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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后感的作文集锦10篇

作文3.15W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读后感的作文集锦10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认识林清玄是在高一看了一本《紫色菩提》,才了解到他的。觉得我和他的一些观点很相似。这次看到推荐书目有他的书,就果断买了。

先介绍一下林清玄吧,他的文风多多少少也会和他的一些经历有关。他17岁开始发表作品,20岁出版第一本书之后一发不可收,走上了文学之路。到30岁时,他的作品囊括了当时的文学大奖。32岁遇见佛法,入山修行,深入经藏。35岁出山,四处参学,写成“身心安顿系列”,成为90年代最畅销的作品。40岁完成“菩提系列”,畅销数百万册,是当代最具影响力的书之一。同时创作“现代佛典系列”,带动佛教文学,掀起学佛热潮。林清玄是国际华文世界被广泛阅读的作家,被誉为“当代散文八作家”之一。

这本书分为三部分,少年游,金色印象,佛鼓,收录了一些比较著名的文章,《温一壶月光下酒》、《白雪少年》、《在梦的远方》《红心番薯》、《光之四书》等。这本书和我之前看到的那本感觉差不多,都会让人觉得他的散文写的淡淡的,很随意,有一丝禅意,但又有深厚的底蕴。在现在这个浮躁的社会,能静下心来读一篇文章是很少的,但他的文章就能让你静下心来,慢慢品读。读他的文章就像品茶一下,越品越有味道。读《林清玄散文精选》会让我们看清很多事情,会让我们变得坦然。他的文字有种淡淡的味道,会让人学会感恩,让人变得善良。甚至能和他一起进入那富有禅意的世界。

他的散文独树一帜,很有风格,他的写作能以积极的“入世”态度,关注现代人生存中面临的一些问题,加入他的一些思考。可能是因为他32岁进入佛门,被一些佛学的理念净化了思想,所以他在文章中总是能够让人看到一个最真实的他,他的文风清新质朴,常常从小处着手,生活的点滴,由小见大。他的文章基本上都是一些小故事和所看到的一些感慨。充满了他对生活的热爱,也能看出他对人生的深深感悟。他在写文章的是在提升自己禅的境界,也是在净化读者的心灵,让读文章的人脱掉已经被社会腐蚀得血

肉模糊的躯壳,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内心,听自己内心发出的声音,进入到不被外界所污染的内心世界。以他的散文净化自己的心灵,让读者的内心充满宁静与关爱。

有人评论他的散文是质朴、清新、真纯的,悲悯情怀是他散文的精神特质,林清玄的散文创作深受禅宗思想的影响,他的作品往往包含了深远的禅意,他的散文风格简朴、清新、智慧、幽远,能做到虚实生辉,空灵流动,具有诗性之美。禅理散文以其独特的方式表现对人类的终极关怀,照耀人类被物质文化笼罩下逐渐蒙蔽的心灵。

他把一些经典的散文放进这本书,应该不是为了随便出本书,弄到一点稿费,他只是想用这本书来和我们谈心,就像书里面所说的:“这本书可以说是某种自传,就像某一个夜里,我们促膝而谈,我向你说了自己人生的故事,说给知心的朋友听,也不隐藏!”他想和我们说说他的经历,想法,聊聊他理解的禅意……看完这本书,会觉得自己比之前看淡了一些东西,虽然在我们这个年龄,还不能太过淡然,我们需要热血,青春,去为以后的生活,梦想奋斗,但,这份淡然可以放在心里,认识到钱财,名利并不是一切,看淡一些,想想最初的梦想,不要离这条轨道越来越远。

这本书,我还会再读,当我心情烦躁的时候,我就会去读一遍她,让我静下来,暂时脱离那个烦躁的我,听听我内心的声音,让我变得平静,变得淡然一点。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这一天,是狄姆与爸爸相聚的一天。这一天,是妈妈留他一人在月台与爸爸相会的一天。这一天,火车终于来了,这一天,火车终于带来了爸爸。一整天,父子俩在城里做了想共同做的事。小狄姆向热狗店的阿姨、电影院的伯伯、披萨店的邻居介绍:“这是我的爸爸,他叫焦尼。”分别前爸爸举起焦尼向乘客介绍:“这孩子,是我最好的儿子,他叫狄姆。”

