,“xx校园之星”评选范围可进行外延,各学院可依据特点自行设置奖项,报学校“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批。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xxx学院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无纪律处分;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无未通过课程/环节;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体能测试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及以上。

2、专项条件

(1)学习之星

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的,勤学善思,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学习成绩优异。

五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5及以上;四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0及以上;三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二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二等奖学金;一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三等奖学金。

(审核认定部门:教务处、学生处)

(2)道德之星

1)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青年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2)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3)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个人事迹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介绍,并引起较大反响或获得表彰奖励的。

五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

(3)体育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生运动会或在省内同级别单项赛事中获奖取得名次的;

2)参加单项赛事必须是全国或黑龙江省大学生体协举办或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单项协会主办的赛事。

五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四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三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获得第一名;二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一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

(审核认定部门:体育学院、教务处)

(4)创业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奖项的创业团队负责人;

2)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截至通知发布时间所持股份≥30%);截至通知发布时间,其项目实际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

3)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5人以上(含5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营业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五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的;四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三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二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二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一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

(审核认定部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5)科技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发表期刊学术论文。

五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或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四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三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二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一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审核认定部门:科技处、教务处)

(6)文艺之星

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大学生文化艺术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五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四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三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二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二等奖;一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教务处)

(7)劳动之星

1)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作出积极贡献;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学校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在生产、经营、改革、管理、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

五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学生处)

(三)评选流程

“xx校园之星”共分五个等级,其中五星、四星“xx校园之星”,由学校进行评选;三星、二星、一星“xx校园之星”,由各学院进行评选,奖项就高评选,不可重复获奖。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据《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评选办法进行审核、认定,通过后由“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最后评定,公示五天,广泛接受监督。

(四)表彰办法

表彰分为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奖励“xx校园之星”五星、四星获得者。

2、颁发奖金。参照《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奖励标准,颁发相应奖金。

(五)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10月上旬—11月上旬,要把宣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尤其是易班等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2、推荐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按照“xx校园之星”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推荐候选人。对候选人情况审核后,在指定时间内,报送审核认定部门进行评选。

3、评选阶段。11月中旬—12月上旬,审核认定部门按照《方案》中评选条件,确定人选,报学生处汇总(同一奖项有多个审核认定部门的,由第一位牵头汇总,统一报送),学生处将汇总结果呈“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表彰人选。

4、表彰阶段。12月中旬,经“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后,作出表彰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将评选活动作为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及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好推进评选活动的各项任务。成立“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体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各学院书记、院长。

(二)坚持公正公开。严格选拔程序,坚持推荐标准,以公正公开为原则,切实把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信可学的学生典型人物挖掘出来、推荐上去。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宣传好、执行好、维护好有关评选纪律,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榜样人物事迹,在校园内大力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学生荣誉感、自豪感,充分发挥先优引领作用。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4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全员参与,层层推动的原则;

2、宁缺毋滥,树立典范的榜样作用,激励优秀员工;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周期

每月组织一次评选。

三、评选范围

凡在本公司入职满3个月,或虽未满3个月但有特殊业绩的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四、名额分配

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评选,各部门以段或组每月可评选1段或1组“月度优秀”段或组团队;以部门为中心,每月可评选“本月明星”、“进步奖”员工各1名。

五、评选标准

1、工作态度端正,热情高涨、积极主动、服从调度,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善于沟通,关心他人、团结互助,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3、工作中,技能特长突出,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熟知本岗位规定和知识,不发生工作差错、违纪行为,不发生被同事投诉问题。

4、敬业爱岗,忠诚于公司;认真对待自己的岗位,对自己的岗位职责负责到底,能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善于解决问题,工作创新能力强,学习能力强。

六、评选流程

1、部门推荐。各部门主管,组织本部门的评选工作,对照评选指标,在本部门中产生候选小组或优秀个人,并于当月30日前报部门经理(附推荐材料或推荐理由),如当月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报。

