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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初三作文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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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三作文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初三作文9篇

初三作文 篇1

奶奶的命怎么那么哭呢,她是好人又没做过坏事,为什么?为什么老天要这样对她呢?她操劳了一辈子,现在好不容易安享晚年,可是她今年的灾难特别多,受了很多哭。

就在今年的暑假,我第1次暑假不在家里过家里就出事了,当时我在外面,家里打电话急急忙忙叫我赶回去,回去就叫我不要走了留在家里照顾奶奶,因为奶奶生病了,是一种在我们这里来说很严重的病,每天要去治疗还要戒口,整个人都消瘦了,最近好不容易可以吃东西可以走动走动,已经差不多康复了。

可是老天偏偏不让她平安,就在今天我下午我出去了,有人来找奶奶爸爸就去把奶奶叫回来,他明知道奶奶曾经坐单车摔得很厉害,他还骑单车去载奶奶回来,就在回来的路上——突然2辆大车过来,奶奶就要下来爸爸却没有停车奶奶就跳下来了,惨痛的事情发生了——奶奶摔到脚,而且头上摔了一个大大的包,不知道里面有没有事。我回来会才知道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大家都怨我,我也觉得是我不对,要不是我出去或许奶奶就不会这样了。

爸爸妈妈都回来了,妈妈更加责怪爸爸,我看得出爸爸也很后悔难过,她们就马上带奶奶去医院检查了,到现在都还没回来真担心死我了。奶奶,如果可以我愿意替你承受这些哭来报答你的养育之恩。奶奶,您可千万不要有事啊,奶奶!

初三作文 篇2

19世纪末墨西哥加利福尼亚海湾一带就有魟鱼作恶的传说。

拉蒙是个12岁的男孩,他从小就听老人们讲过“恶魔魟鱼”的故事。传说中,恶魔魟鱼比停在海港里最大的船还大,它的每一只牙齿都像一把锋利的砍刀,咬断人的骨头,比咬断几根牙签还容易。

拉蒙的父亲勃拉斯·赛拉查,是佛密令海一带最出名的珍珠商。在拉蒙生日的那一天,父亲让他加入寻找珍珠的行列,并将一块写有“赛拉查父子珍珠行”的招牌钉在办公室门上,又教他怎样正确使用天平,怎样辨别珍珠的优劣。这是拉蒙有生以来最快活的一天,他盼着马上能跟船出海采珠。

到了八月的一个炎热的下午,勃拉斯前来考察儿子对珍珠的认识。他看见男孩已经能正确挑选出上品的珍珠,又在办公桌下放着一只装有短裤、背心和短刀的包袱,知道他已下定出海采珠的决心,就同意他跟船出发。

采珠船队共有五条船,每条船上有四、五个人。拉蒙乘坐的“圣泰莱莎号”,除了他们父子俩,还有一个印第安人和一个名叫路易斯的青年。

路易斯是一个多月前到这里来的,他长得结实高大,又英俊,但嘴角总暗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他自称是潜水大王,还说自己一定能采到全世界最珍贵的珍珠。

拂晓时分,船队到达了采珠场。父亲只允许拉蒙在船上往上拉装满珍珠贝的篮子。路易斯嘲笑他说:“孩子只配跟绳子打交道,在家里跳绳子,在船上拉绳子!”说完,他“扑通”跳下海,一次又一次将蚌贝装满篮子。

路易斯确实能干,他一人干了三个人的活。“圣泰莱莎号”船装满了,他又到别的船帮忙。天黑之前,五条船都装满了,他又坐到拉蒙身边,谈起他在波斯湾发现大珍珠的事。他说:“那颗珍珠有拳头大,卖得的钱几乎能盖一座皇宫,可惜,我把钱都丢在赌场里了!”

拉蒙虽然觉得他有点儿吹牛,但听着听着脑海里渐渐形成一个美丽的幻景:他自己潜到海底,打开一只巨大的贝壳,取出一颗熠熠闪光的珍珠……

正在这时,路易斯突然大叫道:“魟鱼,恶魔魟鱼!”

