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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汇编1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汇编15篇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

为了认真做好20xx年春节文化体育活动,确保人民群众欢度平安祥和的春节,营造一个良好的节日氛围,镇党委、政府统一指挥、社会参与,以人为本,确保安全、优质有序地开展好春节文化体育活动,特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方案的依据和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县政府关于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要求,为做好我镇20xx年春节各项文艺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有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本着“预防第一”的安全工作原则,成立安全责任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根据事件性质和应急预案,做到统一指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是烟花爆竹禁放区禁止燃放烟花。二是搭建安全文艺活动舞台设施,安装灯光音响。三是组织专职人员清除文艺活动地点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并准备好灭火器,随时预防火灾发生。四是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三、主要任务及应急处理的主要措施

1.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小组成员立即集合,统一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维护好现场秩序。

2.根据事件性质和应急预案果断处理事故现场,迅速控制现场局面,立刻疏散人群,切断火、电源,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四、组织体系及机构职责

各项文艺活动设立安全保障小组和医疗救援组织机构。

(一)20xx年下楼镇春节群众性活动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长:

成员:

镇春节期间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108室,马凌月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是:

(1)研究部署全镇春节文化体育活动安全应急工作。

(2)在春节文化体育活动时发生安全事故,领导、组织和协调应急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

(3)根据需要协商组成镇救灾抢险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二)广场舞安全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提前到场,做好现场安保协调工作;负责提前清场,严禁无关人员演出前滞留演出现场;负责演出现场、舞台四周、演员休息室、嘉宾席的安保防控;对参加演出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演出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妥当地加以处置;负责协调、共同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三)篮球比赛安全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会场场地协调前期工作;协助应急小组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本次活动的摄影及媒体宣传报道工作。

(三)象棋、掼蛋比赛安全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会场场地协调前期工作;协助应急小组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本次活动的`摄影及媒体宣传报道工作。

(四)兵乓球比赛安全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会场场地协调前期工作;协助医疗救援小组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防止出现人员受伤事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五)羽毛球比赛安全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会场场地协调前期工作;协助医疗救援小组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防止出现人员受伤事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六)拔河比赛安全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会场场地协调前期工作;协助医疗救援小组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防止出现人员受伤踩踏事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七)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与卫生局及县医院、中医院等单位和医疗机构沟通,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护等工作。

春节文化体育活动安全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划分监管镇域,确定监管点,明确监管项目,落实监管人员。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如有重要情况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镇应急领导小组。

五、防范内容

1、基本措施

(1)活动场内不得堆放柴草。

(2)严禁在会场内存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在指定地点存放。

(3)消防员必须将消防器材带入汇演场地。

2、应急措施。

(1)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效补救,切断电源,防止火势蔓延。

(2)迅速组织安全疏散,防止践踏。

(3)立即向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4)及时联系镇医疗救援小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5)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

3、治安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派出所应迅速在现场设立警戒镇、警戒哨,实行安全警戒和治安、交通管制,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2

一、指导思想:

以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为出发点,以责任重于泰山为基本原则,特制定防溺水突发事件预案,能够统一指挥,有条不紊地进行紧急疏散全校师生,使安全事故损失限制降低到最低范围。

二、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校长为事故应急处理临时指挥最高负责人;各主任为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负责人;全体教师负责第一现场抢救工作和疏散协调稳定工作;办公室负责与上级或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或求援事宜;体育、校医教师专门负责临时救护工作。

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

1、事故发生时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值班人员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办公室和防溺水领导小组。

2、防溺水领导小组人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到安全区域,对受伤人员展开救援救护。

组织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具体如下:

(1)、全校用校园喇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

(2)、用校园喇叭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3)、各班主任立即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

(4)、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操场或周边高地处为集结点,以遇紧急情况,直接疏散出校门。

(5)自救时根据事故性质向xx、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

(6)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四、突发事件后处置方法

1、班主任教师与家长联系、沟通尽量在学校门口或者以电话方式解决,必须来校解决的班主任要通过门卫将家长引进校门。

2、来访人员门卫要认真审查,进行登记,经学校领导或被访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3、学校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

4、校医室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5、安全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五、学校安全常规管理及疏散措施

1、每周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值日。

2、各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遵守秩序、礼貌谦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3、学校每月开展一次防安全事故预演,提高自救能力。

4、学校要不定期的对学校设施,尤其是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3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掌控和消除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校园反恐防暴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提高应对恐怖和暴力的能力,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校园可能发生的各类恐怖和暴力事件,形成“反应神速,统一指挥,决策科学,行动有力,行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控制事态发展,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负面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学生工作,安定学生情绪,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反恐防暴指挥部,领导小组机构如下:

组长:校长兼任

副组长:书记兼任

成员:班子成员

四、防暴器材分配及其应急小组职责分工

以指挥部为中心,下设反恐防暴应急工作小组,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

(一)、防暴器材配戴

(二)、应急小组及其职责分工

⑴、指挥办公室

总指挥:校长

成员:总务主任

工作职责:

①承担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职能,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部门对突发事件处置,并向学校指挥部汇报和联络工作。

②要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和有关现场信息收集,为现场指挥组提供可靠信息保障。

③根据中心和学校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

⑵、现场处置组

组长:书记

成员:各班主任

工作职责:按学校领导小组指令,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稳定情绪,开展劝阻、疏导和维护秩序工作,制止破坏校园公共财物及其他破坏活动等,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事态发展及处置情况。

⑶、保卫疏导工作组

组长:刘世东

成员:段维春、余荣春(学校安保员)

工作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迅速封锁现场,切断闹事群体与外界的联系,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做好校园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根据事态发展轻重情况,负责与110联系。

⑷、后勤保障组

组长:总务主任

成员:王桂芝、李世红(厨师)

