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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读书作文汇编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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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书作文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读书作文汇编9篇

读书作文 篇1

许多人喜爱死背教科书,这不是好的读书方法,我们要用正确的方法读书,才不会成为两脚书橱。

其实,我也曾经死背过教科书,结果期中考的分数是:四十九分。从那之后,我彻底改变了读书方法,把握平时多多温习、预习,果然得到了出色的成绩——满分。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呢?原因是我找到了适合的读书方法。

读书方法千百种,但不一定每个人都适合。像我就需要先预习,并且多次练习才能跟得上进度;另外,普遍都适合的是:第一、上课全神贯注,掌握眼到、口到、心到三个原则。第二、回家预先温习、预习。第三、掌握重点并运用在生活中才能事半功倍!

只要是读书,一定要掌握正确、合适的方法,并且抱着快乐的心情学习,不能只抱怨老师功课出太多,或是逃避学习,这样不但会使人灰心丧志,也会事倍功半喔!

读书作文 篇2

我是一个非常爱看书的孩子。只要我一拿起书,无论身边发生什么事都不知道了。

我爱看的书有很多:童话类、科普类、励志类……都是我的最爱。因为我觉得每本书都有不一样的知识,这些书像一片片宽阔的知识海洋,而我就像一块干干扁扁的海绵。拿起一本书,我这块海绵就在这片知识的海洋里不断地吸收着。

有一次,奶奶叫我看着妹妹潼潼,不要让她捣乱。奶奶叮嘱好后就去买菜了。我看着,看着,觉得无聊了,就拿起一本书看。不一会儿,我完全忘了看好潼潼这回事,当我回过神时,那个可爱的小潼潼居然把家里的玩具搞得到处都是,真可以用乱七八糟来形容了。我收拾了半天才收好,唉!谁叫我刚刚看书了呢?

还有一次,弟弟叫我和他一起去玩,可是我当时刚好看到一本书里的一个有趣的情节,我说等一下去,叫他自己先去。可是,我看看看着,已经忘了与他的约定,弟弟玩回来了,我看见他才反应过来。

读书作文 篇3

今天,我有幸读了一篇催人泪下的文章:《十年未用嘴吃饭的少年》。这个近似天方夜谭的故事实际上是一段荡气回肠的亲情悲歌。

故事发生在辽宁省的一个贫困小乡村的家庭中。刚刚出生40余天的小文亮就被一只钮扣弹簧断送了食道;由于不能用嘴进食,一根接进胃里的塑料管成为了他的生命线长达十年之久;谁想而知一篇报道竟然改变了他的命运——人们常说,亲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十年来小文亮的母亲为儿子做的“特殊”的饭菜,不知用菜刀剁坏了多少个菜板。父亲为儿子治病借了高额贷款,不知说了多少好话。父母看到痛苦的儿子,不知流了多少眼泪。为了给儿子小文亮治病,小文亮的父母不知付出了多少的艰辛。

父母的关爱虽然是小文使得到了安慰,但是却不能解决小文亮用嘴吃饭的问题,只有全社会的好心人同时伸出援助之手,奉献出大量的爱心捐款,才能让小文亮去十分权威的医院去治疗。终于这个困扰小文亮十年的病被治好,这时小文亮实现了他最大的梦想——就是用嘴来吃东西。我不禁联想到了20xx年“5.12”大地震时受灾的人们和解放军战士们做出了很大的牺牲,全中国甚至全世界的人们都在为灾区受灾的灾民们募捐,几千亿的物资源源不断地被送往灾区。然而在灾区的废墟上涌动着为人民们默默无闻工作但不求回报的四种颜色那就是:解放军同志们的草绿色,最纯洁的天使“医护人员”的纯白色,志愿者的海蓝色,还有,是在火灾现场上第一个赶到的人,“他们就是身穿橘红色制服的消防员叔叔们”。

大灾之中有大爱,全中国人民众志诚诚地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因为爱所以爱,因为爱所以传递爱,牵着众多关爱这些弱者的手。我也相信,这份关爱,在人们的心里已撒下种子,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爱心救助是全社会的人奉献爱心,才能使想小文亮的.这些弱者重新获得新生。

读书作文 篇4

说起我们班的读书故事,那可是数不胜数呢!

