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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3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一、引进对象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温州市户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留学人员要求其就读院校在2016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内(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简称ARWU),排名榜网址:。部分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

4.博士研究生要求1981年6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86年6月28日以后出生,本科生要求1988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二、 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

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7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择优引进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时间:2017年6月28日-7月10日。

报名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引进岗位+毕业院校+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所需材料:

(1)《2017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请下载填写后提交扫描件及电子版),二寸免冠近期彩照(电子版)。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成绩单扫描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个人荣誉材料扫描件,如校级以上奖学金、荣誉称号、学生会干部经历证明等。

3.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考试或引进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综合评价对象。综合评价对象人数少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三)综合评价及面谈

对综合评价对象的学习经历、专业匹配、综合素质、社会实践能力等基本要素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情况确定面谈对象。

面谈注重对报名人员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工作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结果确定参加笔试对象。

(四)资格复核及笔试

笔试前进行资格复核,笔试对象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绩单及个人荣誉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均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鹿城公务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力社保部门按规定程序予以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具体工作岗位由区委、区政府统筹安排,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非鹿城区户籍的拟引进对象在办理聘用手续后,须在2个月内将本人户籍迁移至鹿城区,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

本次引进的人才享受鹿城区“白鹿引才计划”政策待遇。

咨询电话:0577-88030306、88990920

  附件:点击下载

1.2017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2017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