人们一齐朝他手指的方向看去,那儿果然有一个银白色的影子在游弋,样子非常可怕,就像一只张开巨大翅膀的白色偏幅。拉蒙的父亲摇摇头,肯定他说:“那不是恶魔魟鱼,恶魔魟鱼比这鱼大一倍。”

等大家平静下来后,父亲悄悄对拉蒙说:“除了佛密令海,路易斯哪儿也没去过。你别相信他在波斯湾的奇遇。不过,他倒确实为了争夺珍珠,跟人争斗时出过人命案子。”

拉蒙点点头,说:“我会防着他的。”

四天后,一个名叫罗尚的渔民来出卖珍珠。他带来的是一颗黑珍珠。勃拉斯嫌它小,出的价钱并不高,拉蒙却用比父亲高出五十比索的价钱买了下来。不过,他对罗尚说:“你得带我到你往的那个礁湖去,我想看看,哪种蚌里会出产黑珍珠。”其实,拉蒙的真正目的,是要寻找特大的黑珍珠,好让喜欢吹牛的路易斯大吃一惊。

当他们到达礁湖入口处时,已接近黎明。船穿过一个石洞,进入一条夹在两个岬角之间的蛇形水道,这儿地形非常险峻。渐渐地,水道开阔起来,船终于进入了一个椭圆形的大礁湖。罗尚慢吞吞地将独木舟划过礁湖,上岸时,才小声他说:“这儿一直没人来,只怕恶魔魟鱼就住在礁湖底里。我在采珠时,发现有一个大洞,除了恶魔魟鱼,还有谁会住在哪里面呢?”

拉蒙点点头,说:“正因为恶魔魟鱼住在这里,你才能采到谁也没采到过的黑珍珠呀!”

连续三天,罗尚陪着拉蒙潜水采珠,他们的踪迹越来越接近那个大洞。

第四天,罗尚借口剖蚌时割破了手,说什么也不肯继续向前寻找珍珠蚌了,拉蒙划着船,独自前往礁湖。

果然,他在水底断续行走了一小时后,那个特大的魟鱼洞被发现了。大洞阴森森的,不断有寒流从里边涌出来。但是,就在那个恐怖的魟鱼洞口,有几只拉蒙从未见过的大蚌。

拉蒙挑选了最大的一个,拔出刀想剖开它的蚌壳,但刀像撬在岩石缝里一样,怎么也用不上劲,相反,他的手却被弄出血来了。他浮上去休息了一阵,决定将大蚌壳挖出来带回去。接着,他连续潜水六次,眼睛也被海盐刺激得迷迷糊糊的,才好不容易用刀将大蚌跟礁石分离开来。他取出绳子,将大蚌拉上水面,缚在船尾,划着小船回去了。

罗尚就站在湖对岸的树丛里,他的眼睛睁大得像铜镜似的,说什么也不肯让拉蒙搭一下手。他咕哝着说:“你偷了恶魔魟鱼的东西,它会来报复的!”

当然,他更不肯将砍刀借给拉蒙了。但是,拉蒙还是用石头砸、用刀撬的方法,打开了那只巨蚌。

蚌肉外层有三颗豌豆大的黑珍珠。拉蒙将刀进厚厚的蚌肉,顺势一剜,竟掏出一颗硕大的黑珍珠来,握在手里,正好满满一把。他快活地叫道:“神珠,我采到神珠了!”

但是,罗尚简直吓坏了,他直捂拉蒙的嘴,还说:“你快去吧,我一刻也不能留你了!你知道吗?恶魔魟鱼甚至会追上岸,一口将房子吞下去!”

拉蒙千方百计安慰他,但罗尚浑身颤抖,把拉蒙撵上小船,发疯似地划起桨来,他不住回头张望,嘴里还祷告着说:“原谅这个孩子,他不是有心要来偷你的珍珠的,他只是想炫耀炫耀,我会叫他还给你……”

恐怖的气氛影响了拉蒙,他也有点担心恶魔魟鱼会追赶上来了。正在两人战战兢兢时,独木舟前传来了一声雷呜般的巨响,没等他们弄清是否触礁,独木舟已经折断了。

拉蒙捂住衬衫口袋里的珍珠,游到岸上。罗尚也上了岸,他叫喊道:“恶魔魟鱼咬断了船,快将黑珍珠扔给它吧!”

