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萃馆

位置:首页 > 第二学历 > 自学考试

2014年各地自考时间调整

北京自考2014年起取消1月和7月考试(北京自学考试指南)

2014年各地自考时间调整

自2014年起,北京自考1月、7月将不再安排全国统考课程考试。这是记者从全国自考委了解到的。

取消1月、7月自考是为适应自考发展新形势,进一步加强自考的考试安全管理,在广泛征求各省级考办和各命题中心意见建议基础上做出的决定。此前已有不少省市根据当地情况取消了1月和7月的考试。而该政策出台后,北京1月、7月自考也将调整。

以往北京自考1月、7月考试均为全国统考课程,1月主要安排中英合作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和其他专业的公共课考试,7月安排的是中英合作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大多数专业的考生主要在4月、10月参加考试。其实自今年起,北京自考就已将以往主要安排在1月、7月的多数中英合作专业课程考试调整到了其他考期,而公共课程在4月、10月自考中一直都有安排。另外,为满足考生需求,除部分考生人数极少的课程和新开考课程只安排一次考试外,大部分全国统考课程一年将在4月和10月安排两次考试。因而1月、7月自考的调整不会给考生学业带来太大影响。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1月、7月自考调整后,考生要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4年考试安排为准,及时调整复习计划,做好明年的考试准备。

2014年起湖北自考调整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湖北武汉自考报名常见问题答疑)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江汉油田自考办,各主考学校,各学习服务中心:

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教育教学规律,更好地使专业考试计划与教学安排有效衔接,我省从2001年开始实行一年安排4次考试,这一举措有效地服务了广大助学机构和考生,推动了我省自学考试规模缓慢回升,但随着高等教育环境的变化,一年4次考试也给我省自学考试健康发展带来一些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更好地促进我省自学考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切实保证自学考试教育质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相关考试管理人员和有关专家就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调整进行了充分调研、论证和评估,在广泛征求各地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和助学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全国考委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参照其他省市做法,从2014年起,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进行调整。

一、从2014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每年安排3次,分别在4月、7月、10月。

二、按照全国考委有关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主要在4月和10月,7月考试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原则上应由各单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增考申请后实施。

三、每年的4月、7月、10月的考试日期和课程考试时间保持不变,具体安排时间见当年当次报考简章。

四、考试时间安排的调整势必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带来一定影响,各主考学校和助学机构应及时调整教学安排,尽快适应这一变化,尽量减少考试时间安排调整对考生学习考试的影响。

五、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切实做好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将考试时间安排调整的信息传递到每位考生,确保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调整平稳顺利实施。

江苏自考2014年起将调整考试时间(江苏自学考试转考办理方法)

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从2014年起,全省4月、10月的自学考试时间将进行调整,由原来的8天考试时间缩短为4天。

据了解,新的自学考试时间从2014年4月调整后,1月和7月的自学考试时间不作变动,将每年4月、10月的连续两个周末四天的自学考试时间调整为一周(星期六、星期日两天)进行。调整后的具体考试时间为4月第三周的周六、周日和10月最后一周的周六、周日。也就是说,原本每年4月、10月共8 天的考试时间缩短为4天。

经调整后,4月、10月的考试课程数不变,在安排考试计划时会考虑到日程安排的合理性,尽可能将原来安排在第一周的课程平均分布在第二周的四个半天考试时间中。

另外,经调整后的自学考试报考时间,我省将在每年1月、7月的自学考试中尽可能安排原来4月、10月的报考课程,以减小由于考试时间调整对考生带来的影响。

浙江自考2014年起考试次数调整为每年2次(浙江省自学考试试题)

根据浙考委[2013]2号文件,《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得悉,自2014年起,原一年四次考试(1月、4月、7月、10月),调整为一年两次(4月,10月),1月和7月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全国各省市考试时间一览表


标签:自考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