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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措施方案14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帮扶措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帮扶措施方案14篇

帮扶措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服务意识,增强教育的责任感,严格控制学生流失,保证我校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控缀保学”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处,xxx兼任组长,领导教务处、教研室工作人员抓“控缀保学”具体工作。

二、“控辍保学”工作的相关规定

1、认真做好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工作的`宣传,营造“控辍保学”的良好氛围,保证辖区内适龄青年能按志愿按时入学,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2、学生如因疾病不能就学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将按开发区教育局学籍规定协助家长办理休学手续,学生病愈后办理复学手续,返校学习。

3、学生正当转入、转出必须按照开发区教育局学籍管理之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做好印证材料的存档工作。

4、班主任与学校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严禁教师以学生差为借口随意驱赶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或其它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5、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优补差,分类施教,提高教学质量,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发展。

6、实施“五育”并举,最大限度的减少重智育轻德育思想的危害。坚持在教学中渗透德育、美育教育。开足开全课程,重视学法指导,常抓健康教育,体、音、美、学、劳、信息技术等,要与其它课程一样评估,使学校变成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乐园。

7、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建立各种兴趣小组,培养个性特长,使学生在校能愉快地成长,对学困生要多帮助,多指导,多谈心,提高学习兴趣。

8、开展丰富多采的教学活动,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向四十分钟要质量,按照“减负”规定,依据教育规律,认真执行教育局规定的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保证学生的活动时量,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课业标准。

9、抓好学校各项常规管理,使学生在校有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10、建立助学组织,认真执行三项助学金政策,对因家庭困难面临辍学的学生,给予相应的物质帮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采取帮助措施,保证其完成高中阶段教育。

11、采取校长包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及行政和后勤人员包班包学生的“三结合”手段来控辍保学。对班级的后进生,要常找他们谈心,常帮、常问、常指导。每个教师、班主任和校领导要经常对后进生家访,多与家长沟通,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

12、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生评教,对于学生评教中处于末位的教师由校长找其谈话并责令整改。如出现对学生打击报复者,一经查处,将严厉处理。

13、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无故强迫学生离校,因体罚学生而造成学生流失的,视其情节纳入期末考核。

14、学校每天清点一次班级人数。学期末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专项奖励。

我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不断增强学校的吸引力,不断增强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亲和力、凝聚力。做好“学困生”思想工作,用真心爱护辍学生,关心辍学生,经常家访,及时掌握“学困生”的思想动态,解决“学困生”的各种困难,让他们安心和上学,以真情实感把“学困生”留住,完成“控缀保学”工作。

帮扶措施方案 篇2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防止贫困户返贫和边缘户致贫”要求,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强化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帮扶措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放在重要位置,严格按照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识别标准进行精准识别,不可随意拔高或降低,强化精准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实施对象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已录入的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及动态管理监测过程中新发生的脱贫监测户、边缘户。

三、工作目标

通过帮扶,有效消除脱贫监测户的返贫风险,保证脱贫监测户持续稳定增收,无返贫现象;有效解决边缘户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消除边缘户的致贫风险,防止边缘户致贫。全面解决好脱贫监测户返贫、边缘户致贫问题,顺利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四、精准帮扶

(一)边缘户帮扶

建立防范致贫机制,阻断致贫路径,根据边缘户实际困难以及突发性变故,提供针对性帮扶措施,落实精准帮扶。

1、产业支持。一是边缘户享受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奖补政策。边缘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参照县办秘20xx10号和南扶产组20xx1号文件执行。二是将边缘户纳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奖补范围。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边缘户建立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和入股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拓展边缘户增收渠道。对带动边缘户增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享受相关奖补政策时,按照带动贫困户执行。三是将边缘户纳入农业特色保险补贴范围。鼓励边缘户积极发展特色种养业并参加农业特色保险,同等享受《阜南县20xx年贫困户产业保险实施方案》中贫困户待遇。四是加强对边缘户技术指导服务。针对边缘户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农技人员开展对边缘户进行技能培训和产业发展技术指导。(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就业支持。一是免费参加贫困劳动者专场招聘会。二是对边缘户中符合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五类人群实施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并对初次参加技能鉴定的费用予以免除。三是边缘户家庭子女免费到技工学校就读。四是对边缘户中符合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九类人员个人发放最高额度15万元的创业诚信无担保贷款。五是对边缘户有创业意愿的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3、小额信贷支持。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边缘人口,可纳入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政策给予支持。新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借款人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银行金融机构应综合考虑借款人自身条件、贷款用途、风险补偿机制等情况,自主作出贷款决定。(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办)

4、社保兜底保障支持。为巩固脱贫成果,兜牢民生底线,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边缘户人群,按程序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边缘户人均收入超过我县低保标准后,可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边缘户可申请临时救助,申请条件、申请程序按县民政局等单位相关规程办理。(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5、住房保障支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针对边缘户中纳入低保和分散特困供养的家庭,可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分类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6、医疗保障支持。

(1)一是落实对边缘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对全县边缘户优先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应签尽签”。二是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着力解决基层群众看病就医痛点难点,合理配置医疗设施设备,推广使用“智医助理”,不断提高诊治能力。为边缘户失能、半失能、高龄老人、残疾人、终末期患者等确有需求的人群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将医疗卫生服务从机构延伸至行政村、庄(社区)和边缘户家庭。三是强化信息系统监管、建立预警监测系统。依托《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录入基础信息,对边缘人口实施分类管理,准确判断因病返贫、致贫风险是否消除。监测范围包括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家庭,以及因病、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2)一是对纳入边缘户管理的人群住院及特慢病门诊医药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及优抚医疗补助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按省内50%、省外40%予以救助(未执行分级诊疗制度的救助比例降低10%),年度封顶1万元。县政府设立边缘户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边缘户医疗救助实行个人申请,各乡镇调查审核,医保局审批,财政局拨付的救助方式。二是做好医疗救助县级配套资金测算,确保医疗救助资金保障能力充足。(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7、教育保障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预警机制,加强对边缘户的教育帮扶力度,按照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边缘户子女信息,切实做好我县各学段就读的边缘户家庭子女教育扶贫助学工作。对符合资助条件的边缘户子女在县内就读的.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给予资助;对在县外就读的,由户籍地中心学校及所属学校与学生就读学校联系,敦促其按政策予以资助,并做好其受助跟踪服务,确保教育保障支持政策惠及每个边缘户家庭,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8、农村饮水安全支持。对边缘户家庭饮水管道未接通或出现破损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供水的,一律及时提供免费接通和维修服务。(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9、社会帮扶支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工商联结合实际,完善帮扶利益共享机制,将民营企业社会扶贫资助精准有效地配置到边缘户。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助困。多渠道筹措资金,为系统内未标注消除风险的边缘户购买“防贫”保险等,化解生活生产风险,消除返贫致贫隐患。(责任单位:县扶贫局、县工商联、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各乡镇)

(二)监测户帮扶

在享受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每户的实际情况,分析找准可能存在的返贫风险,在社会兜底保障方面提标扩面;在社会救助、临时救助方面予以资金倾斜;对家庭中有劳动力的人口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就业扶贫载体建设等,帮助其转移就业;同时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及时化解生活生产风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助困。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帮扶责任。每户边缘户都要明确一名帮扶联系人,联系人每月要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与边缘户加强联系,及时了解生产生活现状、致贫风险和发展需求,帮助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充分发挥联系人作用。同时,驻村扶贫工作队、两委干部要加强跟踪走访。脱贫监测户的帮扶责任人要一如既往压实包保责任。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促进持续稳定增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积极推进20xx年“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针对脱贫户的资源禀赋、真实意愿、自身能力和发展需求,由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干部、帮扶责任人共同制定并落实后续帮扶措施,改进帮扶方式,提高帮扶实效。

(二)抓好政策落实。各乡镇要加强统筹,做好走访排查、调查核实、精准帮扶工作,通过及时了解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生产生活现状、致贫风险和发展需求,帮扶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制定措施清单,确保应享受的帮扶政策一项不漏,真正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实施主体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乡镇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政策精准到位。

(三)加强动态管理。各乡镇要加强动态排查,对因自然灾害和家庭变故等原因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按照程序及时纳入边缘户管理,并积极开展救助帮扶。对通过救助帮扶消除返贫风险的脱贫监测户和消除致贫风险的边缘户,经镇村汇总填报、县级审核后,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予以标注后保留信息。对返贫致贫风险已经消除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可适时调整帮扶力度,但不做清退处理。

(四)严格工作纪律。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对象认定、政策帮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拧紧责任链条。在调查摸底、申报审核过程中,对工作不负责,发现瞒报、漏报、虚报,存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行为,导致对象认定不准,政策落实不力的,将启动追责问责机制,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六、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各项帮扶措施政策由相关单位负责解释。