拉蒙双手捂住口袋,说什么也不肯。他跳到一边,叫道:“不!我是冒着生命危险采来的,我不会把它拱手交给恶魔!”

不到天亮,拉蒙赶回了珍珠行,将黑珍珠放上天平,称出黑珍珠重62.3克拉,这是一颗少有的神珠! 拉蒙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但消息不胫而走,人们围聚在门外,都想看看这颗神珠,很快,道路都被这些好奇的人堵塞了。

下午二点,父亲带领船队回来了。他用快刀小心剔除了大珍珠上的一点白色瑕疵,这时,黑珍珠更显得光芒四射了。

很快,城里的另外四家珍珠行的老板一起来到拉蒙家,想联合买下这颗大黑珍珠。勃拉斯先生开价2万比索,但他们只肯给一万,后来又慢慢升到一万五千二百五十比索。拉蒙的母亲向大夫做了个手势,要他答应这个价钱,她想用这笔钱买一辆红色马车,再配上四匹白马。但这时,勃拉斯已在讨价还价中厌倦了,他对拉蒙说:“去把加拉德神父请来,我要将神珠献给海上圣母玛利亚,她会永生永世保佑赛拉查父子珍珠行的!”

五天以后,加拉德神父为父子俩举办了献珠庆祝仪式。人们抬着海上圣母像,在城里载歌载舞尽情欢庆。最后,人们又将圣母像抬到海边,跪下来祈求圣母保佑赛拉查船队。

这时,路易斯找到拉蒙,对他说:“我在波斯湾找到的那颗,比你的这颗黑珍珠还重十多克拉,它还是五彩的呢!”

拉蒙微笑着点点头,他对路易斯的吹牛已经不在乎了。

黑珍珠被安放在海上圣母玛利亚的手里,去教堂的人都要踮起脚,看一眼这颗稀世珍宝。这时,拉蒙的母亲也觉得,这样做比购买马车更有价值。

几天后的早晨,风和日丽,勃拉斯又带领船队出发去海上采珠了。但是,傍晚却刮起大风。风暴到夭亮才渐渐平息。人们忧心忡忡,赶到了海边,加拉德神父也跑来了,他满怀信心地说:“船队很快就会进港的,大家回去准备食物吧。”

但是,一天过去了,夕阳西下时,远方才驶来一条独木船,那是孤独的罗尚。他带来消息说,风暴已将赛拉查船队吞没了。不久,有个人跌跌撞撞地爬上沙滩,立刻就瘫倒在那里。大家仔细一看,那人竟是路易斯,他是三十二个遇难者中唯一生还的人。

风暴过后的第四天,人们在教堂里为死者举行哀悼仪式。路易斯大声说:“黑珍珠不会带来好运,干脆将它砸碎了吧!”

拉蒙含着眼泪,觉得路易斯的话不无道理,他甚至后悔自己不该冒险从魟鱼洞口采来这颗大珍珠。晚上,他悄悄进入教堂,从海上圣母的手里取回黑珍珠,驾船朝恶魔魟鱼住的礁湖划去。

月亮升了起来,慢慢的又落了下去。将近拂晓,海上升起了浓雾,拉蒙好不容易把船划进蛇形水道,突然,背后有人喊道:“拉蒙,我是路易斯!别干傻事,快将黑珍珠给我!”

原来,路易斯发现拉蒙拿了神珠,就一直跟着他。拉蒙迅速从口袋里掏出黑珍珠,一扬手,将它扔下水。路易斯却立刻朝珍珠人水的地方一头跳下去,过了好久,他竟在拉蒙的船边冒了出来,笑嘻嘻他说:“你瞧,神珠在我手里了!”

拉蒙扭过头,不想看他。没想到,路易斯上了自己的船后,竟跳过来,将男孩一把抱了过去。拉蒙边挣扎边叫道:“你要干什么?黑珍珠到手了,还想怎么样?”

