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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文明户评定方案(通用11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星级文明户评定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星级文明户评定方案(通用11篇)

星级文明户评定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挖掘先进,选树草根模范,引领文明风尚,提升乡风文明。经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20xx年度“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在广大村民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二、创建标准

根据要求,“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如下:

1、道徳星: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尊重民族习俗,倡导文明新风;邻里团结,和睦相处。

2、法纪星: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无乱占耕地,无违章建筑,无赌博、斗殴等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不参加邪教活动,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3、计生星: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不违规违纪生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计生工作,帮助亲友和邻居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4、致富星: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树立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好思想,辛勤劳动,不奢修浪费。

5、诚信星: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不拖欠贷款借款;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新风星:弘扬新风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积极接受健康教育,讲究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7、公益星:主动履行公民应尽义务,自觉参与村民大会文明创建评选等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学雷锋、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助人,奉献爱心。

8、科教星:尊师重教,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采用农业科技适用技术,实行科学种植、规范化管理,自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

9、文体星: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类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做到文明上网,能够通过图书馆、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10、生态星: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房前屋后洁化、录化、美化,营造良好人居环境;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庭院经济,创造条件使用绿色低碳能源。

三、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组织实施,镇党委、政府考核表彰,每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动员发动。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广泛宣传,发动农户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自愿申报。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所在村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按标准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意见。

4、公示推荐。村将群众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向镇党委、政府提出申报。

5、审定授牌。镇党委、政府对推荐农户进行审定考核,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并授牌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各村要认真整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资料,并纳入文明创建档案管理。

四、工作措施

1、奖励措施。“十星级文明户”将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且有资格申请评选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县文明委命名表彰,连续两次被评为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农户,可申请评选温州市“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市文明委命名表彰。

2、考核措施。镇党委、政府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作为村文明考核评选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村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3、监督措施。各村要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检查指导,采取听、查、看、问和走访群众的方法,对创评活动进行督导,确保创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4、管理措施。各村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机制,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强的,进行大力宣传;对创建严重滑坡的,视情况予以撇销荣誉。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因此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把握“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2、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村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作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家庭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4、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创建活动要从实际出发,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讲求实效。在评星中不搞平均主义和名额分配,严格把关,评出高质量的星级文明户。

5、要做好创建活动各种材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在创建活动中典型,并加以宣扬。

星级文明户评定方案 篇2

为全面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质量,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将创建工作延伸到农户家庭,实施科学创评,推进农村创建手段创新和引领能力提升,助力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按照省通知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将在全市深化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着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以星级文明户创建为抓手,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解决农村突出问题为重点,创新基层创建理念和手段,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有力有序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从“评选制”向“认领制”转变,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二、工作目标

从20xx年起,利用2年时间,在全市推行星级文明户“认领制”。通过认领星级文明户,进一步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推进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陈规陋习,提升农民群众文明素养,培育乡村文明风尚。

20xx年:县级以上的文明村镇率先实施,鼓励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先行开展。

20xx年: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推开。

三、方法步骤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由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按照县(市、区)、乡(镇)的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实施中要做到“五到户三上墙”(即:宣传发动、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五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星级标牌“三上墙”)。基本方法步骤:

1.成立组织。乡(镇)、村都要成立“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宣委和文化站的负责同志参与,主要职责是推进全乡镇创建工作,为各村提供支持和服务,督促指导各村开展工作。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由村党组织书记任组长,村两委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参与,主要职责是负责“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

2.制定标准。各村镇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十星级文明户”具体名称、内容和标准,及认领活动开展步骤及奖惩措施,经党员、村民代表广泛讨论后张榜公布。星级文明户内容标准可参考《星级文明户参考内容和标准》(附件)落实或拓展内容,力求突出引领性和刚性约束。每年可根据达标情况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内容标准进行修定,不断提升创建标准。

3.宣传动员。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动员部署“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向农户发放和张贴认领活动宣传页、明白卡和创建标准,利用村头大喇叭、文化广场电子大屏、村微信群和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氛围,引导农户积极参与认领。