三年前读这本绘本的时候,感觉这本书中狄姆就是一傻儿子,爸爸的名字需要这么多人知道吗?怎么见人就介绍自己的父亲?三年前的我觉得狄姆与爸爸的一天简直平常极了,有什么特别呢?一度让我怀疑这本书是凭什么名扬四海?三年的阅读沉淀让我再重读这《绘本》,重读这种温馨与酸楚彼此渗透,无奈与达观互为包孕的亲情。

焦尼爸爸在热狗摊位上,买两个人的热狗,小狄姆补充说:“我要番茄酱,不要芥末酱。”显然,爸爸只知道狄姆肚子饿了,不知道狄姆的热狗要加的是番茄酱,不然狄姆就不需要补充了。而我与我的爸爸一起用餐时从来就不需要如此。在披萨店,我们会异口同声地说:“披萨要薄脆的,饮料要冰的,再来一条烤秋刀鱼。”

小狄姆与焦尼爸爸度过了一天,这一天里狄姆妈妈的镜头只有一个,那就是故事最后妈妈出现的唯一背影。我的一天,我的无数天里,爸爸和妈妈都是同时出现的。小狄姆的一天不断地向人们介绍着:“这是我的爸爸,他叫焦尼。我只要拉着爸爸的手,只要是认识我的人都会知道我的身边这位是我的爸爸,从来都不需介绍。”

哦,在三年后,我终于读懂了,这是一个离异的家庭。看得我有些酸楚,一开始我认为小狄姆是不幸的,很快,我推翻了自己的观点。小狄姆在这一天里是快乐的,他向人们介绍自己爸爸的时候是那么坚定,那么激动,又是那么自豪。爸爸向火车上的乘客介绍自己的儿子时也是那么激动与兴奋。他们父子俩的一天中眼里只有彼此。小狄姆与爸爸的相处是那么温馨。对于父母的分开,小狄姆很无奈,小狄姆自始自终没有抱怨过,他的眼里有包容,他看到的是希望。正如文章所写:火车还回来吧,载着我最喜欢的爸爸——焦尼。

三年后,从只读文字到同时关注绘本的色彩。小狄姆围巾的颜色是爸爸妈妈围巾颜色的结合。沉郁中孕育着希望,小狄姆的'围巾连接着爸爸红色围巾的热烈和妈妈绿色围巾孕育的希望。

我是幸福的,我可以一手牵着爸爸,一手拉着妈妈愉快地行走在阳光大道上。哦,亲爱的小狄姆,你也会幸福的,只要你拥有爱,只要你沉着不退缩,就会有勇气、有力量,这便是幸福。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暑假里,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兰心的秘密》这本书。《兰心的秘密》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名叫海兰娜的小姑娘,许多人管她叫兰心。父母总是和她唱反调,她就找了一位仙女来帮忙。

仙女给了兰心两块魔糖,只要把魔糖放进父母的茶杯里,父母一跟兰心唱反调,就会缩小一半。兰心按照仙女的话去做了。父母总是还和她作对,后来他们变得比火柴还要小了。这时候他们一家的生活十分糟糕,兰心很想父母变回原样或者自己也变小。仙女告诉兰心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自己也吃下一块魔糖,并且不跟父母唱反调。兰心一一照办,而且把父母的话当成圣旨。从此一家人生活得很好。为什么兰心一家的变化会这么大呢?这就是兰心心中的秘密。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家人是很重要的,我们不能和他们唱反调。要听家人的话。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这一年多来,为了陪崽完成高中学业,每天长沙、株洲两地奔忙,很难静下心来读完一本完整的书了。现在儿子已高考完,而且考进了他心目中的高等学府,我可以松口气,看看书了,却不知该看些什么书为好。前段时间偶尔看见一篇微信“你不该错过的30本好书”,细细数来,家里已经藏着如此多的好书,都是爱书的儿子买的,有龙应台的《目送》、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阿尔伯特——哈伯德的《致加西亚的信》、史蒂芬——霍金的《时间简史》、雨果的《悲惨世界》、海明威的《老人与海》、钱钟书的《围城》、J。D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论语》、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孙武的《孙子兵法》、莎死比亚的《哈姆雷特》、马可——奥勒留的《沉思录》、曹雪芹的《红楼梦》、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梭罗的《瓦尔登湖》等18本,以及很多其他的中外名著等。《麦田里的守望者》在陪读的日子里随手翻了翻,没有找到合适的时间并静下心来读完。要开学了,为了完成假期作业,就想到书柜里找找适合自己读的书,却无意中发现了它——《麦田里的守望者》这个熟悉的名字,才又一次勾起了我阅读的兴趣。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以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透过现象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地描绘了霍尔顿的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反映了青春变化期青少年的特点,无怪乎在西方社会里引起了广大青少年的巨大反响,而且不少成年人也把它看作启发自己理解年轻一代的钥匙。