工作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组织动员后勤工作人员,配合其他工作小组,进一步做好校园通信、交通、水电以及安全防护措施,为平息事态提供一切物质保障。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快速反映原则。学校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校领导小组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3、预防为主原则。努力提高全校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及时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防止激化的原则。重在思想教育。

5、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级处置。每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组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处置措施

1、校园一旦发生恐怖暴力事件,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安全稳定工作,观察事件发展动向,及时掌握信息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按指挥中心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组织落实本校机动队为应急力量,并随时接受指挥中心调动。

2、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向教委报告事态发生情况,不隐瞒事实真相,并采取响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严格安全保卫,阻隔外界闹事群体与本校学生的联系。

4、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迅速召开有关部门会议,处置措施,各年级组长根据指挥小组要求,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全力稳定本班学生情绪,以避免学生卷入事件中。

5、当闹事者不听劝告,肆意破坏校园财物,或冲出校园进行非法活动时,保卫部门迅速将闹事者与围观者强行隔开。情况紧急和必要时直接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依法强行制止事态发展。

6、妥善处理事后工作。当事态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后,要继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着教育多数,帮助少数,挽救个别,稳住大局的原则,做好安定工作。学校后勤保障组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以进一步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反复。并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4

为有效预防我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快速消除校园突发事故的危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海安市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教体局的有关要求,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隐患,避免、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降低损失程度。

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切实做好学校食堂所有食材的招标采购和验收工作,规范食品加工流程,建立健全学校食品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市教体局和各学校、区镇教管办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准确有效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各学校、区镇教管办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一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组织指挥系统,由应急处置指挥小组负责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由局直、完职中、教管办负责人任总指挥,其职责是及时亲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立即召集应急处置指挥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三、报告程序及要求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后,均应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市教体局。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病情、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和事故报告单位。由于事故现场状况、人数发生变化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有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府对相应事故报告有明确时限、程序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现场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根据事故发生类别的相应要求立即进行先期处置。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防止与突发事故相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品的,应当做好标志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在开展事故处置过程中,要组织协调好各级力量,加强各项安全保护措施落实,防止在处置过程中发生其他意外事故。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发生社会混乱和其他次生事故。

五、舆情处置

各学校建立舆情处置小组,及时准确了解并汇报学生和家长动态,控制事态发展,稳定学生及家长情绪。配合教体主管、市场监管、疾病防控等部门妥善做好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统一信息发布,密切关注舆情发展,有效防止不实信息传播。

六、后期处置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一般突发事故,主要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调查,事故发生单位配合调查组认真做好各项调查取证工作。重、特大突发事故,按规定由上级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发生后,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5

公司依据《商务部外交部关于建立境外劳务群体的性事件预警机制的通知》(商合发[20xx]392号)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外派劳务工作情况,为及时防范和妥善处理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公司成立处理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指挥中心,由公司董事长任总指挥,外派劳务合作负责人为副指挥,其他部门配合行动。

指挥中心的具体职责是:研究决定公司外派劳务人员在境外的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防范工作的有关问题;统一指挥公司在境外劳务人员的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部署和总结防范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督促下属有关部门、及各相关人员落实本预案;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的应急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应急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

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指挥中心下设专员负责。

专员的主要职责是:在指挥中心的领导下,统一协调指挥外派劳务人员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收集和判断对安全问题突出的国家或地区有关政治经济形势、民族宗教矛盾、社会治安状况、恐怖主义活动等信息情况及发展态势,及时掌握境外各种可能发生劳务纠纷及安全问题的情报信息,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及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

第三条相关部门职责

1、国际合作部:负责因外派劳务在境外的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引起的治安事件的应急工作及办理本司赴境外处理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人员的出入境手续应急工作,并确保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处置有秩序地进行。

加大对外派劳务经营方式的管理力度,及时取消与有违法操作及劳务纠纷隐患的外国公司合作,取消与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外派劳务的单位或个人的合作。为因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及时做好医疗救护等支援工作。

2、培训部:负责加强对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使外派人员了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的政策规定、通行做法和正规派出渠道,增强外派人员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在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出现时采取正确的宣传报道,确保公司人员精神稳定;做好因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外派劳务人员及其家属的思想稳定工作。

3、法律事务部:负责提供因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国外和国内的有关法律援助;做好因外派劳务或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4、财务部:在应急预案启动时立即给予应急资金支持。

第四条预防机制

1、信息监测与报告:国际合作部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后的跟踪管理,对可能出现的劳务纠纷进行信息收集,在接到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后立即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公司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出示正式的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应急处理意见。

2、预防预警行动:防范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指挥中心的专员接到预警报告后,及时进行情况综合,根据可能出现的危害程度,提出正确方案,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领导报告,总指挥视情况召集指挥中心成员会议,决策行动方案,发布指示和命令。

第五条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1、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确认:公司根据驻外使(领)馆和上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情况通报做出一般性劳务纠纷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判断。

2、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分级:根据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发生的范围和严重程度,将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当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为四级(Ⅳ级)时,启动本公司应急预案;当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为三级(Ⅲ级)时,申请启动本市应急预案;当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为二级(Ⅱ级)时,申请启动本省应急预案;当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为一级(Ⅰ级)时,申请启动国家应急预案,并在同级或上一级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应急处理。

3、处置程序:

(1)接到驻外使(领)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发生的通报后,立即做好外派劳务人员家属的思想稳定工作,同时,请示驻外使(领)馆协助本公司做好外派劳务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2)根据驻外使(领)馆的建议和要求立即启动境外外派劳务或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研究措施,组织落实,有关措施和进展情况随时向驻外使(领)馆反馈,并向市、省级外经贸部门报告;