4.认领承诺。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依据《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设计制作《星级文明户创建自评表》和《星级文明户创建承诺书》,组织农户认领、登记、签订承诺书,并指导帮助农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努力提升、实现星级达标要求。农户自评达标后填写《自评表》,向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

5.验收挂牌。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提出申请的农户集中组织验收,根据农户提交的《自评表》逐星逐项审定,对达标的农户现场确认,对未达标的提出努力方向和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农户申请下季度再次验收,验收合格后确定星级等次。每季度验收获得1—8星的,村张榜公示,如有异议进行复审,无异议的由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星级文明户”挂牌。村拟评定为9—10星的,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到村实地复核验收,并报县区文明办备案,由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在村张榜公布、组织挂牌。集中挂牌可举办有仪式感的挂牌仪式,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6.常态长效。各县区、乡镇、村要加大对星级文明户的动态管理,采取有效的指导监督手段,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质量不断提升。一是各县区、乡镇制定动态管理办法,适情科学施策,管用易操作。二是实行党员、村组干部家庭要带头认领,为群众做好表率。三是实行党员和村组干部分片包户,对分包户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帮助提升。三是建立档案跟踪管理,定期记录每户的平时表现和群众反映,作为年度复查定星的依据。四是市、县区文明办制定奖励保障办法,做好指导和典型经验推广;乡镇、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会同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等做好日常督导、引导,开展群众评议,逐户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村民委员会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讲评会或动员会,引导农户认清形势任务,补齐短板弱项,指导帮助按时完成认领承诺。

7.兑现奖惩。各乡镇、村每年要对星级文明户实施一次全面复查,依据复查情况给予增星或减星,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减星或取消星级文明户资格。对取消资格的实行摘牌处理,并张榜公布,不再享受星级文明户待遇;对保星争星成功的张榜公布予以表彰。积极探索“星级文明户”积分管理机制,将文明积分与村集体收益分配、各项优待、惠农惠民政策、“爱心超市”和“道德银行”兑奖等捆绑融合,加大奖惩权重,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不断提升素养。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积极出台奖励和资金支持办法,推动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促进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带动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情况将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测评及全市“五强”村评选。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高度,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研究。各县区文明委要将其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安排部署;各级文明办要做好活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导指导;各乡镇、村要组织成立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按照节点,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2.广泛宣传,组织群众参与。各乡镇、村要充分利用村头大喇叭、文化广场电子大屏、村微信群和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使认领创建活动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和奖励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群众创建热情和参与的积极性。各新闻媒体和县级融媒体要积极宣传报道活动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鲜活经验和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群众认“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党员带头,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村组干部的家庭要带头认领、做好表率,主动承担创建分包到户任务,配合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开展“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解决村镇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将创建活动和提升文明素养统筹好融合好,真正地改变陈规陋习,养成良好习惯,提振村民精神面貌。

4.示范推动,深化拓展认领创建。坚持示范带动、逐步推进、全面推广。各县区要确定“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示范乡镇、示范村,要优先在省级以上文明村镇中示范开展,鼓励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先行开展。以示范村镇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认领活动深化拓展。浚县、淇县至少选择3个示范乡镇30个示范村,淇滨区至少选择2个示范乡镇20个示范村,其他城区至少选择1个示范乡镇10个示范村,年底前实现全市县区级以上文明村镇全面推广。

5.因地制宜,注重创新务求实效。各县区在推进认领创建活动中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要深入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实际,注重活动针对性、有效性、引领性和可操作性,精心制定“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不搞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防止“只挂牌,不认评”等走过场做法,力戒形式主义,确保群众乐于参与、群众思想道德水平得到提升的目的。

星级文明户评定方案 篇3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创建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三、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四、试点对象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五、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六、创建步骤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 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七、工作措施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星级文明户评定方案 篇4

为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切实改善村居环境、提升村民素质,按照区文明办《市区开展农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乡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繁荣农村经济,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巩固和提升我区省级文明区建设水平,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谱写新时代“美丽、幸福家园”新篇章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目标