帮扶措施方案 篇3

按照《遂乡振发〔20xx〕1号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责任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村(社区)的风险排查员、帮扶联系人落实工作职责,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收入支出状况等,根据行业反馈的风险线索对疑似返贫致贫的农户逐一核实。对新增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纳入监测和开展帮扶,实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

二、工作要求

(一)建立防返贫动态监测台账,各村(社区)对该辖区内的所有农户建立长期监测帮扶机制,着重患有大病、整户新增低保、全家无劳动力人群,根据监测户纳入要求每月建立防返贫监测台账。已稳定脱贫户一年至少回访一次;已消除风险监测户至少半年回访一次;未消除风险户每月应回访一次,每次回访都需要填写帮扶台账,各村做好存档。

(二)稳岗就业台账,各村(社区)建立脱贫户外出务工台账、公益性岗位台账,每季度进行一次外出务工区域摸排,务工地有变化的立即上报,系统录入人员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三、工作内容

(一)排查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脱贫不稳定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边缘易致贫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高于6000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刚性支出骤增和收入大幅缩减,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基本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摆脱困境、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二)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情况。主要排查监测对象政策落实情况,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帮扶成效;对“风险消除”户进行回访,排查家庭收入持续稳定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持续巩固情况。

(三)排查住房情况

排查农户现有住房是危房,且仅有一处住房。

(四)易地扶贫搬迁

排查易地扶贫搬迁户入住情况,是否存在原入住现空置现象。易地搬迁点住房空置率高、周边无产业布局,有劳动力搬迁对象未就业。

四、认定程序

1、分析研判。村(社区)“两委”汇总情况报镇党委政府;镇党委政府根据集中排查情况,组织分析研判,锁定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

2、信息核实。根据镇党委政府锁定名单,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组成工作组,指导农户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中1-5项。农户应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授权查询其家庭存款、车辆、房屋等资产信息。

3、评议公示。村“两委”根据核实情况,组织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有驻村工作队的参与评议),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的,由村(社区)上报镇党委政府。

4、复查审核。镇收集汇总各村(社区)上报名单后,组织实地抽查,对存在疑问的进行重点复查。无异议的,召开党委会议进行审核,并将排查报告报市乡村振兴局。

5、部门比对。市乡村振兴局将镇审核名单反馈至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存在五种情形之一的农户信息各村进一步核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镇村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6、公告录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审定结果在监测户所在行政村(社区)进行公告。镇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认定,特殊情况由村(社区)民主评议认定:

1、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工资收入持续稳定的,有作为企业法人在工商部门注册企业的、有年审记录、经营收入持续稳定的

2、家庭成员有高价商品房、门市房等(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搬迁和拆迁建房)的,有高价载客汽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设备的,有大额存款或基金、股票、投资型保险等有价证券的'

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收入水平较高,明显具备抵御风险能力,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4、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非法经营、非法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犯罪行为,有特需医疗(美容、正畸等入高消费等情况的

5、家庭成员中有生产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参与劳动的

6、拒绝接受家庭资产核查的

7、整户长期(一年以上)不在本辖区内居住生活的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镇党委政府、涉及各部门分管领导强化督促指导,乡村振兴办负责具体业务,细化工作流程,督促帮扶责任人和各驻村干部落实工作职责。

(二)动真碰硬排查整改。各村要对照排查内容,认真研判,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不遮掩、不隐瞒,对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排查发现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要及时按程序认定,纳入监测帮扶。

(三)严肃工作纪律。工作中解决“留迹不留心”问题,一定要实事求是,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同时,还要把问题短板查清楚,坚决整改到位,守住大规模返贫的底线。

帮扶措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在全校初步形成社会、家庭和学校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控辍保学”良好局面,切实巩固义务教育的成果,结合我校控辍保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方针,采取以法治辍、以情劝学、以资助学,以及转变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改善师生关系等措施,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以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持之以恒地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全面实现我校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

二、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下设工作组

第一组:负责界岭村组长:

成员:

第二组:负责青天村组长:

成员:

第三组:负责同心村组长:

成员:

第四组:负责明山村组长:

成员:

第五组:负责河口村组长:

成员:

第六组:负责三槐村组长:

成员:

第七组:负责老鸭村组长:

成员:

第八组:负责道义村组长:

成员:

三、具体措施与办法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依法入学责任

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广播、升旗仪式、家长会等渠道,在每年《义务教育法》宣传月中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使学生认识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适龄儿童的基本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要使广大家长能认识到依法送子女(被监护人)入学是不可逃避的责任,明确子女没有完成义务教育是违法的,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强化学校依法管理,多方构筑控辍防线

1、转变教育观念,端正办学思想,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努力营造优美的育人环境和良好的校风;同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加大教学改革力度,提高教学实效;加强学校的学籍档案管理,监控学生的流向。

2、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行为准则》等,开展一些旨在提高师德修养的`活动,增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树立主动服务学生的意识,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增强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责任感,学校把控辍保学工作列为校长和教师最基本的教育工作行为,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益。

3、健全学生报告制度,及时做好动员复学工作。学校要结合实际,采取上课班长或科任教师点名制度等学生考勤制度,发现学生无故缺课,马上报告学校行政值周领导,由行政值周领导通知班主任,并要求班主任当天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原因,一旦有辍学苗头,班主任与科任教师配合及时家访,做动员复学工作。

4、进一步加大帮扶助困力度。对经济困难而中途辍学的贫困生,学校应实行“减、免、缓、助”等方法,并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伸出援助之手扶助贫困生,使学生能如期完成学业,做到一个都不能因贫而辍学。

(三)加大课程改革力度,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实行新课程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评价体系,严禁以考试分数作为唯一标准对师生进行衡量,严禁在公开场合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等。对学生在校学习与表现要实行成绩等级评价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校每个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个性,注重发掘、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使之发展成特长。

(四)强化学校服务意识,营造良好校园文化

牢牢树立服务学生的意识,经常性开展切合学校办学条件和师生实际的校园文化系列活动,开设综合活动课,组织大课间活动,积极倡导针对学生的兴趣爱好,进行个性化教学,激发学生的潜能,同时通过校园广播站、墙报、班报等形式,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创设民主、平等、和谐、宽松、愉快的学习环境和学生成长环境,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让学生会学、愿学。

(五)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加强控辍保学监管

校长与相关科任教师、班主任齐抓共管,明确要求行政人员、班主任、相关科任教师集体合作做到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班主任、科任教师绩效考核。

帮扶措施方案 篇5

为加快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进程,使扶贫工作有目的、有步骤的进行,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情、村情实际,特制定帮扶方案如下:

一、总体工作思路

我镇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思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以解决贫困村难点热点问题、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为目标,以“定点帮扶”为契机,努力改善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产业化扶贫,切实提高群众素质,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着力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地区的发展环境,为全镇达到小康水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及措施

(一)、工作目标:以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为重点,以提高村级组织“四个能力”为根本,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关键,以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发展为落脚点,统一规划,整合资源,集中力量解决现实紧迫的困难问题,力争在三年内使帮扶的贫困村有变化,见成效。

(二)、工作措施

1、帮扶到村、定点到户。进一步强化机关单位定点帮扶和党员干部

“一帮一”、“二帮一”结对子扶贫工作。帮扶到村,就是集中全镇有限的财力,将过去的1个机关单位定点帮扶1个村,调整为多个机关单位定点帮扶1个村,同时根据帮扶点实际情况帮助制定出具体的脱贫计划和帮扶措施。定点到户,即把大安村245户贫困户分解给全镇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和上级帮扶单位,具体讲,科级领导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帮扶1--5户,一般干部几人或一人一户,各负其责,同时将党员干部的扶贫工作纳入本单位干部年终考核,一定3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人口发生变化后,再作适当调整。

2、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安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基础设施薄弱。__至__公路大安段双边水泥公路至今还未建成通车,严重制约了大安村的`经济发展。因此,要以这次扶贫开发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尤其是公路硬底化建设和水利陂头的建设,切实解决该村生产生活条件。

3、积极争取定点扶贫单位的支持,改善受帮扶村的生产生活条件。__村位于__镇北部,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全村区域面积90平方公里,其中山地面积有121183.5亩,耕地面积5331亩,辖2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172人,是__镇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行政村。长期以来,该村的交通设施落后,农业基础条件薄弱,由于集雨面积大,山洪时常暴发,政府虽投入大量的资金修路造桥,但至今仍有___、__、__、___、__、___等6个自然村的过水陂头受到毁坏,影响了群众的出行安全。同时由于交通不便,农副产品的销售受到了极大影响,直接限制了全村的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大为减少,全村现约有一半的农户仍然住在泥坯房中。村委会从大

