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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划分标准

成绩是考试的最终表现,那么你们知道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是什么吗?成绩划分又是怎样的?下面小编将解答你的疑问。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划分标准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笔试成绩是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和写作部分成绩的总和,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口试满分5分,3分(含3分)以上为合格。

  关于PETS成绩划分及保留:

笔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及格;

口试采用5级分制,3分以上为及格。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02]125号文件精神, PETS单项合格成绩可以保留到相邻的下一考次。考生报名时可以自己决定是报单项(笔试、口试)或两项都报,一次考试或相邻两次考试中,笔试、口试都合格者,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核发《合格证书》。跨考次的成绩将不予保留。要保留的成绩只能相同级别的考试。

  关于PETS考试成绩在自学考试中的'使用:

根据教试中心[1999]48号文件精神,PETS-2笔试合格成绩可以替代自学考试公共英语(一)的成绩;PETS-3笔试合格成绩可以替代自学考试公共英语(二)的成绩。

  证书发放:

口试及笔试均合格者,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证书上印有持证人身份证件号及照片。

口试或笔试只有一项合格者,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口试成绩合格证》,证书上印有持证人的准考证号、身份证件号及照片。

考试结束两个半月后,考生可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查询成绩。

发放证书和“成绩单”的时间大约在考试结束后两个半月左右,具体时间考生可各考点联系确认。凡参加考试的考生均有“成绩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