2、候选小组或优秀个人公示。各部门经理对推荐和选取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名单,审核后交由人事部于下月的1-5日向全体员工公示上月“月度明星”候选人名单。公示期间,员工可就候选人是否合适当选“月度明星”向人事部提出质疑,人事部将予以核实,并根据实情作出处理。

3、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人事部最终将当选“月度明星”的照片在部门宣传栏上公示表彰。

七、奖励办法

1、获得“进步奖”称号的员工,当月可获得由公司提供的纪念品给予奖励。

2、获得“优秀员工”称号的员工,当月可获得50元的奖励。

3、获得“本月明星”称号的员工,当月可获得100元的奖励。

4、获得“优秀小组”称号的段或组,当月可获得由公司颁发团队荣誉锦旗一面。

5、“月度明星”的评选结果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公司的年度优秀员工和优秀团队将从“月度明星”评选结果中产生。

八、本方案在试运行阶段,公司将视具体情形,有权作出调整,并逐步完善。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5

一、评选宗旨

为了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学生乐于学习,也乐于帮助他人学习。我班从本月开始将进行勤奋学习之星之星的评选活动。

二、评选对象:

1.1班

三、评选时间:

4月1日到4月30日

四、评选标准

原则上班级之星的评选活动每周1次,班主任需根据条件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执行,班委认真核实。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善于分析,勤于总结,具有良好学习习惯。

3、学习成绩突出,各科学习总评成绩均名列班级前茅,在评选前的最后一次大考(包括期中、期末或平时测验)中,总分必须在全班10名以内。

4、能够主动帮助他人一起提高学习成绩,至少有一名帮扶对象。

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作业,作业书写整洁、美观且正确率高。

6、积极配合班级提升班级的学习氛围。

五、评选办法及表彰:

经过学生自主报名(或由班委提名),在勤奋学习之星评选委员

会进行投票选举表决。评委会人员组成:班主任,科任老师1名代表,班委3名代表,学生2名代表。

将评选结果在班级公布,做好记录,在期末进行表彰。

六、准备材料

1.填写“勤奋学习之星”申报表

2.近期生活照一张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6

一、“学习之星”的定位:

“学习之星”是以学习为终身目标、以“勤学”求“善教”的好教师;是具有崇高师德、充满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教师;是学术知识广博,专业技能熟练,教学水平较高的好教师;是热爱教育、善于合作,个性得到较为充分发展,具有自身特长的好教师。

二、“学习之星”的要求:

(一)学会做人

1、具有正直、坦诚、坚毅、严谨的人生态度,为人堂堂正正、襟怀坦荡、积极乐观。

2、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为人师表,关爱每一位学生。

3、具有积极向上、搏击进取、虚怀若谷、荣辱不惊的心态。

(二)学会做事

1、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实效,努力达到轻负优质的要求。敢于实践,勇于提炼自己的教学经验,具有自己教育教学的理念和见解,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为教育教学服务。

2、具有教育组织、学生管理、活动开展、心理疏导等教育专业能力,育人效果明显。

3、有自己的科研课题,能实实在在地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一学期至少有一篇相关的专题小结(论文)。

(三)学会求知

1、20xx年前学历达到本科毕业,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

2、一学期学习教育教学著作不少于2本,在校以上范围内作一次有质量的学习专题讲座。

3、加强各类知识的学习,注重文理知识的融会贯通,逐步做到一专多能的技能结构。

(四)学会共处

1、善于与他人合作,与同事团结和谐相处,乐于帮助他人,善于学习别人的优点。

2、能处理好个人和集体的利益关系,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三、“学习之星”的评选程序:

1、成立“学习之星”评选小组,负责“学习之星”的审核。

2、向评选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根据自己师德、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小结,并提供有关材料。

3、评选小组根据个人申报、实绩考评、专题答辩、学生座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并张榜公示。