局出发,先后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解决这些热点难点问题,但由于村集体经济收入少,支出大,现负债累累,虽拥有丰富的水力资源,却无力开发建设。希望能够争取定点帮扶单位的大力资助予以解决。

4、走产业化扶贫之路,着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转移剩余劳动力的最佳途径。首先是引导支持农户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和林果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充分依托“信息直通车”网络服务平台,加大对葛茨、蜜柚、西蕃莲等农产品的宣传销售力度,同时以市场为导向,加强与企业的联系,积极发展订单农业,规模种植绿色食品“西蕃莲”,提高农产品价格,促进农业增收。另外,积极加快招商力度,引进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拟与骏丰农牧有限公司和海丰县农业银行共同合作进行订单养殖鸡鸭等畜牧产品,以产业化扶贫的方式,使农民早日脱贫致富。

帮扶措施方案 篇6

20xx年,昭通日报社积极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百千万帮扶工程工作的安排部署,在挂钩扶贫点永善县大兴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按照年初拟定的挂钩扶贫工作计划,切实开展对核桃村的挂钩帮扶工作,把“百千万帮扶工程”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挂钩帮扶工作。单位调整充实了挂钩扶贫工作领导组及工作机构,明确1位领导分管,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带队深入挂钩扶贫村开展调研,听取乡党委、政府和村“两委”扶贫工作情况介绍,深入农户了解情况,对扶贫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分管领导不定期带领工作组深入扶贫点,就“百千万帮扶工程”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落实相关帮扶措施,督促检查上半年扶贫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制订计划,搞好宣传。在往年调研的基础上,年初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年度扶贫工作计划,对照年度帮扶目标,各项帮扶措施均按年度计划认真开展,稳步推进。积极开展“百千万帮扶工程”工作宣传,帮助群众转变过去“等、靠、要”的旧观念,变“要我致富”为“我要致富”的脱贫思想,帮助找出适合村情民情的科技致富路。

(三)深入调研,帮助修订发展思路,确定帮扶措施。按照“定期到帮扶村调研、定期走访困难群众、定期回访帮扶效果”的帮扶工作思路,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上半年分别先后到扶贫点永善县大兴镇核桃村进行实地调研,全面了解群众所需所盼:

一盼送致富技术;

二盼搞好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盼解决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

在调研的基础上,加深了对“三农”的认识理解,结合扶贫村的发展实际,进一步帮助坡上村修订了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并力所能及地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通过调研,深入分析了该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和潜力,进一步确定了帮扶的工作原则、方法和措施,做到立足当前,抓住重点,确定目标,中长结合,分步实施。

(四)联系困难户。按照“四联户”及“双联双挂”要求,社领导每年深入基层,到扶贫点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每年住村时间不少于15天,直接联系扶贫点群众不少于2户,联系基层职工不少于2户,共计4户;中层干部每年住村时间不少于10天,直接联系扶贫点群众不少于1户,联系基层职工不少于1户,共计2户;普通职工直接联系扶贫点群众1户,并要求干部要有责任感,做好与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的准备,密切联系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五)联系困难村。报社将深入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与“百千万帮扶工程”工作相结合,具体安排开展“四群”工作的方法和步骤,报社选派了有经验的'骨干职工李章碧、龙兆明、蒋春等到永善县大兴镇、鲁甸茨院、江底等指导新农村建设。龙兆明同志在指导新农村建设期间,为茨院村争取到打两口饮水井的指标,每口井需打300多米深,投资80余万,两口井投资160余万;与市县信用社联系协调,为群众自建房的贷款额度从每户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和马义俊指导员一起,为茨院村两委争取经费10000元,已经拨付到村委会;从县政府争取抗旱塘整治资金5万元,解决了村里整治抗旱塘资金不足的困难,完工后,可使700多人受益。发动广大职工积极为地震灾区捐款捐物,在社会组织向灾区捐款活动,共捐灾款200余万元,物资40余万元。

二、存在困难和下步工作

核桃村属土地贫嵴的山村,适宜生长的经济农作物少,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困难,脱贫致富建设新农村的难度相对较大;全村教育落后,基本设施不全,整体教育水平较低,对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脱贫致富建设新农村进程有较大困难;全村底子薄,基础设施落后,制约各方面工作的顺利推进,扶贫工作任重道远。

下步昭通报社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拓宽调研思维,加大帮扶力度,力所能及地帮助扶贫村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切实推进扶贫点各项工作。

帮扶措施方案 篇7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甘孜州委关于举全州之力推动群众工作全面覆盖的意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爱心帮扶实施方案。

一、帮扶对象

孤儿、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

二、帮扶目标

通过爱心活动和政策扶助,切实帮助解决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实现爱心帮扶全覆盖。力争三年实现多名孤儿住进福利院,得到关爱帮扶;自愿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全部住进敬老院;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得到积极救助。

三、帮扶方式

(一)爱心结对。农村五保户和残疾人由与其结对认亲的干部职工负责爱心帮扶;孤儿和城镇三无人员、城镇残疾人由县委安排干部职工爱心结对帮扶。

(二)政策扶助。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结合财力情况,打捆整合项目资金,适当提高有关政策的补助标准。

(三)社会关爱由各级群团机构牵头组织开展各类献爱心活动,并动员、争取县内各类社会团体、爱心人士进行爱心帮扶。建立慈善爱心基金;确定每年11月19日为慈善爱心日。

四、帮扶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孤儿。

1、我乡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孤儿认定,建立孤儿档案,健全孤儿信息保障系统。逐步将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分类保障范围。

2、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养育费不低于每月1000元,分散供养孤儿最低养育费不低于每月600元,保障孤儿吃、穿、住、医、学等基本生活。

3、拓宽孤儿安置渠道。采取亲属代养、社会散居、家庭收(寄)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孤儿。

4、将孤儿医疗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范围。

5、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孤残儿童康复治疗,对其医疗费用全额救助。实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疝气患者康复等孤残儿童手术康复项本运行经费,对自愿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纳入福利院供养,不断提高敬老院的入住率和服务水平。五保’’集中供养床位率达到60%,集中供养率达到40%,中心敬老院入住率达80%。

(二)农村“五保户”

1、实施散居五保对象危房改造工程。力争三年内消除散居五保户危房。对未入住社会福利院的`城镇三无’’人员通过廉租房解决其住房困难。

(三)残疾人

1、落实残疾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符合低保’’和五保条件的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

2、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每月补助托养金不低于50元。

3、免费为自身需要的残疾人发放轮椅、安装助听器等辅助器具。为符合条件的贫困脑瘫儿童通过康复手术、康复训练和适配辅助器具方式实施救助。

4、维护残疾入接受教育的权利。帮助有学习能力的残疾人进入普通中小学、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学习。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入学生进入特教学校学习。

5、扶持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掌握实用技术,促进就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减免税费,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庭能够发展生产、自力更生。积极帮助大中专毕业生中的残疾人就业。

6、落实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解决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特殊困难。为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110元的援助金。

7、协助相关部门实施香港关怀行动’’、晚情行动等慈善活动。用五年时间在全县进行肢残患者普查,符合条件的病人全免费治疗(包括生活费)。逐步为60周岁以上残疾老人配置假肢、轮椅、助听器等辅具。

8、开展残疾人关爱行动。州特殊学校残疾人由州残联落实州级机关干部爱心绪对。我乡城镇户籍残疾儿童由县残联落实县级机关干部爱心结对。在每年助残日或重大节庆日对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慰问不得少于1次。

(四)重大疾病患者

1、对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提高医疗救助比例(最高70%)和救助封顶线(最高50000元),仍有较大困难的实施二次医疗救助、慈善救助或临时生活救助。

2、对符合条件并进行手术治疗的白血病患儿补助20000元,非手术治疗补助5000元。

3、对城乡困难群众实行州内医院住院治疗临时生活补助,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每天补助17元,其他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天补助7元。对因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一年最高补助8000元。

五、保障措施

(一)责任主体。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爱心帮扶活动。乡镇一把手是具体责任人,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保障工作。参与爱心结对的干部职工是爱心帮扶对象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了解帮扶对象的现实需求,帮助反映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爱心帮扶政策。并力所能及地为结对对象提供帮助。

(二)宣传主体。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宣传好爱心帮扶中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全力营造爱心涌动、情满康巴’’的良好氛围。县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爱心帮扶活动中好的做法与经验,及时推广,推动面上工作。

(三)监督主体。我乡要成立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办公室落实爱心帮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行月通报制,重要情况及时通报。

(四)考核主体。我乡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爱心帮扶进行统一考核。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在每月15日前将每月爱心帮扶活动情况报送至县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县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将纳入到目标考核中。各办公室要及时上报爱心帮扶活动各类信息。

