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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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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很多,其中最喜欢的是《科学实验王》。

《科学实验王》是一套科学漫画书,它讲的是黎明小学开了个实验社,实验社的同学们是如何在一系列的比赛中打进全国科学实验大赛前四强的故事。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在讲故事中引出一个科学实验。每本书讲的内容都不一样:第一本是关于酸性和碱性的物质;第二本是讲惯性定律和重力、摩擦力等其它一些力学的定律;第三本是关于光的折射和反射,第四本是……

每本书有一、两个用漫画的形式做的实验,从那里你可以学到科学知识。你也可以照着做做实验,真实体会一下做实验的乐趣。

我最想做的是DNA实验,它需要冰的乙醇、25%的洗涤剂等,可是我的材料不够,就完成不了。我真想看看我的DNA长什么样子啊!

每本书每一章的后面有时会设计一个有趣的科学小实验,并且详细讲解了这个实验的原理;有时是著名科学家的简介,如牛顿、居里夫人、爱因斯坦、爱迪生……;有时还有一个小小的科学漫画。看完每一章的后,都有一个惊喜在等着你,因为你无法知道这一章会以什么内容结束。

《科学实验王》教给了我很多科学知识。听我讲了那么多,你知道我喜欢他的原因了么?你对它感兴趣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编织了一张爱的网,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非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事《5分钟》这个故事,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在他14岁的时候在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沾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了。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爱尔斯金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培根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所以,只要有时间,我都会到书海里细心品味一番。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书里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热爱航海的航海家,在一次暴雨中翻船,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后来他被海水冲到了一个孤岛上,不过他靠着坚强的意志和超强的生存能力在这里很快生存下来,也渐渐适应了岛上的生活,从最初的身无分文到盖了一座城堡,而且他的羊圈里还有了不计其数的羊。

星期五——是鲁滨逊在这里收的奴仆,有次鲁滨逊看见一群野人在欺负另一个野人,于是上去帮忙打跑那一群野人,结果他们两个变成了好朋友。

鲁滨逊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星期五,还把他教化了成了一个正常人。有一次,他们两个在探查孤岛地形的时候,星期五看到了野人的船停在边上,他马上报告给了鲁滨逊,他们一起找到野人,成功打败了野人,解救了两个受伤的人,他们一个是星期五的爸爸,一个是西班牙的大叔。

后来,在他们一起努力下,鲁滨逊回到了英国,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鲁滨逊漂流记》就是这样一本情节跌宕起伏,充满神秘色彩的文学名著,你难道不想读一读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四四方方一座城,里面住着方块字,天下大事全知晓,多看能使人聪明。”这个谜语的谜底说的就是书。

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读书的益处很多,我喜欢读书,读书是我快乐,读书使我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名字叫《夏洛的网》,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怀特写的。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威尔伯的小猪一出生就面临被杀的厄运,在女孩菲恩帮助下顺利躲过一劫,威尔伯一天一天长大了,菲恩的父亲决定把他送去弟弟的谷仓,那里有牛、马、羊、鹅,还有一只可爱的老鼠和一只蜘蛛。在谷仓里,威尔伯和名叫夏洛的.蜘蛛成了好朋友,我知道自己最终的命运是要被做成熏肉时,伤心不已。蜘蛛夏洛答应他一定会让他看到冬天的雪。夏洛分别织出4张带字的网,创造了奇迹,帮威尔伯摆脱被制成熏肉的命运。最后,夏洛守住了自己的承诺,让威尔伯看到了冬天的雪。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夏洛,他乐于助人,遵守诺言。为了让威尔伯能见到春天的雪,她牺牲了自己,为了能够得到更好的词语来形容威尔伯,他放弃了自己的尊严,一次又一次的去求老鼠。他们之间真正的友情让我感动,也让我懂得真正的友谊是互相付出!。

读书能使我增长知识,正因为有了书,我才知道乐于助人的夏洛,神机妙算的诸葛亮,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才知道了世界上有这么多的故事,这么多的人物,我喜欢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最喜欢的绘本--《鼹鼠的音乐》,绘本里的鼹鼠生活快乐也很简单,他的生活就是每天挖洞穴和演奏音乐。

一只善良的鼹鼠白天挖洞穴,晚上就看电视。有一天晚上它从电视上听到了男人用小提琴拉出优美动听的音乐时,觉着自己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好听的声音,于是就这样喜欢上了音乐,它开始想着自己也要拥有一把这样的小提琴,再拉出这么美妙的曲子来将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于是第二天它就购买了小提琴,日后每天就这样盼着小提琴的到来,一等就等了三个星期,小提琴终于到了,收到后高兴坏了,迫不及待地开始拉了,可刚开始拉出的琴声很刺耳,很恐怖,但是它并没有放弃,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去尝试。