路易斯哈哈大笑,说:“跟我到圭麦斯去一趟,我想用赛拉斯父子珍珠行的名义,将这宝贝卖个好价钱!”

拉蒙没法摆脱身材高大的路易斯,只得跟他一起划起桨来。船行驶了整整一天,半夜前后,有种古怪的撞击声将拉蒙从梦中惊醒。月光下,他看见有一条巨大的魟鱼紧挨着木船,似乎随时要将船上的两个人吞下去。拉蒙叫醒了路易斯,对他说:“准是恶魔魟鱼来讨债了,咱们将珍珠还给它吧。”

路易斯摇摇头,拿起鱼叉,猛地扔了过去,鱼叉刺空了,但魟鱼也不见了。不过,到了白天,他们发现那条魟鱼仍跟着小船,游动的圈子越来越小,弄得小船剧烈地摇晃起来。

路易斯也有点紧张了,他将小船划到一个被人叫做死岛的岛上,想等魟鱼游开后再说,但岛上的土著发现了他们,带着弓箭前来拼命,他们只得又跳上船朝海里划去。

这时,魟鱼又在船边出现了,路易斯回过头来,对拉蒙说:“你父亲被风暴吞没,是因为他太相信上苍会替他撑腰,与魟鱼毫无关系了。海里的魟鱼很多,它们只是把咱们作为捕食的目标,不理会你父亲那番善心的。我一定要杀死它!”

当魟鱼又一次靠近时,路易斯投出了带绳的鱼叉,扎在了魟鱼两个铺开的大鳍中间。

魟鱼疼极了,像飞似的跳跃起来,小船也跟着在海里飞起又落下,然后一直被绷紧的绳子拉着朝前飞跑。

魟鱼朝东游了一程后,又掉头朝西游,一上午都绕着死岛游来游去。

中午时分,路易斯沉不住气了,他将黑珍珠塞到拉蒙的衬衫口袋里,又在外面用别针别好,对他说:“那个恶魔把我的鱼叉当作一根小刺,我得去结果了它!如果有什么意外,随你怎么去处置这颗黑珍珠,只是别把它扔到海里!”

这时,拉蒙从路易斯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种他还弄不懂的东西,他点点头,任路易斯的大手将他的脑袋摸个遍。

路易斯开始一点一点往回拉绳子,小船渐渐靠近魟鱼。当小船和魟鱼只有一步之遥时,路易斯转身吻了吻拉蒙的额头,拔出腰刀,纵身一跃,准确地落到魟鱼宽大扁平的背上。他一手扶住鱼叉,一手举刀,用尽全力,将刀狠狠插鱼脖。

魟鱼浑身一震颤,“哗”地跃出水面,又“轰隆”落了下去。这时,路易斯又准确地刺出第二刀、第三刀。江鱼的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呻吟声,尾巴抽打着海水,背鳍竖起来,像要想把路易斯扣下水去。

路易斯高兴地大叫道:“我刺中它的心脏了!它再也没法威胁咱们了!”

拉蒙立刻也喊起来说:“你快跳回来吧,别作出错误判断!”

路易斯像喝醉酒似的,满脸通红,他摇摇头说:“这种事,一辈子能碰上几次呢?我要跟它较量下去!”

突然,受到重创的魟鱼向水里钻去,绳子发出咔咔的断裂声,小船像箭似的射出去,物品全翻到海里。

拉蒙抓紧船沿,瞪大眼睛,凝视着水下面的路易斯,只见他双膝跪着,双手抓住鱼叉,想将叉钩扎得更深一些。突然,连着船体的绳头断了,绳子反弹过去,旋转着缠住了路易斯,拉蒙失声大叫起来:“路易斯,别跟它较量了!……”