4、“学习之星”享受一年20xx的奖励。(每年一评)

此方案提交教代会讨论,经审议通过后执行。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7

为激励我系学生用好“学习强国”平台的兴趣和学习热情,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升全系文化建设的水平,根据我系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学习之星”的评选活动,具体评比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范围:

已注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且有学习积分的财经商贸系全体学生。

二、评选活动时间及地点

积分截止时间:20xx年xx月xx日12:00

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xx月xx日16:00

报名地点:财经商贸系学生管理办公室

三、评选标准

在“学习强国”平台上,学习积极性高、表现突出、学习积分稳定靠前、且活跃度较高的学生。

四、评选办法

1、按照自愿报名原则,报名时,本人须出具实名积分页面,并留下本人班级、姓名、联系方式等。

2、系部根据报名整体情况,按积分排名,评选出积分前五名同学为“学习之星”,评选出全系积分前三十名的学生,系部将给予表彰,并颁发奖品。

五、评选活动结果

按照最终成绩积分排序,共评出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8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践行立德树人理念,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拟开展“校园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优秀学生典型,引导学生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热爱祖国,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活动安排

各班每月推荐一名“校园之星”候选人。班主任要组织本班师生按要求认真开展评选活动,引导学生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强自立、创新创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争当新时代好少年。

学校每月对各班推荐的“校园之星”进行评审,并进行表彰和宣传。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宣传学习“校园之星”是在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是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的重要载体,各班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意义,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积极组织实施。

2、推举典型。各班认真填写“校园之星推荐表”,按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政教室。评选标准:有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自强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3、大力宣传。利用校园电视台、宣传栏、校园网等阵地对“校园之星”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各班要认真开展向“校园之星”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习典型先进事迹、开展班会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知行合一、从小做起。

4、确保实效。要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考虑学生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做到活动有特色有效果。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9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校园之星”之“学习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学校的评价制度改革,培养孩子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发挥榜样示范、教育作用。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

二、评选要求:

自觉遵守《守则》《规范》,遵守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良,(包括语文、英语数学)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学习习惯好,学习方法佳,能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三、评选实施办法

1、“学习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

2、采取逐步筛选的办法,班级先评比出“班级学习之星”,评比中要充分发挥民主。再经德育处审核同意后,确立为校园之星。

3、每班申报的“学习之星”只能限一名。每年级评2名,特殊情况可放宽。

4、推荐参加评选的学生须填写申报表(要求详细),另附3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及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评选学生要准备8K照片1张,用于橱窗宣传。

评比活动时间安排:

5月12日-6月5日班级评比

6月6日申报材料上交德育处

6月9日-6月13日德育处审核材料

6月16日表彰、颁奖

五、表彰:

举行表彰仪式,并发给荣誉证书。

六、成立评比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10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校育人的根本目标为导向,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进一步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不畏困难、勤奋学习、文明守法、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院团委将在全院范围内长期开展衡水学院大学生“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内容

衡水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面向全校学生,挖掘在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的优秀学生,目的在于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推动思想引领工作的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评选出“自强之星”、“勤学之星”、“文明之星”、“创新之星”、“创业之星”、“公益之星”六个方面的“校园之星”。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三、参选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具有社会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

3、勤奋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5、上一年度评选上“校园之星”的同学不再申报。

四、评选方式

(一)各院系、班级推荐

各班级可采取自评和互评结合的办法,在班级进行投票选举表决,评选出候选人上报院系,经各院系团总支审核筛选后每类报送1-2名候选人,填写“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二)个人自荐

学生可通过自荐方式,在“奔跑吧衡院”微信平台回复“校园之星”字样,下载填写“衡水学院20xx年度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并于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校级评选

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评选各类“校园之星”的最终人选。届时评出的“校园之星”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官网、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并进行表彰,特别优秀的还将通过社会传媒面向社会宣传。

五、材料上报

各院系或个人须在20xx年6月2日前上交所有候选人材料(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