通过在农村家庭中开展生态文明星、致富文明星、诚信文明星、文化文明星、孝老文明星等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在生态、致富、诚信、文化、孝老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的星级文明户,引导我乡农民群众自觉适应新时代、树立文明新风尚,切实提升农民文明素质,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三、评选程序

1.动员发动。以村为单位,由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群众动员大会,印发“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村两委”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各村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村两委”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

5.公示授牌。“村两委”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正式确认。“村两委”组织召开群众大会举行授牌仪式。星级牌由区文明办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大门旁,便于群众比学。

6.资料存档。“村两委”建立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归档立卷,并将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党委和区文明办备案。

四、评选标准

评选星级文明户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及公民道德规范,居住环境卫生整洁,家庭成员有较好的卫生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村民群众一致公认。每个农户可依据自家实际,在同一届评选中参评多个星级。

1.“生态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公益、爱护公物、主动参加村屯环境整治,无焚烧秸杆等污染环境行为,自觉收集家中垃圾,无乱扔乱倒现象,做好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无损坏生态环境行为。

2.“致富文明星”创建标准:主动发展经济,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带头参加助学、济困、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带领周围群众共同致富,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全村中等以上水平。

3.“诚信文明星”创建标准: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遵守诺言、诚实守信、以诚待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及无银行违约借贷的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文化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组织、积极参与带领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在文化活动上有一技之长,为方便群众提供活动场所或娱乐设施,文化服务群众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5.“孝老文明星”创建标准:模范践行家庭美德,长期悉心照料老人,使他们安享晚年,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及邪教活动等丑恶现象的;家庭有不赡养老人、存在家庭暴力现象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在信贷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有力抓手,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指标。村两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要把评选星级文明户工作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乡党委、乡政府担负起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等职责,推动全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扎实开展。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借助乡村广告栏、宣传橱窗、大喇叭等宣传阵地,加大对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等的宣传报道,形成以星为荣,营造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各村要依据区文明办、乡党委、乡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村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切实可行的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计划。在组织开展活动中,要科学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领导一拍脑门就定星的情况发生,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星级文明户评定方案 篇5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家庭和美、崇德向善,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提升全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根据市文明委要求,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广大村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更新管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行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评选标准

爱国爱党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村各种会议、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兴业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环境卫生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焚烧秸秆和垃圾。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乱写乱画。积极参加农村改厕活动,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

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参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

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送子女入学。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乡邻友善和谐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丧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信鬼神,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有病就医不信邪教,殡葬、祭祀讲究科学文明,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三、评选原则

1、乡级主导,村级主抓,农民主体,社会参与。

2、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3、半年初评,年底复评,能上能下,动态管理。

4、虚实结合,虚功实做,激活细胞,常创常新。

四、评选程序

1、农户自评。各村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逐户上门发送自评表,指导农户填写自评表,并负责收回所发表格。

2、群众互评。组织群众召开评星大会,每户派1名代表参加会议,逐户评星,集中评议。

3、审星定级。村民小组互评情况汇总后,由村两委会综合乡派出所、计生办、工商所、综治维稳办等相关方面意见,逐户认定审查,并认真填写评星表。

4、张榜公示。村两委会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对“十星级文明户”评审意见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张榜采取分组公示和村(居)委会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用广播公示等形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家喻户晓。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村两委会要及时复查复议。

5、授牌表彰。村两委会根据各参评户的实际情况,通报“评星”结果,对“十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把“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评选工作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制定评选活动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指导联系村组、社区每年开展一次创建评选活动,推动全乡“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等阵地,广泛宣传创建评选标准、原则、程序,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3、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群众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星级文明户评定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标

以培育文明乡风为目标,以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为重点,以“十星”文明户创建评选为抓手,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为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培育文明新风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评选标准

(一)文明新风示范村标准

文明新风示范村的基本标准为“十有十无五落实”。具体内容为:

“十有”即有创建工作机构和计划、有文体活动广场及系列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有文艺骨干队伍、有农家书屋、有“图说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牌(栏、墙)、有道德理事会、有村规民约、有保洁队伍及垃圾收集处理制度、有“三榜”(好人榜、善行义举榜、乡贤榜)、有“三关爱”(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队及服务活动。

“十无”即无乱搭乱建、无柴草乱放、无粪土乱堆、无垃圾乱倒、无污水乱泼、无畜禽乱跑、无秸秆乱烧、无赌博吸毒、无封建迷信、无大操大办。

“五落实”即清洁乡村、人情风治理、散坟整治、“十星”文明户创建评选措施落实,“孝心养老”和“扶贫公益众筹”行动等孝德教育措施落实。

(二)“十星”文明户标准

爱党爱国星:爱党爱国爱家乡,拥护村“两委”的集体决定,有感恩之心;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坚决抵制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增强国防观念,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积极参与民主选举和村民会议等各种集体活动。

勤劳致富星:勤俭持家,勤奋劳动;创办家庭农场或参与

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有一个以上收入较高且比较稳定的致富项目;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家庭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年本村(社区)平均水平;积极帮助邻里共同致富。

诚实守信星: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借他人财物及时归还。

团结友善星:家庭团结,夫妻、婆媳、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家庭成员口碑较好;为人宽容随和,不斤斤计较,不打击报复;不拨弄是非,不寻衅滋事,处事通情达理;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清洁乡村等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好媳妇”“好婆婆”等身边好人评选活动。

爱亲敬贤星:尊老爱幼,晚辈孝老爱老,长者爱小护小,老人衣食无忧,病有所医,老有所乐,为儿童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尊重并学习本村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乡贤。

遵规守法星: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主动履行公民义务,不违规违法,不参加邪教活动;不侵占国家或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财物;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不非正常上访;不封建迷信,不涉黄赌毒;敢于伸张正义,家庭成员无刑事犯罪、违法经营等问题。

生态卫生星:积极改厨、改厕、改圈、改水;爱林造林护林,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不露天焚烧秸秆,文明祭祀;不滥垦滥砍乱伐,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动物。搞好庭院环境卫生,物品堆(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无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兽乱跑现象;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和儿童疫苗接种,配合各种传染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

计划生育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优生优育,不近亲结婚,不重男轻女,不非法鉴别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

科教文体星:讲究科学,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有稳定的增产增收项目;保证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参与各类助教、助学活动;积极参加文体娱乐活动和读书学习活动。

移风易俗星:婚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不奢华攀比;厚养薄葬,丧事简办;不办升学、入伍、生日、乔迁等宴会。

三、评选程序

(一)文明新风示范村创评

1、宣传发动(5月下旬—6月上旬)。由镇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各村参与创建。

2、对标创建(6月中旬—7月下旬)。各村按照文明新风示范村标准开展创建工作。

3、申报考评(8月上旬——9月下旬)。各村自评申报,由镇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专班考评、部门审查、党委审核。

4、命名授牌(10月下旬)。县文明委命名20个文明新风示范村。

5、资料收集(11月中旬)。各文明新风示范村将创建的方案、总结、会议记录、经验材料、图片、视频等资料上交镇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归档备查。

(二)“十星”文明户创评

由村(社区)支部、村(社区)委会具体负责实施,村民小组组织农户进行评议,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1、宣传动员(5月下旬—6月上旬)。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召开“两委”班子会、党员及村民代表会、屋场院子会,通过广播、专栏、短信、微信、标语等形式,加大创建宣传,确保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户户参与。

2、创评申报(6月中旬—7月下旬)。村民对照“十星”创建标准积极参与创建,以户为单位开展自评,然后向所在村(社区)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8月)。按照“分片包组”的办法,认真组织群众以自然院落和小组为单位逐户评议,先由户代表陈述申报理由,然后对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评议,做好评议记录。

4、星级审定(9月)。村民小组对照标准逐户审定,村道德理事会对各组评议情况进行初审,再由村(社区)“两委”班子审核,将“十星”文明户和示范户名单分组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异议的要认真进行复评,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镇党委审核。镇党委按比例择优推荐“十星”文明示范户。

