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鉴证委托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大纲
价格鉴证委托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有哪些呢?下面应届毕业生网小编就来介绍一下关于价格鉴证委托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相关事项,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一、价格鉴证委托
一般意义的价格鉴证委托是指各类市场主体或公民向价格鉴证机构提出办理价格鉴证业务请求的行为。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的委托,则是指办案机关依法向指定的价格鉴证机构委托鉴证业务的行为。价格鉴证机构需要委托方提出书面委托请求后,受托机构应对委托内容和要求进行审查,提出受理或不受理意见。
二、价格鉴证委托问题的解决
规范填写价格鉴证委托书,对顺利办理价格鉴证案件、正确撰写价格鉴证结论及规避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价格鉴证委托中,我们应做到不委托不受理,委托主体不合法不受理、不符合程序不受理、材料不实不受理。
1、价格鉴证机构收到价格鉴证委托书后,应有专人对委托书进行审查。
2、对价格鉴证标的物描述不清、价格含义、鉴证目的、基准日等不明确及材料不全的`价格鉴证委托,应书面通知委托方,要求其明确价格鉴证基本事项和补充有关材料。
3、对于部分技术含量高的鉴证标的物,如贵重金属、珠宝及其制品、电子元件等物品,应附有关专业部门技术(质量)鉴定证明书;生产或加工企业的半成品,应提供生产或加工该种物品(或同类物品)的成本构成表;假冒伪劣物品,须提供有关部门技术(质量)鉴定证明书。涉及文物的,应到有关部门界定是否属于馆藏三级以下,并出具相应的鉴定证明。
4、对于符合规定的价格鉴证委托,应下达书面受理通知书,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价格鉴证委托,应下达不予书面受理通知书并说明原因。
5、在价格鉴证委托中,要求委托方提供实物,价格鉴证人员根据委托书载明的情况对实物进行查验,如发现价格鉴证实物品牌型号与相关凭证不符,或有差异,应要求委托方进一步查明、确认,并重新书写委托书后方可受理。
6、对于灭失物的价格鉴证委托,应要求委托方确认其灭失前的物理形态。物理形态是指灭失物品的品名、牌号、型号、规格、产地、数量、质量状况、新旧程度、物品的获取方式、时间、已使用时间以及可再生替代性或不可替代性。价格鉴证人员可协助委托方搞清楚标的物的物理形态和使用状况,由委托方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确认后,方可受理。但鉴证人员切不可越俎代庖,随意确定标的物的物理形态和使用状况。
7、价格鉴证委托受理要严格按照《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管理办法》和《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执行,不要跨县、区或越级受理。
三、价格鉴证委托存在的问题
1、标的物描述不清。委托书中只有对××物品进行价格鉴证,未注明标的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时间、基本状况等。
2、损坏程度不确定。委托书中只注明对××造成的损失进行价格鉴证,未对标的物损坏程度、损坏物品名称等进行说明。
3、质量、等级不确定。委托书中未注明标的物的质量、等级。如:贵重金属、珠宝及其制品、假冒伪劣物品等。
4、价值类型不明确。委托书只有对××物品进行价格鉴证,未明确价格形式,是批发环节、零售环节或生产环节,还是成本价、市场价、收益价或处置价。
5、鉴定基准日不确定。
6、缺少标的物必要的有关材料。如车辆鉴证中应提供车辆行驶证、附加费证及基本信息。
7、填写不规范和未加盖公章。被委托单位填写××物价局,应为××价格认证中心。
总之,价格鉴证委托是价格鉴证工作的首要环节,我们要通过严把价格鉴证委托关口,促使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规避工作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更好的服务于司法、服务于政府、服务于社会和服务于系统。
-
福建省2017价格鉴证师收尾考试报名公告
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报名通知:本次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凡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成绩仍在有效期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更改报名级别。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
-
保山人社局2017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报名公告
2017年保山价格鉴证师考试报名时间是2017年7月5日09:00—7月12日17:00。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保山价格鉴证师考试报名通知,欢迎阅读。一、报名条件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
-
2017价格鉴证师考试《理论与实务》备考题(附答案)
1.整体资产是由多个单项资产组成的具有()的综合体.A.可确指形态B.内在联系C.获利能力D.经营能力【答案】C【解析】整体资产价格鉴证是对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或其他具有独立经营获利能力的经济实体的全部资产进行的价格鉴证,即把由多个或多种单项资产组成的资产综...
-
当前价格鉴证工作的发展形势
我国的价格认证工作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而出现的新生事物,事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各地价格认证中心与时俱进,在涉案财物的价格鉴定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为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调解社会价格纠纷,维护安定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