鼹鼠就这样过着白天挖洞穴,晚上坚持练习拉小提琴日子,每一天都坚持着,从开始的一个音符到两个音符,这样练习到一个月能拉出一首完整的曲子,再到后来,通过无数个日日月月的坚持,都不知道坚持了多久,终于可以拉出优美的动听的曲子了,它觉着自己非常的快乐。

它在练习中遇到过很多困难,很多挫折,可是没有放弃,而是相信自己的坚持和努力会完成的。

这个绘本让我明白,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放弃,就会成功。学习也一样,只要每天坚持看书学习,就会学到更多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一本好书,不仅要有理性,更需要一种情感,要用情感去打动人的心灵,激发人的生命力,那一种书,将具有一种被永世讴歌的力量。《方与圆》正是这样一种情感和理性的洗礼,是我们人生中永远的加油站。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一种加油方式。

《方与圆》是丁远峙先生编著的,他于师范学物理系毕业。这本书好在:我以为它虽然不能使我们由矮变高,但它能改观您的品质,影响你的气质,可能会帮助您由渺小而变伟大。尽管本书没有提示什么人生秘诀,但它能帮助您更深刻地认识人、认识社会、认识人生。这本书甚至没有深奥的理论,它只是将人的心理活动浅显地剖析出来,帮助我们理解,掌握为人处世的技巧。

如今,作为一名学生,对社会上的种种都不了解,甚至谈不上涉世未深,思想单纯不全面,不懂为人处世,不懂说话技巧不懂如何修身养性,诸多种种,如果单一地靠一点一事的去以自身实验得到经验、教训的话,代价似乎太大了。《方与圆》这本书虽然没有完完全全的写出多少人生奥秘,但至少给了青少年然如何培养品质、修养气质、人性、处事技巧、交际技巧、说话技巧和宣传,还有广告,都有许多启示。它的目的就是帮助我们更快乐的生活,事业更成功。就像作者自己的前言一样:这本书将要改变你的生活。我深信不疑,因为你将要读到的已经改变了我的生活。

一本好书,就是这样,对读者有着深远的影响,起到心灵的救赎与醒悟,引领起跑。

方圆有术,弹性做人。乃是做人之本。圆是处世之道,如此深入浅出的语言,为我们诠释出方与圆的真谛,解开方圆做人的天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每当周末,我就在“补充”我的精神食粮——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狮童》。

《狮童》中最感人的故事就非“黑眼睛”莫属了。

“黑眼睛”是一只小藏羚羊。它的妈妈和它的同伴们被猎人无情地射杀了,并被剥去了身上的皮,它是唯一留下来的幸存者,实在是太可怜了!黑眼睛特别可爱,它非常依赖救它的藏族队员,大家也把它当做宝贝来看待。但最终,小藏羚羊还是停止了呼吸。作者非常伤心地写道:“它永远回到荒原中去了。在那里,不再有枪声和杀戮,还可以找到妈妈。”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

在周五的阅读馆讨论会上,我们每个人都拿出了自己心爱的压岁钱捐给藏羚羊保护组织。

他们的回信使我很惊讶:巡山队有时一天只能行进12米,一碗方便面几个人分!

他们可以做条件好的工作,却选择了如此恶劣的自然环境,去做这份慈善工作。真是太伟大了!

我觉得每一个人都要爱护动物,哪怕是一只蚂蚁。无论怎样都一定要做一个善良的人。看那些藏羚羊很可爱,可是也许它们的妈妈就失去了生命。

爱护动物,从点点滴滴做起。我爱读书!因为读书不但让我长知识,还让我学会了很多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每个人都渴求知识,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也拥有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

我的书架上摆着许多有趣的书。有《西游记》、《岳飞传》,还有《水浒传》、《中华上下五千年》等内容精彩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三国演义》。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这本书的卷首语,也总领了全文。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在一个天下大乱的时代,涌现出了这样一批英雄人物:有阴险狡诈、善用用人的曹操;有武艺高强、人称“美髯公”的“义绝”关羽;还有足智多谋、九伐中原的“智绝”诸葛亮——不管是什么人,都深受我的尊敬。

在这本书中,我觉的最值得一说的还是关羽了,他被后人称为“武圣”,是忠义的化身,他一生从未失败过,不过他有一些傲气,最后还是被吕蒙白衣渡江所俘虏了,为此我深深地对关羽感到惋惜。历史上有很多关于他的事迹,有千里走单骑、华容道义释曹操、过五关斩六将、水淹七军等千古佳话,他的这些事迹被我们时代相传。

我认为最遗憾的就是张飞了,他英勇善战,一生杀敌无数、豪放不羁。但因为对将士们脾气不好,不是惩罚就是打骂,因而让这一代豪杰竞死在两个无名小卒的手中!