5、命名授牌(10月下旬)。全县共命名“十星”文明户5000户,“十星”文明示范户200户。全镇共命名“十星”文明户573户,“十星”文明示范户23户。

6、资料存档(11月中旬)。各村(社区)建好评星台账,收集整理创评方案、宣传资料、评议记录、公示、总结等资料上交镇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痕迹清晰、过程完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村(社区)书记要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一名“两委”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由县直单位“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积极协助帮扶村抓好“十星”文明户创评选建活动。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村(社区)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农户积极创评。扎实抓好制定方案、宣传、评议、审定、公示、授牌等环节,严格执行否决条件,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群众知晓率达到100%,户参创率达90%。

(三)整合资源,激励先进。镇党委、政府制定激励措施,让“十星”文明户在入党入团、干部选拔、参军入伍、公岗招聘、社会保障、小额贷款、产业扶贫等方面优先得到实惠。县人社局在创业技能培训和小额担保贴息对“十星”文明示范户优先安排。县农商行为“十星”文明示范户办理信用等级证,“十星”文明户凭信用等级证可获得5万元授信额度并给予利息优惠。县卫计局统一制定方案,由各乡镇卫生院对“十星”文明示范户家庭成员免费体检一次。县教育局对“十星”文明示范户子女在县内读高(职)中的每生奖励500元,在县内高中就读考取大学本科的每生奖励1000元。县文明委对文明新风示范村各奖励5000元,对“十星”文明示范户走访慰问。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充分利用文化墙、宣传橱窗、广播、四务通、微信平台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十星”文明户创评的意义、内容、标准、程序。

(五)齐抓共管,强化督办。镇创评工作专班将对各村(社区)开展“十星”文明户评选工作情况进行督办检查。文明新风示范村和“十星”文明户创建和评选工作将纳入文明村、文明社区考评确认的主要内容。

星级文明户评定方案 篇7

一、总体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目标,在全村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以个人面貌、家庭面貌、社会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村容村貌的大改变、大提升,凝心聚力共建平安和谐、美丽宜居、文明有序秀美后席。

二、评选范围

全村范围内的家庭户。

三、评选名额

(一)评选“文明家庭”10户;

(二)根据申报等情况评选“星级文明户”若干名。

四、评选类型及标准

(一)“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中崇德尚礼、知行合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感情深厚、亲情深厚。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诚实劳动、合法经营。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环保意识强,不乱扔乱丢垃圾,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生活量入为出,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社会公益活动。

(二)“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星级文明户分为10种类型:

1、爱国爱乡星。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共同理想教育,履行公民基本道德义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顾全大局,服从整体,积极投身村居各项事业建设。

2、遵纪守法星。自觉学习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时刻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村规民约规范自己的行为,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爱护集体财产和公益设施,不做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事,家庭成员中无刑事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无黄、赌、毒现象。

3、诚实守信星。自觉履行社会义务,有较强的社会公德意识。以诚待人,说话公道,办事公正。诚信经营,按章纳税,无欺诈、违约和毁约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家庭成员无拖欠贷款及他人财物等不良信用记录。

4、文化教育星。尊师重教,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重视子女教育。鼓励带动其他村民参与群众性文化活动,家庭成员掌握一定的文艺特长。家庭文化氛围浓厚,积极培养健康向上志趣。

5、移风易俗星。相信科学,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封建宗族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6、孝老爱亲星。践行家庭美德,孝敬长辈,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重视家庭美德建设,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建立平等、友爱、和谐的家庭关系氛围和邻里关系。

7、环境卫生星。热爱家园,美化环境,能积极主动为全村居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出贡献。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有良好的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无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随地吐痰等不良现象;家禽、家畜实行圈养。能保持住宅周围道路的整洁,争当主人翁,做清洁家园、美丽乡村的宣传者和监督者。