裴静怡是我们班的“书呆子”,她平时特别喜欢看书。一到下课,有作业就尽快把作业写完,争取时间看书。裴静怡看书的一大特点就是“快”。在学校,她基本上一天就可以看完一本书,这也是我们班的人都会借书给她看的原因。

杨苏也喜欢看书,她不像裴静怡一样讲究数量,她讲究的是质量。她不会一目十行,而是认认真真、逐字逐句地看书,她看书必须要弄懂每一个词语、每一个句子,不然她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张琳琳喜欢看阳光姐姐伍美珍、杨红樱阿姨和徐玲的书,每次一到图书馆,她都会不由自主地寻找这三位作家的书。

周瑞然更是禁不起书的诱惑,没事就拿起一本书来细细品味。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也许正是因为书,周瑞然的水平和学习成绩才会在班上名列前茅吧!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一本好书,就是在跟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谈话。因为这些,我们知道了书带给我们的好处;因为这些,我们班的人爱上了读书;因为这些,我们班的人有了自己不同的读书故事……

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读书作文 篇5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个大家耳熟能详的俗语告诉我们:书是能给人带来无穷的乐趣的!我呢,或许是因为从小窝在家里,所以一点也不喜欢运动和小孩子们喜欢的玩乐,而我的最爱便是读书!正所谓“读书之乐乐无穷”嘛!况且书还给我带来了五味杂陈:酸、甜、苦、辣……现在我真挚的邀请你与我共同分享!

周末,我准备到我最最亲爱的书店与他来一次“亲密接触”(也就是来一次大采购)。那天一早,我便出发了。什么?你问我肩膀上背的是什么?嘿嘿,这是我那“巨无霸”的书包,我存了那么久的零花钱,这次不买个爽怎么行呢?

来到书店门前,我一眼就看见了书店门前那句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呀,书是人思想进步的最佳途径!我用飞一般的速度冲进去,开始了大采购!哇,《智慧背囊》出新版了,快点买下来。啊!我最爱的《淘气包马小跳》也出新版了!快点抢下来。啊!这不是我找了好久的《好兵帅克》吗?快点拿好,小心丢了……

当我将口袋中的“RMB(钱)全部花光的时候,我才恋恋不舍地从书堆里“突围”出来。此时,肚子竟然唱起了空城计,乍一看居然1点多了!不过,虽然少吃了一顿粮食,但是我的脑子却早已填满了精神粮食。背着这沉甸甸的背包,我的心中却无比的欢喜。连忙向着家的方向冲去,边跑还边哼着那走调的歌。买书的感觉就是爽!因为我再次领略书的风采,因为“世界上最壮丽的宫殿是藏书最多的图书馆。”

在暑假期间,我窝在家里整整看了5、6天的书,浑身的肌肉都快僵硬了,两只眼睛都红肿了!妈妈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便以命令式的口气说:“黄章晟,你给我出去运动运动!否则你的屁股就要烂掉了!”哎!母命难违,我只好悻悻地拿起羽毛球拍,但也同时往口袋里偷偷地塞了一本书,为了书,我愿意冒险!

我来到幼儿园,做好一切关于打羽毛球的准备后,就一屁股坐在地上看起书来:书中的主人公“皮蛋”不小心掉到了一个洞里面,醒来之后却发现自己来到了魔法大陆。在这里“皮蛋”学会了魔法和做人的道理,最后帮助乡亲们赶走了“恶魔”,成为了当地的英雄……“太棒了,太棒了!皮蛋你是我的偶像!”突然,一双手重重地拍在了我的肩膀上,我最讨厌别人打扰我看书了,我狠狠地甩开了他的手,头也不抬地警告道:“别来烦我,否则我叫警卫来收拾你!”可是这个人依然将自己的手再次落在了我的肩上,我真的忍无可忍了!没想到的是,当我转过身去,却看见五官扭到了一起的妈妈正瞪着我,她伸出了她那可怕的双手,居然硬生生地将我的书给撕破了。看着心爱的书被撕破了,“你怎么可以这样……”我的眼眶闪出了泪光,似乎前面这个人就是我的敌人一般。为了这件事,我和妈妈还闹了好久的别扭!因为书我的命根子呀!

