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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央国家机关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请于7月1日至10日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进入申报系统,在线填写、提交《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传申报论文的电子文档(统一为1个“*”格式文档)并同时将该论文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格式均为“报名序号+姓名+申报论文标题”,两份电子文档须与现场审核时提交的论文一致。论文一经提交不可修改。

2015年中央国家机关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流程

(二)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用A4纸单面打印3份申报表(样表无效)。申报表经申报人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底色不限),并在申报表第八栏用蓝黑或黑色的钢笔、签字笔签名后,由申报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工作单位、本单位一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分别在申报表第九、十、十一栏加盖公章,并由申报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在贴照片处和申请表右侧加盖骑缝章。如申报人工作单位为一级主管单位,第十、十一栏可分别由申报人所在部门和该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三)申报人请于7月22日至24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或13时至16时30分)携带申报材料到北京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北楼一层东侧101室参加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委托他人参加现场审核的,受托人须同时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高评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安排申报人员在9月中下旬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