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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喜欢作文500字4篇

作文3.18W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喜欢作文500字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喜欢作文500字4篇

喜欢作文500字 篇1

说到萌宠,可能会想到猫、狗、小鱼、乌龟等家养宠物。

我从小就喜欢狗,每次上街看到狗,不管是大是小,我都会不自觉的说出:好可爱的狗狗。记得后来爸妈看我很喜欢,就带我去了狗市,但是在那里看了一圈都没有喜欢的。在快要走的时候,我看见一只金色的小家伙在笼子里跳啊叫啊,好像在说:“别走,别走,回来,快回来。”我当时不知为什么,拉着爸爸就走了过去,一走近,那小家伙跳得更欢快了。一看它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身发亮的金色毛发,两只小腿跟上了马达一样不停地蹬着……就这样,小家伙第一次来到了新家。我爸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英文名“Leo”。

它每天和我一起玩一起跑一起耍一起闹。和我们一起出去,去山区,去溪边,去森林,去公园,就这样整整陪了我三年。我把它当成我的伙伴,我的朋友,我的家人,甚至把它当成了我弟弟看待。但是在三年前,它因得了种病,为了不让它舔药而拍了它一巴掌,但不知为什么,它一下子就跑了,我在后面拼了命的追,但是追着追着它就没影了。我以为它过一会儿就会自己回来,但是并没有,它并没有回来。往后的日子里我都在想,它有一天一定会回来的,一定会。但是我等了三年,即使我又养了一条,但是我还在等。

因为Leo是我从小到大的朋友,家人,所以它陪了我三年,我也等了它三年。这也是一种还的方式吧,但我现在还是忘不了它……

喜欢作文500字 篇2

从小到大自己好像都没有戴手表的习惯,因为自己这种迷糊的性格,好像确实不适合戴手表,有的时候是洗脸的时候,摘下来也就忘了,等第二次想起的时候,就不知道上哪儿去了,有的时候确实因为忘记了摘下来,然后进了水!

所以后来自己就好像不给自己买手表戴了,总觉得别人爱怎么样怎么样吧?自己还是坚持什么都不戴的比较好!

可是时间久了,自己心中也会想着,如果自己要是有上一块手表,戴着也应该是挺不错的!毕竟好像现在戴手表已经不是为了看时间,而是成了一种装饰!

当上一次在拼多多新人首单一元购上面看到手表的时候,自己就特别的喜欢,可是最终还是给孩子选了一个小吉他,心想着给孩子买一个实惠一点的玩具,应该要比自己买一块不戴的手表比较好。

尽管如此,自己心里还是惦记着!

上一次回到村里,无意间发现老爷子的手机上竟然也有拼多多,竟然也有新人一元购,然后自己就毫不犹豫的买了自己喜欢的一块手表,虽然一元购的东西没想着质量能够怎么好?但是心想着能有个装饰也不错!因为本来现在大部分人看时间都在手机上,没必要拿一块手表来专门看时间!

经过漫长的等待以后,手表也回来了,虽然是一元购的,但是样式也特别好看,但是毕竟一分钱一分货,带上去之后好像,手腕有点不舒服,应该是做工粗糙的缘故!但是自己还是特别欣喜的,带了一下午!

晚上回来洗脸的时候,把它摘下来,放在自己的化妆台上,从此以后好像再没有戴过!今天早晨在化妆台上看到的时候,它还静静地躺在那里,然后自己忍不住感叹,原来自己对手表的喜欢,也仅仅是喜欢而已!

其实好像对一些东西,我们就是这样,得不到的时候,感觉特别的喜欢,可是真正拥有了,又觉得也只是喜欢而已!

喜欢作文500字 篇3

你看着夜空天越来越黑,星星在跳舞。你看着未来起起伏伏,可实际上你自己连他的冰山一角都没有触碰过。假如你不喜欢那些演员的'眼镜,大可以不去看,不去欣赏,但是没有必要去恶意评价。

当然如果你觉得出发点是好的,当你说出来和做出来对他们是有帮助的话,你可以客观且中肯的表达出来你的想法,但是没有必要让自己的想法加上棱角加上刀子让别人受到伤害。

也许在这个世界上总是存在着一些黑白颠倒的人,但是你要相信总是存在着一些可爱的又善良的人。他们就好像是冬天荒芜的世界里突然出现了皑皑白雪,就好像是春天里的一抹春风。

那么温柔的存在。

假如有一天我也去看了演唱会,那么我想我看的演唱会一定是华晨宇的。因为他的演唱会是真的非常值得的,那一种无论是在哪里,无论是对于什么样的舞台,他都是专注认真的唱好每一首歌。

在他看来,作为歌手唱歌不仅仅是说出来唱出来而已,在他看来也是一种表演。

因为当你在听他唱歌的时候,你不得不去看他的表演,因为视觉和听觉上是形成了一个整体的感官。有很多刚进入粉丝群的人说听他唱歌简直是太震撼了。

我想我并不一定能够完全认同。因为我听他唱歌的感觉是完全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每一个人自由,每个人不同的认知。

但是我想我会喜欢到底。

喜欢作文500字 篇4

我喜欢彩色,因为很漂亮,但我不喜欢鲜艳,因为很刺眼,于是我选择蜡笔。

没有人知道我心中藏有思念,因为我是欢乐的彩色;没有人看见我的眼泪,因为我学着蜡笔尘封了泪水的晶莹。

知道这是个花落的季节,但是不知道花儿是否已落下,因为我不敢看,也不忍看美好那样无声的飘落。褪去了生命的花朵是那样憔悴,尽管依然是彩色的,是我喜欢的不刺眼的彩色,爱怜却油然而生,因为它本应是鲜艳的。我不能因为喜欢蜡笔的彩色就想让所有的事物都失去鲜艳,因为有人是那样深爱着鲜艳,就像我的外婆。

外婆说:“你看这辣椒绿得多鲜艳啊,看着叫人欢喜。”

我很爱外婆,但我还是不喜欢鲜艳,尽管鲜艳总会让外婆微笑。

我用蜡笔画出外婆的脸,那干瘪的嘴,还有高高的鼻梁,可是我犹豫着,那耀眼的眼睛我该如何画啊!那永远闪烁着欢乐的眼睛,那永远流溢出光芒的眼睛,不是用蜡笔的色彩就可以描绘的。可是睡在黑暗的地底,看不到鲜艳,外婆的眼睛还会是晶莹的吗?

不知是谁说,落花比开花更美。微风轻轻一吹,花儿就毫无预兆的落下,让人措手不及。不忍土壤埋没了芬芳,想伸手接住每一片花瓣,可他们从指间滑过,想挽留却偏偏不能。也许正是这种缤纷与失去,爱怜与不舍,才有了凄美的动人。就像蜡笔的色彩美丽却不招摇。

也许在生命之花盛开的那一刻,就注定会飘落,只是它曾留下的美好让人难以释怀。“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又或许它根本不会凋谢,因为它的美好仍留在世间,因为它用灵魂孕育着更美丽的花朵,它在另一个地方开得更美了。

其实不招摇的蜡笔的彩色更令人喜爱,其实落花比开花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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