(3)如需派遣工作组赴境外,工作组在到达后立即与驻外使(领)馆取得联系,并在驻外使(领)馆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现场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工作组应向地方政府报告,并抄报上级商务、外交部门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

第六条责任追究、表彰和奖励

1、责任追究:执行本预案时,若出现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物资、资金、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以致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表彰和奖励:在劳务人员发生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由公司办公室按照省市及公司内部的有关规定和规章给予表彰与奖励。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制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6

学校是育人重地,保障安全是头等大事,为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冲击校园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冲击校园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与校园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事件的信息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解决;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努力打造“平安校园”。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正常不懈,宣传普及突发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加强门卫值班和值日制度,一旦发现冲击校园事件,一方面及时劝阻、制止,一方面及时报告校创“平安校园”领导小组;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事件的预防,案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校创“平安校园”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学校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制止、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创建“平安校园”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主要职责:一是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的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三是深入开展突发事件上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四是及时冷静,果断处置突发事件减少到最低损害。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门卫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订立门卫工作责任制,重点是看好门管好人,严禁校外人员随意进校,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

2、严守职责,切实加强值日教师和领导值周制度,强化校门口和操场,走廊巡视,及时制止偶发事件和校外突发冲击事件;

3、强化措施,加强学校安全规范化管理,每月定期进行校园安全隐患情况调查和周边安全情况,调查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落实有产在整改措施;

4、强化教育,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并通过多种形式(讲座、黑板报展览、实践活动等),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创安意识和防范能力;

5、增加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和条件。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一般突发冲击事件

(1)门卫、值日导师及时善言劝阻、缓冲冲击者急暴心态;

(2)迅速报告学校应急处置组负责人;

(3)处置组成员了解冲击原由,并同相关人谈话,全面掌握整个事件前因后果情况;

(4)在校处置组人员主持下调解,矛盾双方协商解决。

2、重大突发冲击事件

(1)门卫、值日导师,温言劝阻;

(2)信息员速报创安领导小组,并同时上报公安、派出所、鹿城区教育局;

(3)卫生保健人员紧急出动对受伤者实施紧急救治,严重者即送就近医院救治;

(4)在校创安领导小组负责人会同区局、公安等有关人员协商解决冲突双方问题,并做好善后处理。

六、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学校除成立创“平安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小组外,还要成立信息员等快速反应队伍,要求门卫、内保人员,以及保健室、工会、大队部坚守岗位,具体负责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学校应配齐卫生技术人员,门卫人员、内保干部,教育他们应有高度工作责任感,定期组织突发冲击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冲击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务和物资保障,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质储备。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7

1、编制目的

为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2、危险性分析

2.1公司概况

xxx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xxx路xxx号,占地面积约xxx平方米,现有员工xx人。主要经营汽车销售与维修。

2.2危险性分析

本公司经汽车维修经常接触汽油、氧气、乙炔、油漆等易燃物品,同时使用的举升器等起吊设备及易出现垮塌伤人事故。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公司成立火灾、工伤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应的急救工作组。

3.1指挥部组成成员和职责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总指挥不在的情况下由安全主管进行现场指挥。

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2工作组组成成员和职责

灭火组:负责消防、枪险

成员:

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

成员:

警戒组:负责治安交通管理

成员:

通迅联络组:负责通迅、供应后勤

成员:

运输组:负责运送伤员

成员:

4、预防与预警

4.1事故预防措施

(1)建立健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

(3)车间、库房加强通风、完善避雷设施;

(4)釆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报警措施;

(5)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4.2报警与通讯

公司将用于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装备及器材配备齐全,并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况;

应急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环保部门:

5、应急响应

5.1灭火处置方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釆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灭火组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釆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3)总指挥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现场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4)警戒组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险程度极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交通疏导;

(5)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需要立即将伤员送至医院;

(6)通讯组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7)扑救人员要注意人身安全。

6、附则

(1)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熟悉各种应急技术;

(2)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技术演练,应急预案综合演练每半年不少于1次。;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8

1.学校教师要确保安全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把维护稳定、确保安全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根据幼儿园实际,不断完善学校的'应急预案。

3.要不断完善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幼儿园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要加强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要按照突发性事件制定详细的应急反应工作流程。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9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一般是指发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和重大食品污染事故。为了增强炊管人员的食品卫生与法律意识,强化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维护顾客身体健康,以及此类突发事件发生后,能有效地采了取紧急措施并迅速进行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危害程度和降低损失,确保本店全体客人以及员工的身体健康,结合本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饮食服务公司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领导小组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常抓不懈,建立领导机构,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理准备,组建饮食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陈春桃

成员:陈有明、高金连

二、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积极预防

春桃鱼店坚持“规范管理,科学配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重视食品卫生安全的防控工作,做到食品卫生安全无小事,始终把食品卫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保障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五·四”制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搞好食品卫

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本店服务员卫生法制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二)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设立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组织炊管人员认真学习并督促落实。

(三)后厨、餐厅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保持后厨、餐厅环境整洁,确保后厨、餐厅无积水、无油垢,无杂物、无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严禁食堂、餐厅存放生活垃圾和杂物。

2、后厨、餐厅的设施设备布置应当合理,设立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卫生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进餐场所。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存放废物的设施和设备。

3、制售冷荤、面点必须设独立的卤菜间、面点加工间,加工制作程序严格做到“六专”,即专用操作间、专人制作、专用不锈钢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消毒设施、专用洗手设施。

4、餐具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设立固定的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分类标记。

5、未经消毒的餐具(用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6、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餐具严格做到“一清、二洗、三刷、四消毒、五保洁”,所有餐具(用具)当餐消毒,做到“一用一消毒”,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分类存放保洁柜,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具(用具)贮存柜上设明显标记,餐具(用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7、后厨进餐场所设置供用餐者洗手、的自来水装置。

