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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选择专项训练题

2017司法考试正在筹备中,要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做好考试习题练习工作,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提供的司法考试选择专项训练题,大家可以参考进行练习。

2017司法考试选择专项训练题

  专项训练题一:

单选题:

1.王某向张某借了一万块钱,张某多次催促王某还钱,王某先是置之不理,后来对张某威胁。张某找到刘某(16岁)、周某、陈某,决定教训王某一顿,四人将王某打成重伤。王某在人民法院审理张某、刘某、周某、陈某的刑事案件中,决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以下不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A 王某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可以请求赔偿治疗所花费的医疗费、营养费和误工损失

B 王某可以只对张某、周某二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 刘某的监护人也负有赔偿责任

D 张某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可以提出反诉,要求王某还钱

【答案】:D

【解析】:

参见《刑事诉讼法》第77条,《刑诉解释》第86条、第100条。因为D的反诉与原诉无牵连关系,所以不正确。

2.甲(男)搭乘乙(女)的出租车,至偏僻处甲掏出刀子抢劫乙现金若干、手机一部。甲拔了车钥匙,并威胁乙道:“不准报警,我下车走一段路后把钥匙丢下,你自己来找。”甲下车后,乙用备用钥匙开动汽车追上甲,并用车撞甲且高声呼救。甲被撞倒爬起来再跑,乙又驱车撞甲致伤(轻伤),在群众帮助下将甲抓获。对乙的行为,评断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A 事后防卫,构成故意犯罪

B 特殊防卫,不认为防卫过当

C 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D 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法理论的通说,在财产性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行为虽已经既遂,但在现场还来得及挽回损失的情况下,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所以本题在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以后,对抢劫犯进行反击夺回财物的,防卫人只要没有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仍然属于合法行为。乙为夺回被抢财物实施的行为并没有超出合理限度,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而为挽回自己的财产遭受的损失,属于正当防卫。故D项正确。

3.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下列哪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A 被害人刘某(12岁)父母双亡,其祖父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 如果国家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提起公诉时一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C 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审判组织应当是同一个

D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提出,未提出的,只能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出民事诉讼

【答案】:B

【解析】:

参见《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78条,《刑诉解释》第84条、第89条。当国家财产遭受损失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非“应当”。

4.A市B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阎某有期徒刑7年。一审判决生效后,A市检察院在工作检查中发现阎某属于入户抢劫,一审判决畸轻。对此,检察院应按下列哪种方式提起再审抗诉?

A B区检察院向B区法院

B B区检察院向A市法院

C A市检察院向A市法院

D A市检察院向B区法院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因此选C。A表述的是《刑事诉讼法》第185条关于二审抗诉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要注意区分。

5.某法院对被告人曹某等共同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其他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二审法院在审理中,曹某突然死亡,则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裁定全案终止审理,原判决自行生效

B 裁定对上诉终止审理,维持一审判决

C 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 宣布对曹某终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或裁定

【答案】:D

【解析】:

《刑诉解释》第248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6.2005年3月1日宏达商场因为对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被县工商局处以5万元罚款,宏达商场不服,于3月20日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宏达商场的复议申请已经超过复议期限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对此,宏达商场向省工商局进行了反映。省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

A 市工商局的决定合法有据,应予支持

B 责令市工商局受理

C 建议市工商局重新进行审查

D 告知宏达商场重新提出复议申请

【答案】:B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据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l条规定的15日的复议申请期限因为少于60只而不再适用,宏达商场的复议申请并未超过60日的申请期限。市工商局的决定于法无据。《行政复议法》第2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7.某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徐某强暴案过程中,县人民检察院以徐某的行为不构成强暴罪为理由,向法院提出了撤回起诉的要求。法院接到该撤诉要求时,合议庭已经对本案进行了评议并作出了判决,但尚未宣告判决。法院对该撤诉要求应按下列哪种方式处理?

A 法院应当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

B 法院应当作出不准撤诉的裁定

C 可以先审查撤诉理由,再作出是否准予撤诉的裁定

D 应当先审查撤诉理由,再作出是否准予撤诉的裁定

【答案】:D

【解析】:

《刑诉解释》第177条规定:“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8.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事实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应当如何处理?

A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侦查部门

B 应当退回侦查部门,建议撤销案件

C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件退回侦查部门处理

D 应当退回侦查部门,建议补充侦查

【答案】:B

【解析】:

《高检规则》第263条规定,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第26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该规则第262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

9.我国刑法规定“对于______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同时规定“对于______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这两种犯罪形态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发生在犯罪过程的______阶段,后者发生在犯罪过程的______阶段。同时,刑法规定了中止犯,中止犯发生在犯罪过程的______阶段或者______阶段。在这段话的空格中:

A 2处填写“预备”,3处填写“实行”

B 2处填写“预备”,2处填写“实行”

C 1处填写“预备”,3处填写“实行”

D 3处填写“预备”,2处填写“实行”

【答案】:D

【解析】: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同时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这两种犯罪形态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发生在犯罪过程的预备阶段,或者发生在犯罪过程的实行阶段。同时,刑法规定了中止犯,中止犯可以发生在犯罪过程的预备阶段或者实行阶段。

10.交警吴某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现周某酒后驾车并一路连闯红灯,遂将肇事司机的车辆扣押,开回家中吃饭。到家后将所扣汽车停在路边,自己上楼吃饭。饭后吴某准备开车回交警大队,发现汽车已不知被谁撞坏。此案应如何处理?

