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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会《会计》知识点:发出存货计量方法

导语: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下面和小编来看看2017注会《会计》知识点:发出存货计量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注会《会计》知识点:发出存货计量方法

【知识点】发出存货计量方法中加权平均法与移动平均法的区别。

两种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都是实际成本法。

(1)(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某段时间内的加权。适用于价格变化不大或要求不是特别精确的'成本核算。核算起来比较简单,省时省力。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按照上一日结存来加权的。适用于价格变化大或要求精确核算的成本核算。核算比较费时。

(2)公式:

移动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结存存货成本+本批进货成本)/(结存存货数量+本批进货数量)

a.移动加权平均单价=(上次结存数量×上次结存单价+本次入库数量×本次入库单价)÷(上次结存数量+本次入库数量)

b.本期(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单价=(上期结存数量×上期结存单价+∑本期入库数量×本期入库单价)÷(上期结存数量+∑本期入库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