但是,他没有听见路易斯的回答。路易斯仍是双手握着鱼叉,一动不动,跟他的对手一起向海底沉下去了。

当拉蒙经历了十几小时的航程,回到城里时,全城人仍在睡梦之中。他爬进教堂,将那颗硕大的黑珍珠放进海上圣母玛利亚的手中,又使劲地敲响了大铜钟。

在钟声的袅袅余音里,他想起了父亲,想起了路易斯,想起了周围的人,他觉得,自己突然长大了。

初三作文 篇3

经常听到有人大笑一声,然后展开“回忆”的画卷:“那些年,不懂事……”看似轻描淡写的带过。“那些年”有多么沉重的意味,你又真正曾领会……

那些年,我还是个稚嫩的雏,奶奶也健在。那时,她的浑身上下透着明艳、傲然的光彩,用一双勤劳能干的手操持着一个美满的家,她在我上学的一个路口摆下了一个摊子,卖些学生爱吃的东西。

每天早晨,在晨曦的辉映下,我就背着奶奶亲手为我缝制的书包,利落的爬上奶奶的手推车,奶奶这时总会笑吟吟的迈着碎步过来,将我轻轻一推,安置在车面上,然后,待我稳定身形的之后,回转头,便是奶奶围上了围裙站在车旁。我便雀跃一声:“走,出发。”然后嘴里发出各种听过的车发出的声音。奶奶就笑呵呵的推着车和着我的节奏,街上就多了一对真情洋溢的祖孙,远望着的人似也被这充满温情的场面所感染,嘴角不自觉的上扬了许多。

到了奶奶的摊位,她便把车托管给一个总是先到的人,然后,从夹层里拿出一袋水果糖给我,双手一环,把我从车上抱下来,一只手牵着我,大步流星的穿过她所在的路口,把我放在学校的门口,接着注视我一蹦一跳的跑进校园,呆立良久,才回到摊位开始忙活。

时光荏苒,流年似水,岁月残忍的改变了容颜,还有许多扯不断的情。借着回母校聚会的光,我又一次辛临那个熟悉的`路口,曾几何时,那荡漾着我的欢笑的路口,那寄托祖孙感情的路口。

还是一成不变的景,路边的树依旧青翠摇曳着,唯有树下的草皮厚了些,且奶奶曾经的摊位也被一个明丽的女子接替了。仍然是同样的东西,同样的情景,她也有一个和我当时一般大的孙子。睹物思人,或许也就如此吧,眼角便不觉挂了些泪珠,只因旧人已逝。见我呆愣在路旁,同学问我怎么了,我升么也没有说,只是对一旁回忆往事的人中的话“那些年”不屑一顾……

树荫间缱绻着泛了黄的树叶,初秋的风张狂的吞噬着夏日里的温暖,最后一点余热也渐渐散去,殆尽在摩挲着飘落的树叶间。

那些年,我无数次走过那熟悉的路口,现又重回路口,走过时,却已是形单影只物是人非,也许只有淡存心中的思念与爱能永存吧。

初三作文 篇4

初二暑假,朋友邀请我去市区的月湖游玩。碍于情面,我不好意思拒绝,咬牙答应了。

回到家,看到妈妈忙碌的身影,我心里不由矛盾起来:父母离异,妈妈独自拉扯着我,省吃俭用供我上学,成天在地里刨着累着,我怎么能出去玩呢?我心里恨着自己,可一想到跟同学的约定,心里又不好受了。 欲言又止,欲说还休。

午饭时,我一改平时唧唧喳喳的习惯,闷头吃饭。妈妈奇怪地看着我,走过来,用那双粗糙的大手摸了摸我的额头:“娃儿,有事瞒着妈?”

真是知子莫若母。我涨红了脸,低垂着头,期期艾艾地说:“妈,我……我……和同学说好了要去月湖玩,可是……”

“哦,多少钱?”妈妈有些紧张地问道,拿着筷子的手停住了。

“100元。”我鼓起勇气答,没敢抬头,我实在怕见妈妈被贫穷折磨得失去了光彩的眼睛。想着让妈妈为难,我又在心里不停地责怪自己:妈妈这样辛苦,自己居然还想着去游玩,真是混账啊!