A 不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岗位应属于个人行为,由交警吴某赔偿

B 不予赔偿,但应给予适当的补偿

C 交警吴某没有过错,应由撞车人承担责任

D 属于职务行为,应由吴某所在机关赔偿

【答案】:D

【解析】:

吴某扣车当属职务行为,行政机关对所扣押财产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吴某疏于履行对扣押车辆的保管义务造成损害,其所在机关应当赔偿。

  专项训练题二:

多选题:

1.在罗某参加黑帮性质组织犯罪案的诉讼活动中,下列行为合法的是( )。

A 在侦查阶段,罗某在看守所提出聘请律师,但未指名具体律师,市公安局通知当地律师协会为其推荐律师

B 朱律师接受罗某委托,并要求会见罗某,公安机关以本案作为涉及国家秘密案件侦查过程需保密为由不批准

C 后朱律师据理力争,并要求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

D 在庭审中,朱律师认为市公安局收集掌握的关于罗某自首的证据材料需在法庭上出示,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调取,并递交了申请书,后要求在法院复印

【正确答案】:A,D

【解析】:参见《六机关规定》第9条至第11条和第13条;《刑诉解释》第46条。

2.下列哪些行为中致人重伤、伤残、死亡的,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处罚?( )

A 因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而致人伤残、死亡的

B 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虐待被监管人,致被监管人伤残、死亡的

C 因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D 聚众斗殴的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的

【正确答案】:A,B,D

【解析】:因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应认定为加重结果,而不单独定罪。《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248条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 入户抢劫的; (2)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 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 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 持枪抢劫的; (8) 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292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 多次聚众斗殴的; (2) 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 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 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此,本题ABD项为正确答案。

3.行政诉讼执行程序中,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向下列哪些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

A 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B 监察机关

C 人事机关

D 检察机关

【正确答案】:A,B,C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4.下列哪些行为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窝藏、包庇罪的客观表现?( )

A 虚构事实,隐瞒犯罪人的身份

B 毁灭或者隐匿罪证

C 谎报犯罪人逃匿的路线

D 谎报犯罪人的隐匿处所

【正确答案】:A,C,D

【解析】:本题测试窝藏、包庇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依据为《刑法》第310条之规定,窝藏罪、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此系重点内容。毁灭或者隐匿罪证视主体不同,可以分别构成伪证罪,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妨害作证罪或者帮助毁灭证据罪。

5.确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

A 应当正确处理行政权与审判权之间的关系

B 应把握必要性与可行性之间的关系

C 受行政行为损害的权益的性质及损害程度

D 原告资格的范围

【正确答案】:A,B,C,D

【解析】:以上这些因素都是我们确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所要考虑的。

6.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对被告人的财产进行( )。

A 拍卖

B 查封

C 没收

D 扣押

【正确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必要时,可以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财产。”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D。

7.在行政诉讼中,下列哪些情形可以使诉讼中止?( )

A 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B 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其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

C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D 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正确答案】:A,C

【解析】:《行诉解释》第51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第52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二)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因本解释第51条第1款第(一)、(二)、(三)项原因中止诉讼满90日仍无人继续诉讼的,裁定终结诉讼,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8.下列哪些行为构成抢劫罪?( )

A 聚众哄抢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的

B 携带凶器抢夺的

C 犯盗窃罪,为抗拒抓捕当场以暴力相威胁的

D 强拿硬要,任意占用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

【正确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查转化型的抢劫罪。根据《刑法》第268条之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聚众哄抢罪。据此,排除答案A。根据《刑法》第267条第2款之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据此,可肯定答案B。根据《刑法》第269条之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抢劫罪处罚。据此,可以肯定答案C。答案D所述情况是《刑法》第293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的表现之一,故不合本题题意。

9.凡经查证属实,确属采用下列哪些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

A 刑讯逼供

B 威胁

C 引诱

D 欺骗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43条、第9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10.下列哪种情形属于教唆未遂?( )

A 甲唆使乙某窃取文物,乙某表示接受,但是始终没有实施任何行为

B 甲某唆使乙某毒死丙某养殖场的鸡,乙某表示接受并进行了犯罪的准备活动,但是乙某未能着手实行即被抓获知归案

C 甲某唆使乙某杀害丙某,乙某接受教唆并着手实行犯罪,还未实施犯罪由于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获而未遂

D 甲唆使乙某毒死他妻子丙,二人结婚,乙由于误将白糖当作砒霜,而没有毒死丙

【正确答案】:A,B,C,D

【解析】:AC属于被教唆人未实施教唆的犯罪,因此教唆人成立教唆未遂,但教唆人与被唆人不构成共犯。BD中被教唆人犯罪未遂,根据教唆犯的犯罪形态从属于实行犯的原理,构成犯罪未遂,教唆人与被教唆人成立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