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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考试报关单填写指导

报关员3.23W

报关单的填制必须真实,要做到两个相符:一是单证相符,即报关单与合同、批文、发票、装箱单等相符;二是单货相符,即报关单中所报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情况相符。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报关员考试报关单填写指导,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报关员考试报关单填写指导

 报关单许可证号填报许可证号

(一)含义解析

许可证号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

这里说的许可证仅是指进口许可证和出口许可证。不是×××进口许可证和×××出口许可证,在进口许可证或出口许可证前面加有其他文字的不属于该栏目要求的许可证,而是其他的许可证件。《监管证件代码表》中的代码为“1”、“4”、“x”、“y”的才是许可证,尤以带“*”号的“l进口许可证”和“4出口许可证”考的可能性最大。而其他监管证件都属于其他许可证件。

许可证号的编号格式是:××一××一××××××。第一、第二位代表年份,第三、第四位代表发证机关(AA代表商务部许可证事务局发的证,AB、AC代表许可证事务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发证,Ol、02代表地方发证),后六位为顺序号。

(二)填报要求

将许可证号照抄填写在许可证号栏。

应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在此栏目填报,不得为空。

不需要许可证的商品免填(可为空)。

(三)信息的确定与查找

如所申报的货物涉及许可证管理,题目的明示资料部分一定会给出许可证号。

例如,明示资料说“该批货物已申领监管证件,代码为“4”的编号为06—AA—204966”,则根据代码为“4”可判断为出口许可证(见教材中《监管证件代码表》),许可证号栏填“06—AA—204966”。

再如,资料说:“××公司持06一AB一100256号出口许可证报关”,则许可证号栏填:06—AB—100256。

《监管证件代码表》中除代码为“l”、“4”、“x”、“y”的监管证件都属于其他“许可证件”,其代码和编号应填在“随附单据”栏,不能填在许可证号栏。

又如,“自动进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等都属于其他许可证件,不是许可证,应填在随附单据栏。

(四)考试的考点

(1)考察考生对许可证的概念是否清晰。就是要知道许可证与其他许可证件的区别。只有许可证才能够填写在许可证栏内。

(2)应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在此栏目填报不得为空。题目说明中提到了,申报货物属于应申领许可证的,即使题目没有给出具体的许可证号码,则许可证栏目没有填写也属于填写错误。

各国海关报关单填写须知

1、海关发票格式不一,不同国家或地区有其本国或本地区规定的专门格式,来证内一般有规定,切勿用错格式。

2、凡是商业发票上和海关发票上共有的项目和内容,必须与商业发票保持一致,不得相互矛盾。

3、关于海关发票价格构成的填写,海关发票一般均要求列明构成该价格的各项费用,若按CIF价格条件成交,则应分别列明运费,保险费和FOB价格,这三者的总和应与CIF货值相等。此外,尚应列明包装费,打包费,货物运至装运港码头的搬运费等费用。“出口国当地市场价格”以本国人民币表示。但该栏价值应比FOB价格低4—5%左右,否则会被认为是低价倾销。

4、有些国家的格式有“费用栏”,填写时应尽量填全。如果有“是否包括在国内市场价内”的要求,也应给予表明。如果填“不包括”或“包括”都直接影响“国内市场价”的计算额,应注意计算的正确。

5、关于海关发票的签署,要求以个人名义用手签方式签署的海关发票,则不盖公章;如需要监签人(证明人),也要手签。海关发票的签字人或其它单据的签字人不得作为监签人。海关发票如有涂改,须由原缮制人用钢笔小签,不能加盖校对印章,也不得由监签人代行。

6、海关发票的“原产地”一项应填“中国”字样,切勿漏掉。

7、海关发票是用外文印制的,填写时一般要用相应的外文进行,要求文字简。

8、西非海关发票中,有以个人名义签字的,要求填写见证人,签字则该“见证人”不能出现在其它出口单据上,即签字人与见证人是2个独立的身份出现方有效。

 填制进出口报关单

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前,应向当地的海关办理出口货物报关手续。海关核准无误后征收关税,并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此后,船运公司才可将货物装运至船上,并签发提单。

报关、装运阶段的单证流转见下列图示:

说明:

(1)出口商将填制好的报关单会同发票等相关单证向海关进行出口报关。

(2)海关核准无误后,收讫关税,在报关单和装货单上盖放行章。

(3)港口凭盖有放行章的装货单作为装船的依据,并进行装船。

(4)装船后,由船长或大副向船运公司签发收货单。

(5)船运公司凭收货单或通过货代向出口商签发海运提单。

一、出口商缮制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报关单(The Export Declaration)是由海关总署统一格式印制,由出口企业在装运前填制,经海关审核、签发后生效的法律文书。出口报关单是海关依法监管货物出口、征收关税、编制海关统计以及处理其他海关业务的重要凭证。

报关单根据业务性质的不同,有一般贸易出口货物报关单、进料加工专用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和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报关单,其主要内容大致相同,填制方法略有差异。简介如下:

1.预录入编号

填写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

2.海关编号

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一般为9位数码。此栏由海关填写。

3.出口口岸

注明货物实际出境口岸的海关名称和代码,按《海关名称及代码表》规定填制。如:“上海海关2200”。倘若在我国不同出口加工区之间转让的货物,则填报对方出口加工区海关名称及代码。其他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4.备案号

如为一般贸易,此栏留空。加工贸易填报《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出口货物免税证明》或其它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5.出口日期

填人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出境的日期,顺序为年、月、日,如2006年8月10日填为2006.08.10。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均免于填报,无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单填报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

6.申报日期

发货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的日期,年为4位,月、日各2位。

7.经营单位

应填报出口企业中文名称及单位编码(10位数字)。

8.运输方式

根据实际运输方式并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填报,如“ 江海2 ”。

9.运输工具名称

将载运货物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填入此栏,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

10.运单号

填报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编号,一票货物多个提运单时,应分单填写。

11.发货单位

应填报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的中文名称或海关注册编码。

12.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填制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及其代码。

如“一般贸易0110”、“易货贸易0130”、“来料加工0214”。

13.征免性质

按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或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其代码。如“一般征税101”。

14.结汇方式

依据合同和信用证规定,并按海关规定的“结汇方式代码表”填制。如“电汇2”、“付款交单4”、“信用证6”等。

15.许可证号

属申领出口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填出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不得为空。

16.运抵国(地区)

根据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并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填写。如“日本116”。

17.指运港

填写出口货物运抵的最终目的港及其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如“香港0110”。

18.境内货源地

注明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始发地,及其国内地区代码表。如“上海浦东新区31222”。

19.批准文号

此栏应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编号。

20.成交方式

根据合同的成交条件,并按成交方式代码填写。如“FOB 3”、“CIF 1”或“CFR 2”等。

21.运费

按成交价格中含有的国际运输费用的金额和货币代码填写。如“502/1100/3”,其意为总费美元1100(“1”表示运费率,“2”表示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

22.保费

填报该批出口货物运输的保险费用和货币代码。如10000港元保险费总价应填为“110/10000/3”(“1”表示保险费率,“3”表示保险费总价)。

23.杂费

指成交价以外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诸如手续费、佣金和回扣等,可按杂费总价或杂费率填报。如应计入完税价格的500英镑杂费总价为“303/500/3”(“1”表示杂费率,“3”表示杂费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