从教二十多年来,每每看到那些“玩世不恭”的孩子,总有点不能理解他们,不能好好地与他们沟通交流,有点给他们贴上“坏孩子”的标签。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后,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在以后的教学生涯中,碰到调皮捣蛋的孩子时,我会把它当成理解他们年轻一代的钥匙。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喜欢上几米的书是从他的画开始,图画很精致,每一幅画都诠释着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是现代都市人的真实写照,清新舒洁的文学语言,给人一种熟悉的,敢想而不敢言的感觉,令人遐想,引人深思……

在一次意外中邂逅了几米的新书,欣喜中把它“领”回了家,坐在书桌前开始细细品味几米的新作——《躲进世界的角落》,躲进世界的角落——几米——小妖读后感。

“我心里有一个小孩,每当她觉得与世界格格不入,她就躲进角落。”作者在最后的编辑笔记里让我们有一个安静的空间去思考。世界在现实和虚拟中来回转换,每一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小孩,那是另一个自己,喧闹的世界,复杂的生活,当生活充满失望、寂寞、寥落、无趣、迷惘时,我们开始学会躲进世界的角落,躲进那属于自己的空间。为什么要躲进世界的角落呢?是因为太寂寞吗?还是不喜欢这个世界的喧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去躲进角落,那是一种释放自己的方式,在自己的世界里找回短暂的安宁,就像几米说的,躲进世界的角落,保持安静,忘记时间,做回自己。

世界真的如几米所说的很奇妙,它让人快乐,也让人忧伤,读后感《躲进世界的角落——几米——小妖读后感》。它大方地让人怀抱希望,也残酷地要人面对失望。有时可以说,躲进世界的角落是一种逃避,选择逃避忧伤、失望等等,但我们不可能一直躲在那里,我们还是要面对,面对生活中的种种无奈,躲进角落只是为了给我们时间去确定自己的方向,去坚定自己的信念。几米说,但是如果我们轻易放弃我们该做的,世界同样也会放弃我们。角落不是给我们逃避的地方,我们要学会的是从那安静的角落中领悟生活带给我们的挑战,还有,那永不言弃的坚定。

躲进世界的角落,想把角落变成自己喜欢的样子,想忘记一切,好好享受属于自己的时光,想看时间过了很久以后的世界,但其实世界没有变,依然什么都在,但无论世界有没有变化,我们都能接受,让我们一起笑一笑,重新面对这个奇妙的世界……

——“我心里有一个小孩,她每一次躲进角落,都只是暂时的缺席。因为,她需要一点时间,重新找到她在世界的位置。”

以前读童话的时候

最最喜欢的角色是《皇帝的新衣》里那个大声说出真相的小孩

没有阅历,所以不必做作

没有负担,所以不必虚伪

好像是《苏菲的世界》里说过,世界每天都是新的,而老去的是我们

看几米的时候就会发现,我们曾经也有过那样鲜锐的视角和锋芒的个性,

只是在时间和压力的共同作用下被磨平了

什么时候抹去心上的灰尘,或许下面还会露出原本鲜明的颜色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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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无法被记录的,但可以被歌唱,我们要歌唱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看了《麦田里的守望者》,我觉得他和叛逆、邪恶完全扯不上边,或许有些颓废,但相信我,小说中的这个男孩子,霍尔顿·考尔菲德,是我看过的最善良的小说人物——嘿,真的,我不开玩笑。