书面材料:

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2、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所有纸质材料按规定提交至校团委206办公室。

电子材料:

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2、个人事迹材料一份;

3、个人电子版生活照一张(分辨率300以上),重命名姓名院系年级专业;电子材料于6月2日之前发送至xxx邮箱,

六、各奖项具体评选条件

1、自强之星

践行中华民族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家庭经济困难,但奋发图强,不畏艰难,对改变自身命运和困难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经济上积极寻求独立,在艰苦的环境下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态度;在大学校园里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补考、重修现象,并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一定的影响力。

2、勤学之星

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求知若渴,勤思好问,知识渊博,成绩优秀,对书籍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是学生中的学习典范。

3、文明之星

关心他人,主动为身边的困难同学、弱势群体等提供无私帮助;爱护公共财物,勇于维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诚信为本,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的信誉;孝敬长辈,尊重师长,关爱同学,同窗和睦,事迹感人。

4、创新之星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主持校级科研课题并结项;在校内外各项科技学术竞赛中取得一定学术成果,参与国家、省级竞赛活动并取得成绩;第二课堂创新创业模块不低于3分。

5、创业之星

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项目已启动,并初具规模者优先;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创业类比赛并获奖。

6、公益之星

衡水市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300小时;积极组织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效果好;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典型性与突出性,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要认真填写,反正面打印一式一份,不能使用铅笔和圆珠笔,审批后入学生档案

2、系别按照(中文系、法政系、外语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音乐系、体育系、美术系、经管系、教育系)格式自行选择填写

3、籍贯按照家庭住址写到县市即可,如河北保定、天津等

4、外语水平未过四级为一般,或CET—4、CET—6、专四、专六等;计算机水平为一级、二级等

5、申报何种“星”项,纸质打印后用签字笔勾选即可,电子版选中□标注为□即可

6、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表格内内容请分条分点一一简介,另需附不少于1500字个人详细事迹材料(题目:黑体三号字;姓名、正文内容:仿宋四号、1.5倍行间距)

7、所有需要签字的部分,纸质版必须签字笔手写,电子版空白即可

8、系团总支和系党总支意见部门,盖章必须该本系带系字单位的公章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11

为了推动禹会区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精细化,提高广大经营户自我管理的整体素质,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发展,根据禹会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现状,依托朝阳路党建“示范带”项目工作,现开展党员“星级经营户”评定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党员“星级经营户”评定活动,要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为民、以民为本的评定理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促进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和谐发展为目的,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引导经营户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树立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新风尚,为市民和游客提供一个舒适、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评选范围

禹会区辖区朝阳路党建“示范带”范围内从事店铺经营并记录在禹会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的党员商户。

三、评选内容

(一)评选标准

党员“星级经营户”评选标准包括:守法经营、日常管理、群众投诉、数字化案件、门前三包等五项重要指标,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结合禹会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进行综合评定。具体标准如下:

守法经营:商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项经营手续证件齐全。

日常管理:积极配合禹会区城市管理局日常管理工作,自身能严格按照市容管理条例和其它规章制度开展经营活动。

群众投诉:商户因自身违规行为被群众举报投诉。

数字化案件:商户因自身违规行为被市数字化监督中心进行信息采集并形成数字化案件。

门前三包:一包不出店占道经营,所有货物摆放在店内;

二包环境卫生,保持门前干净整洁,拖把、桌凳等以及其他各种杂物不摆放在门前;三包车辆停放有序,自有机动车辆不得停放在无划线摆放处,在指定区域停放;上下货车辆即停即走,不得长时间停放;非机动车停放在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机动车位。

(二)评选“星级”

党员星级经营户评选总分100分,分三个档次,评定周期为1年。

首年度全部党员经营户均授予“五星级党员经营户”称号。次年,根据党员“星级经营户”考评标准进行评分,得分90分以上的,评为“党员经营示范户”称号;得分80—89分的,降星为“四星级党员经营户”;得分70—79分的,降星为“三星级党员经营户”,得分70分的以下收回党员“星级经营户”牌匾。