其实,读书是一件很神气的事情。记得上三年级的时候,上“品社”课时,老师经常提出一些课外的知识,比如讲些传说、故事等。一般这个时候同学们都会一筹莫展,而此时教室变成了我一个人的舞台。

有一次,老师提出了一个关于春节的传说,大家都只知道“年”的传说,但是老师却不要这个传说。当大家心急火燎的时候,我举起了手:“老师我知道。”接着我就讲了一个《“万年”创春节》的传说。这时,大家的目光“刷”地集中到我的身上,哈!我从同学们的眼神中看出了一些羡慕、嫉妒、崇拜!此时,我多么希望旁边有一个记者,让他把我的“丰功伟绩”记录下来,让“万人敬仰”!瞧,读书,是一件多么令人自豪的事情呀!

其实,读书之路并不是一路平坦,其中也有一些磕磕碰碰。有一回,我读了一本用古文写的《三国演义》,里面的字十个有九个我不认识。于是,我便搬来一本厚厚的字典,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地啃起来,当我含辛茹苦地将一页书看完之后,居然过了20分钟!但我的心里却洋溢着一种自豪感。就这样,我读了一天又一天,终于读完了。此时,我神气得不得了,仿佛我可以与书中叱诧风云的大将军相提并论!读书的路程很辛苦,但是也不能阻挡我对读书的热爱!

别林斯基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没错,我的的确确是将书视做我的珍宝,我爱书,更爱读书!朋友们,让我们一起和书共同成长吧!

读书作文 篇6

我的读书之路

我上二年级时,就认识了不少字,因此我就喜欢上了书。倒不是什么《水浒传》、《一千零一夜》等这些蕴含多彩的知识书,而是看一些小儿科的漫画书,因为的我很幼稚,以为看书只是一种消遣。

但是,在一个不久的炎夏傍晚,我奇迹般的改变了对书的态度:那一天晚上,明亮的灯光依旧伴着我津津有味的读书,姐姐也静悄悄的坐在我身旁。一会儿,她按耐不住寂寞,发话了:“你为什么喜欢读书呢?”“因为它好玩!”我脱口而出,“那你呢?”“看来你很天真。我喜欢书的内涵:它的情节使人牵挂肚,还有那些无边无际的知识等我去探索。这让我长了不少知识,更开阔了我的视野。”

别看这句话没什么特殊,可它深深的触动到了我的内心,我不再对无聊的漫画感兴趣,而是欣赏上了故事小说。枕头下常常放着一两本值得学习的书,一有空暇就读。久而久之,我养成了读书做笔记的好习惯,连写文章都对我来说小一碟呢!所以,我对读书这件事是更加如痴如醉了,好像已置身于书的海洋。

现在的我,已上五年级了,渐渐开始读一些大部头的书丰富我的课余时间,这促进了我读书的欲望。不管怎么说,我会更加认真的读书,因为“海无涯苦作舟”嘛!

读书作文 篇7

爷爷一直说我不喜欢读书,多次对我说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才能学好语文,直到这学期,我才养成了一个新习惯——看书。

这个好习惯是从一节读后感评讲课后养成的,这节课为我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那一天,老师在评讲班上一位男同学的读后感时,我从其中听到了一句话:《水浒传》很好看。我把这句话记在心里,又奇怪《水浒传》有什么好看的呢?放学回到家我问爷爷:“《水浒传》真的那么好看吗?”爷爷告诉我:“《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写了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的故事,写得十分精彩。”他边说边从书房里找出一本精装的《水浒全传》出来,告诉我:“你可以自己看,但要爱护书,不要在上面用钢笔勾画。”

我兴奋地捧着厚厚《水浒全传》,小心地翻开,开始看起来。开始我只是对这本书觉得很稀奇,但看了几天之后,我发现自己越来越感兴趣了。从这时起,我发现自己爱书了。一天下午,我和爷爷去买东西,回来的路上,我发现了一家称斤卖书的商店,急忙走进去,在里面选了两本《淘气包马小跳》,分别是《开甲壳虫车的女校长》和《同桌冤家》。回到家,我急忙翻开一本读了起来。啊!真有趣!书中的故事一下就把我吸引住了。只用二天我就看完了这本书……我的读书习惯养成了。看书让我提高了写作能力,让我学到了更多的成语和词语。爷爷多次批评我的阅读太差,而影响成绩的毛病也有了改变,我的成绩也提高了。

