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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那坡县选调城厢镇招聘教师通告

2016广西那坡县选调城厢镇初级中学、那坡县第二小学教师40名,下面是本站小编分享的一些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2016广西那坡县选调城厢镇招聘教师通告

为满足城厢镇初级中学、那坡县第二小学于2016年秋季学期招生办学的需要,决定在本县范围内公开选调教师。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那坡县2016年公开选调城厢镇初级中学、那坡县第二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卓远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黄克胜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龙光辉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马 方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

成 员:罗泽彗 县委办副主任

农贵清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定根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朱宁波 县教育局局长

翟东杰 县编委办主任

陈 强 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朱宁波同志兼任,成员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委办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岗位职数

(一)城厢镇初级中学选调岗位及职数

选调教师共21名,其中政治3名、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3名、生物1名、地理1名、历史1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信息1名。

(二)那坡县第二小学选调岗位及职数

选调教师共19名,其中品德2名、语文5名、数学5名、体育2名、音乐1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1名、心理辅导1名、自然科学1名。

  四、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选调范围:全县中小学校在编教师。

选调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教育教学效果良好,能胜任选调岗位工作。

2.应聘城厢镇初级中学教师的,须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那坡县第二小学教师的,须为中师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

4.应聘城厢镇初级中学教师的,持有初中教师资格证及以上;应聘那坡县第二小学教师的,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及以上。

  五、选调办法

按选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调。选调公式:选调总成绩=个人资历分+业绩分+面试分。

采取资历业绩分+面试(试讲)分的形式组织选调,选调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个人资历10分,业绩40分,面试(试讲)50分。

  六、资历业绩分计分办法

(一)个人资历分(满分10分)

个人资历分由学历分、岗位分两部分组成。

1.学历分(满分5分)。计分办法:应聘城厢镇初级中学教师的,研究生学历计5分,本科学历计3分,大专及以下不计分;应聘那坡县第二小学教师的,研究生学历计5分,本科学历计4分,大学专科学历计3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计计分。

2.岗位分(满分5分)。计分办法:现任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校校长计5分、副校长计4分、各处室(校办室、政教处、教务处、教研处、总务处,下同)主任计3分、各处室副主任或干事计2分,教师岗位计1分。按现任最高岗位计分,不累计计分。

(二)业绩分(满分40分)

业绩分由荣誉分、教学质量分两部分组成,时间以近六学年(2010年9月1日至今)为限,获奖证书落款日期须为2010年9月1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1.荣誉分(满分20分)计分办法

(1)年度考核优秀分(满分5分)。近六年(2010—2015)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每年计1分。累计计分,满分5分;

(2)获奖分(满分15分)。近六学年(2010年9月1日至今)获得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我最喜爱的老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十佳)校长”、“师德标兵”、“优秀学科带头人”、“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省部级计12分,市厅级计9分,县处级计6分,乡科级计3分。累计计分,最高取15分。

2.教学质量分(满分20分)计分办法

(1)毕业班任教经历分(满分5分)。近六学年(2010年9月1日至今)有毕业班任教经历的(“毕业班任教经历”指高考科目、中考科目、小学毕业水平测试科目的任教经历,下同),每个学期计0.5分,累计计分,最高取5分。

(2)毕业班教学质量分(满分15分)。近六学年(2010年9月1日至今)担任毕业班功课,任教科目中考、小学毕业水平测试成绩获全县一等奖的计15分、二等奖的计12分、三等奖的计9分。累计计分,最高取15分。

  七、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时间为2016年8月3日。

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编委办统一在那坡县人民政府网站、县电视台、县教育局办公楼公示栏及各学校邮箱发布选调工作方案,各学校通过张贴、会议传达宣传等形式面向教师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3--7日。

2.报名者持《报名表》(从学校邮箱下载)、《资历和工作业绩评分表》(从学校邮箱下载),以及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担任学校领导任命文件、近六年(2010-2015)年度考核优秀证或确认通知、近六学年(2010年9月1日至今)奖励证书(加分部分)及表彰文件、近六学年(2010年9月1日至今)毕业班任教经历证明材料(学校提供)、近六学年(2010年9月1日至今)中考、小学毕业水平测试获奖证书等有关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按以上顺序附上目录装订成册,经编制所在单位、借入单位校长分别在《报名表》上签署鉴定推荐意见、盖学校公章后,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现场报名手续、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3.其他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2)“毕业班任教经历”指高考科目、中考科目、小学毕业水平测试科目的任教经历,其它科目任教经历不计分。

(3)应聘图、音、体岗位的,必须专业对口。

(4)除图、音、体岗位外,应聘其它教师岗位的原则上专业对口,或近两学年(2014年9月1日至今)连续担任应聘岗位科目教学工作。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3—8日。

2.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编委办抽调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核实资历分和业绩分。

(四)公示资历业绩分

2016年8月9—13日,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编委办联合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资历、业绩得分情况在那坡县人民政府网站、县电视台、县教育局办公楼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1.根据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资历、业绩分的总得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达不到1∶3的比例的,按实际报考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如果出现1:1面试情况的,面试成绩等于或高于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才能进入下一选调程序。

2.2016年8月14日,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编委办联合在那坡县人民政府网站、县电视台、县教育局办公楼公示栏公布教师岗位、工作人员岗位面试人选名单。

(六)组织面试

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编委办联合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1.面试时间、地点:教师岗位面试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面试地点设在那坡县实验小学。

2.面试形式: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共15分钟(进出考场、评委评分等3分钟,试讲12分钟)。

3.面试内容:面试(试讲)内容初中为现行初一、初二年级相关教材、小学为现行一至五年级相关教材(备课教材、水笔、稿纸等由教育局准备),各岗位试讲课时由选手抽签确定。

4.面试人员于2016年8月18日7:30到达考点签到完毕并进入候考室候考,7:40抽签上场面试顺序、试讲课时内容, 8:00,1号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教材、水笔、稿纸由考点提供),8:20,1号考生进入面试室试讲,其余类推。

5.面试原始分满分为100分,面试原始分的50﹪为面试最终得分(得分保留2位小数)。

6.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到指定的考后休息室休息,本考场考生面试全部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本考场考生面试原始成绩后,本考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才能离开考点。

(七)考核、办理调动手续

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编委办根据选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退出考核要求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选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县干部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八)岗位级别和工资待遇

选调人员的岗位级别和工资待遇暂按其本人现行的岗位级别和工资待遇执行,待落实学校教师编制、岗位设置后重新竞聘上岗,按新竞得岗位执行新的岗位级别和工资待遇,取消原岗位级别和工资待遇。

  八、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积极配合此次公开选调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报考相应岗位。

2.实行回避制度。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均实行回避,不得参与选调工作。

3.严肃选调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3)选调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的;

(4)选调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5)选调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规定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或不具备入选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严肃处分。

4.办理调动手续后,如有不服从选调工作安排的,按教师管理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九、其他

凡涉及本次选调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编委办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