(三)评选程序

根据辖区中队上报的党员经营户名单,由局办公室进行实地考察,形成星级评定书面意见,上报区城市管理局,经区局研究确定党员“星级经营户”名单,为星级经营户颁发牌匾及其证书,在禹会区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公示,以资鼓励,并记录到禹会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

四、相关奖惩

(一)党员“星级经营户”评定周期为1年,在当年度被评为党员“星级经营户”的,根据星级等级给与适当奖励。

(二)获得党员“星级经营户”称号的商户,在经营期限内违法经营,被相关部门处分,撤销店主党员“星级经营户”称号,收回党员“星级经营户”牌匾。

(三)对评比中得分位于末位或分数少于60分的经营户,则在禹会区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中进行黄牌通告,并记录到禹会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

五、评选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了加强党员“星级经营户”评选工作协调和指导,进一步推动禹会区城市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党员“星级经营户”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指导,示范推进。在评选工作中要树立典型,充分发挥星级经营户示范作用;引导各经营户争创“星级经营户”,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三)严格要求,好中选优。各辖区中队要认真搞好党员“星级经营户”的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好中选优,保证评选活动的质量,把真正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作用的文明经营户推荐上来。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12

为了进一步发掘、培养和宣传优秀学生,积极发挥正确价值导向在学生成长中的作用,在校园中树立向榜样学习的良好氛围,鼓励和带动更多的学生共同进步,根据学院《评选“每周一星”活动方案》相关要求,中专部开展本学期“学生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结合中专学生特点,重视对学生情感、意志、行为等培养,及学生内心世界的塑造和自我教育,鼓励学生在争当先进过程中培养自信心和荣誉感,并在中专部树立一批优秀学生榜样,通过他们在学习、生活、行为规范中的模范表率作用,从而激励全体中专生相互学习、健康成长、完善自我,进而推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

二、评选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采取学生自荐与班级推荐相结合方式,推选积极上进、品德优秀、爱校爱班、乐于奉献、热心做好事、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在学生中威信高,堪称榜样的优秀学生。

三、评选办法及步骤

各班根据学生表现情况,召开“学生之星”评选主题班会,推荐人选,填写申报表,班主任签字后上交学生科。学生科将召开班主任参与的评审小组会议集中评选,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励。

四、宣传、学习

1、各班对评选的“学生之星”简介,在班级固定位置张贴宣传,并鼓励人人都争当“学生之星”,号召大家向不同类型的“星”学习,人人争创先进。

2、学生科将评选出的“学生之星”先进事迹,在中专部网站和宣传栏中宣传,号召大家学习,同时作为“每周一星”向学院推荐。

3、“学生之星”学年度评优、评先、推荐入党等优先考虑。

五、“学生之星”类别及评选条件

1、全面发展之星:思想表现良好,品行端正,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自主学习,勤学善思,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纪律、卫生、安全等方面做出贡献;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2、学生干部之星: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强;工作认真负责;能发挥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桥梁作用,且能解决简单的班务活动难题;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3、学习之星:勤奋学习,各门功课优秀;能结对帮助学习有困难同学;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4、进步之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多次受到表扬;在学习、纪律、自我管理等各方面有很大进步。

5、文明之星:遵守《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请假;参加各项活动遵守纪律;学雷锋做好事;勇于举报违反校纪校规等行为。

6、公益之星:积极带头参加学院组织的劳动等各项公益活动;勇于批评有不良行为同学并督促改正;在卫生大检查等活动中,所在班级、寝室未受批评。

7、文艺之星(书法、绘画、舞蹈、写作和竞赛等):在艺术方面有某一特长,且参加学校等院级及以上活动获奖,或相关作品在相应艺术期刊等发表。

8、体育之星:能积极出操不旷操;主动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在学院运动会、体育比赛中得奖者评选优先。