8、保持后厨、餐厅内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

(四)餐饮物资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的卫生要求

1、严把餐饮物资采购关,物资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伙食物资,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实行定点、定人、定品种、定品牌采购,以保证其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执行伙食物资索证制度,主要索取产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产品销售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2、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禁止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严格执行伙食物资验收制度,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不收“三无”物资(即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不收证件不全的物资(即无产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4、伙食物资及食品的运输工具、盛装容器做到专用,并经常清洗消毒,定专人负责,保持卫生。

5、设立独立的食品贮存场所、设施和设备,保持食品贮存场所清洁卫生,应有良好的通风、灭蝇、灭鼠等设备设施。

6、食品贮存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保存食品的设备(如冷库、冰箱)必须贴有明显标志,将生食品、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感染。

7、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易挥发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五)食品粗加工、精加工及销售的卫生要求

1、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用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分开存放、一用一洗,保持清洁。

2、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严格做到分开清洗,分开切配,分开加工;加工场所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顺序加工制作,并实行分开存放,以避免交叉污染;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70°C)。

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应当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4、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六)后厨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后厨从业人员(后厨厨师、餐厅服务员、物资采购员、仓库保管员、食品操作员等)每年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均需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后厨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调离本工作岗位。

3、后厨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剪指甲;勤洗澡、洗手;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上岗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咽。

(七)加强后厨、餐厅等单位的安全保卫

1、后厨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生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食品加工操作间(如红案、白案操作间、切

配间、蒸饭间及粗加、精加工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如仓库、冷库、物资加工场所)等后厨的重要部位,落实免费汤等免费品种的保护措施,谨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落实安全值班措施,坚持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八)检查与监督

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与质量管理部门及人员,经常深入食堂一线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重点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重大食品污染事故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指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三、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和重大食品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或疑似突发事件后,应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一)启动饮食卫生突发事件预防及处理的组织机构

1、一旦出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落实各项工作的责任人,进行明确分工。

①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总指导、总协调负责人:陈春桃

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校区负责人:陈有明

③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时报告、信息及时反馈负责人:高金连

④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具体落实、执行应急处理措施负责人:高金连

2、建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值班制度,设突发事件报告或投拆电话;尤其在多发季节,节假日期间,要重点落实,以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报告和及时处理。

(二)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报告

1、发生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的医疗单位、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拨打电话120向当地医院求援,协助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救治中毒或疑似中毒病人.

2、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尚未到达之前,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停用食物、出售等一切经营活动;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便于卫生局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取证和分析。

(三)配合卫生局展开调查

1、主动配合区卫生局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局的具体要求并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2、配合区卫生局详细调查:中毒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包括就诊人数、住院人数、危重病人及死亡人数)、中毒发展趋势及采取的紧急措施;污染食品种类、可疑污

染物、污染程度、食品加工设备和场所、食品有效地点、食品运输工具及车辆等等。

3、加工配送人员整理记录和调查相关材料后及时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责任追究

建立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麻痹大意,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和食品污染事故发生的责任人,以及对隐瞒实情不及时上报,导致事态扩大的责任人,将按《工作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重大食品污染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0

一、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院级启动:接院应急办通知,立即启动本预案。

(二)科室内启动:发生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别及严重程度,启动应急响应,上报室组负责人、科主任。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药剂科主任根据情况向分管领导或行政总值班汇报。

应急预案启动后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以最短的时间赶到目的地待命,根据事件性质急后缓、先大后小的程序进入状态。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药剂科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其成员包括:药剂科主任、采购科主任、各室组负责人。

(二)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1、人力资源组:由药剂科主任任组长,其主要职责:

(1)人员整合,包括各室组工作人员的重新定岗、人员调配、新组临时性岗位的人员安排、排班,全体人员24小时开机,一旦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应宣布全科停休。

(2)稳定员工情绪,进行员工的激励并应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

(3)做好必要的生活物品保障工作。

(4)确保沟通渠道的通畅,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协调各种临时性问题。

2、药品供应组:由采购科主任和药库工作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

(1)从多渠道获取药品信息,根据应急需要做好药品供应工作。

(2)负责应急药品及消毒剂的采购、保管、发放、运送工作,确保药品及时供应。

(3)协调各药房抢救药品的调剂。

(4)采购、外购及捐赠药品的质量检查。

3、药品调剂组:由调剂室负责人任组长,其主要职责:

(1)进行医院日常药品的调剂工作,执行其他与调剂相关的临时性任务。

(2)凭医院行政总值班签字或本院医生、护士的借条先行发药,后做财务处理。

(3)向药库及时提出用药计划,为临床提供用药信息,对患者提供用药咨询和宣传工作。

4、临床药学组:由科主任任组长,其主要职责:

(1)及时收集整理药物信息,向临床传递合理用药信息。

(2)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上报及反馈。

三、突发事件后药学工作的善后处理

(一)为突发事件病人提供药品供应的病房药房应设置在清洁区,尽量避免整包装药品进入污染区、半污染区。因特殊需要进入污染区、半污染区的药品按以下方法进行善后处理:

1、进入污染区药品的处理:在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区准备撤除时,应对污染区剩余药品进行消毒处理。剩余药品的'消毒应在所处环境及房屋的终末消毒后进行,采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喷洒或擦洗。消毒后的剩余药品视为医用垃圾,不得回收使用。装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到指定地点处理。污染区药品消毒销毁前,应进行帐册登记,金额统计。

2、进入半污染区药品的处理:在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半污染区准备撤除时,应对半污染区剩余药品进行消毒处理。剩余药品的消毒应在所处环境及房屋终末消毒后进行,对药品外包装或原包装采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己打开原包装的口服药品不得回收使用。其余药品在外包装、原包装擦拭消毒后,经院感染办公室检查批准后可继续使用。半污染区的药品消毒后进行帐册登记、金额统计。