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的社会,他的善良简直让我感动,又压抑得让人想哭。

怎么可以那么善良?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地嘲讽见到的一切,所有东西都看不惯,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沉闷的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潦倒的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这段令我心碎,是真的心碎,我不开玩笑),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却被开除,为那个萍水相逢却勒索他的 如何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去商店买东西,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钢琴其实有时候弹得很糟,这一切,他感到害怕和难受。他憎恶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他长得漂亮,小说不止一次强调。家境富裕。敏感而聪明,热爱阅读,作文写得好极了。是击剑队的队长,高尔夫打得可以拍体育短片,但被他拒绝了,因为他讨厌“混账电影”,为他讨厌的东西拍短片,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伪君子。而这一切,居然都不能令他快乐,居然都不能令他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些他眼中的傻子、白痴、变态(我同意他的看法,并非偏激),却能自得其乐,这实在有点诡异。

如果你听我的意见,我说他是有道德洁癖的人。他不像我们,我们有时自己就不道德,有时自己道德但也能理解别人的不道德,我们是自私的凡人,快乐的大多数,因此我们还喜欢这个世界。

还是那句话,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霍尔顿承认,你必须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

塞林格绝对是把自己融入霍尔顿里面了,要是我写这么个完美的人物,我就绝对是把他当成一种理想写的,我要是塞林格,我写这么一个男孩的野心,绝对是让每个女孩子都爱他,每个男孩子都渴望成为他。

如果你了解他谎言后的绝望、粗口中的愤懑,如果你能了解他神经质举动下纯洁的心,如果你了解他面对世界的孤独与苦闷,即使你不能理解他,只要能了解到一些,你也不会认为他叛逆。他的心非常柔软,却过于冷静,他说的话令你笑,但同时鼻子有点酸,他爱着你时,非常温柔和安静,他鄙视你时,是在鄙视你身上的他自己,而他对一些人真正的讽刺,足可令人警醒。

而这样一个人,似乎注定不能享受凡人之乐,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砸碎窗户或是突然跳踢踏舞的人,我多么理解和爱这种人,但却似乎注定不能得到快乐,更可怕的是,当他们真的被人理解和宠爱时,他们又会本能的抗拒,抗拒一切能让他们活下去的糊涂乐观,坚持能让人发疯的清醒苦闷。

还没有看完,不想那么快看完,很小心翼翼地在看,像吃到了最好吃的甜点,不忍心一口吃完,怕吃完了,余生空虚,怕吃完了,忘了刚入口那种沁入心扉的触动,没有撕心裂肺的爱与恨,但我撕心裂肺的为他而痛。

我也觉得,这是一部更基本的作品,超越阶级、超越年龄、超越国界,只要你曾经思考过,你就会有和霍尔顿同样的感受,我看了之后,已经觉得我的余生都无法忘记这部小说,这不是感动、不是会心、不是领悟,不是这些情绪,这是唯一一部直击心灵的小说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

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主要讲了,在草原上两个北京知青陈阵、杨克和他们养的一只小狼的故事。书中写了,因为狼们总是偷袭并杀吃牛羊,给牧民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于是从外地来的民工,想方设法地杀狼掏崽,试图赶尽杀绝。草原找不到一头狼了,却处处可见草原鼠偷晒的牧草、以及隐藏在牧草下能致牛马摔伤的鼠洞,牛羊能吃的牧草变少了,游牧变成了圈养,草原的沙化严重了,城市也刮起了沙尘暴。在养小狼的时候陈阵和小狼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在小狼受伤后,忍痛杀掉了小狼为小狼保住了尊严。

看完这本书后,我认识到了狼的智慧,狼会打仗,会想办法,善于用假象迷惑他人。我也认识到了狼的团结,在吃牛羊时集体观念特别强,特抱团,绝不会让家人和弟兄吃亏。游牧民族的歌曲的来源于狼的嚎叫,还有狼桀骜不训、宁死不屈的精神。不论是谁都有弱点,狼的弱点就是离开大地,狼离开大地之后,丧失了所有的攻击能力和反抗能力。打狼就是打仗斗体力、斗精力、斗智斗勇,三十六计除了美人计使不上,什么计都使得上,这让我知道打狼非常的困难,不但要用很多办法,而且还有可能被狼抓伤、咬伤。