8、勤劳致富星。勤俭节约,遵纪守法,文明从业,具有较高思想觉悟,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先富带动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有致富项目,在本村居范围内有一定规模的经济实体,在带头示范、带动推广农业新品种、新科技、新模式,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管理经营创新等方面具有贡献。

9、志愿服务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如修路、植树绿化、兴办教育、环境整治、扶贫建设、慈善捐助等。爱好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积极参与村居经济、文化、社会综治等各方面工作。

10、生态环保星。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生态环境,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无污染公共环境行为。积极参与改水、改厕、改圈等工作。积极参与公众聚集场所环境整治、公用设施整治、村庄绿化活动,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三)一票否决条款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参评: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6、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7、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8、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五、实施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按照发布公告、自主申报、资格审核、集中公示、确认颁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9月8日至9月13日)。在村广场、道路等显著位置及“秀美后席”微信公众号集中发布活动方案,动员全村群众积极参与。

(二)自主申报(9月14至9月27日)。对照评选标准在逐项整改完善的基础上,以户为单位向村委提出申请,分别填报《后席村文明家庭申请表》《后席村星级文明户申请表》。

(三)资格审核(9月28日至10月3日)。由驻村第一书记和村两委成员按照评选条件,在对各申报家庭资格进行审核把关的基础上,认真对各申报家庭的环境卫生、遵纪守法、个人品德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实地考察和调查核实,最终择优评选出“文明家庭”10户、“星级文明户”若干。

(四)集中公示(10月4日至10月10日)。将村两委择优评选出的“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在村广场公示栏公示7天,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五)确认颁牌表彰。结合资格审核和公示情况,驻村第一书记和两委干部集中研究商议后提出后席村“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名单,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获评户门口安装“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荣誉牌。对于特别优秀者将会向上级相关单位和新闻媒体推介宣传其先进事迹。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村两委及各村小组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多举措扩大活动知晓度、参与度,确保把事迹最突出、最生动、最感人的家庭发掘推荐出来。

(二)面向基层,依靠群众。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立足各村小组,使评出的“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获得群众认可、站的住脚。

(三)大力宣传,浓厚氛围。深入宣传“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的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和学习宣传“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的浓厚氛围。在全村展示宣传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星级文明户评定方案 篇8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文明素养提升工程,努力建设区域中心城市高品质核心区,根据区文明办号文件要求,在全乡继续开展“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加强家庭美德建设,着力提升我乡乡风文明,为建设公路沿线经济产业带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乡“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乡“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情,以家庭的文明、和谐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着力培养“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奋进思变、淳朴向善、理性包容”的优良民风。

四、评选标准

遵守法规守法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行为。

团结邻里和睦星:邻里和谐,友爱互助,崇尚“远亲不如近邻”,每年拜访邻居不少2次。

讲究公德文明星:爱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言行文明,待人和气,以做文明、有礼人为荣。

实干兴家勤劳星:不好逸恶劳,不畏惧艰辛,勇于奋斗,自立自强,凭勤劳实干立足社会。

践行传统美德星:热爱祖国、热爱,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夫妻恩爱、晚辈孝顺,家庭成员对家庭、社会、他人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以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按照家庭认星、小组评星、村(社区)委员会定性、乡党委审核程序进行,评选时间及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11月5日-11月15日,10天)。由乡党委组织村(社区)召开动员会,印发评选标准,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引导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评选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家庭认星(11月15日-11月20日,5天)。以家庭为基础,以每个家庭对照“五星级文明家庭”标准自我评定,申报星级数并提出理由。

(三)小组评星(11月20日-12月1日,10天)。各村(社区)组织村(居)民小组群众、村(社区)书记、主任根据申报家庭的实际情况,结合评选标准采取投票或评议等方式开展评星活动。

