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萃馆

位置:首页 > 资格证 > 司法考试

2017司法考试户籍信息填写指南

关于2017司法考试户籍信息填写指南由本站小编分享给大家,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更多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2017司法考试户籍信息填写指南

  问:如何填写户籍信息?

答:户籍填写应以本人户口簿为准,“户籍所在地”须选择具体地市(旗)县;

提交法律专业专科报名人员,户籍必须是放宽学历条件地方;

军人户籍应统一选择“解放军”,报名时不享受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政策;

凡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相一致。

  【相关阅读】2016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要求

应试人员达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登录司法部网站( ),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合格证书由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负责本省(区、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复审、报批和证书的发放。地(市)司法局负责本地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报送及证书的发放。

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地(市)司法局可以委托县司法局接收申请材料,转交地(市)司法局进行初审。参加当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应当自收到成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地(市)司法局申请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的,地(市)司法局不予受理。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应试人员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接到《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身份证件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四)与本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