9、创新之星:有创新意识和能力,在“五小”(小发明、小创新、小制作、小论文、小设计)方面有创造发明亮点或成果;在学院及以上组织的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者评选优先。

10、其它。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13

为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理论素质、科学文化素养,持续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用平台的积极性,在全市营造崇尚学习、加强学习的浓厚氛围,决定开展20xx年晋中市“学习强国”学习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24时

二、参与范围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晋中市组织构架内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学员,以晋中手机号码注册并进行实名认证的用户。

三、设置项目

(一)学习标兵100名

(二)年度优秀学员100名

(三)挑战达人20名

(四)模范学习组织10名

(五)优秀管理员10名

(六)优秀审核员10名

(七)优秀供稿员10名

四、项目标准

所有参与人员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无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一)“学习标兵”标准

1.报名资格为总积分≥58000分;

2.根据总积分排名,排名前100名为“学习标兵”;

3.总积分相同的,选择年度积分最高者,两者都相同的,选择先报名者。

(二)年度优秀学员标准

1.报名资格为20xx年学习积分≥8600分;

2.根据年度积分排名,排名前100名为年度优秀学员;

3.年度积分相同,选择总积分最高者,两者都相同的,选择先报名者。

(三)“挑战达人”标准

1.20xx年上半年至少2次全部答完挑战答题题目且未使用复活功能的;

2.根据通关次数排名,排名前20名为“挑战达人”;

3.通关次数相同的,选择总积分最高者;两者都相同的,选择年度积分最高者;再相同,选择先报名者。

(四)模范学习组织标准

1.评选范围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学校和社会组织;

2.单位领导重视,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使用,党员干部日人均积分达到40分以上,党员标记工作全部完成;

3.组织架构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党员干部全覆盖,注册用户达到本单位在职全员的80%及以上,社会群众广泛参与;

4.积极筹建或使用“学习强国”线下空间,开展各类宣传推广应用活动,推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网络;

5.在晋中学习平台发稿10篇以上,或在晋中学习平台上传“学习强国”宣传推广活动、先进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等内容1篇以上,或在省平台发稿5篇以上,或在总平台发稿1篇以上;

6.由各县(区、市)委宣传部、市直各党(工)委进行资格验审并负责推荐,推荐名额1名。

7.根据综合工作实绩进行排名,排名前10名为模范学习组织。

(五)优秀管理员标准

1.组织架构中学员数超过50人的平台管理人员;

2.年度积分≥6500分;

3.党员标记工作完整度100%,本单位注册用户超过在职全员的80%,日活跃度超过30%;

4.对本级通讯组建设作出突出成绩,组织参加推广应用活动且成效明显的;

5.根据工作实绩及年度积分进行排名,排名前10名为优秀管理员。

(六)优秀审核员标准

1.各县(区、市)委宣传部通讯组、市直各党(工)委通讯组中审稿并直接向晋中学习平台供稿的人员;

2.年度积分≥6500分;

3.上半年审核稿件200篇及以上且质量较高、错情较少的人员;

4.依据《“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内容质检简报》的通报率(通报数/省平台签发数),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排名前10名为优秀审核员。若出现同名次影响排名的,选择年度积分高者进行评选。

(七)优秀供稿员标准

1.晋中学习平台供稿链路中的供稿人员;

2.年度积分≥6500分;

3.上半年供稿50篇及以上且质量较高、错情较少的人员;

4.依据《“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内容质检简报》的通报率(通报数/省平台签发数),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排名前10名为优秀供稿员。若出现同名次影响排名的,选择年度积分高者进行评选。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学员可通过“学习强国”强国通扫描对应二维码进群直接报名,并填写相应的《报名表》(电子版)上报至邮箱(二维码、《报名表》见附件)。上报电子版《报名表》命名格式:“报名项目+积分+名字”,例:“学习标兵61000分张三”“年度优秀学员9000分李四”。请学员严格按格式要求报送,否则资格作废。