“得民心者得天下”。曹操和孙权靠天时和地利成就霸业,只有刘备是靠民心雄霸一方的,但他由于一次错误的决定,让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失去了复兴汉室的良机,让晋国成了笑到最后的胜利者。

《三国演义》让我领略到了三国鼎立时期的豪情壮志和黯然离别,也让我明白了和平的必要性。

三国啊,我为之赞叹的三国!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三国演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更是我的心灵补剂,它就像是阳光像是空气,像是水,对我来说,是那么样的不可或缺,因此,我喜欢看书,也看了很多书,但是,在众多的书籍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上帝派来天使》。

这是一本温馨的书,故事很长,却处处充满温暖,而故事中的内容,则是以一只泰迪熊的视角为出发点,小熊为了完成小主人彩子一家人环游世界的心愿,而被来往的各地的旅人带在身边,途中,小熊遇到了许许多多不同的人,不同的遭遇,不同的温暖、关怀,小熊还收到了很多礼物,有小木鞋,有稻穗,还有照片……随着每次经过的国家,每次托付的人,小熊的小包包就多增加一些东西,虽然在这途中,小熊几度的差点“客死异乡”,但是,命运还是让它完成了任务。

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地方是,当曾经帮助过小熊的小女生妍妍收到朋友寄来小熊和彩子合照的e-mail时,那激动落泪的片段,让我也好像身置其中一般的不禁想哭了起来,就像是小熊在我心底活了起来一番,是那么样的不可言喻,那么样的动人心弦,紧紧的牵动着我的心。

故事中的妍妍有说过:“熊熊,虽然从现实方面来讲,你只是一堆棉花和布料组成的一个物体,但是有很多人在你身上赋予各式各样的情感,所以,你是不一样的。”看到这里,连我都不禁开始羡慕起小熊了。

这本书带给我许多感触,让我体会到,幸福,并不是只有单一模式,或着是特定的人才给得了,就算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捎来的一封信,一个礼物,也能像故事中的彩子那么样的幸福洋溢,令人倍感温馨,好像可以把所有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一样,看到这里,你不妨也快去挑一本书,坐下来,好好感受,这其中的幸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学时读的一本书,名字叫做《阿大阿二穿错鞋》。

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走到放童话类图书的书架时,我的目光立刻被这本书吸引了。它的封皮是两只大大的不同的鞋。我从书架上把书拿下来,翻到第一页,第一个故事就把我吸引住了,我目不转睛的读了起来。第一个故事讲的是一对夫妻有一块面,这块神奇的面可以无休止的发酵。把它放进房子里,你的房子就会膨胀变大,把它放进足球里,足球里的气会越来越多,直到皮球被撑破。这对夫妇要把这块神奇的面藏起来,不让别人知道。有一天,他们买了一注彩票,然后把面放在彩票上,彩票就多出了厚厚的一沓。他们拿着所有的彩票去兑奖,幸运的是竟让中出了一等奖。这对夫妇高兴坏了,晚上喝完酒,跟邻居聊天时,他们不小心把这块面的秘密说了出来。邻居听了之后特别惊讶,又告诉了别人。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不久,大家都知道了这个秘密。有一天,警察来找这对夫妇,告诉他们用面发酵出彩票是违法的,所以这块神奇的面要被销毁。这对夫妇没有了办法,不得不把面块放在水里,面块越来越软,最后清水变成了浑浊的面水,那块神奇的面块也消失了。

我沉浸在书中,感觉自己也到了故事里一样,随着作者去看了那块神奇的面块。妈妈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就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为我买下了。回到家里,我饭都顾不上吃,一口气把书读了一半。《阿大阿二穿错鞋》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带着你在童话的世界里自由的遨游。正是因为这本书,我爱上了读书,爱上了写作。

现在,这本书已经很难买到了,我会一直把它珍藏在我的书柜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一本本书就像一颗颗种子,撒播在希望的田野上,带给我们满满的收获。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我对《数学西游记》情有独钟。

