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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考试工作年限不满足条件如何处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工作年限不满足条件如何处理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级建造师考试工作年限不满足条件如何处理

  工作年限不满足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成绩如何处理?

1、因工作年限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参加考试者(包括第一年工作年限达不到要求而第二年考试时工作年限符合要求的.),在考后审核中将被认定为不合格,国家报名管理系统会将此类考生全部成绩归于无效,无法取得证书。

2、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但不具备报考条件。为了不影响参加下一年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注销当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科目,具体如何办理请咨询当地考试中心。(具体操作方式请咨询当地考试中心确认)

  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免试部分科目报名条件

合上述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