最后我想说:“如果草原还像以前那样和谐、美好,那我们的地球就不会被污染的这么严重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整理书柜时,我无意间看到了自己高中时的读书笔记,而这篇《孔雀东南飞》则被自己工工整整的抄在了第一页。至今仍记得自己初读此文时眼泪潸然、泣不成声的样子。

其实故事也很简单,人物也很平常,情节也不像现代小说那样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一切是那么的平淡,文章以朴实无华的语言讲述了一双情笃伉俪殉情于世的故事。然而我每每读之,总会伤感至极。世界上真的会有如此美好的爱情吗?我不信,我不敢相信。

“人世间有百媚千红,我独爱你那一种”、“纵然是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些千古名句不管是甜言蜜语的搪塞还是应诗应景的做作,着实让人揪心的感叹、羡慕了一番。而文中焦仲卿与刘兰芝的“君当做磐石,妾当做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则有过之而无不及地让我们真正领略了一番感情的忠贞与圣洁。

俗话说,“动情容易,守情难”,焦仲卿面对母亲让其休妻再娶的想法却以“结发共枕席,黄泉共为友”、“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与母诤言,以示反抗。试问普天之下会有几人与之同耳?在这灯红酒绿、流光溢彩的社会中,真正能做到坐怀不乱者能有几人?

“阿兄得闻之,怅然心中烦,举言谓阿妹,‘作计何不量!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兰芝兄长无不所言极是。从田间村妇到太守家的贵妇,无异于一步登天。不必“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此等好事焉有不施为哉?

傻,真的很傻。在今天这种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社会中,充斥我们视网膜的大多是那些用青春在男人这座金山上蹭下绚烂的粉末,等待着聚沙成塔的娇艳女人;或者是打着爱情的旗号,盯着男人的腰包,不惜横刀夺爱、鸠占雀巢的第三者,与刘兰芝的完全不必煞费苦心便可名正言顺的坐享其成,却不去享受,简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揽裙脱丝履,举身赴青池”、“徘徊庭树下,自挂东南枝”、 “生不同衾,死同穴”,这就是他们的选择,一个无奈而不悔的选择。他们用生命捍卫了感情的忠贞,他们用生命拒绝了私欲的诱惑,他们用生命写下了如歌如泣的凄婉爱情。

这样的感情对于今天的我们是多么渺茫啊。可以执子之手的不少,然而能够真正与子偕老的却有几人?对于他们的选择,我能够说的只有羡慕,让我在这个感情廉价的社会中又重温了花季时节的纯真,不过那些对我来说似乎是很遥远的了。

曾看到过李碧华的一段话:爱情是有的,不过大概一千万人之中,只有一双梁祝,才可以化蝶,其它的只化为蛾、蟑螂、苍蝇、金龟子……

如此看来,焦仲卿与刘兰芝已是不幸中的万幸,因为他们不但情结连理,而且身化鸳鸯,这比梁祝的化蝶似乎更高一筹噢。

你以为那?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我最近看了《弗朗兹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1章和第10章。

弗朗兹已经6岁了,但是别人都说他是女孩,因为他的头发是金色的,还有他的头发是卷卷的,所以很他像小女孩。爸爸安慰弗朗兹说:“他小时候,也像他那么大,别人也是说他是小姑娘,但是后来爸爸像男子汉的样子,就再也没有人说他是女孩子了”。这是第1章让我印象最深刻的。