打开这本书,就如同进入了一个神奇的数学森林王国,而我就如同一只小鸟,在森林王国中自由的翱翔。书中,我最佩服的是孙悟空的勇敢与智慧,每次唐僧遇到困难的时候,他总是沉着冷静,运用自己的智慧,一次又一次战胜了妖魔鬼怪,把唐僧和弟兄们成功解救出来。而在唐僧一次次充满惊险而又有趣的经历背后,都隐藏着许多深奥的数学知识。因此,在不知不觉中,我感受到了数学无穷的力量。书中灵活多变的数学题训练了我的逻辑思维,拓展了我的解题思路,提升了我的解题能力,增强了我的自信心。回想之前做数学题时,我内心总是感到莫名的紧张,但自从读了《数学西游记》后,我常常将自己联想成那只聪明的数学猴,不管遇到多难的题目,都能迎刃而解,同时,我也从中体会到了解题的乐趣。

通过这本书的学习,我不仅学到了许多的数学知识,还明白了在困难面前,不能退缩,要沉着冷静,用智慧战胜困难的道理。

同学们,书籍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知识的真谛,让我们在书的王国中遨游,让我们遇见多彩的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书我最为喜欢——《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文中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5分钟》,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他在14岁的时候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能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占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空余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于是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个事例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应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碎片”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书是人类登上成功顶峰的阶梯,书是到达幸福彼岸的航船。我从小时候就喜欢读书。我读过的书有很多,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今年暑假我读了近十本书,这本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带我走进了一个盲童和一条狗之间,历尽千辛万苦找妈妈的故事。书里的情节有的让我捧腹大笑,有的让我潸然泪下,我陶醉在书中,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

迪克是一条血统纯正的猎狗,他刚生下来因为长得丑被主人抛弃了。后来被阿炯收养。

阿炯小时候,他的妈妈就和爸爸离婚了,他和继母生活在一起,过得十分困苦,得了眼疾失明了,迪克就成了他的导盲犬。后来阿炯就去遥远的春城昆明找分别多年的妈妈。他和迪克在街头一路卖艺乞讨,历尽千辛万苦,有一位“神秘的阿姨”总会把一元钱放进他兜里,还帮他安排伙食,甚至在阿炯生病时把他接到家里养病。后来阿炯当上了二胡演员。在一次偶然中,阿炯知道了那位阿姨就是自己分别已久的妈妈。

后来迪克这被坏人关了起来,阿炯为了救迪克,放弃了和妈妈相聚的幸福生活,继续和迪克一起去流浪。

迪克虽然是一条长得很丑的小狗,它对阿炯非常忠诚,心灵很美,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世界上的书何其多,或让人催泪而下,或让人捧腹大笑,或是让人回味无穷。不同的书,不同的人,不同的感受,所得亦不同。我读过的书数以百计,多不胜数。其中的一本书让我无法淡忘,这本书是《七天》。

《七天》是一本关乎“团结、信任、善良”的教育书籍。讲述了一群年龄不同的孩子,因意外车祸掉到洞穴里,七天之后全部顺利救出的故事。在那空无一人的洞穴里,四个孩子经历过绝望、悲伤、痛苦和希望,也有过纷争。从开始的惧怕再到后来的勇敢尝试,他们的成长让我惊讶不已。

在这本书中,作者从性格特征、生长环境、家庭背景,以及老一辈的恩恩怨怨等方面描述这四个孩子。在作者的笔下,我看到了善良、正义、勇敢和坚强,但也看到了人性的弱点——自私自利、嫉妒、怀疑他人。作者以七天中四个孩子的成长经历为背景,向我们展示了一副以信任、善良、正义为主的图画。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其中三个孩子误入一个水晶洞穴,洞中的水晶石价值连城,可他们却抵住金钱的诱惑,决定对这个秘密守口如瓶。因为一旦有人发现水晶的存在,这个美丽的水晶花园就会遭到破坏。我惊讶于他们的做法,同时也敬佩他们有一颗善良纯净的心。他们以行动向我们证明了自身的正义。

“人之初,性本善。”古往今来有多少人权欲熏心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已然忘记善良,忘记了正义,忘记了人活于世的意义,也忘记了自己肩上担负的责任。但是,正义永远都会战胜邪恶!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到团结的强大,感受到信任他人的重要性,见证了四个孩子成长的过程,让我再一次明白善良是人必不可少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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