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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高频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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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高频考点

  考点1:消防检查与巡查诠释

1.消防巡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其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及其他消防安全情况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如有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2.消防检查: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的情况记录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是否完好、有效及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企业还应对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并定期检查测试

  考点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安全管理与安全职责诠释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组织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并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2.安全管理: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及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应当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筑消防设施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3.安全职责: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5)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6)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7)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存档备查

(8)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9)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0)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考点3: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诠释

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企业每年对员工(包括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至少进行一次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的消防安全培训,保障员工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经常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形式向员工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2.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其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及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及措施,而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不断提高员工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的能力

3.消防档案及奖惩: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其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还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依照企业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作其他处理

4.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运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运单位动用明火和进行散发火花作业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施工或检修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并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的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