有一次,佳碧的爸爸妈妈和弗朗兹的爸爸妈妈要出去,他们走了以后,佳碧到弗朗兹家里玩。他们在一起看电视,他们看电视,但是,这个节目是让弗朗兹浑身鸡皮疙瘩的节目。有一个很多雾很多雾的一个古堡,里面有一个人,在火炉的旁边,一个忍者打开窗花往里面看。佳碧觉得在弗朗兹家太没意思了,就回家了。弗朗兹去冰箱里拿了饼干和一杯柠檬汽水,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拿了一本漫画就看了起来,弗朗兹看了半本,就听见电话声,是佳碧打过来的,她说:“我们家的厕所里有人,弗朗兹你快过来。”弗朗兹到了佳碧家里进了佳碧家的厕所,弗朗兹一看,只是窗帘刮动着,没什么可怕的。佳碧这才从桌子底下爬出来,手里还有电话,弗朗兹一直保护着佳碧,直到爸爸妈妈回来。这是第10章让我印象最深刻的。

我觉得弗朗兹很勇敢,我也要跟弗朗兹一样勇敢、不怕黑暗。

读后感的作文 篇10

那应该是在挪威的森林。

我向往这样的国度,高度发达却不张扬,几乎所有的城市里都找不出什么霸道的摩天大楼。大街上的行人三三两两的,更多的人们是坐在电脑前工作的。发达而原始。

想来,挪威的森林千万年来一直是在诠释着这份原始吧,千万年来都不曾动摇。

那是山脚下一处寂静的山林,冬日树木的萧疏在渐渐退色,森林在春意里慢慢地变绿,由浅到深,林中空地上迷漫着淡蓝色的轻雾,远处会传来时断时续不知名的鸟鸣,那真是一个使人流连忘返的地方,也确实是一个令人容易迷失的地方。

我从遥远的东方,穿越梦中的拱道,投奔到你的怀抱里来了。森林的风,吹走了所有的爱,所有的痛,,所有的痛,所有的意乱神迷。我独自站立着,心灵被纯粹成与海天一样的颜色。

这是一片临海的林子,温带海洋性气候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一年四季的气温和降水十分均匀。置身其中,时间仿佛凝固,一切一切都不再躁动。这森林环山面海,林中大小湖泊镶嵌其中,绝对是个安置纯净心灵的世界。北极光的美,深入高山的格壤格尔峡湾以及特隆海姆一带,无不具有一种天然极致之境的意味。我喜欢整个挪威散发出浓郁的北欧神话的味道,以及如宇宙树林般的那一片广袤。好似童话的世界。

我在森林中租一个木屋,过着简洁的生活,我总是赤着脚歪着头,像一个孩子一样伫立在大大的落地窗前,凝视着落在森林里的雨,狂烈的雨。

那是一个用圆木堆积木似地搭成的二层的小屋。深褐色的外表,一扇低矮的门,让人辨认不出往哪边才可以推开的门。外面看起来的小屋,置身其中会觉得空间很大很大,深褐色的墙带弧度,富有动感。几件简陋的家具随意摆放在地面上,那桌,那椅,那床都是用最原始的大树桩做成的,没上油漆。我只需要有一个房间不漏雨就够了,里面有我的书,我的电脑,音箱,大床是摆在里面的。躺在床上,测身就能看见可爱的森林,那感觉就像在潜水艇中,窥探到的都是深蓝色的海水。二楼是没有房间的,只有一架钢琴,一把小提琴和一个琴架,地板上堆放着许多年代久远的东西。

木屋外的空地上一定得有一辆车,借来的。这地方有两条通往外界的路。

沿着通往海边的路行驶,然后停下。我一个人漫步在海水碧蓝的奥斯陆湾,四周的山野在一片金黄与翠绿之中,美不胜收,如仙境一般,眼前绵延不断的森林是永远的极致的美。我常常坐在洁白的沙滩上观看太阳与海波一同出现,我会抚摸着沉落的黄昏,让心灵纯粹着。夜晚,从这里可以抬头看见许许多多明亮的星座,有一个是自己。

另一条路只是供我偶尔接触尘世,那里有必不可少的超市和颇具挪威特色的酒吧。

我就这样一直徜徉在森林,海滩,林中湖泊和一望无际的山野间,释放着自己:我在木屋里安静的沉思,拉琴或看书写作。我爱极了这种生活方式,终日与孤独相伴,但我的心归属于这片天地,大自然才是心灵的家。

我常常在午夜醒来,迷恋上旖旎的极光,她是神话中最美丽的女神,我随着她。寻找最初的幸福,最原始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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