帮扶措施方案 篇8

为防止返贫、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根据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湘委乡振组发〔20xx〕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持续压实责任,继续精准施策,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短板,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常态化开展监测预警

(一)监测范围。监测范围为全县所有农村人口。

(二)监测对象。监测对象为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监测范围基准线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人口为准,特殊情况报县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分为三类:

①脱贫不稳定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②边缘易致贫户。指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

③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年人均纯收入超过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各类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三)监测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应纳尽纳,监测对象不设规模限制,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认定。监测重点内容为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收入监测方面,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20xx年收入监测范围以家庭人均纯收入6500元为基准线(收入基准线是确定监测对象的重要参考指标,但不是唯一标准)。返贫致贫风险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学、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等。纳入监测的对象,要全面核实,综合分析,科学认定,重点关注以下几类情况:一是整户无劳动能力的兜底户;二是过去一年收入低于监测基准线,家庭收入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缺乏稳定性,存在返贫致贫的可能性;三是过去一年收入低于监测基准线,收入稳定,但存在住房、教育、医疗、饮水等方面返贫致贫风险点;四是过去一年收入高于监测基准线,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致贫风险。

(四)监测方式。监测方式主要分三种:①农户自主申报。村民可向当地村(居)委会申报,或通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12317”咨询服务热线电话等渠道进行申报,还可由他人代为申报。②干部走访排查。各乡镇每年不少于两次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进行全覆盖排查。③部门筛查预警。健全县级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部门筛查预警机制,按照“部门筛查、集中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盯办”的程序,定期筛查预警,反馈乡村核实。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对接机制,各行业部门对其推送的本部门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同时,拓展社会监督发现渠道,及时掌握分析网络平台、媒体反映、信访举报等信息。

(五)识别程序

第一步:提交申请。农户家庭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可自行向村委会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签署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财产等信息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申请及承诺授权书》(附件1);对于通过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发现的,由村干部或驻村工作队入户指导农户向村委会提出,并填写附件1。

第二步:入户核实。对提出申请并签署委托书的农户,乡镇要及时组织入户调查核实,入户调查核实组由乡镇干部、驻村(包村)干部、村干部组成,每组不少于2人,通过询问、查看、计算、核实等方式,充分了解农户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生产经营状况,采集农户相关信息。农户应当如实说明家庭情况,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信。入户调查核实时,由调查人员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附件2)。

第三步:村评议公示。由驻村(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申请农户所在村民小组的党员代表及组长组成评议组,召开评议会议。根据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对照监测对象纳入条件逐户评议。对评议会确定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由村委会在群众集中地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审批表》(附件3),并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乡镇。

第四步:乡镇审核。乡镇对村级上报的拟定监测对象入户调查情况和村级评议情况进行审核,并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填写附件3,由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

第五步:县级比对审定。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对拟定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确定监测对象正式名单,填写附件3,反馈相关乡镇组织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六)监测预警及信息比对职责分工

防返贫监测预警工作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协同配合,其中:县住建局牵头监测预警住房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县发改局牵头监测预警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县教育局牵头监测预警失学辍学、教育负担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县医保局牵监测预警重大疾病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县卫健局牵头监测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带来的风险隐患;县水利局牵头监测预警饮水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县应急局牵头监测预警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带来的风险隐患;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监测预警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风险隐患;县人社局牵头监测预警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等风险隐患;各乡镇负责掌握本辖区出现的各类返贫风险,随时上报预警;其他部门也要针对各自工作领域潜在的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加强监测排查、及时预警。

根据监测预警对象识别负面清单,由县金融办、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负责配合提供拟纳入对象家庭存款、车辆、住房、工商注册、财政供养等相关信息。

三、实施精准帮扶

所有监测对象都是帮扶对象,要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使用行业政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通过帮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一)落实政策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要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因人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1、产业帮扶。对因缺乏产业或产业失败纳入的监测对象,继续通过安排产业帮扶资金、提供扶贫小额信贷、组织生产经营技能培训等,参与农业产业和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通过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收。对因自然灾害、市场因素等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引导支持其参加农业保险,加大农资供应力度,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有针对性地实施消费帮扶,解决生产发展和产品积压等难题。(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各乡镇)

2、就业帮扶。对因就业不稳纳入的监测对象,持续推进省际、省内劳务协作,加大劳务对接和稳岗服务力度,促进外出务工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对吸纳当地监测对象稳定就业的企业、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用人单位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政策。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聘用监测对象务工,加大监测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落实培训补贴;新增和腾退出来的乡村公益岗位,优先安排监测对象上岗。(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贫困帮扶中心、各乡镇)

3、健康帮扶。对因病纳入的监测对象,按照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落实帮扶措施,确保监测对象不因病返贫致贫。(牵头责任单位: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

4、教育帮扶。对因学纳入的监测对象,家庭子女纳入控辍保学重点监测范围,持续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参照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家庭教育帮扶政策,将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纳入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范围,全面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阶段帮扶资助政策。对就读职业(技工)学校的监测对象,全面给予“雨露计划”补助。(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贫困帮扶中心、各乡镇)

5、综合保障。对因无劳力纳入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保、养老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对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纳入的监测对象,及时落实残疾人、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按规定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后暂时无法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鼓励市县通过各类救助帮扶基金或社会帮扶措施予以解决。(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残联、各乡镇)

6、住房安全保障。对因住房安全出现问题纳入的监测对象,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修缮加固闲置房屋等多种途径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确保监测对象住房安全。(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7、饮水安全保障。对因饮水安全出现问题纳入的监测对象,通过建立健全饮水安全设施运行长效机制,及时解决季节性缺水问题,及时维修更换管道,落实应急供水预案,确保监测对象饮水安全。(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结对监测帮扶。从县、乡镇干部和驻村工作队中选择有帮扶能力的干部作为监测帮扶联系人,对所有监测对象户开展结对帮扶。监测帮扶联系人负责走访了解监测对象家庭情况、制定落实帮扶措施、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监测对象风险不消除,帮扶责任不脱钩。(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直单位、各乡镇)

(三)加强社会帮扶。鼓励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测帮扶。充分发挥社会帮扶资金优势,主动覆盖财政资金帮扶“盲区”。继续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对接满足监测对象的有效需求。坚持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组织引导民营企业精准对接监测对象实施消费帮扶、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牵头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妇联、团县委、县工商联、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供销社、各乡镇)

四、适时开展风险消除

(一)风险消除标准。以下风险全部达标、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①根据返贫致贫风险采取的针对性帮扶措施有效落实;

②“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

③收入持续稳定;

④大额刚性支出稳定解决。

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对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监测对象,不得标注“风险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标注为“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

(二)风险消除程序。对达到风险消除标准的农户,原则上按以下程序认定标注。

第一步:村提出名单。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根据平时跟踪掌握以及监测帮扶联系人反馈的情况,对本村监测对象逐户研判,在排除存在丧失劳动能力、风险稳定消除较弱、存在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等情况的监测对象后,提出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名单。

第二步:入户核实。入户调查核实组由乡镇干部、驻村(包村)干部、村干部组成,每组不少于2人,对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情况进行核实,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表》(附件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评估表》(附件5),核实组成员与监测对象分别在表上签字。

第三步:村民主评议。由驻村(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申请农户所在村民小组的党员代表及组长组成评议组,召开评议会议。参会人员对照风险消除标准,对帮扶成效情况,逐户开展评议,并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字。将评议通过的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附件4),在村内群众集中地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村“两委”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风险消除标准的,填写附件5,并形成拟消除风险对象名单上报乡镇。

第四步:乡镇审核。乡镇组织对拟消除风险对象风险消除情况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实地核验,形成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复核名单,填写附件5,由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

第五步:县级审定。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会商研判,对乡镇上报的拟消除风险名单进行审定。其中,对特困供养、低保和存在多种风险的监测对象重点审查。在此基础上,确定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正式名单,填写附件5,并组织在系统内标识“风险消除”。

五、加强动态管理。

坚持“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原则,常态化开展监测对象识别、人口自然增减、落实和跟踪帮扶措施、成效及风险消除,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原则上监测对象识别要做到及时开展,每季度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帮扶效果评估,风险消除根据风险状况和帮扶效果于不低于三个月监测时间以后开展。坚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台账制、销号制管理模式,各部门和乡镇要建立县、乡、村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台账,对监测对象要实施一户一档管理。乡镇、村两级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人员、监测帮扶联系人要在纳入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一头一尾”两个环节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平时注意及时更新数据。

六、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县直单位和各乡镇要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县直单位、乡镇、村要明确专人负责,要健全信息员队伍,整合充实帮扶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全力以赴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