注意:同一名学员只可申报其中一项评选项目,重报学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需提供资料

学习标兵、年度优秀学员、挑战达人、优秀审核员、优秀供稿员需填写相应的《报名表》并分别提供总积分、年度积分、挑战答题通关记录等印证资料。

优秀管理员需填写相应的《报名表》,并提供总积分、年度积分的印证资料,及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将申报资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扫描件报送。

模范学习组织需报送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将申报资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扫描件报送。

(三)报名时间。个人积分截止时间6月30日24时,以6月30日成绩为准。报名时间截止7月1日16时。

六、资格审查

各评选项目入围人员名单将于7月4日前分别在“学习强国”评选活动群内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群内消息。

为核验入围人员资格,请学习标兵、年度优秀学员、挑战达人、优秀审核员、优秀供稿员入围学员携带纸质版《报名表》及相关印证材料到所属县(区、市)委宣传部,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工信局党委进行资格审核并加盖公章,并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发回邮箱:,截止时间7月5日。

七、活动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好建好用好“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广泛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对照评选标准要求,严格把关资料内容。

此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主办,市委讲师团承办,“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具体实施。评选结果将在“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学习强国’在晋中”栏目进行公布。并对各模范学习组织、涌现出的典型人物进行宣传报道。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14

一、评选范围:

凡入职满六个月以上且已转正的员工

二、评选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评选要求:

1、星级员工评选原则上应以各部门基层员工为主体。

2、星级员工入选应能够获得本部门多数员工的认同。

3、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突出事迹的收集和验证。

四、评选及奖励方式:

1、采取部门民主评议、投票或部门负责人提名。由“评定小组”根据推荐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研究审定。

2、当选的星级员工由公司发文通报表彰,并在橱窗内张贴表彰,直至下月星级员工诞生。

3、一星级员工每人每月可获得奖励100元,二星级员工每人每月可获得奖励200元,三星级员工每人每月可获得奖励300元,办公室负责通报表彰、奖金发放及优秀员工档案的记录工作。

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给予外派学习的机会,并优先考虑晋升。

五、星级员工评选数量:

原则上一星级员工每月每部门不超过3名,二星级员工累计获得两次一星级方可推选,三星级员工累计获得两次二星级方可推选。

六、评选办法:

1、各部门按照评选标准采取民主评选或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将评选结果填写《月度星级员工推荐表》后报办公室。上报材料应突出典型事迹或优秀表现。

2、每月2日前各部门上报星级员工推荐表,3-5日评定小组进行审定,8日前完成表彰通报,月度薪资造册时落实奖励。

3、星级员工评选办公室做好记录存档,作为评选年度优秀员工的依据,本年度连续三次被评为星级员工,原则上可优先考虑当选年度先进员工。

4、星级员工的评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创新和业绩(效益)的原则,凡不达标时,月度星级员工可不予评选。

七、评比标准:

优秀员工评定的基本要素主要从职业品德、专业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考虑,具体标准如下:

1、注重公司文化及制度的学习,自觉遵守《员工行为规范》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尊重上司,服从领导安排及管理,高效、准确地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团结同事,协作能力强,爱岗敬业。

3、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4、工作有激情,忠于职守、勤奋务实,积极主动地完成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力强。

5、在工作中善于总结、勤于计划、沟通到位。

6、在工作中有所创新,创造新的工作方法、工作思路等。

7、维护公司形象,爱护公司财物,保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秘密。

8、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9、对公司领导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质量或管理水平作出了贡献。

10、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当月星级员工:

(1)当月请事假累计超过1天或迟到、早退2次(含)以上的。

(2)当月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过经济处罚或书面通报的。

(3)当月发生一起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15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使我校教育切实做到面向全体,面向发展,树立学生正确的发展观,为了学生一切得发展,使学生人人成为校园之星,将来成为一位合格公民奠定良好的基础,特制定“校园之星”评比条例。

