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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读书的作文300字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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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爱读书的作文300字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爱读书的作文300字五篇

爱读书的作文300字 篇1

我叫宋思岑,今年九岁了,是一个活泼、开朗、兴趣广泛的女孩。我的爱好有很多,例如跳舞、下象棋、画画和读书,其中我最喜欢读书。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呢?那是因为受我爸爸的影响,因为爸爸要考一级建造师,每天晚上都要挑灯夜战努力看书。看到爸爸那么聚精会神的看书时,让我对书也充满了浓厚的兴趣。当我看了一点点时,我已经完全着迷了,就在那时,我喜欢上了看书。因为书能给我知识,帮我成长,更能带给我无穷的乐趣。

有一次我正在看书,突然想上卫生间,但是我又不愿意放下手中心爱的书。于是我灵机一动,想到:我可以一边看书,一边上卫生间呀,这样不是一举两得吗?于是,我就拿着书进了卫生间,一分钟,两分钟……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妈妈看到我上洗手间,过了那么长时间都没有出来。于是就问道:“宋思岑,你在干什么呢?”妈妈连续喊了三四遍,我都没有听见,直到妈妈敲了卫生间的门。我才意识到,我手中的书都快看完了。出了卫生间,我冲妈妈做了个鬼脸,又溜去看书去啦!

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小姑娘!是书把我从一个小小的.天地带到一个五彩斑斓的大千世界。书,永远是我最忠实的伴侣;书,将永远陪伴着我成长!

爱读书的作文300字 篇2

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学生,短头发,两个大耳朵露在外边。别人都说大耳有福,我也觉得是这样呢。我非常喜欢打羽毛球游泳、骑自行车、唱歌,最喜欢看书。我已经有十套以上的书了。我一下课 就看书,比如《同桌秘密日记》、《淘气包埃米尔》……这些书,大部分是爸爸帮我从网上买的,他说那里的更物美价廉。我曾和爸爸去过一个图书馆旁边的书店,那里的书都很好看,我恨不得把半个 书店都买回家!我家现在有四个书橱,可是还有好多书没地方放呢。

有一次,吃完晚饭后,我和爸爸出去运动,我骑自行车,他步行。我们去了另外一个小区,那里非常大,我们走着走着,走到了一个玩的地方,“呀!”我叫了一声。是因为我看见了一部手机,那时候 没有别人。因为那时候,我上一年级,没有手机,我爸爸开玩笑地说:“要不你拿着吧,你也没有手机”“不要”我说。后来,我们终于找到了失主,失主十分感谢我们,还夸奖我说一点也不贪心,我 很开心。后来,我们各自回家了。

爱读书的作文300字 篇3

我有一个哥哥,他十分喜欢看书,喜欢到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爱不释手。

暑假里,我都在哥哥家。早上6点钟,我正在睡大懒觉,可他却用力地把我给摇醒。

我很生气,气得像一头凶恶的老虎,用两只眼睛瞪着他。可他却毫无反应,急急忙忙地拉着我往书店跑。到了书店,他给我了10元块钱让我去买两份包子和豆奶。

当我回到书店时,哥哥不知道已经看了多少本书了。

他看得津津有味,来吃午饭的时间都忘了。在一旁的我怎么叫,他都听不到。估计看的太入迷了吧。我没办法,只好饿着肚子,陪他一起看。

一页,两页,他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真担心他会得肠胃炎。

已经晚上7点了,书店要关门了。可是哥哥还在看,那时我的肚子不停地叫:“咕——,咕——,咕——。”

书店的阿姨走过来,叫了哥哥三遍后才反应过来已经很晚了。于是,他站了起来,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依依不舍地拉着我,跑回了家。

这就是我的哥哥吴宏泽,一位爱看书的哥哥。

爱读书的作文300字 篇4

读书使人快乐,读书使人聪颖,书是我无声的好朋友。

从我上小学起,妈妈一有时间就带我去逛书店。第一次去书店我就能闻到书香,那时,我最喜欢看的当然是图画书,那五颜六色的画牢牢地吸引我的眼球。后来,在妈妈的引导下,我慢慢地对注音版的绘本也产生了兴趣,随着识字量的增加,那些绘本书已经满足不了我了,我喜欢上了没有拼音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从这本书里我懂得了不少知识,比如:为什么眼睛不会怕冷?因为眼球中的角膜、结膜、巩膜上有丰富的触觉和痛觉神经,但没有感湿的神经。为什么说猫有九命?因为猫跌下来总是摔不死。猫有完美的超乎想象平衡能力,当猫发现自己失去平衡时,他就会扭动自己的身体,并能经受住较强的冲击力……还有一本书也很吸引我,书名叫《我的同桌是妖精》,怎么样,看到这个书名,你是不是也想读呢?

我爱读书,因为书是我的无声朋友,它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爱读书的作文300字 篇5

从小,我就爱看书。那时候,根本不了解“读书”的真正意义。只是觉得能静静的捧着一本,看一个故事,这种感觉很美好。

看到《人鱼公主》这篇童话,我竟伤心的哭起来了,原因很简单,我认为那么可爱的人鱼公主竟化成大海上的泡沫了,实在是太可怜了,于是便幼稚的哭起来了,心里唯一的感觉只有同情与伤心,竟丝毫读不出人鱼公主扔掉刀子那一瞬间的幸福与她对王子那炽热的爱。但我依然酷爱看书,心中那股“要把书永远读下去”的感觉似乎越来越强烈,越来越坚定了,那年,我七岁。

而如今,我已经长大了,不再是以前那个幼稚、可笑的小孩子了,而是一名初中生了。尽管这些年来,读的书内容变了,自己的思维变了,但唯一没变的,就是我的看书习惯,陪伴我从小到大的,除了父母,就是那一本本书,就是那一本本传播文化知识的书。

朋友们!书,已经成为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伙伴,它带给了我欢乐与知识,虽然书不会说话,但是它却能通过一个个美丽精致的文字与我交流!书是我的好伙伴,我一定会和它相伴一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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