(二)压实部门责任。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组织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预警监测机制、联合会商机制、信息比对机制。县直相关行业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防止返贫工作责任,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的政策措施,做好行业数据归集、信息比对、动态监测、筛查预警,及时反馈预警信息和比对结果,督促指导乡镇开展信息核查,认真组织行业内防止返贫排查,落实行业帮扶责任。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辖区内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判规模性返贫风险,研究应对措施,共同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三)严格评估考核。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重要内容,纳入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月比对、季分析、季调度、年考核”机制,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规模性返贫的,严肃追责问责。

帮扶措施方案 篇9

为了切实搞好我镇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工作,圆满完成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按奉节委发〔20__〕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白帝镇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实施方案。

一、帮扶对象: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困难家庭,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家庭、计划生育独生女子残疾家庭、计划生育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

二、帮扶地点:全镇11个村两个居委会。

三、帮扶项目:以资金、种植、养殖业为主。

四、帮扶组织领导:白帝镇计生办组织,镇农业服务中心、民政办、社保所协助实施帮扶。

五、帮扶主要措施

1、在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中实行政策倾斜、科技服务;

2、优先引进新品种、新技术;

3、免费技术培训、技术指导;

4、免费提供生育保健等计划生育健康服务;

5、免费赠送技术资料、农用物资;

6、免费提供各种市场信息;

7、帮助争取小额农贷;

8、与民政部门加强联系,力争改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解决子女入学困难问题。

六、帮扶规划

1、全镇今年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26户;

2、通过帮扶,使被帮扶户居住条件有一定改善,家庭经济收入在上年的基础上增加20%以上。

帮扶措施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及县委县政府纾困发展决策部署,全面推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xx〕24号)落地落细,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导向、民生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以数字化改革推动服务创新,加强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各项举措落地的实效度和精准度,更大力度帮助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恢复生产经营、稳定扩大就业。全面落实减负降本、金融帮扶、商事改革、新型监管等系列政策,为个体工商户发展营造便捷、高效、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举措

(一)降成本,落实减费补贴政策

1.减运营成本。推动房屋租金减免,会同财政、税务、机关事务中心等部门,摸清减租主体底数,核实减租政策落实情况,推动减租政策有效传导至实际承租人。与发改局、电力公司协同配合,加强以“转供电费码”为基本手段的转供电价格监管,督促各转供电主体应降尽降,对多收价款应退尽退,确保电价优惠红利传导至工商业用电终端。配合人行三门县支行做好支付服务降费政策宣传引导工作,提高个体工商户手续费降费政策认知度。[责任单位:价竞科、行政审批科]

2.减检测费用。县食品检测中心为个体工商户免费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县计量所对个体工商户送检的计量器具免收检定费用。协同配合市局技术机构为个体工商户以非营利方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及开放实验室服务。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业个体工商户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等检验检测费用,免收个体工商户锅炉能效测试费,对个体工商户送检的计量器具减半收取校准费用。鼓励其他国有企业法人性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为相关行业个体工商户以非营利方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执行时间至20xx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产品质量监管科、计财科、食品检测中心、质量服务中心]

3.补防疫支出。主动提供餐饮业、零售业个体工商户清单,争取给予防疫消杀补贴支持。将经营进口冷链、进口水果、专业市场等重点领域的从业人员信息梳理推送至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定期开展核酸检测。联合乡镇(街道)开展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摸排,建立名录库,及时推送信息,确保应纳尽纳。执行时间至20xx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物防专班、行政审批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

4.补培训支出。配合人社部门深入开展“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技能培训扩面增量。设置契合当前实际和疫情急需的职业技能课程,免费提供师资和场所,引导和推动个体工商户广泛参与。优化培训管理服务,通过项目制等形式灵活开展培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信息化建设,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简化补贴申领程序。[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二)强帮扶,提升金融支持质效

5.推进信用融资贷款扩面增量。动态收集部门信息数据,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融资贷款。开展个体工商户融资破难行动,完善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体系,提升信用贷款支持水平,力争20xx年新增个体工商户经营性信用贷款6亿元。深入落实“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持续加强首贷户培育拓展,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提供首贷和续贷支持。合理拓宽个体工商户服务边界,提高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的可及性和满意度。[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6.推进“无忧系列”食责险提质增效。探索面向新产业、新业态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保险“稳定器”作用。探索开展因疫情导致餐饮业个体工商户营业中断损失保险,提升理赔效率,提高对餐饮业个体工商户的保障程度。在餐饮行业“食疫无忧”综合险基础上,探索“食安无忧”新险种开发,逐步在食品流通领域推广“食惠无忧”险、食品生产领域推广“生产无忧”险,鼓励冷链经营商家投保“冷链无忧”,减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担。健全“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免费为投保“无忧系列”商户提供“已投保食责险”外卖封签。争取给予保费补贴支持。[责任单位:食品协调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

7.推进放心消费单位金融授信量质齐升。积极对接农信系统,增加金融授信的放心消费单位数量和授信额度,推广“放心贷”,助力个体工商户缓解融资难题。[责任单位:消保科]

(三)优服务,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8.设置歇业休眠“缓冲期”。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可按规定程序进行歇业。会同税务、人社、公积金等部门,实行歇业登记“一件事”改革,实现歇业登记“一窗受理、一网申报、并联审批、一键暂停”办理在全县层面全覆盖。个体工商户办理歇业手续后即可进入“休眠”状态,定额纳税人可暂停纳税,公积金缴存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歇业员工既可以发展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办理参保,也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避免市场主体因滥用歇业制度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督促已办理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信用监管科]

9.推行准入准营“一件事”。持续深化推广27个高频行业准入准营“一件事”应用。探索办事流程标准化建设,构建“一件事”标准化综合服务体系。积极引导线上办理,持续提供优质高效办事服务。探索推进个体工商户从市内到跨市迁移全流程“一件事”网上办理,探索“一业一证”“多业一证”审批模式应用。推广“一网通办”,推动全年个体工商户登记网办率达70%以上。[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10.提升转型发展便利度。建立个体工商户培育库,遴选优质个体工商户入库培育。推进个体工商户营业转让,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对成功转型升级为公司的.,奖励每家“个转企”企业3000元;转型升级为非公司制企业的,奖励每家“个转企”企业1000元;二次转型为公司的,每家“个转企”企业奖励3000元)。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向乡镇延伸,推广就近申报、多点办理。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11、加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现有的创业创新基地、特色小镇、科技孵化园区、众创空间、小微园、标准厂房和创业园(基地)、楼宇产业园、创业示范街、文化产业园区等,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入园经营并获得与中小微企业同等权利,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个体工商户免费提供创业培训、管理指导、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法律咨询等综合性服务。[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产品质量监管科、质标科、知识产权科]

(四)促规范,推动公平有序竞争

12.破除地方保护。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全面检查20xx年以来制定出台并继续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依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交叉检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责任单位:价竞科、行政执法队]

13.整治违规收费。开展收费行为专项整治,督查各类减轻收费措施,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完善缴费负担监测点信息反馈机制,100%核查违规线索,深挖强制收费、搭车收费等隐蔽性问题。[责任单位:价竞科、行政执法队]

14.推进柔性执法。深化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认罚择轻”制度,制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个体工商户存在情节轻微、负面影响较小的苗头性问题,主要采取约谈、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实行“首次不罚”。[责任单位:法规科、行政执法队]

15.实施信用监管。推行“双随机+信用”监管,对信用水平高、风险水平低的个体工商户,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暂时失联或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支持个体工商户重新取得联系或补报年度报告后即时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责任单位:信用监管科]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工作站位。个体工商户是稳定经济、保障就业的重要支撑,相关科室要坚持人民至上,将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作为重要职责,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帮扶举措准确落地,当好个体工商户的“娘家人”。建立个体工商户联席会议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推进纾困帮扶工作。

(二)全程督查督导,确保落实落细。构建基层一线发现问题解决机制,强化定期研判、跟踪问效。构建政策落实落地闭环管理机制,确保政策实施全程公开、公平、公正,推动政策最快落地、标准顶格执行、红利叠加释放。建立月度跟踪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常态化开展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导,推动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

(三)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工作合力。对帮扶纾困政策内容进行全方位解读、多维度宣传,全面开展政策包进市场、入平台、下乡村活动,使降成本、强帮扶、优服务、促规范等系列举措应知尽知、深入人心,推动帮扶纾困红利惠及最广泛个体工商户人群。

帮扶措施方案 篇11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打赢扶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将控辍保学作为教育脱贫的关键和基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目标任务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以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含非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单无亲家庭子女)为重点,全面提升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依法控辍

各校要联合当地乡镇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广泛开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社会和家庭对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并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责令限期送子女入学。