二、校园之星评选目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学校对学生的评价方式大多用考试分数来衡量学生的优劣,重智育而轻其它各育,导致一大批学生高分低能,发展不平衡。学校评选“三好学生”的目光主要集中在少数尖子生身上,虽然鼓励了少数学生,但由于名额指标的限制,对绝大多数学生来说,经受的却往往是失败的打击,从而压抑了学生的个性,使他们产生心理压力,失去自信,影响健康成长。为此我校拟定了《校园之星》的评选方案,在整体素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培养各具特色的个性特长。使每位学生都能感到不论自己在哪方面有点优点,只要努力,总有展示和获奖的机会,总会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赞赏和鼓励,不断增加孩子们体验成功的机会,有利于帮助学生尤其是一些学习上落后的学生得到发展,认识自我,树立自信。从而达到我校对学生的评价。

三、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分别设立全面发展之星、学生干部之星、勤奋学习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文明礼貌之星、卫生劳动之星、纪律之星、校园孝星、体育明星、艺术(绘画、手工制作、歌唱)之星等十项。

四、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能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体育成绩达标,在此基础上,具有突出的.某一方面,方能参加评选。

(一)全面发展之星

1、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能在班级中起带头示范作用。

2、学习成绩在全年级名列前茅。

(二)学生干部之星

1、担任班委会、少先队干部,有高度责任感。

2、能认真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独立工作能力强,处处为班级纪律、卫生等着想,集体荣誉感强。

(三)勤奋学习之星

1、学习目标明确、独立思考能力强,能很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科成绩在年级中均为优秀。

2、在学科竞赛中成绩显著,获学校及以上的奖励。

(四)学习进步之星

1、学习态度端正,能够刻苦学习。

2、入学以来,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程度提高。

(五)文明礼貌之星

1、严格遵守《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小学生守则》的相关要求。

2、认真学习并弘扬雷锋精神,坚持做助人为乐的好事,积极主动为班级、为学校做好事。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卫生劳动之星

1、讲究个人、集体卫生,手脸干净,衣着整洁。认真值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且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在家能帮助父母做简单的家务活。

(七)纪律之星

1、能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

2、能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骂人,不打架,不搬弄是非。

3、诚实勇敢,勇于举报学生之间的不良行为,且能主动劝诫。

(八)校园孝星

1、在家孝敬父母、尊敬长辈,主动帮父母做事。

2、在校尊敬老师,见了老师主动问好打招呼。

3、在校爱护小同学,不欺凌弱小,能主动帮助小同学解决实际困难。

(九)艺术之星

1、对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

2、在学校及镇级以上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机关处室组织的书画摄影比赛中获得奖励的。

3、具备文艺表演才能,在歌唱、舞蹈、小品、器乐演奏方面具有显著的成绩。

4、在网络绘画竞赛中获奖的。

(十)体育之星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积极认真地上好每一节体育课。

2、能在学校大型文体活动中积极参加各项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3、能带领并号召全班进行体质训练的,如组织班级打篮球、踢足球等锻炼活动的都可入选。

五、评选办法

1、采取层层筛选的办法,先由班级推荐或学生个人申请,经少先队部、教导处、政教处审核后,确立为校园之星候选人,再报请校务会讨论决定。

2、“校园之星”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班级各星评选2名左右。其中全面发展之星、学生干部之星、勤奋学习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文明守纪之星在期中考试结束后评选;其他各星在平时和有关相关活动结束后评选。每年的六一儿童节将集中表彰。

六、表彰

1、学校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办展板介绍其主要事迹;

2、向上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其他表彰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校园之星”。

七、达到结果与目的

通过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学校的评价制度改革,培养孩子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发挥榜样示范、教育作用。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勇于争先的进取的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