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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渭南淘汰黄标车规定解读

近日,渭南市发布黄标车淘汰公告,下面一起来看看渭南市关于淘汰黄标车新规定的最新解读吧!

2016渭南淘汰黄标车规定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专题会议精神,以及省公安厅、环保厅等七厅(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治理工作的通知》(陕公通〔2016〕35号)、《全省“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陕公通字〔2015〕9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快我市“黄标车”治理淘汰步伐,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全力做好2016年“黄标车”报废淘汰工作,确保我市“黄标车”报废淘汰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我市实际,特别将2016渭南淘汰“黄标车”新规定进行解读,方便市民更好更快的淘汰“黄标车”。

  设立一站式联合服务窗口

为方便群众高效办理“黄标车”淘汰有关手续,由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抽调专人合署办公,将从8月1日至11月30日在渭南市新达报废回收公司(渭南市经开区龙背镇侯家村)设立“黄标车”报废淘汰一站式联合服务窗口。环保部门现场核发“黄标”,公安部门现场核查车辆,财政部门核算补贴资金,商务部门协调回收公司处理拆解回收或上门拖车报废等相关事宜。具体可咨询“黄标车”报废业务电话:0913-2073821。

  尾气检测将更加严格

环保部门将做好机动车尾气检测的监督管理,严把尾气检测关,明确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能进行安全技术检测,按照六部委下发的2014年《关于淘汰老旧“黄标车”的实施方案》精神,每季度对“黄标车”进行一次尾气检验,尾气不合格的不予发放环保标志。

  “黄标车”淘汰与运输企业的许可、审验和运力新增挂钩

道路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强道路运输资质许可管理,将“黄标车”淘汰与运输企业的许可、审验和运力新增挂钩,要稳妥制定相应的制约措施,有上述车辆的企业,可暂停新增运力审批,督促运输企业及时淘汰企业名下黄标车,同时,主动与公安交管部门密切协作,联合执法加大对营运“黄标车”的巡查管控,使“黄标车”主提前淘汰名下“黄标车”。

  查缉管控“黄标车”将要寸步难行

公安部门将加强对“黄标车”的限行和查控。实行24小时卡口管制,严格执行“无标车”“黄标车”交通限行政策,中心城市城区实行全时段禁行。加强路面管控和清缴追查,从严查处“黄标车”违规通行和报废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并对临近强制报废1年内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原则不得办理车辆变更使用性质、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将“黄标车”淘汰与企业办理车辆业务相挂钩,可暂停受理车辆所属企业相关业务。

  资金补贴更加快捷高效

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省公安厅等七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的通知》(陕公通字〔2016〕35号)文件要求,优化政策措施,做好报废“黄标车”补贴资金筹备,设立专项资金,简化付款流程,提高付款效率,对所有“黄标车”放宽、简化补贴申领前置条件和申领程序,原则上十个工作日内应将资金补贴到位。

  相关链接:什么是“黄标车”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连国Ⅰ排放标准都未达到的汽油车,或排放达不到国Ⅲ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称为黄标车,因此车辆在出厂时就已经决定是否是“黄标车”。

  怎么知道自己的车是不是“黄标车”?

快速区分是不是黄标车的方法之一就是根据车辆的年限,我们可以粗略的.这么区分:国产车在1996年以前的汽油车,进口车在1998年以前的汽油车,这两个时间段之前的都是“黄标车”。

此外,车主可登陆“机动车环保网”的“‘黄标车’查询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即可得到查询结果。如查询系统中无法查到的车型车辆,须在报废拆解前到市环保部门对其查验确认。

  关于淘汰黄标车的公告

根据国家环保部、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到2017年,淘汰全国范围“黄标车”。我省为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2015年,省财政厅、环保厅、商务厅、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调整“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的通知》(陕财办建〔2015〕309号)精神,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补贴年限延长至2017年5月31日。按照早淘汰多补贴的原则,2016年底前淘汰的营运“黄标车”可享受309号文件规定的全额补贴,非营运“黄标车”可享受补贴的80%。从2017年1月1日起至5月31日前淘汰的营运及非营运“黄标车”享受标准补贴的50%,2017年6月1日后淘汰的不予补贴。

我市现有“黄标车”6715辆(车辆所有人及车牌号码明细可登陆“渭南网上交警”查询),严重影响着广大群众的生活环境和切身利益。为不断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黄标车”淘汰工作,广泛宣传,并对照公告车辆明细,及时办理报废淘汰手续,领取补贴。同时,对未进行淘汰的“黄标车”,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落实路面限行、查控、处罚、提高检验频次、停止核发营运许可证等措施,督促提前淘汰。请广大车辆所有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共同参与“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携手创建富裕、和谐、文明、绿色、开放新渭南。

渭南市人民政府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