(二)加强监管,制度控辍

1、报告制。各校要加强学生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对未到校生要及时追踪去向、追查原因;对48小时未到校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

2、台账制。各学校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信息底数要摸准确,尤其是在外地就读的学生,要明晰去向、佐证有力。目前已辍学的,要依法依规想尽一切办法动员入学,确保零辍学。

3、月报制。自20xx年5月起,控辍保学工作实行月报制。各校每月25日前要向市教育局基教科上报相关情况,无辍学情况实行零报告制。

(三)提升水平,质量控辍

各校要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心理负担,消除学生厌学的心理障碍。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乡村少年宫、留守儿童之家的作用,利用“课后托管服务”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推行先进的教学模式,积极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确保中小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四)落实资助,扶贫控辍

认真维护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落实我市精准扶贫政策、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家庭资助政策,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等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效,进一步完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制度。各校要针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按照“一生一案”制订扶贫方案,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五)强化师德,情感控辍

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乡村从教。各校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要把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用情感感化学生、留住学生。

(六)依托系统,规范管理

各校要维护好学籍管理系统,规范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学校对学生变动情况要登记造册,详细核实和记录相关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变动情况清楚,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学校每学期要对辖区内学生的变动情况也要进行统计,并进行分析,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和已辍学、小学毕业后未升入初中的学生要及时跟踪调查,了解其辍学原因、辍学去向、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认真做好家访和已流失学生的劝返动员工作,防止其受不良因素诱导、胁迫、蛊惑,加入黑恶势力团伙,扰乱社会秩序。

(七)落实责任,健全机制

进一步完善“双线控辍”责任制。即乡镇政府与包村领导、包村领导与村两委领导、村两委领导与村民为一条线;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家长、学生家长与学生为一条线。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校长为学校“控辍保学”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员工都担负着“控辍保学”的重要责任,做到“四早”(早清查、早汇报、早家访、早劝学)、“六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时间到位、执行到位),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零辍学。

(八)加强督查,严肃问责

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并组成专项督查组,定时、不定时地开展专项督查,对“控辍保学”做得好的学校,一要表彰,二要将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在全市进行推广。同时,对因领导不力、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等造成辍学影响脱贫攻坚,将严肃问责。

帮扶措施方案 篇12

按照《辽宁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辽宁省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乡振发〔20xx〕10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

区域范围:全市有农村人口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人员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农村户籍农户,重点排查特殊困难群体、边缘困难群体,全面排查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二、排查对象、内容及方法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1、排查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全市所有农村户籍人口,重点排查易返贫致贫人口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等情况。

2、重点人群。

①脱贫户特别是20xx年度脱贫户;

②20xx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0xx年省监测范围(7260元)的农户;

③20xx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上一年度明显减少的农户;

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的特殊困难家庭;

⑤低保户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

⑥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重度残疾和一户多残的农户;

⑦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

⑧务工收入占比较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

⑨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

⑩参加其他行业部门资金危房改造的农户,其他家庭负担较重且存在生活困难的农户。

3、排查内容。

①农户家庭人均收入。测算周期为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按照“(纯收入+理赔收入-合规自付支出)/家庭人口数”是否低于省监测范围(7260元)作为是否纳入监测对象的收入依据;

②“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状况。排查是否存在风险或不稳定因素;

③刚性支出状况。排查是否存在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且负担较重;

④其他返贫致贫风险状况。在产业、就业、就医及子女就学方面是否存在困难和风险。

4、排查方法。一是采取入户摸排的方法,对重点人群、主动申请的农户、有风险预警信息的农户必须逐户入户排查。二是鼓励生活有困难的农户主动申请,做好宣传引导。三是市、县两级风险信息筛查预警部门要统筹联动,在4月25日前提供各自领域、各自层级筛查出的风险预警信息,并按规定程序由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分解推送到乡镇。

5、结果处置。对排查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按照程序及时识别为监测对象,并尽快落实帮扶措施,原则上要在录入系统后10日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性变故被识别的,建立“绿色通道”,可协调有关帮扶责任部门采取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后履行程序的办法,尽快消除风险。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

1、排查对象。对系统内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风险消除是否稳定、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2、排查方法。按照20xx年度风险消除标准,采取逐户入户核查的方法进行排查,同时要发挥好行业部门风险筛查预警信息作用。

3、排查内容。

①收入是否持续稳定,高于20xx年省监测范围6600元且持续稳定;

②“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是否持续巩固;

③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刚性支出是否稳定解决。

4、结果处置。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和风险消除不稳定的要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要按识别程序再认定、再标注。对落实帮扶措施不满半年但其他条件已达到消除标准的,作为跟踪关注对象。

(三)排查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1、排查对象。系统内所有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含脱贫不享受政策户),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帮扶不及时、不精准以及脱贫户是否稳定脱贫等情况。

2、排查方法。采取逐户入户核查的方法,对照系统内收支情况、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3、排查内容。

①对帮扶措施落实是否及时到位,帮扶措施是否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问题进行核查;

②按照20xx年度收入测算周期,对20xx年度的收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查找在收入测算方面是否存在应统未统、测算不精准的问题;

③对20xx年度的预计收入是否高于20xx年度收入进行预判。

4、结果处置。

①对义务教育、住房安全、基本医疗和安全饮水方面存在单一风险(或返贫原因)的,及时落实对应的帮扶措施,尽快消除风险;对返贫致贫风险(或返贫原因)较为复杂的,结合风险类型(或致贫原因类型)和农户帮扶需求困人因户落实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②对存在落实帮扶措施不及时、帮扶成效不精准及“一兜了之”等问题的,建立问题台账,推进问题整改;并以户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作为排查发现问题填报附件2、附件3;

③对20xx年度重新核算收入数据进行统计并填报附件2,做好资料备案;

④对落实帮扶措施满半年但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评估,符合消除条件的'及时按程序进行风险消除。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1、排查对象。全市30个出列村,尤其是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当地农村户籍人口比例超过2%的出列村,重点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2、排查内容。

①排查域内是否存在因水旱、气象、地质等自然灾害以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造成的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重点是因疫情造成的产业就业风险隐患;

②排查域内是否存在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因素造成的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③排查各县(市)区是否制定了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

3、排查方法。由各县(市)区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卫健、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和调研分析,对县域内出列村,尤其是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超过2%的出列村是否存在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

4、结果处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出具规模性返贫风险分析报告,全面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并将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五)核实核准并更新完善系统数据

1、排查对象。核准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重点是帮扶对象动态管理以及人、户、村等已发生动态变化需要更新完善的基础信息数据。

2、排查内容。

①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是否存在录入缺失;

②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是否录入不准确;

③排查信息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更新完善是否及时。

3、排查方法。

①各县(市)区利用监管评价子系统自行提取问题数据进行核实整改。

②各县(市)区核实整改省乡村振兴局提供的4月底、5月底的系统问题数据。

4、结果处置。

①省乡村振兴局两次提取的问题数据质量,将作为各县(市)区防止返贫监测工作绩效评价依据;

②对系统内已经发生动态变化的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更新完善;

③采集补充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相关数据信息。需要采集的数据包括:行政村个数、总户数、总人数、常驻户数、常驻人数、农村户籍户数、农村户籍人数。脱贫户、监测对象等相关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

(六)排查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建立情况

1、排查对象。有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的县(市)区,重点排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有效运行。

2、排查内容。主要排查领导是否重视、机制是否健全、网格排查体系是否已全面建立、部门筛查是否常态化运行以及日常监测制度落实是否到位等。

3、排查方法。主要利用入户排查期间与县、乡、村干部及群众的沟通访谈,发现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可采取查阅文件或座谈等办法。

4、结果处置。本项排查内容纳入市级抽查范围,将作为各县(市)区防止返贫监测工作绩效评价依据上报至省乡村振兴局。

三、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26日前完成)。一是制定市级排查实施方案。制定印发《营口市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4月22日前)。二是开展全市排查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各县(市)区排查业务培训(4月24日前)。三是制定县级排查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排查实施方案(4月24日前)。四是各县(市)区做好排查业务培训,培训到乡镇、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及乡村网格员,确保参与人员全覆盖(4月26日前)。五是市局反馈省乡村振兴局第一次提取系统问题数据明细(4月25日前)。六是各县(市)区向市乡村振兴局上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负责人、联络员名单(4月26日)。

(二)现场排查阶段(5月27日前完成)。一是各县(市)区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和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对重点人群逐户入户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要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日。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信息比对和拟定帮扶计划均可在村级公示无异议后与其他识别程序同步进行,对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新纳入低保对象,不再重复比对。对脱贫户、监测户及其他重点人群要做到100%入户。入户需填报《防返贫监测帮扶入户排查表》(见附件1)。