(四)村(社区)委员会定星(12月1日-12月5日,5天)。村(社区)委员会根据小组及单位评选的星级数,结合申报家庭情况确定星级数,并张榜公布定星结果。

(五)乡党委审核(12月5日-12月15日,10天)。乡党委对各村(社区)上报的评星情况进行审核,并张榜公示星级数审核结果。

星级文明户评定方案 篇9

一、评选对象

各村常住户

二、评选标准

(一)家庭成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日常生活中学法守法,维护执行村规民约,大力支持参与镇村各项工作,无越级上访、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2.敬业奉献。家庭成员努力学习农业知识、种植养殖技术,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大力发展绿色农业、高效农业和庭院经济,不荒废土地,在依靠勤劳脱贫致富的同时,积极主动带动身边人共同致富。

3.诚实守信。家庭成员忠厚老实,真诚待人,实心做事,从不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弄虚作假,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坚持做到欠账必还,在村内和社会上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4.睦邻友善。家庭成员关系和睦,长幼和谐,有良好的家风家训,长期照顾生病的老人和其他亲属。邻里之间关系融洽,遇事谦让,特别是在邻里之间有困难时,能及时伸出援手提供帮助。

5.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热心支持村务发展,积极协助镇村推进移风易俗、环卫一体化、旱厕改造、拆除违建等活动,力所能及地参加村两委组织的义务劳动、扶贫济困等学雷锋做好事活动。

(二)家庭成员或家庭具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

1.有违法建筑未拆除的;

2.遇事没有及时跟村委反映,不经村委越级上访的;

3.不配合村环卫一体化工作,家禽家畜未指定地点圈养,乱置建筑垃圾,蔬菜垃圾,未及时清理反光膜、农药瓶,大棚膜、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的;

4.受到司法机关刑事或行政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重要节点秋冬季祭祀携带火种,扫墓时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的;

6.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摆摊设点,妨碍交通的;

7.搞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组织,搞宗派活动,家族主义的;

8.不节约用水,以任何形式用自来水浇地、浇园或随意浪费水等行为的;

9.列入失信名单或有欠钱不还经济纠纷的;

10.口碑较差,不赡养孝敬父母,不爱护教育子女的;

11.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为的,有打架斗殴行为的;

12.在微信群、微博等网络上传播不良言论或者有造谣行为的;

13.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

14.有其他不宜评为文明家庭行为的。

三、评选工作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初审上报、评选审核、评选公示、表彰总结六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村负责通过村务广播、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评先评优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时间:3月25日—4月1日。

(二)组织实施阶段。根据“文明家庭户”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和互相推荐方式,按照全镇常住户数和片大小划分数量进行参选报名。(注:村干部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每村三到五户)。时间:4月2日—4月10日。

(三)初审上报阶段。村支部书记负总责,通过召开村“两委”会等方式,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对本村报名和推荐名单进行初步审核,择优确定初审名单上报。时间:4月11日—4月20日。

(四)评选审核阶段。由各管区牵头,管区参与,对村干部初筛后名单进行二次审查,按照评先评优原则,确保最终名单按照终评数量的1:1.5比例参评,全镇确定500户。时间:4月21日—4月30日。

(五)评选公示阶段。召开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采取从终审提名中填票勾选方式进行,现场公开唱票计票,在无一票否决情况下按照得票数排名,镇党委全程把关,经审核通过后在村公开栏进行为期3天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时间:5月1日—5月10日。

(六)表彰总结阶段。公示期结束,文明家庭户名单经镇党委批准后,将统一进行授牌表彰,并抽取5户“文明家庭户”进行宣传展播,借以生动活泼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时间:5月11日—5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选文明家庭户工作是党委关心群众、呵护群众、造福群众,压实村干部干事谋事、为民解惑,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模式,开展村民自治的重要载体,是推动镇域民生工作稳中落实的重要抓手,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全面发动,精心组织配合。

(二)严格标准。各管区干部同村干部要严格评选标准,规范评选工作流程,按照“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强化导向”的原则认真审核、推荐上报工作,保障群众意愿真实传达,坚决杜绝不符合评选标准的家庭户被评选出来,防止引发不稳定因素和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各村要以评选文明家庭户为契机,加大宣传,深入挖掘、传播广大党员群众身边的典型文明事迹,积极培育和选树文明家庭户典型,保证报道宣传原汁原味,宣传内容朴实感人。