“哦,去吧!”妈妈迟疑了片刻说。

我知道这声“哦”里有多大的决心。“妈,为什么要答应呢?从小到大你都不让我自己出去玩的。”妈妈怔了怔,笑着说:“娃儿,这都怪妈,妈没本事,不能给你创造更好的条件。你现在长大了,总不能让你老抬不起头嘛!”我哭了。

第二天我如愿以偿地游览了月湖。

“太漂亮了!”在回来的路上,我赞叹道。我踏过乡间的小路,跑回了家中,急于和妈妈分享快乐,可屋里没人。

我找到了田里,瞬间,我惊呆了——在夕阳斜晖中,妈妈的影子拉得老长。她头披斗笠,佝偻着腰背,挥舞着锄头,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此时的妈妈在天与地的交界处,变成了天使,一直爱着我而我却不知道的天使。这份沉甸甸的爱使我忘却了旅行的美好风光,因为不经意间看到的妈妈的美,定格成了我心中最美的风景。

【点评】

生活的窘困,让很多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体会到了愿望得不到满足的无奈,而这种无奈,不管你喜不喜欢,都将是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边是同学热情的邀请,一边是并不宽裕的家庭现状,这种冲突所具有的现实意义是我们无法回避的。

然而善解人意的妈妈察觉到了孩子的心事,并把问题的原因归结到了自己身上,伟大而无私的母爱顿时得到了彰显。

最后一段,作者诗意化的描写令母亲的形象更加美丽动人,同时又扣住了题目,给全文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全文的叙述详略得当,主要把笔墨放在了人物的心理、语言和形象描写上,对于游玩的经历则一笔带过,惜墨如金,重点突出,流畅自然。

初三作文 篇5

初三,是我们学生人生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是总结我们这些年来学到的知识的一次测试,我们正在初三的路上。

初三的我们不同于之前的年少无知,不同于之前的鲁莽,现在的我们变得懂事、有分寸了。记得吗,那些在走廊上,操场上的欢声笑语的少年,已蜕成一个个英姿飒爽的学长、学姐了。

那时的我们总是在幻想着何时才能长大,何时才能自己做主,现在的我们总是在抱怨时间为什么那么快,为什么现在总是要考试。

是的,初三路上的我们对于这一切都很厌恶,但是它们是为了我们的将来,为了我们以后的生活奠定基础,所以抛下一切的不耐烦,努力学吧,就算累了也要继续撑下去,同时告诉自己:“你不是为别人学习,是为了自己,想想爸爸妈妈现在所做得一切都是为了谁。”

有人说:“有梦想的人睡不着,没有梦想的人睡不醒。”

是的,初三的我们是为了自己理想的高中而拼搏和奋斗。或许,之前的你并不够资格,但经过了许多磨炼已经有资本,让我们怀揣理想,面带笑容,向前冲刺,不要畏惧。

初三路上,我们得到了许多知识和朋友,他们伴随着度过了整个初中,或许有的人离开了,选择了其它地方,那并不重要,只要记住他们曾经与我们并肩作战,与我们共同进退。

同时,陪伴着我们还有那些日益辛勤劳作的老师们和他们的谆谆教导。

少年豆蔻,多彩青春,都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这些美好记忆陪着正在初三路的我们,那些精彩华章为我们的花样年华增添沁人的芬芳。

初三作文 篇6

寂静的夜,读着电脑上那闪烁着微弱光点的黑白文字。眼角划过的泪在悄然诉说着对你的爱,我已经不想去思考太多,果然,最想依靠的就是你。

已经记不清你从什么时候开始便不常出现在我的身边,只记得你总是时不时地回来看我,替我带来礼物以及深深思念的解脱。“父亲”这个词逐渐成为了记忆里神圣的标志。心底不停地回荡着你回来的每一次对我所诉说的思念,我也深深地印在脑海,我爱你。也许,这就是距离产生美吧,一次又一次伤心难过的时刻,我多想你出现在我的身旁,因为我最想依靠的就是你。