二是市乡村振兴局将按照不低于各县(市)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总户数5%的比例进行抽查。

(三)信息录入阶段(5月31日前完成)。各县(市)区可根据入户排查工作进度,书面向市乡村振兴局申请开通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权限,先完成入户排查的可先行申请,并开展信息录入工作。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应在5月25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向省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明细(附件4),由省乡村振兴局审核把关后统一实施“回退”“清退”系统操作。各县(市)区在上报“回退”“清退”人员信息明细时,务必要核实核准,国家乡村振兴局将在整改结束后收回相关权限。各县(市)区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数据修正阶段(6月5日前完成)。数据采集录入完成后,系统将在5月31日18:00时关闭相关权限,并由省乡村振兴局第二次提取系统问题数据明细。各县(市)区在获取问题数据明细后,应立即组织核实整改和补充完善,按时完成数据调整修正,确保系统数据完整准确。

(五)总结报告阶段(6月12日前完成)。各县(市)区要全面总结排查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排查工作总结报告,连同附件2、附件3(县级汇总表),经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市乡村振兴局。县级防止规模性返贫风险分析报告及工作预案要一并报送。市乡村振兴局将统筹做好总结工作安排,现场排查结束后,各县(市)区即可边汇总、边录入、边总结,确保按时上报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切实增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政治担当,按照“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省级统筹、部门联动、市级组织、县级实施”的责任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特别是县级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认真细化方案,精心组织部署,确保排查工作按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部门协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监测对象识别信息比对责任部门要提高比对时效,缩短比对时间,比对时间不得超过10天;风险预警筛查责任部门要提高预警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并按时推送。“三保障”、饮水安全及其他行业政策帮扶责任部门,要围绕本部门行业政策措施的持续推进及目标实现情况,认真排查,积极推进整改。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乡村振兴局将加强督促指导和工作调度,组织抽查,提升工作实效。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严格按程序和标准识别监测对象,对排查不到位、走过场的要严肃问责。

(四)抓好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本次排查发现问题,结合20xx年考核评估发现问题、中办督查和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一体整改。对现场排查发现问题,要做到当日反馈、立行立改,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建立台账、明确时限、定期销号。

(五)减轻基层负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排查工作不得随意搭便车。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统筹做好排查工作安排,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确保工作实效。

帮扶措施方案 篇13

为深入贯彻《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发〔20xx〕1号)、《关于印发<湘阴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阴乡振组发〔20xx〕2号)等文件精神,精准落实国家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促进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逐年持续稳定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核心任务,因村因户落实帮扶增收措施,促进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持续稳定增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二、全面摸底排查收入变化

全县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落实镇、村两级逐户、逐项摸底排查脱贫户和监测户上年10月以来收入情况,归类汇总、分析原因、预警研判,为落实增收帮扶措施提供重要依据。

(一)排查对象

全县脱贫户、监测户。

(二)排查内容

排查脱贫户、监测户上年10月以来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变化情况,重点排查可能出现的减收风险点。

1、上年有种养业等经营收入,当年因经营规模缩小、质量降低、价格下行,或经营停止、失败等导致的减收情况;

2、上年有县、乡、村级帮扶产业收益分配收入,当年因帮扶产业项目调整、净收益减少或经营失败,以及因帮扶产业项目收益分配方式、分配标准调整等导致的减收情况;

3、上年有光伏产业收益分配收入,当年因光伏收益分配对象和分配标准调整等导致的减收情况;

4、上年有务工就业收入,目前因未实现务工就业或因工资降低、务工时间缩短等导致的减收情况;

5、上年有公益性岗位或就业帮扶车间务工收入,目前未参加乡村公益性岗位或未到就业帮扶车间务工,或者参加了乡村公益性岗位、实现了就业帮扶车间务工,但因薪酬或补贴标准降低导致的`减收情况;

6、上年有低保收入,因当年低保被取消导致的减收情况;

7、上年有相关政策性补贴收入,因当年补贴收入减少或取消导致的减收情况;

8、因家庭种养业遭遇自然灾害导致的减收情况;

9、上年因帮扶工作务实管用而有相应收入,当年因帮扶工作不到位导致的减收情况;

10、其它原因导致的减收情况。

(三)工作方式

1、全面排查。组织村(社区)干部、驻村(社区)帮扶干部逐村逐户摸底排查,做到不落一户。

2、对比测算。对照脱贫户、监测户上年收入明细表,对比排查当年同期实际收入,逐项计算(或预算)可能增减收的具体情况。

3、数据研判。对比脱贫户、监测户当年与上年收入变化数据,研判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收入可能存在的增收、减收、收入持平等不同情况。

4、汇总分析。分级对应汇总村、乡、县脱贫户、监测户减收户数及同比减收比例,汇总各项减收因素关联户数及所占比例。

三、落实帮扶增收措施

根据逐户逐项排查结果,因户制宜落实帮扶增收措施,确保脱贫户、监测户当年家庭收入在上年的基础上稳定增加10%以上。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减收情况,要有针对性落实替代增收项目,坚决防止脱贫户、监测户当年收入减少,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1、落实种植业及合作社、大户带动生产帮扶增收措施。对具备家庭种植业生产且有发展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从制定产业规划、新品种选购捐赠、生产过程指导、新技术引进应用、购买保险、提供贷款、标准化生产、特色种植、指导农产品初加工、落实奖励措施、开展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开展消费帮扶行动等方面落实帮扶增收措施。挖掘合作社、大户带动脱贫户、监测户生产增收潜力,落实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畅通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发挥帮扶部门和干部在农产品销售上的推介作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商务粮食局,乡村振兴局,科技局,地方金融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管委会)

2、落实庭院养殖业帮扶增收措施。对具备发展庭院养殖业条件且有发展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从制定养殖规划、提供贷款、建设圈舍、购买捐赠仔畜、新技术引进、畜禽防疫、托管托养、购买保险、落实奖励措施、开展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开展消费帮扶行动等方面落实帮扶增收措施。挖掘庭院养殖业增收潜力,落实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畅通畜禽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发挥帮扶部门和干部以及社会帮扶企业、社团等在畜禽产品销售上的推介作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县委统战部,商务粮食局,乡村振兴局,金融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管委会)

3、落实外出务工就业帮扶增收措施。对具备务工条件且有务工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以县、乡镇为单位从搭建用工信息对接平台、提供用工信息、开展技能培训、培树劳务品牌、组织劳务对接、指导稳定就业、组织劳务输出、开发本地务工岗位、签订规范劳务协议、提供维权服务、购买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常态化联络协调服务、提供转岗服务、兑现相关政策补贴等方面提供帮扶。支持本地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带动帮扶人口就近就业。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增加就地就业岗位。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按规定对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4、落实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增收措施。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加大各类岗位统筹使用力度,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动态调整安置对象。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严格规范岗位安置流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按时兑现差异化岗位补贴。及时纠正查处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发放补贴等行为。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每次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水利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5、落实帮扶车间就业帮扶增收措施。以县为单位认定就业帮扶车间,把吸纳帮扶人口就业作为对帮扶车间认定和支持的最重要标准。支持发展村集体领办、合作社经营、单独注册企业经营、龙头企业带动经营等各种形式的就业帮扶车间。采取作坊式或家居式等不同组织形式,开展农产品初加工、手工制作、来料加工等生产活动,吸纳有劳动能力和半弱劳动能力帮扶人口实现帮扶车间就业。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费用减免以及地方实施的各项优惠政策。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可免费提供岗前培训;对已认定并录入省平台的就业帮扶车间,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5人(含)至9人、10人至19人、20人以上的,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月均工资1000元以上,分别给予1万、2万、3万的以奖代补资金;对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月均工资1000元以上,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6、落实小额信贷帮扶增收措施。通过多种有效措施补足脱贫户、监测户当年因没有小额贷款发展产业而减少的收益。继续挖掘小额信贷潜力,实现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小额信贷“应贷尽贷”。对脱贫户、监测户加大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和需求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有效解决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没有贷款意愿、没有生产项目、没有必要劳动生产技能、没有合作经营平台、没有销售渠道等实际困难。对没有贷款意愿的,帮助分析原因、对症下药;对没有确定产业项目的,通过市场前景分析指导,帮助筛选合适项目;对没有必要劳动生产技能的,引导参与技术培训,提升生产技能;对自家种养有困难的,在本人自愿前提下,通过畜禽托养、土地托管等方式合作经营;对没有销售渠道的,发挥帮扶部门和干部以及社会帮扶企业、社团等推介作用,畅通线上线下销售实现优质优价,解决卖难问题。(责任单位:金融办,人民银行,涉农金融机构,乡村振兴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7、落实产业收益分配帮扶增收措施。培育有帮扶能力和意愿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产业格局。完善帮扶产业“政府+企业+村集体+脱贫户”的“四位一体”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订单帮扶、股份合作、园区带动、生产托管、资产收益、务工就业等有效帮扶模式。进一步规范产业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流程。对有劳动能力、有半弱劳动能力的脱贫户、监测户,引导参加生产劳动或公益性岗位就业实现增收;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监测户,实行差异化收益分配。严格履行村集体制定分配计划、村民代表讨论、乡镇审核备案、村内公示公告的分配流程。对新建产业项目要明晰联农益农绩效目标。规范产业项目租赁承包合同或协议。鼓励支持使用村集体产业收益资金奖励补贴产业发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村集体存量资产资源,让脱贫户、监测户通过变股东实现稳定增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高新区,乡镇、街道、管委会)