(二)突发事件后消毒药品的处理:阶段性防治突发事工作结束后,应首先联系其他使用单位,以减少浪费和避免环境污染。消毒药品过期后,不得进行销售。

(三)积压药品的处理:阶段性防治突发事件工作结束后,在保证药品的有效期内正

常使用外,如存在积压药品,应及时全面统计,并向药品供应商反馈。库内待处理积压药品,在盘点入帐后向其他使用单位联系,或与供应商协商,帮助联系使用。药品过期失效后,不得进行使用,并应建帐统计,按有关规定报损销毁。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1

清明期间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期,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尤为重要。20xx年清明将至,森林防灭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期。为强化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高州市20xx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及早动员部署

(一)发布禁火令:传达市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在禁火时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召开会议专题部署

1、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机关单位负责人、全体镇干部、各村护林员参加。

2、各村召开专题会议:各村(居)委会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参加。

(三)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镇政府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各村也要制定应急预案。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组织单位加强宣传

1、各机关单位负责宣传发动本单位在职人员积极参与,带头示范,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政策法规,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严防山火。

2、村(居)委会:组织驻村干部、村(居)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包户开展面对面宣传、动员、教育,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

3、学校:学校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悬挂一条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

(二)组织社会加强宣传

1、发出“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议书。

2、发放宣传单:组织群团组织、志愿者在圩街、道路收费站等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

3、各村在微信群里广发“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议书。

4、各村利用村村通广播每天宣传森林防火规定、禁火令、山火避险常识、典型案例等。

(三)设置警示牌。横幅、标语在圩街、村庄、林区道路、进山路口、火灾易发生区域设置警示牌、横幅、标语。

三、严管火源,坚决消除隐患

(一)取缔无证经营点:组织市场监督所、安监办、派出所等部门清理、取缔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销售店(点)。

(二)排查火灾隐患:组织圩镇机关单位、村(居)委会排查森林火灾风险区〔点),建立台帐,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

(三)设卡布点检查:各村(居)委会干部、护林员在进山路口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

(四)现场执法处罚:加大执法力度,组织派出所干警、各村(居)委会干部进山开展巡查行动,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厉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

(五)严管野外火源: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或临时聘请人员,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处林地。

(六)公开曝光典型:组织新闻媒体对各种阻碍执法检查、违反禁火令的行为,以及森林火灾案件等,在电视、广播、报刊开曝光。

(七)加强墓地监管:组织村(居)委会对属地坟墓造册登记,签订扫墓防火安全承诺书。对坟墓集中区域开设防火隔离带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引发重大森林火灾。

(八)制定村规民约:村(居)委会与村民商订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建立“村民管理、自我约束、互相监督”长效机制。

四、督导检查,确保有效落实

组织督查组深入到一线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督查,对各村(居)委会、各圩镇机关单位贯彻落实工作部署不得力,森林防灭火工作不作为,弄虚作假、瞒报火情等失职、渎职行为,实施问责;对森林火灾多发,或造成重大损失与影响,或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或扑救山火指挥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做足准备,高效处置火情

(一)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镇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村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二)做好充分准备:做好镇、村级扑火力量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队伍靠前驻防:半专业扑火队伍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重兵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半专业扑火队可分组驻防到交通便利的重点村,确保能够以最快时间到达火灾现场;村(居)群众扑火队(必须经扑火培训合格)根据当地实际安排,确保能够以最快速度扑灭初发火。

(四)严厉查处火灾案件:接到火情报告,要立即通报森林公安或公安派出所。接警的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侦查,从快从严侦破森林火灾案件,坚决打击肇事者,形成震慑效果。

六、强化值守,有序处置

(一)加强值班调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清明节假期,实行“双值班带班”制度,各村(居)委会安排人员在岗值班。

(二)有序处置火情。一旦发生火情,村(居)委在组织处置的同时报告镇(街);镇(街)接到火情报告,立即组织镇(街)扑火队伍前往火场处置,并报告市防火办、市应急管理局。

(三)强化扑火组织指挥。森林火灾发生时,村(居)委会主要领导要立即到火灾现场,并及时报告,视情况积极组织扑救;接到报告,镇(街)领导必须到现场组织扑救。

(四)规范火情报告。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4月4日至8日,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居)委会每天15时前要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报告情况。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以及《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园内突发性各类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2)“以人为本,安全优先”的原则;

(3)“立足基层,有效控制”的原则;

(4)“加强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领导体系的要求,成立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是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负责对全县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县教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交通局、县消防大队、县气象局、县环保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监局、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2.1.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校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向县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有关校园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3)组织会商,分析、判断校园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提出对策和措施。

(4)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做好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

(6)调动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应急救助工作。

(7)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1.3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各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县委宣传部: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拟定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具体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实施。

(3)县安全监管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4)县公安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5)县财政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6)县建设局:负责对受灾学校校舍的鉴定及修复重建报告的审批等工作。

(7)县卫生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获救伤病员和感染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及紧急医疗援助,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校园内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指导学校开展公共卫生工作。

(8)县教育局: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联络与报告工作;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法开展对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负责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10)县交通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县消防大队:参与校园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并提供救援装备和技术支持。

(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气象预报信息。

(13)县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负责污染的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4)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受灾学校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15)县工商局:依法开展

对食品流通环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16)县质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参与校园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依法开展校园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

(17)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负责校园突发事件救助活动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术支持。

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2.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书记担任。

办公室成员: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长、计财科科长、组织人事科科长、督导室主任、纪检监察科科长。事件响应时,抽调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充实办公室力量。