在我十四岁生日那天,你还在上海工作。说好回来看我的。我苦苦等到深夜却不见你的身影。那一天,朋友、家人都早已祝福过我,为我送来了生日礼物。在学校里已体会过老师的关爱,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这生日过得不完整。心底持续地忐忑不安,仿佛缺少些什么,以往你总会在深夜匆匆地赶到家门,为我递上准备已久的礼物,而这次,你连一句“生日快乐”也没有说,我落寞地等在门口。时间如沙漏般逝去,而你却没有如我所盼望地出现在阑珊的灯火下,心底充溢着无尽的失望泪水一滴一滴地从眼角滑出,心里,抱怨你,讨厌你,而我却依旧守在门口等待着。

等到深夜,街灯也逐渐闪烁着熄灭,上了QQ,准备将这不如意向朋友诉说,却发现你的头像在不停的跳着,心底莫名的涌起一股说不出来的滋味。手在颤抖,眼睛朦胧了,点开对话框,开篇便在朦胧中看清那句“儿子,生日快乐!”已经无法忍耐的眼泪点点滴滴一泻而下,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一个劲的哭着,你的那句平淡的话,为什么我却无法抗拒自己想哭的冲动。那冗长的一段话,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趴在桌子上一个劲地哭着,我怎么会抱怨你,讨厌你,父亲,你是我最想依靠的人,我爱你!

寂静的夜,我读着那闪烁的黑白文字,心底的情感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我的心灵,我已经不想去思考太多,你对我的好,你对我的坏,都已逐渐淡去在眼角的泪水里,这一刻,我只知道我爱你,父亲,这一生,我最想依靠的就是你!

父亲老了,我清晰地记得那夜的那段话,永远记得父亲对我的爱,永远永远,不会改变。

初三作文 篇7

时光飞逝,转眼间,我们一起走过了好几个春夏秋冬,三年前,我们一同走进这所学校,那时,我们懵懵懂懂,经过这三年来我们不断成长,不断努力,可无情的岁月却终究要把我们分开。每想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

初一,我们天真、活泼,并没有太大的负担。初二,我们的活泼逐渐减少,增加的是学习负担。直到初三,我们身上的学习任务越来越重,即将迈入高中生活的我们,越来越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翻开过去的相簿,眼前模糊的画面逐渐变得清晰。

那时我们同家长的陪伴下来到这所学校眼前一张张陌生的面孔让我很担心,是否在这交到朋友、更好地学习、更好的生活。

一切都是那麽的美好!

我被分到七年级6班,当我坐在这间教室,马上就能感受到这个班的温暖,即使在这个班没有一个我认识的同学,到我仍告诉我自己你是最棒的! 一年过去了,从七年级6班走到八年级6班,一年之中,我结交了许多好友,我在这个班过的很充实,很快乐,我的成绩在班级中也算是名列前茅,对我而言,已经很幸福了。

时间从不等人,从八年级六班走到了九年级六班,这是我在这所学校待的最后一年,即使心中有一万个不舍,但我终究要离开,离开这个我生活过、学习过、努力过、争取过的“家”。我不想离开这个“家”,不想离开我的“家人们”,但我又能挽留得住吗?

原来从二楼到四楼的距离只有三年。三年,我们一起走过了多少风风雨雨,我都铭记在心。

分离,会使我们相隔两地,但我们的心只要永远在一起,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会再次相聚,共同重温那些美好的时光。

初三作文 篇8

一张宣纸,承载着太多的回忆与热爱,深深的刻印在我的灵魂之中。

一副精美的工笔梅花是我和它的邂逅,细致勾描的梅树枝干,饱满圆润的花瓣,灵动的白雪,想着在漫天飞雪中抬头仰望那株静静绽放的红梅。似雪中淑女,温柔,端庄。一席红裙更添出几丝华贵。还有那淡淡梅香,沁人心脾,我深深陷了进去,与它结下不解之缘。

四岁学画,一晃已经过了十二年了,这幅梅花依旧清晰的存在于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不自然的想起在制作一副插于青花瓷中的梅枝时的感受。