(四)深化考核。镇党委将根据各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一考核,考核结果直接纳入各村年度考核,镇纪委将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村级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星级文明户评定方案 篇10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组委会电话:0713-332XXXX,电子邮箱。

星级文明户评定方案 篇11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改善农村牧区环境卫生、村容村貌,努力提高农牧民文明素质和提升农村牧区文明程度。结合我镇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际,决定在全镇继续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文明村镇创建“10+5+2”项目建设为抓手,在全镇范围内,以农牧户为基本单位,推选一批群众口碑好、认可度高的“十星级文明户”,以点带面,大力宣传孝老爱亲、诚实守信、勤劳致富、邻里互助、讲究卫生的新农村典型家庭代表,激发广大农牧民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道德力量,为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评选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加强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广大农牧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开展好此项活动,有利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进程和提高广大农牧民的综合素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为: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伟大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热爱美丽的家乡。

2、遵纪守法星:遵守村规民约和社会公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爱护集体财产和公共设施,家庭成员中无刑事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无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行为。

3、勤俭持家星:合理安排生产生活支出消费,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

4、遵德守礼星:讲社会公德、知礼、懂礼、守礼,践行文明。

5、勤劳致富星: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懂经营、善管理,积极参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引导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6、孝老爱亲星:家庭中父子、母女、婆媳、妯娌之间团结和睦。

7、诚实守信星:遵守诺言,做人公道,诚实守信,以诚待人,童叟无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8、优教优育星:重视教育、教子有方,塑造家庭文化,传承好家风。

9、邻里互助星:邻里关系和谐融洽,能互帮互助,互谅互让。

10、讲究卫生星:庭院环境卫生干净,生产用具摆放有序,柴草粪垛堆放整齐;室内窗明几净,饮食饮水卫生;坚持垃圾分类堆放,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统一指导下,各镇、嘎查村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步:农户自报(11月9日—11月15日)。以农牧户为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20XX年“十星级文明户”推荐审报表》(见附件1)。

第二步:村级评定(11月15日—11月26日)。组织村民代表集中评议,对申报户进行重点审议,根据群众反映情况的真实性,给予客观公正的初评,评议结果在本村张榜公布5天,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情况,形成“十星级文明户”初步推荐名单,其中三星20%,四星10%,五星10%,六星10%,七星10%,八星10%,九星5%,十星5%,即各嘎查村80%的挂牌率。

第三步:镇级审核(11月26日—12月5日)。各嘎查村“十星级文明户”根据群众审议的结果逐户归档,认真审核各村上报名单,征求综治、信访、计生、环保、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意见,出具证明并上报认定报告,对不符合评选标准的不予通过,最终确定各嘎查村十星级文明户的10%报送至镇党群部。

第四步:旗级审核(12月5日—12月10日)。针对各嘎查村的十星级文明户,每村选一户报送旗级十星级文明户。其中,千人以上大村(壕赖柴达木、毛盖图村、高勒庙村、乌兰陶勒盖村、黄盖什里村),每村报送两户,上报镇党群部,再由党群部统一汇总上报旗乡风文明办,联系人:、陈鑫,联系电话:,邮箱:。

第四步:旗级验收(12月10日—12月20日)。旗文明办组织各镇“十星级文明户”评选领导小组结合旗综治、信访、法院等部门意见,实地走访,确定“十星级文明户”最终名单进行公示并授牌表彰。

四、复查认定

按照评选标准,通过实地查看、调查走访、整体观察等方式,进行复查认定,对复查认定合格的十星级文明户在镇区进行张榜公示,对复查认定不合格的十星级文明户说明原因,领导签字盖章之后,将名单和牌匾于12月10日上报乡风文明办。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各嘎查村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要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建立《“十星级文明户”档案》。各驻村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导联系村开展创建评选活动,推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旗、镇两级把关,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通报问责。

3、注重表现,动态管理。对“十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搞终身制。实行每户一牌,建档立案,记载每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两年进行一次复查认定和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