2.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汇总、评估、报告校园突发事件的救助工作情况;

(3)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

急抢险行动;

(4)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助;

(5)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6)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组织预案演练;

(7)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3.1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与级别,组织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由公安、卫生、消防、工商、食品药品、质量技监、气象、环保、安全监管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咨询和建议;参与相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综合协调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和教育科组成,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展开应急救援工作;密切关注事件发展的动向,及时收集、汇总、核对事件发展情况;在接报事件发生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送信息,及时传达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指示。

2.3.3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

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县教育局及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全过程的追踪报道。

2.3.4后勤保障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计财科组成,负责各类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处置的物资供应。

2.4各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各学校都应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校长负责指挥本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主要职责:及时上报本学校的突发事件信息,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紧急抢险行动,及时如实报告学校突发事件的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对学校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教育课程,组织师生进行安全演练。

3事件分类分级

3.1事件分类

本预案将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分为以下四类: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级

按照校园发生的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3.2.1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群体性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积倒塌等特别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传染病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园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性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3人及以上群体性死亡,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园内一次性发生3人及以上多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死亡事件;中、高考试卷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确诊病例;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5-9例或死亡2例;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出现人员死亡;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2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非法集会、罢教、参与...等,,,组织渗透、煽动、闹事;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破坏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人员受伤10-19人;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越级上访、离校出走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学校聘用的外籍教师在本县所聘学校内或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组织师生到境外参加学习活动时发生人员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1人,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2-4例及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29人或出现死亡1例;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发生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市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破坏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

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较大损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

3.2.4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1-2人受伤或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饮用水、食物中检出霍乱流行菌株;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2人受伤或学校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学校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或实习期间发生1-2人受伤事件;学校内发生不明原因的个别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出现1-2人受伤事件。

4预警与报告

4.1预警

及时收集可能引起校园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根据预警信息及等级,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应急反应方案和应急准备工作。

4.1.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1)预防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全县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平台,构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级各类学校的预防预报预警网络,及时获取校园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实时信息。

(2)信息收集与分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供即时的学校有关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收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根据预警采取应急准备。

4.1.2预防预警行动

事先针对不同学校突发事件,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预案,并根据学校不同的预警等级,采取积极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向相关部门、相关学校发布预警信息,防止学校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学校突发事件对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1)学校预报预警发布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的预报预警信息,经办公室负责人确认,通过相关部门向学校发布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应急待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预警后,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及相关指定救助力量负责人进入应急指挥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单位的指挥员、救援人员进入待命,各种备车待命,应急通信设备进入守听状态。

4.2突发事件险情信息报告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学校突发事件信息后,对信息进行分析与核实后,按照信息报告程序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2)各级各类学校接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报告后,应当按应急信息上行快速报告渠道,在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报告。上报信息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件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分级响应

依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分级,救援行动实施分级响应。校园安全事件救援应急响应以属地管理为主,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学校安全事件的救援,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实行统一指挥。

5.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并立即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汇报,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到现场组织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对校园突发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控制事件的损失和扩大,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及时全面了解事件情况,与上级政府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支援,并将上级政府部门的决策及时传达。

(2)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件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隔离消毒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2较大(ⅲ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指导相关乡(镇)、学校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组织会商,分析学校安全事件形势,落实对事发学校的救助支持措

施;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听取事发学校的情况汇报。

(2)及时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的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落实隔离、消毒等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3一般(ⅳ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启动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

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指导事发学校开展救援工作。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地政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校长及校领导班子成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在第一时间,即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一次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补充处置方案;请求上级部门尽快安排支援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时安排人员抢救伤病人员、引导疏散教职工和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4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件发生的学校及学校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和当地乡(镇)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应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5应急响应结束及后期处置

5.5.1应急响应结束

校园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发学校秩序基本恢复,由实施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5.2善后处理

根据学校突发事件情况,相关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下,进行具体后期处理。

5.5.3总结

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总结评估工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负责承担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社会发布校园突发安全事件信息,并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6.2医疗保障

学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部门应开展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事发学校所在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件处置。

6.4技术保障

学校安全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受县、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委托,立即开始工作,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治安维护

学校安全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维护由县公安局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组织、指导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依法严厉打击学校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7应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学校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并保证课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进行督查。

(2)各学校每年要认真制订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运用各种形式向师生宣传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预防知识和避险、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进行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教育;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4)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5)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组织预案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建立学校应急处置和抢救小分队。

7.2安全专管员

各级各类学校应配备专、兼职安全专管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加强常规信息和突发事件易发地的信息监控。多途径广泛收集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

析、评估与判定工作,并建立有关制度,鼓励学生、教师、职工、家长或者其他人员、单位提供有关突发事件信息。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着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因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教育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由县教育局牵头及时修订本预案。各乡(镇)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县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处置行动,从交通运输保障上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和社会影响,保证突发事件受灾群众、抢险人员、物资及时运输,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平武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开展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为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供最大限度的交通运输支持保障。

(2)统一领导、属地配合、分级响应。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县应急委和相应指挥部(领导小组)的统筹调配下,交通运输、公安、应急、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负责本级突发事件交通运输应对工作。

(3)快速反应、协调联动、高效保障。完善应急工作响应程序,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处理和报送工作,整合行业和社会应急资源。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协同应对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需交通运输行业提供公路、水路等交通保障应急的情形。

1.5事件分类和分级

按照《平武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规定,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分级标准在县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发生响应突发事件时,本预案根据规定参照执行。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包括四大类。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的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职业危害事故和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金融突发事件、以及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事件等。

2.组织体系及职责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县级层面成立“平武县应对xx事件指挥部”,在指挥部下设平武县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突发事件时的抢通保通保运等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落实县级应对突发事件指挥部安排的有关交通运输保障应急任务,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突发事件时的抢通保通保运等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落实各级突发事件指挥部安排的有关交通运输保障应急任务。