读书不仅让我增长了知识,而且受到了表扬。读书真快乐,我要坚持读书,让这个好习惯,一直保持下去。

读书作文 篇8

从我记事时起,我就十分喜爱书。每一本书,不同的年龄阶段,不同的人物,不同的情节,带给我的,却是同样的乐趣。

七、八岁时,刚升入小学不久,喜欢童话性质的书。这时,杨红樱阿姨带着马小跳和他的伙伴们走入了我的世界。依稀还记得,笨女孩安琪儿,漂亮的夏林里,好玩的杜真子还有笑猫,毛超,张达,唐飞他们给我带来的快乐。我那时还在傻傻地想,要是我也有这些朋友该多好啊,我一定要他们带我去看看“跳跳娃”,去看看樱桃沟,去认识小非洲。童真、童趣,这就是马小跳给我的心灵所带来的最好的礼物。

九、十岁时,我喜欢新鲜、刺激。于是,托马斯的《冒险小虎队》把我带进了小侦探们的世界。在那里,我和小虎队的路克、碧吉他们一起冒险,去解开魔术之谜,去解开神秘的法老王的密码,去抓住网络上的大盗,去阻止邪恶博士的阴谋。和小虎队一起,我学会了很多侦探小妙招,也变得开始学会动脑了。自信、机智,这就是小虎队们所教给我的。

十一岁了,开始喜欢一些感性的书,喜欢一些文字唯美的作家,比如郭敬明。自从看过第一本他的书:《悲伤逆流成河》,我就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他的文字。后来还接连买了一些他的书,如《幻城》,《夏至未至》。我为他一个80后能写出这么干净纯澈的文字而感慨。他的书,是我至今仍在喜欢的为数不多的令我感动的书之一。

十二岁时,妈妈为了我的学习而买了一些英汉双译的作品给我看,而我,就是在这些书中接触到《小妇人》的。因为喜欢上了《小妇人》,我才开始去接触国外的作品,才为心灵的书柜添加了更多的收藏。非国内的作品,我最喜欢的大概就是《岛》,《小妇人》,《呼啸山庄》,《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还有《长腿叔叔》了。在与这些书的了解中,我感受到了许多西方的文学特色,正是我们中国所没有的,当然,我们中国的古代名著和中国传统文化也是他们所无法借鉴的。在广阔的阅读中,我不仅增加了增加的阅历,知识面也广了许多。

至现在,我已十三岁了,喜欢的书类型也多了,但是阅读所给我的最初的感动是无法忘却的。阅读伴随我成长,而今后,我也不会停止在书的世界里前进的步伐。

读书作文 篇9

推开家门,就可看见伫立在书房中的红木书柜,两扇透明的玻璃门挡不住一排排书籍所散发的耀眼光明的灿烂。推开它,一股浓郁的红木味道夹在书香气息中,弥漫了整个房间。

说实话,我起初读书的目的是练习朗读能力。每天清晨,闹钟优雅地响起那一刻,我便从书柜中拿出一本书来读,一开始读的是冰心的——《繁星?春水》,伴着初升的太阳开始了朗读,渐渐地我似乎有了与冰心一样的感受,她为青年朋友感叹,为他们的青春感叹,为他们的不上进心里的惋惜,我多么希望他们可以读一读。

再就是初一,我又有了一个新伙伴——《红楼梦》它写的如歌如泣,具有极高的思想性,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黛玉的多愁善感,使读者不禁怜惜她。这时,我又开始佩服曹雪芹先生了,当然高鹗的写作能力也十分高超。

又过了一年,由三年级一开始为了朗读而读书的小女孩已经变为了一个为了读书而读书的亭亭少女。到了初二我又迷上了《狼图腾》,我羡慕主人公陈阵的经历,但为被摔死的小狼感到悲哀。姜戎超群的写作手法使我敬仰。合上书本,一双黄中带绿的眼睛使人打颤,它就与你近在咫尺,在盯着你。在羡慕与敬仰的同时,我还为人类自身而悲哀,后来人们打狼,草原也没有了,原先一个历经几百年才能被埋没的大狼洞,却在人类的破坏下,仅仅几年就被风沙填满了,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事实。

我用手抚摸着那个红木书柜,一尘不染的书柜上,散发着诱人的书香之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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