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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处置措施

措施3.13W

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处置措施

清明节将至,为确保我县森林资源、生态资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思想和物资准备。各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镇各单位清明节前要对森林防火责任制、值班、扑火队伍到岗、野外用火防范检查、装备及物资准备、宣传等各项制度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清明节期间,将由领导带队,分片包干,深入各镇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

二、做好人员准备。清明节期间各镇扑火队伍应相对集中,重点防守;同时各镇要建立一定人数的预备队,做好扑大火的准备。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重点林区路段、交通要道口、坟墓集中区域要张挂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并安排专人进行口头宣讲;有条件的要向村民和进山人员发放宣传单,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四、加强巡山检查和重点区域防范。清明节期间,各镇要

安排镇干部驻点有林村,督促有林村组织巡山队伍,由村干部带队,对所有山场进行全面的不间断巡护,严格禁止林区野外用火。对森林风景区、重要设施和居民区周边的森林、公共墓地周边的森林、人员活动频繁区域的森林要重点防范;要对进山人员进行检查、宣传,对火灾易发地段进行死看硬守,特别是对近年建设的公共墓地,要在清明节期间派专人驻点值守。

五、各成员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充分准备,随时应对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各种突发状况。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二O一O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