2.1县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交通运输局局长、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局、发展改革局、运输企业等组成。必要时可吸收其他单位(部门)参加。工作职责如下:

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协调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做好抢通保通人员、机械、物资准备和客、货运运力准备,负责组织开展公路水路抢通保通保运工作。

公安局:负责受突发事件影响区域的交通秩序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运输畅通保障等应急工作。

应急局:指导、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发展改革局:负责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相关物资供应。

运输企业:在交通运输保障领导小组指挥下,具体负责运力准备,开展受灾群众,救援力量及救援救灾物资、装备运输工作。

2.2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担任。

主要负责组织交通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集结;与各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络,做好综合协调;与指挥部取得联系,上报有关信息,传达有关指令;安排应急值守,收集汇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承办会议和文电工作。

2.3前线指挥部

必要时,在县指挥部或县应急委专项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由交通运输局会同公安、应急、发展改革等部门在事发地联合成立前线指挥部,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加强与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现场指挥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3.预防预警

3.1预防预警机制

各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如下预防预警工作。建立会商机制,做好信息传递。当有关部门发布重大及以上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时,同气象、地震、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积极交流对接,加强信息分析,并落实专人及时传递预报预警信息,重点做好极端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的应对准备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针对其他(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对交通运输运行产生影响的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处置预警信息。做好人力、车辆、机械、设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准备好卫星电话等应急状态下紧急联络方式。

3.2预警信息收集

县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强化预警信息互通,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信息收集内容及主要来源如下:国家省市县重点或紧急物资运输通行保障需求信息;气象、地震、水利、自然资源、卫生、公安、应急等有关部门提供(含公布信息和秘密情报信息)的.监测和灾害预报预警等信息;交通运输和公安等部门提供的公路损毁、交通中断阻塞、旅客滞留,码头、交通枢纽、客货场站等监测信息,以及其他可能诱发交通运输系统风险的信息;其他有关信息。

信息收集内容包括预计发生事件的类型、出现的时间、地点、规模、可能引发的影响及发展趋势等。

3.3预警信息处理

县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接到预警信息时,立即安排布置预警地区各自领域应急防范工作,督促落实有关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县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好保障应急物资、队伍和装备的部署,积极开展抢通保通保运及有关抢险作业先期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报告情况。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和人员立即赶赴应急指挥场所组织开展先期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立即赶赴县指挥部或县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领受任务。

各成员单位在发现或获知突发事件发生时,摸清掌握基本情况和交通应急抢险力量储备情况,迅速准备各项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物资、队伍和装备部署,积极开展抢通保通保运及有关抢险作业先期处置工作。

4.2响应启动

发生一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后,县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和人员立即赶赴各自单位应急指挥场所组织开展相关先期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立即赶赴县指挥部领受相关指令。

发生二级(重大)突发事件时,对应启动二级响应,各成员单位在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依职责开展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发生三级突发事件时,对应启动三级响应,各成员单位在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依职责开展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发生四级突发事件时,对应启动四级响应,在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的组织领导下,各成员单位依职责开展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4.3分级响应

当启动应急响应时,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各项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分析研判和情况摸排;

(2)组织开展抢通保通保运以及有关抢险作业工作,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及技术专家到现场给予指导;

(3)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在应急队伍、装备、物资、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和协调;

(4)做好与其他相关应急机构的联络,及时通报情况。必要时可向指挥部、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相关帮助。

4.4信息报告与处理

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按规定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突发事件的信息,电话首报由值班人员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电话报县委总值班室、县政府总值班室后,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事件涉及相关指挥部第一时间收集汇总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向县委总值班室、县政府总值班室报送,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书面上报信息必须先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按程序送审,方可上报,并同步报送县委总值班室、县政府总值班室,避免渠道失灵、信息“倒灌”。

(1)信息发布与舆情

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前提下,由县级指挥部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准确、有效、及时传递。同时,加强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迅速澄清谣言,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

(2)响应终止与降级

应急响应的终止与降级按照县政府或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统一部署落实。

5.应急保障

5.1应急队伍保障

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公管所、航务所组织建立公路水路抢通保通应急队伍,运管所、航务所、通力龙州公司、水晶客运公司等组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队伍,公安、发展改革、应急等部门按照职责安排人员参加相应应急队伍,各队伍按类别建立联络名单报县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2装备物资保障

建立完善交通运输各类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保障体系,按照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方式,强化应急装备物资储备能力。建立完善应急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监管、规范程序,及时补充和更新物资。

5.3专家技术保障

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基础数据资料储备库,包括交通运输保障应急所需的应急资源清单、专家库、知识储备、应急预案、应急队伍与装备物资资源等,并具备互联互通能力。定期更新交通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的数据资料。

5.4应急资金保障

加强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物资存储和应急经费筹集,将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经费纳入预算管理,鼓励社会捐赠和援助,规范应急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5.5应急演练保障

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开展实地演练与桌面推演相结合的多形式应急演练活动,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演练结束后,组织相关单位及时进行评估。有条件情况下,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5.6应急培训保障

加强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培训,建立一支业务精湛、行动迅速、能打硬仗的应急救援队伍;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应急相关人员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对应急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6.附则

6.1责任与奖惩

对突发事件运输保障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给予宣传、表扬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有其他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修改完善本预案。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的应急资源发生变化的;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预案制定单位认为需修订的其他情况。

6.3预案监督与检查

根据职责,适时组织对相关单位抢通保通、应急运输、应急路面管控等应急预案编制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予以通报。

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制、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装备物资储备、信息报送与发布、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资金落实、应急评估等情况。