大毛笔在墨盘中蘸上饱满的浓墨,在盘沿上刮至半干,看准宣纸上的位置,不带停顿的用侧锋画出梅枝,主枝。因为行笔的快速,在浓墨中出现了“非白“却为这梅枝添了一份沧桑和久远。毛笔不停,用笔尖随意的勾出小枝,一直画出纸外,我的心也因这曲曲折折但傲然直立的花枝感受着沧桑和久远。似是看到了它未被摘下时,一路走来的风霜。用大红画上红梅,用淡墨和淡红画出藏于梅枝身后的花影,浓淡相宜,美不胜收。用笔尖调画着青花瓷的蓝色中锋的行笔必须要耐心和仔细,乱瓣菊花的图案,画在瓶颈的位置,瓶身上是两笔一瓣的白描梅花,最后是瓶下的玉质托盘。还是墨,依然是墨,两边一共三笔,三笔过后,不再改动。为使物体更像玉,像墨中间扫上一笔清水,未干的墨循着水迹扩散,渐渐向两边淡去,变得温润平和。看着眼前的作品,不禁感叹,真是美啊。盛开的梅花彰显着自己的生机。想每年花开花落,看过多少世界沧桑。流传千年的文化与底蕴。用寥寥几笔便能绘尽世间沧桑,你被用来展现雄心壮志,用来描绘世间美景,用来抒发心境淡然,而这一切,都是美的,美的优雅随意,美的用心深刻。而自己,不正是因为这美,而深深爱上的吗?

山水,花卉,动物,世界万物你尽收于心,在我慢慢前进的过程中向我讲述着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带我看尽大千世界,领略生命无限轮回,感受永存于世的精神。说到底,还是因为着美。

在这个繁华急促的世界上,还能有多少人停下脚步去看看这世间的山川河流,奇山异石?感受这世间之美并收于心中?抛去一切的繁华假象而去欣赏真正的纯净之美,去寻找本真的记忆?是你教会了我这一切,用你自身的品质沉淀熏陶着我,告诉我,这世界最美的东西,是一颗爱美的心。也正是如此,这对你的热爱深深入灵魂,永不遗忘。

初三作文 篇9

“叮咚,叮咚,叮咚咚”。这琴声,就像一个刚学说话的小孩,吞吞吐吐地说着支离破碎的话语。而我,已经是第三次听到它了。如今,琴声依旧,我的心里却有些微妙的变化。

我第一次听到它时,是在一个寻常的夜晚。那时,我正在窗边看书,沉醉于这静谧的海洋中。突然,一阵琴声突兀的蹦了出来,将宁静打破。于是一个个断断续续、支离破碎的音符便争先恐后的挤进了我的耳中。我顿时暴躁起来,“啪”地关上了窗户。真讨厌!不会弹琴就不要半夜扰民。

没想到,第二天晚上,这“阴魂不散”的琴声又准时来“拜访”我。而且第三天、第四天,琴声依旧准时响起。我有些诧异了,我学钢琴的时候可没这么坚持不懈。于是,我又默默打开了窗户,每天渐渐习惯了这“按时来访”的琴声,虽然它依旧没有太大长进。

一天晚上,我准时在窗边等候着,却不见任何动静。这异常的安静让我有些不适、有些奇怪。难道那个人放弃练琴了吗?是一直的没有长进让他觉得前路渺茫了吗?这……简直跟当年我学琴一模一样。我的心里顿时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后悔?遗憾?失望?我觉得有股奇怪的绳缠绕在我的心里,不由长长地叹了口气。

可突然,琴声又毫无征兆的响了起来,它是那样充满了神奇魅力。琴声似乎流畅了些,一曲终了,演奏者似乎思考了一会儿,琴声又唱起来,那便更美妙了。一串串音符手拉着手,跳起舞来,一下子跳进了我的心里。我的心仿佛被希望之光点亮,我顿时明白了!原来,一直吸引我念念不忘的、打动我心的,是演奏者长期以来的执着坚持。而这,才是这琴声的真正魅力呀。

自那晚以后,琴声的出现变得更频繁了,声音也因为坚持练习,变得更加美妙了,唯一不变的是每天都会坚持响起……而我,也渐渐学着坚持一些事了,而这琴声便是对我的最大鼓励。

我渐渐习惯和喜爱上这琴声,但更佩服演奏者的坚持,而这,就是琴声奇妙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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