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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

教师资格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2015年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统考:国家统考地区的笔试科目与地方自主考试不同。地方自主考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国家统一考试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四个层级,不同层级考试科目不同。根据规定,笔试和面试都通过方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国家统考试点地区有:河北、上海、浙江、湖北、海南、广西、山西、安徽、山东、贵州、江苏、吉林、陕西、福建。其中,陕西、山西教师资格是一年一次考试,上半年不举行全国教师资格考试。[1]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有些省份还需要考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学科专业素质,教育方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教学法。此信息仅供参考,详细情况以各地报名简章原文为准。如有出入,请大家予以指正!

省考:主要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地区还需考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科目。

考试分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和幼儿园3个级别。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学层次考试;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小学层次考试;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幼儿园层次考试。

 考试大纲

教育部考试中心根据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制定各科考试大纲。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规定了考试内容和要求、试卷结构、题型示例等,是考生学习和考试命题的依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5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3科;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5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3科;

其中,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综合素质考试大纲》和《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是相同的。

面试考试大纲分为三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