6.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终止与善后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运输设施毁损,交通运输中断、阻塞,重大船舶污染及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等,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疏散或者救援人员,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协调联动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共同加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六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发布国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建设国家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保障基地,储备应急运力,相关内容纳入国家应急保障体系规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发布地方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建设本辖区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保障基地,储备应急运力,相关内容纳入地方应急保障体系规划。

第七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制定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八条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可能需要提供的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应急管理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监测与预警、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恢复与重建、培训与演练等具体内容。

第九条 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应急预案涉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能的,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与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衔接一致。

第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共交通工具、重点港口和场站的经营单位以及储运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交通运输企业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情势变化和演练验证,适时修订。

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划和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维护、管理和调拨制度,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和运力,配备必要的专用应急指挥交通工具和应急通信装备,并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十四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统筹规划、建设交通运输专业应急队伍。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应急队伍。

第十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应急队伍应急能力和人员素质建设,加强专业应急队伍与非专业应急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及演练,提高协同应急能力。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与其他应急力量提供单位建立必要的应急合作关系。

第十六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辖区内应急装备、应急物资、运力储备和应急队伍的实时情况及时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将本单位应急装备、应急物资、运力储备和应急队伍的实时情况及时报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所有列入应急队伍的交通运输应急人员,其所属单位应当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人员的人身风险。

第十八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鼓励志愿者参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

第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建立专家咨询制度,聘请专家或者专业机构,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供相关意见和支持。

第二十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制度,并结合交通运输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制订年度应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工作。

第二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根据本地区、本单位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特点,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第二十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扶持研究开发用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第二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财政预算情况,编列应急资金年度预算,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安排应急专项经费,保障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

应急专项资金和经费主要用于应急预案编制及修订、应急培训演练、应急装备和队伍建设、日常应急管理、应急宣传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第二十四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并完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收集、统计、分析、报告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与各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与交通运输有关的突发事件信息。

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交通运输的相关信息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必要时同相关部门进行会商,评估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损害,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制定应对方案。对可能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

第二十六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危险源管理工作。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组织开展企业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危险源辨识、评估工作,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基础信息数据库,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设施和人员,对突发事件易发区域加强监测。

第二十八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通信系统。

第二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实际需要,配备必要值班设施和人员。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宣布进入预警期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预警级别和可能发生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特点,采取下列措施:

(一)启动相应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根据需要启动应急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

(三)按照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交通运输企业采取相关预防措施;

(四)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

(五)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授权,发布相关信息,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提出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六)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的运力和装备,检测用于疏运转移的交通运输工具和应急通信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七)加强对交通运输枢纽、重点通航建筑物、重点场站、重点港口、码头、重点运输线路及航道的巡查维护;

(八)法律、法规或者所属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的其他应急措施。

第三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以及所属地方人民政府的决定,相应调整或者停止所采取的措施。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二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第三十三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部署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十四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或者参与应急处置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组织运力疏散、撤离受困人员,组织搜救突发事件中的遇险人员,组织应急物资运输;

(二)调集人员、物资、设备、工具,对受损的交通基础设施进行抢修、抢通或搭建临时性设施;

(三)对危险源和危险区域进行控制,设立警示标志;

(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五)必要时请求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启动联合机制,开展联合应急行动;

(六)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以及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

(七)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委托或者授权及相关规定,统一、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和媒体发布应急处置信息;

(八)其他有利于控制、减轻和消除危害的必要措施。

第三十五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超出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或管辖范围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请求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资金、物资、设备设施、应急队伍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请求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突发事件发生地周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支持;

(三)请求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派出现场工作组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指导;

(四)按照建立的应急协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

第三十六条 在需要组织开展大规模人员疏散、物资疏运的情况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令,及时组织运力参与应急运输。

第三十七条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应急设备、设施、队伍的日常管理,保证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组织、调度和指挥。

第三十八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可以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交通运输工具、相关设备和其他物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章 终止与善后

第三十九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负责应急处置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人民政府的决定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并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第四十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并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四十一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扶持遭受突发事件影响行业和地区发展的政策规定以及本级人民政府的恢复重建规划,制定相应的交通运输恢复重建计划并组织实施,重建受损的交通基础设施,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及影响。

第四十二条 因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被征用的交通运输工具、装备和物资在使用完毕应当及时返还。交通运输工具、装备、物资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补偿。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

监督检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应急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二)应急预案制订及实施情况;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四)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五)危险源监测情况;

(六)信息管理、报送、发布及宣传情况;

(七)应急培训及演练情况;

(八)应急专项资金和经费落实情况;

(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情况。

第四十四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等单位应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影响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有效进行的,由其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或追究相应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海事管理机构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活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5

为确保20xx年春运工作顺利开展,防止突发旅客高峰期滞留、交通运输事故及自然灾害造成旅客运输中断、社会公共卫生及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等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到有序疏运,真正落实上级所规定的总要求,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总体要求,我所特制定如下春运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及督查),副组长(负责旅客高峰处置)、(负责交通事故及自然灾害造成旅客运输中断处置)、(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成员:

二、组建应急小分队:

一分队队长;联系电话:二分队队长。联系电话:;同时组建应急信息及后勤保障小组,组长:;联系电话:

三、联动单位联系人:

1、市永生运输公司负责人:

2、市金轮运输公司负责人:

3、市金埠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

四、应急运力

(一)市永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预备后备运力6台,102座,

(二)市金轮运输有限公司预备后备运力5辆95座,负责人:

(三)市金埠运输有限公司预备运力2辆38座,负责人:

五、车站高峰疏运及路途分流

1)车站高峰疏运责任人

2)路途分流责任人:稽查中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罚。

六、交通事故及公共卫生防控

1)交通事故及自然灾害防控责任人:

2)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控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