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票据抗辩
导读:对于考生来说,只有非常努力,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中级会计师备考不要羡慕别人的效率和成绩,你的努力和付出将给你想要的自信和底气。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票据抗辩,想了解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
票据抗辩1.对物抗辩
(1)票据行为不成立而为的抗辩(如票据应记载的内容有欠缺、票据债务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背书不连续、持票人的票据权利有瑕疵);
(2)依票据记载不能提出请求而为的抗辩(如票据未到期、付款地不符);
(3)票据载明的权利已经消灭或者因失效而为的抗辩(如票据债权因付款、抵销、提存、免除、除权判决、时效届满而消灭);
(4)票据权利的保全手续欠缺而为的抗辩(如应作成拒绝证明而未作);
(5)票据上有伪造、变造情形而为的抗辩。
【解释】在出票时绝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无效,可以进行抗辩;相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的,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不能进行抗辩。
2.对人抗辩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解释】票据债务人可以对基础关系中的“直接相对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行为进行抗辩。
3.票据抗辩的限制
(1)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如出票人与票据债务人存在合同纠纷、出票人存入票据债务人的资金不够)对抗持票人。
(2)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如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销关系)对抗持票人,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3)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任何票据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其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
(4)持票人取得的票据是无对价或者不相当对价的,由于其享有的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因此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该持票人。
【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基于票据本身存在的'一定事由发生的抗辩,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该类事由有( )。
A.票据债务人为无行为能力人
B.票据债务人的签章被他人假冒
C.票据背书不连续
D.票据上未记载出票地
【答案】ABC
【解析】选项D:相对应记载事项(出票地)未记载的,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不能进行抗辩。
【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汇票债务人可以对持票人行使抗辩权的事由是( )。
A.汇票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合同纠纷
B.汇票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销关系
C.背书不连续
D.出票人存入汇票债务人的资金想了解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
【答案】C
【解析】(1)选项AD: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和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如出票人与票据债务人存在合同纠纷;出票人存入票据债务人的资金不够);(2)选项B: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如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销关系);(3)选项C:属于“对物抗辩”,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提出抗辩。
-
2017年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模拟试题(含答案)
模拟题一:单项选择题1.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的代理行为。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无权代理的是()。A.没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B.超越代理权实施的代理C.代理权终止后而实施的代理D.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的代理[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点是...
-
2015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全真模拟试题(四)附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责任的制裁形式是()。A、罚款B、返还财产C、罚金D、责令改正正确答案:B解析:AD选项属行政制裁方式;C选项属刑事制裁方式,故B选项正确。2、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事件范围的是()。A、经营管理行为B、签订合同C、战争D、擅...
-
2015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会计实务》模拟试题(五)
点击查看试题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不能体现谨慎性要求的是()。A、企业期末对其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B、为了减少技术更新带来的无形损耗,企业对高新技术设备采取加速折旧法C、鉴于本期经营亏损,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工程借款...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测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单选题)
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合同中,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合同是()。A、监护协议B、融资租赁合同C、收养合同D、国家机关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2、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格式条款的使用必须合法,否则格式条款无效。下列各项中,属于有效的格式条款有()。A、损害社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