8、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帮扶增收措施。落实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对脱贫人口、监测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按照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低收入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农村低保对象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管理,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给予一定期限的救助渐退期,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对就业产生的必要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适当给予扣减。过渡期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力度,对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根据实际需要给予专项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强化急难救助,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用好用足乡镇(街道)、管委会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政策规定。(责任单位:民政局,残联,乡镇、街道、管委会)

9、落实扶志扶智帮扶增收措施。对内生动力不足的脱贫户、监测户,通过扶志扶智,增强其自主发展信心,提高其自主增收能力。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学习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孝亲敬老等优秀传统美德,教育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引导脱贫户、监测户遵守村规民约,践行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赋予其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组织脱贫户、监测户参与星级文明户评选等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其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水平。培育宣传自强不息典型,激发脱贫户、监测户自主发展、自主创业热情。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参与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家庭种养业质效。推广创办农民夜校等培育职业农民的好经验、好做法,实现智随志走、志以智强,让脱贫户、监测户既富脑袋又富口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10、落实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增收措施。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示范创建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和软弱涣散村等五类村派驻驻村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要协调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因地制宜推动各项帮扶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宣传自主创业典型,激发内生动力,促进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增收。继续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按照“摘帽不摘帮扶”的原则,对帮扶责任人进行优化调整。帮扶责任人要全程参与脱贫户、监测户收入排查工作,因户落实帮扶增收措施。(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驻村办,乡村振兴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脱贫户、监测户减收情况排查、落实帮扶增收措施,是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相关行业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到实现脱贫人口稳定增收是杜绝规模返贫的底线要求,是当前巩固脱贫成果最重要的政治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乡村三级要承担主体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乡村振兴办要履行工作专责,相关行业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帮扶部门和帮扶干部要靠前指挥、全程参与、精准施策。

(三)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对照脱贫户、监测户上年收入逐项对比排查核算,对可能出现的减收风险点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在每年7月28日前完成摸底排查,边排查边落实帮扶措施,为当年9月30日核算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收入提前做好准备;9月中旬前将落实帮扶措施的户数、帮扶措施具体数量等工作情况,以乡镇(街道)、管委会为单位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四)确保工作实效。强化作风建设,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对脱贫户、监测户排查收入和落实帮扶措施,要做到精益求精,不摆花架子、不走过场。要敢于较真碰硬,对发现的各类减收风险,都要边排查边落实补救措施。对因工作弄虚作假、不严不实导致规模性返贫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县乡村振兴局每年8月初将组织开展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增收专项督查,对排查不精准、帮扶措施不力、减收风险点未消除、减收幅度较大的,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持续跟踪督办直至风险点消除,督查结果纳入年末考核范围。对出现严重问题导致脱贫户、监测户(抽查检查及系统比对中发现5户以上)收入下降的乡镇(街道)、管委会,年末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帮扶措施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后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教育扶贫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完成20xx年度全县控辍保学目标任务:小学生入学率100%,初中入学率100%,小学、初中在校学生年辍学率为零;巩固率100%。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率100%,巩固率100%。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无一人因贫失辍学的现象。

一、成立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采取“局领导包片,督学包督学区,股室包乡镇,工作人员包学校”的包干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学校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二、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职责具体到人

(一)学校主要职责

1.清查底子。各学校先对照20xx年上期学校的学生花名册,摸清本校贫困适龄儿童对象,在开学前对贫困家庭学生开展一次家访工作,准确掌握贫困学生的去向,及时了解他们就读相关情况,建立好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确保贫困适龄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2.进一步核查数据。一是核清本辖区6-15周岁适龄儿童哪些有学籍,哪些无学籍,对无学籍的学生逐一造册。二是对无学籍名册里的学生进一步核实。无学籍学生在校就读,写清未注册学籍原因并取得就读学校的在校证明。无学籍学生不在学校就读,要做好劝返工作并注册好学籍同时建好台账资料。无学籍学生确认在省外就读要认真调查核实,做好详细记录(要有学生就读的省市县和学校、年级等详细信息),并登记造册。无学籍学生若无法联系,不知去向,要准备好调查报告、去函及图片等佐证资料,并逐级上报,每一级均要留有存根同时建好台账资料。三是核查辖区内国网中有学籍但不在校的学生或在家反省的学生要与原就读学校一起劝返到学校就读,同时建好台账资料。

3.加大劝返力度。对四类贫困学生不在校读书的,必须要动用一切力量,将其劝回。对适龄残疾儿童不能随班就读,要立即与家长签好协议,注册好学籍,实行送教上门服务,送教上门要有工作计划、有专门教师、送教协议资料台账。每个送教上门对象每月“送教上门”2次,每次至少2个课时。每位送教上门学生资料(学生家长签字的'教案、送教记录及影像资料)要按月准备好。

4.建立校级台账。各学校建立本校控辍保学和送教上门详细台账。每个贫困学生都需附有一张信息调查表,其他情况的学生附上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5.资料收纳归档。各学校在控辍保学走访中,要收集控辍保学相关资料,并整理成册归档备查。主要资料要包括:各地学生辍学情况台账、贫困学生信息台账、控辍保学方案、三帮一工作责任制、劝返记录(通信、电话、发函、入户走访等图片资料),送教上门资料、控辍保学效果等。同时,对在走村入户调查中,确实无法弄清去向的建档立卡学生要汇总造册登记,并对此类每一个学生的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在调查报告上要有详细的调查情况说明和相关调查人签字背书。

(二)各督学区督学督促学校分解目标任务到具体个人,走村入户,精准实施“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实行劝返销号管理。在检查学校控辍保学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时,与学校一起积极主动联系当地党委政府,争取得到党委政府的帮助,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各督学区建好本级台账备查。各督学要把在学校调查控辍保学的具体情况及时向包片局领导做好汇报,想方设法进一步搞好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

(三)驻校工作人员深入学校,全面掌握学校控辍保学的工作动态。指导学校摸清底细,制定好本校的控辍保学方案,逐月建立好本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和本辖区6-15周岁贫困适龄儿童控辍保学工作信息台账,并搞好一单式扶贫系统的月报工作。驻校工作人员要把在学校调查控辍保学的具体情况及时向包片局领导做好汇报,想方设法进一步搞好联系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

(四)局领导把驻校工作人员和督学区在各校督查上报的控辍保学情况进行汇总,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对策及时指导学校进行整改落实,全面完成控辍保学目标任务。

三、控辍保学具体措施

加大控掇保学力度,确保义务教育全覆盖。一是建立控辍保学管理制度,强化以制控辍。在全县各学校实行包干机制,将劝学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将劝学效果与年度考核挂钩。在开学一周内完成对辖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劝学走访,并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劝返一个销号一个。二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控辍。各学校做好“三帮一”工作,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对那些拒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要通过当地党委政府部门与司法部门的介入,依据《义务教育法》采取法律手段。针对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报县教育局备案。对多次动员仍不返校的学生,依法向其法定监护人下达《限期复学通知书》,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法定监护人在接到通知书后一周内仍不送学生复学的,学校报告乡镇政府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采取相应制约措施。三是切实关爱学生,强化以德控辍。各学校通过加强对辍学学生的教育引导,做好耐心的思想教育工作,劝导他们返校学习。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严肃处理教师中歧视差生的行为,避免出现在校学生再流失的现象。四是精准落实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学校要与政府部门共同努力,加大贫困生资助的力度,发动师生开展献爱心活动,用好用足学校的帮困保学基金,采取减、缓、免等多种方式解决特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

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送教上门的质量。一是针对疾儿童教育的特殊性,从事残疾儿童教育任务重,心理压力大,难以招聘到专业的残疾儿童教育教师现状。利用全县仅有的9名专业教师对全县65所学校有送教上门任务的老师进行残疾儿童教学方法的培训。二是在正常时间内上好在校的学生课程,挤出节假日进行每月2次的送教,尽力为送教上门残疾学生提供全面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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